海南省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大型会议医疗救治方案

海南省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大型会议医疗救治方案

ID:1678759

时间:2023-08-08 23:50:42

上传者:曹czj

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方案来实现这些目标。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海南省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大型会议医疗救治方案篇一

为全面做好xx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科学精准的做好各类会议及活动期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快速有效的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状况,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保障参加人员的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结合xx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低风险地区举办活动及会议使用;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举办大型活动,如必须举办的需要经上级专业风险评估后,经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举办。

二、活动前的防疫准备工作

活动及会议前应密切注重国内外疫情发展动态,并做好以下防疫准备工作。

(一)成立防控工作组,落实防控责任。活动主办方需要成立新冠肺炎防控专项工作组,主要责任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负责人,对接县防控工作指挥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针对会议议程制定相对应防控工作方案并部署实施,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工作应急预案。

控知识及本次防控方案培训。明确活动相关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开展信息排查,重点了解相关人员14天内有无到过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和其他重点地区,14天内有无发热、咳嗽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情况。参加活动人员应承诺14天内健康且没有到过高中风险以及重点地区,否则劝其不得参加活动。

(三)做好参加人员会前的健康管理。对于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自抵达之日起进行14天集中隔离,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的,可出席相关活动。对于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自抵达之日起进行14天居家隔离,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的,可出席相关活动。对于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外省来的人员,返乡进村持有3日内核酸阴性证明,凭绿码自由出行。若无核酸检测,立即进行核酸检测(核酸结果阴性方可自由出行)等待其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时,可出席相关会议。

(四)做好疫情物资准备工作。配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有效消毒剂、一次性手套、测温仪、水银体温计。临时隔离场所除上述物品外,还需准备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防护服、护目镜等。

(五)做好场所入口处的防疫准备工作。对进出人员实施体温必查、口罩必戴、扫码或查验健康证明方可进入。

通道,隔离场所应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配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有效消毒剂、水银体温计、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防护面屏或护目镜等。

(七)做好医疗保障准备。原则上应事先联系就近的发热门诊,设置快速通道,以备出现发热等异常人员的送医排查。同时联系好本辖区内的医院,进行应急处理。

三、做好场所入口处的防疫工作

(一)入场时的防控要求。所有人员进入现场时除身份标识外,均应佩戴口罩。

(二)入场时的核验要求。凡进必检,把好入口。对会议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情况检查,查验赣通码,体温正常、健康码为绿色且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无中高地区活动轨迹者方可进入,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

四、活动现场的防疫工作

(一)佩戴口罩。现场防护要求活动场所相对封闭或通风不良时,参加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所有人员进入会场后,除身份识别不佩戴口罩外,其他时间和场合原则上应佩戴口罩。活动场所应有充足空间,参加人员隔座就座,间隔一米以上,原则上不使用空调,如必须使用,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导相关要求使用管理,使用空调过程中应略开窗户,保证换气次数。

(二)减少人员流动。各责任人,督促参会人员进入会场时要正确佩戴口罩,按会议议程和工作人员指引参会,期间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交谈等,尽量保持作为相对固定,控制会场内人员密度,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

(三)垃圾处理工作要求。加强垃圾封闭化分类化管理,活动结束后,及时收集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会议场所内设置废弃口罩垃圾桶并做好标识,并按有毒有害垃圾进行置。

五、活动异常情况处置要求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或工作人员如出现疑似症状时,立即送至临时隔离点,并安排其他人员有序撤离该场所,记录好相关人员联系方式,安排其回原来住所进行居家隔离留观。

疫情防控主要负责人立即向主办单位报告,并联系疾控中心,对病人进行初步排查后,根据病情转送就近的发热门诊进一步隔离诊治,并在会场按规定进行场所消杀。

海南省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大型会议医疗救治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提高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院前医疗急救应对能力,确保院前医疗急救转运安全高效,医疗机构接受迅速顺利,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安全,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和我市新冠疫情防控整体安排和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高度重视,加强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建设

各旗市区卫生健康委和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要强化政策协调衔接,统筹推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健康发展,结合人口规模、服务需求,医疗资源功能布局、科学规划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整合资源,要加大医疗机构投入,落实自治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提高救护车配置水平,特别是提高负压监护型救护车比例,要达到每个旗市区至少有1台负压救护车的要求。负压救护车到位率达到100%,负压救护车纳入属地120急救指挥调度系统平台比例达到100%。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培训,提高院前医疗急救质量与效率。加强质量控制,确保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和安全。

二、加强管理,确保转运工作高效安全

各旗市区卫生健康委要要认真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结合新冠疫情防控整体安排和实际情况,制定辖区内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方案,提出明确要求,并监督网络医院切实落实,在及时高效完成转运任务的同时,最大程度降低转运过程中的传播风险和医患交叉感染风险。

三、统筹安排,专车执行高风险任务

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负责辖区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辖区内新冠疫情病例的转运指挥调度工作。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一定数量的负压救护车辆和专业人员,成立新冠疫情转运车组,采取平战结合管理,“战时”全力承担新冠疫情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发热相关病例的转运任务,平时承担日常院前医疗急救任务,在网络医院和定点收治医疗机构,设置专门区域停放新冠疫情转运救护车车辆,配置标准化的洗消中心,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转运车辆、医疗设备等进行终末消毒。专门车组执行高风险任务,在调度环节加强问询,最大程度降低转运过程中的传播风险和医患交叉感染风险。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调度水平

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与通信、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的急救调度信息共享与联动,提高调度效率,探索居民健康档案与调度平台有效对接,提高调度水平,有效提高指挥调度和信息分析处理能力。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要加强调度人员培训,在调度环节加强问询,准确掌握有关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分类调派。受理有发热、呼吸系统症状患者急救电话时,必须主动询问两周内旅行史、居住史、密切接触史、疫区暴露史等相关情况。自述有相关流行病史且患者病情稳定的,派遣新冠疫情转运车组执行任务;有相关流行病史且病情危急或不明的,或无相关流行病史的,就近派遣日常急救车组执行任务,并加强个人防护;受理无接诊高度疑似发热病人条件的医疗机构请求转运相关病人的急救电话时,派遣新冠疫情转运车组执行任务,迅速将患者转运至辖区指定定点医院。

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网络医院和急救车应当做好患者转运交接记录,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时,需向当地旗市区卫健委报告,由呼伦贝尔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组织将病例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跨旗市区转运时旗市区卫健委需向呼伦贝尔市卫健委报告。

五、院前院内有效衔接,提高救治效率

各级卫健委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医疗机构急诊、发热门诊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于院前急救网络有效衔接,要求医疗机构间转接病人前必须做好信息对接,缩短院前院内交接时间。对于新冠疫情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发热相关病例等,提前预留接诊区域妥善安置,做好医护人员防护,入院立即进行相关检查尽快明确诊断,完善院内流程,整合呼吸、重症等相关科室,迅速开展救治,提高救治效率。

六、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废物的处置和管理应当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封装后按照常规处置流程进行处置。

各旗市区卫生健康委、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要高度重视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根据本方案和实际情况,提高院前医疗急救应对能力,旗市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辖区内应对新冠疫情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情况的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综合评价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

海南省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大型会议医疗救治方案篇三

为做好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防控和医疗救治组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和指挥部的领导下,通过市卫健委,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开展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

成立由临床、流行病学和实验室检验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专家组和医疗救治专家组。

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队伍,根据职责分工和市卫健委指派,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市直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本地区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市卫健委。

1.在市防控和医疗救治组领导下,负责指挥、协调、管理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工作,制定全市卫健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预案和防控策略,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并指导全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专业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组建市级专家组,为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组织专家组诊断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开展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组织对重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应急控制,拟定应急防控物资储备清单,指导和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知识培训。

2.负责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加强与各乡镇及市直各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固定联络员制度,及时与有关部门交流协商,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医疗卫生机构。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订本市疫情防控方案,评估和预测本市疫情,参与并指导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及疫情处置,指导、督导市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控制工作,负责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及监测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信息的反馈和上报,开展技术培训和健康教育。负责相关病例、密切接触者检测样本的采集和转运。

2.医疗机构职责。(1)市人民医院作为定点医院,负责开设外来人员发热门诊,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学观察病例的筛查与报告,负责病人的诊断、转运、医院内感染控制,负责收治疑似病例,负责将确诊病例转运至宣城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标本采集工作,负责本机构内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对临床症状相似,但核酸检测阴性的病人,由市人民医院按一人一间的要求,在呼吸科隔离病房隔离治疗。(2)市中医院为后备医院。负责收治市人民医院呼吸科隔离病房满员,其他临床症状相似,但核酸检测阴性的病人。(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其它各类医疗机构负责及时报告发现的咳嗽、发热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居史和可疑的暴露史,了解病例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发生地区的旅游史,与野生动物接触史,或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有关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工作。

3.市卫计综合执法监督局。负责对本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预检分诊、消毒、疫情报告及预防控制、依据市防指要求停诊停业等措施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三、病例诊断和疫情发布

(一)病例诊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由市卫健委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专家组诊断,按规定上报上级卫健委组织复核会诊和确认。

(二)疫情公布与通报。市防控指挥部经省卫健委授权后,负责向社会发布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

四、应急处置

1.密切关注各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测预警,开展疫情风险评估。

2.做好各项技术及物资准备,开展业务培训。

3.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原因发热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监测,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零报告、日报告制度。

4.医疗机构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发热病例的筛查工作。

5.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公众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知识水平。

6.提请政府采取入境人员排查管控工作,防止病例输入。

7.开展自购退热、止咳、腹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和追踪调查,防止出现隐瞒旅居史和相关症状的人员。

1.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市疾控中心按照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监测方案》,开展疫情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病例,以及聚集性疫情,疾控中心应当在2小时内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2.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查明病例之间的相互关联,判定是否发生人传人现象。

3.按照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确定密切接触者,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

4.做好临床病例和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工作。病例的临床样本和密切接触者样本由市疾控中心负责采集。临床样本送宣城市疾控中心进行相关病原检测,密切接触者样本送第三方实验室检测。采集的临床标本以及标本采集、运送、存储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及相关规定执行。

5.根据疫情形势,提请政府采取疫点封锁、学校停课、部分行业停业等防控措施。

6.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疫点内人居住和聚集场所的消毒处理工作。

7.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隔离、救治和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病例的主动搜索、标本采集等工作。对确诊病例及时转运宣城市人民医院治疗。

8.加强自购退热、止咳、腹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和追踪调查,防止出现漏诊病人。

9.做好疫情调查处理、医疗救治、样本采集等人员的个人防护。

10.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卫健行政部门报告,并向本市有关部门和邻近县(市、区)人民政府卫健行政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11.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减少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危险性,做好公众心理疏导工作,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三)本地出现人与人之间传播病例并出现疫情扩散状态的,按照国家、省、市应急工作预案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1.调动一切医疗资源,加强病人的救治。在必要时,通过采取启用备用医院、征用医院改造、请求上级支援等措施,增加医疗救治服务供给。

2.每日向社会公布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情况。

3.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及宣传画、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向群众普及防治知识。

4.根据疫情流行情况,提请政府采取疫区封锁、交通管制、全面停产停业、停课等措施。

5.设立统一的咨询热线电话,24小时解答群众有关流感防治的咨询、举报和投诉,开展心理疏导。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对疾病预防控制人员,重点加强流行病学调查、监测、消毒处理等业务培训;对医务人员,重点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的相关知识的培训。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认真开展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指导,特别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督导和检查,督查应急预案制定、业务培训、技术演练、疾病监测、疫情报告、传染病预检分诊及疫情现场控制等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做好物资储备,保障工作经费。协调市财政等部门合理安排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经费,做好防护用品、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各类应急物资储备。

海南省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大型会议医疗救治方案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新冠病毒防控的要求,提高全体师生预防和处理疫情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在疫情期间及时应对举办活动期间发生的疫情和各类有关安全稳定事件,做到对事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尽力避免继发性危害,维护师生身体健康、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场人员逐一进行体温测量,对体温不正常人员要及时带到隔离点由专业人士进行处理;参加活动的师生进入场地时需进行有序排队,前后间隔一米,对于室内场地的座位安排,采用隔座式;参加大型活动的师生引导入场后,还要督查口罩佩戴情况,对没有佩戴或戴后又摘的师生进行劝导,要求其戴上口罩遵守防疫相关规定。

生突发事件遇到危险需疏散人群时应迅速打开安全门,同时,负责人要立即根据《安全疏散指示图》迅速有序地组织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应急疏散时,要确保所有人员才能正常佩戴口罩,避免近疏离接触造成传染。要及时准备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活动中出现体温异常、身体异常的师生能够快速离开活动场所。所有人员进入场地与离开场地时,采取多通道、分批次入场与离场。

五、活动后:做好统计,及时善后。活动后,要及时做好活动参与人员信息统计工作,建立追溯机制,如确诊新冠病毒感染,根据突发疾病的性质认真做好感染者的善后工作。如新型冠状病毒为烈性感染,应该立即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全校停课,要采取措施,封锁疫点并消毒。

2021年3月

海南省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大型会议医疗救治方案篇五

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小组

由县卫生健康部门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结合县公安局和县疾控中心,当会议现场发生异常情况或疫情时,立即赶赴现场,协调组织疫情处置,落实传染源管控、切断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保护等防控措施,保障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三、应急处置准备

(一)临时观察室和隔离场所的准备:会议现场应设置临时观察室和临时隔离场所,配备医疗保障人员和应急处置人员,携带必要的急救药物及设备器材。临时观察室用于参会员和工作人员进入会议现场体温测量不合格临时休息的场所;临时隔离场所用于会议期间参会人员或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或疑似症状经应急处置小组研判后不宜继续参与会议须安排隔离的场所,隔离室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房间,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留观室应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

况处置。

四、培训与演练

参加会议现场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疫情应急处置流程。在博罗县人大十六届七次会议及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开始前,组织工作人员实行疫情应急处置全过程的简单模拟演练,熟练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

五、应急处置(一)情形一:体温监测点发热(体温摄氏度)人员或会

息(3至5分钟)后再次实行测量(水银温度计腋下测量),若仍是处在发热状态,由应急处置小组终止其参加活动,并安排临时隔离室休息观察。

2.会议中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会议现场应急处置小组安排在临时隔离场所休息。

3.会议期间,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症状,应急处置小组应立即停止其服务工作并送临时隔离场所观察。

理。(二)情形二:排查病例出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结果。处置

方法:若发热、咳嗽等异常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应立即报告,集结疫情处置工作组,启动疫情处置程序。关键处置环节包括:1.立即联系120将患者送至县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小组应立即对封锁活动现场实行评估,将评估结果立即上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确定是否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楼栋封锁、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等措施;3.由现场流调人员迅速确定该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并按相关管理规定,联系各参会人员,县疾控中心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和安置,在指定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集中隔离;对列入“一般接触者”的其他参会人员及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健康告知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4,对该病例所涉及的区域实行终末消毒;5.做好媒体沟通的各项准备工作,并负责组织撰写事件整体处置工作报告,报上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省、市相关防控方案和防控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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