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这本书的读后感

原则这本书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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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07 18:46:00

上传者:曹czj

当观看完一部作品后,一定有不少感悟吧,这时候十分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当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读后感的时候却不知道该怎么下笔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读后感精彩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原则这本书的读后感篇一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通过自己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

对于于连,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可以说他是个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小人物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认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每每在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真正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原则这本书的读后感篇二

鲁迅先生是我很崇敬的一位作家。他笔下的“三味书屋”、“闰土”、“社戏”都给我留下了深刻地印象,这些文章就像小草一样清新自然。可他的另一本小说集《呐喊》却像声声惊雷,在那个陈腐黑暗的年代唤醒了许多“铁屋子”里的清醒者,让黑暗的旧社会有了反抗的力量与希望。《呐喊》是拯救民族,为革命先驱助威的号角,是让沉睡者觉醒,让勇士们振奋的战鼓!

鲁迅原本是要学医拯救病人的生命的。可在那民不聊生、战火纷飞的年代,手术刀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所以他把手中的刀换成了拯救国人灵魂的“枪”。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为新文化运动“呐喊”助威,“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

开学第一天“第一课堂”里爱心大使李连杰叔叔说我们这一代的任务是继承五千年优秀历史文化传统,把它们发扬光大。让我们祖国不但国富民强而且精神上也要站在世界顶端!

是呀,我们盛唐时期,一走出国门,迎来的都是崇敬羡慕的目光。比如唐僧。外国人一听说是中国来的,都会赞叹道:“您是大唐来的高僧啊!”语气是多么崇拜向往啊!不像前些年我们去日本。导游不敢给我们发队帽,他怕我们大声喧哗,在外国人跟前丢了中国的脸;还老提醒我们在公共场合不要拥挤、插队;男同胞上厕所要“上前一步”……可见我们在老外的眼中素质是多么差啊!是呀,这些年我们的国家越来越繁荣昌盛,人民生活越来越富裕,但精神文明没有跟上。这就像一个跛脚巨人,是无法跑到世界前列去的!

今天,我也要学学鲁迅先生当年呐喊的精神,大声呼喊:同学们!让我们继承祖先们深厚优良的文化传统,接过建设精神文明的大旗,努力学习,为发扬祖国文明而奋斗!来吧,小主人们!让我们就从现在开始,人人讲文明,懂礼貌:向老师敬个礼,向同学问声好;帮妈妈扫扫地,帮老人捶捶背……大家都从小事做起,先管好自己再帮帮别人。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中华民族一定会成为物质精神的巨人,迈着强健的脚步走向世界。加油!

原则这本书的读后感篇三

说句实话,看完《围城》后心里空荡荡的,还想有什么东西切实存在过,现在却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一片空白。我努力去寻找那些空白处透明脚印的主人,可是怎么也没有结果。我并不是读每一本名著都这样,只知道在合上《围城》的那一刹那,内心充满了读完后的成就感和怅然若失的寂寞。

在读《围城》时,我总是觉得我和方鸿渐很像,明明只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却时刻受到时代和社会的束缚;明明不想伤害周围的人,却在无形中伤害了每一个;明明在时代背景下只想混混日子却有时还存在一点点的正义感和良知。常常因为做错事想要忏悔和道歉,却在后来默默骗自己,事情过去了就算了。唐小姐是小说中没有染上被嘲讽调侃意味的人物,他们之间的感情不掺杂任何的世俗的东西,可以说是给人新鲜纯真的感觉,好像让人们想起了年轻时的自己。原以为他们可以经历种种挫折然后在一起,但是没有想到他们竟然如此轻松的就放弃了对方,就好像我也不能坚持我的所爱一样,很难将自己喜欢的东西进行到底,最后被别人说成半途而废的人。

我很喜欢钱钟书的语言,从不吊书袋子,没有半点浮夸风。用最朴实无华的语言写出最贴近我们内心的东西,用最温柔的话语批判周围的人和社会上的事,有可能他经历的比我们多,所以想到的比我们深刻。方鸿渐的一生就像是我们每个人的一生,有些东西是注定的,有些东西是我们错过的,肯能我们最后得到的并不是我们想要的。我们的一生中会遇到太多太多的人,而大部分都是过客,我们想留都留不住。就像是船只,别人在我们的`港口停留过,我们也在别人的港口停留过,可是这只是时间长多的问题,船不可能永远停留在一个港口,我们终将离去,驶向远方,虽然没有人知道终点是什么,但我还是前进了。

有可能你会认为我这样看待方和唐的爱情太过于庸俗、肤浅和幼稚,可能有些人说作者就是要营造出这样的气氛,让人们感觉得不到的才是的。但是我真的希望他们在一起,我不明白,为什么美好永远只属于片刻,而围绕我们周围更多的却是生活的艰辛和无奈。也许会有人说这就是生活,但是我觉得这话只是一个世俗的人长期被生活压迫所发出的叹息。至于,为什么美好的东西总是留不住这个问题,没有人能够回答。

原则这本书的读后感篇四

《根鸟》是曹文轩老师写的,他1954年出生于江苏省盐城市。曹文轩老师是个特别有文采的人,他还写过《草房子》、《红瓦》《细米》、《山羊不吃天堂草》等书。而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的这本书呢是我最喜欢的一本,所以今天我也想跟大家一起分想一下,希望大家喜欢。

《根鸟》这本书呢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根鸟再一次打猎的时候,一整天都没有抓到猎物,非常的丧气,但是就在这时他看到了一只白色的鹰,而正是这只鹰的出现,却把根鸟引导了山谷里去,再也消失不见了。而根鸟回到家中之后,竟然又梦到了那只白鹰在天空当中徘徊,只是不同的是这一次的梦中竟然出现了一个小女孩儿,叫做紫嫣。为了找到梦中的女孩,实现自己不可思议的梦境,在经过了重重地阻挠之后,他终于找到了这个叫做紫嫣的女孩。

这本书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但是让我到现在都记忆忧心的是米溪,根鸟掏出了鬼屋,连续不断地走了3天,情绪一天比一天低落,逃出鬼屋的喜悦也一点一滴的丢在了路上。他开始非常的思念自己的家了,自从离开家之后,他从来都没有那么强烈的思念过自己定的家。他骑上马,慢悠悠的朝向菊花坡——自己的家走去,但是当他终于走回家的时候才发想自己的父亲竟然去世了,这让根鸟心里非常的愧疚。

里面的主人公深深的打动了我,因为根鸟之前总是想要放弃去寻找大峡谷,白鹰和那个女孩,但是,当他再次回到自己的家中时才发现自己得人父亲去世了,他觉得自己不应该就这么放弃,而是应该以更快的速度去寻找到自己梦中的大峡谷,不能半途而废。

原则这本书的读后感篇五

翠翠,文中的一名十五岁的小姑娘。她可以被认为是纯洁美丽的化身,是《边城》中最美好的一个人物。她十分关心自己的爷爷,爷爷也爱她。但是,却很少有人理解他。

就在一个端午日,她来到河街旁看龙舟,看见了船总顺顺家的傩送二老在龙舟上,一见钟情,爱上了他。正巧,他们家的天保大老和傩送二老都爱上了她。但中寨团总看上了二老,要用碾坊做陪嫁把女儿许给二老。而老十分痴情,宁肯撑一辈子渡船,也不要碾坊。翠翠不愿表白,希望二老来提亲。可大老走车路先来提亲。稀里糊涂地被爷爷婉拒了。

于是兄弟俩比赛半夜唱歌,让翠翠挑选。大老自知不是对手,出去做生意了,但出了意外死了。二老全把这件事当做翠翠引起的,也离家出走了。在一个风雨夜,爷爷死了。翠翠才知道,他们为了她才比赛唱歌。翠翠希望二老快点回来。

翠翠和兄弟两个都十分痴情。而爷爷为了孙女的亲事,他内心所呈现出的渴望、焦虑、自尊、自卑、掩饰、吞吞吐吐、欲说还休、矛盾、挣扎——是那样令人痛心和无奈。他们的结局都十分悲惨。翠翠和杨马兵孤独地守候着傩送二老的归来。这能看出湘西边城的朴素的民风民俗。不管钱财的诱惑,执着地选择自己喜欢的,这才是爱。

原则这本书的读后感篇六

纵观中国历下五千年,博大精深,中国在时间的长轴上留下了自己的足迹,也留下了许多千古不朽的名人,鲁迅——一颗旧时代冉冉升起的新星,带给人们希望与光明。

19世纪中后期的中国是沉睡的,人民是麻木的,鸦片战争、中日甲午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一次又一次地挑衅中国人的尊严,一次又一次地践踏我们的国土,掠夺我们的国宝。而这些屈辱不但没有让大家团结起来保卫祖国,反倒出现了一幕幕令人心痛的景象:文人的迂腐、清高,民众的愚昧、冷漠,革命者的寂寞、牺牲,这一切都深深刻在鲁迅心里。

他拿起笔,写下一篇篇警醒世人的不朽名作,他用笔来唤醒大家,唤醒中国这条沉睡的巨龙。使一个个鲜活的形象跃然纸上,带给人们无限的深思与反省。辛亥革命初期,一些进步人士鼓励民众拿起武器保卫家园,却孰不知中国人的灵魂乃至肉体早已被三千多年的封建制度束缚了,辛亥革命仅维持近百天就被扼杀。

不以革命为目的的伪革命军,麻木不堪的大众都是封建制度的奴隶,它时刻主宰着人们的灵魂,只有鲁迅的精神能唤醒他们,治愈他们。《呐喊》,不正应了它的名字嘛!中华民族,站起来吧!你们不是东亚病夫,你们不是失败者,鲁迅的《呐喊》让更多人听见了时代的声音。鲁迅,如此伟大之人,你的壮志,你的理想,你的信仰,你的灵魂将永垂不朽!

它也教会了我许多东西,虽然我们幸运的身处和平年代,没有经历过这些,但我能真切感受到鲁迅先生的呐喊。中国这条沉睡的巨龙终究是醒了,承载着无数中国人崇高的信仰和美好的理想站起来了。

身处这样美好的时代更应该好好珍惜,不要让历史的悲剧重演。现在的中国是用无数人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向你们致敬!伟大、勇敢的先烈们,你们可以安息了!我们会将你们崇高的精神发扬光大,载着你们未停歇的脚步向前奔跑,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原则这本书的读后感篇七

在这个假期时,我利用了一些时间把《西游记》和《三国演义》读完,其中我觉得《西游记》最精彩。

《西游记》原著:吴承恩,是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主要写了唐僧、孙悟空、沙憎、猪八戒去西天取经。他们在途中遇见许许多多的妖怪并勇敢地战胜妖怪,克服种种困难,最后取得真经。

我觉得《西游记》中的猴王醉酒闹冥府写得很精彩。这个故事写了有一天,孙悟空在松树底下睡着了。这时,有两个人把孙悟空的魄灵带走了。当孙悟空醒后发现自己在幽冥界前,问道:“幽冥界是阎王住的地方,带我来干什么?”那两个人说:“你寿命已终,我们是奉命来勾你的。”孙悟空说:“我老孙超出三界之外,你怎么敢来勾我?”然后,把两个勾魂鬼打死。抡着棒,打进城中。众鬼卒吓得奔上林罗殿,报道:“大王,外面有一个毛脸雷公,打进来了!”那十代冥王慌忙迎出来,叫道:“上仙留名,上仙留名。”然后,孙悟空就说出自己的名字,让十代冥王把生死薄拿来。最后,孙悟空把猴类的名子用毛笔涂掉。

从这个故事时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人不能太嚣张,要谦虚。

原则这本书的读后感篇八

历,有很多作家都透过书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就拿《红与黑》来说吧,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于连的年轻人,他聪明但出身贫寒,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便想通过女人作为阶梯,挤进上流社会,最终因为误入歧途而走上断头台。

看完这本书,我既为于连感到悲哀,又对他恨之入骨,以他的才能,明明可以大有作为,可是他却选择了错误的途径,企图利用两个女人对他的纯洁爱情,作为他走入上流社会的台阶,在这里,我不禁想问,在人生的道路上,你是否也曾迷茫,世界上的善与恶,美与丑,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如果走对了,就会在正途上,顺利前进,反之,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也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才能走出这片“迷茫”的森林。

反观于连的悲剧,是他个人的选择错误,也是社会环境的必然结果,那个时代,贵族社会的体系,使得他走上上流社会的诸多路都被堵死,社会的不公平,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这也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在迷茫的时候,不要像于连一样,走入歧途,要时刻谨记:走正路,方能修成正果。

原则这本书的读后感篇九

童年是一条五彩的河,童年是一道七彩的路,童年是一座闪亮的桥,童年是一个美丽的世界。童年是多么完美,可是前苏联文学家高尔基的童年却是异常的悲惨。

《童年》这本书向我们再次讲述了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高尔基的童年,是在一个弥漫着残 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度过的: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幼小的他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因而受到许多打击。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保护和支持了高尔基。故事生动展示了一个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_的令人窒息的生活,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 制制度的腐 败、丑恶,体会到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以及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苦难历程。

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事件”。

我禁不住想到了自我。当年的高尔基已经走上了独立谋生的道路,但此刻的我却连简单的洗衣服都做不好。我曾尝试过洗衣服,却实在做不到。先要擦肥皂,然后这边搓搓,那边搓搓,再……洗到再来,衣服还是不成样貌,脏的地方还是脏,最终只能丢进洗衣机。我们和高尔基之間,差距实在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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