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安全考核方案

网路安全考核方案

ID:1686779

时间:2023-08-09 23:27:06

上传者:曹czj

方案可以帮助我们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明确目标的具体内容和实现路径。我们应该重视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不断提升方案制定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网路安全考核方案篇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任务分工的通知》(宁粮考办〔2021〕5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以下简称考核)相关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1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年是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重要一年,落实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围绕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努力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二、组织领导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粮考办)在县发展和改革局,王金文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考核日常工作。

三、考核程序

考核分自查自评和总结上报两个阶段。

(一)自查自评(2021年12月5日前完成)。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2021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任务分工表》要求,完成本单位的总结和自评,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全面客观反映2021年度本单位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情况,总结成绩,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报告连同佐证资料于12月5日前一并报送至县粮考办。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总结上报(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各相关单位于12月10日前将考核资料报送至县粮考办,粮考办于12月15日前完成对各单位考核资料初审,并将整理好的考核资料和自查报告报县政府审核。经县政府审定后,县粮考办于12月20日前将考核资料和自查报告报自治区粮考办(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四、工作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并于2021年11月8日前将名单和联系方式报至粮考办。自查报告、考核资料务必按要求准时报送至粮考办。(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

网路安全考核方案篇二

1、作为晋级、解雇和调整岗位依据,着重在能力、能力发挥和工作表现上进行考核。

2、作为确定绩效工资的依据。

3、作为潜能开发和教育培训依据。

4、作为调整人事政策、激励措施的依据,促进上下级的沟通。

1、公司正式聘用员工均应进行考核,不同级别员工考核要求和重点不同。

2、考核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同时考核必须公开、透明、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3、制定的考核方案要有可操作性,是客观的、可靠的和公平的,不能掺入考评人个人好恶。

4、提倡考核结果用不同方式与被评者见面,使之诚心接受,并允许其申诉或解释。

1、工作任务考核(按月)。

2、综合能力考核(由考评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

3、考勤及奖惩情况(由行政部按照执行考核)。

1、成立公司考评小组,对员工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

2、自我鉴定,员工对自己进行评价并写出个人小结。

3、考核指标,员工当月工作计划、任务,考勤及中的奖惩办法。

考绩应与本人见面,将考核结果的优缺点告诉被评人,鼓励其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再创佳绩。

5、工作计划未进行、进行中(阶段性工作)项请在计划完成情况栏内文字说明原因。

1、工作绩效考核表总分90分,日常工作类5项每项8分占40分,阶段工作类5项每项10分占50分,其它类每项附加分8分,意见与建议如被公司采纳,附加分10分;其中个人评分、职能部门评分、直接上级评分所占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别是30%、30%、40%。(个人评分突破90分者,个人评分无效,按直接上级评分减10计算;职能部门评分从两方面考评:成本意识、职业规范。分别由财务部和行政部考评。)

2、综合绩效考核由考评小组季度进行一次,员工每季度填写一份和一份,具体时间由行政部另行通知;由被考核员工和考评小组填写,由员工以无记名方式填写后投入公司投票箱;其中自我考评、员工互评、考评小组考评所占综合绩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别是30%、30%、40%。

3、工作绩效考核季度得分为3个月的平均分,占季度绩效考核得分的60%;综合绩效考核得分占季度绩效考核得分的40%,季度最终绩效考核得分即为两者之和。

季度绩效工资=绩效考核奖+绩效季度奖

(1)绩效考核奖由三部分组成:

a、员工季度预留岗位工资10%的考核风险金;

b、员工的第13个月月工资的四分之一;

c、公司拿出该岗位10%的年岗位工资的四分之一作为激励。

员工季度考核为优秀的发放全额季度绩效考核奖金;考核为合格的只发a项和b项;考核不合格者无季度绩效考核奖金。

(2)绩效季度奖金是总经理根据员工在公司的整体表现,参考员工的考核情况在季度末以红包形式发放。

3、没有按期编写当月工作计划和填报工作绩效考核表,每逾期一天扣1分,以此类推。

4、季度内考核为合格的员工,其季度内个别月份考评为优秀的,每评为优秀一次加绩效工资2%,以此类推;其季度内个别月份考评为不合格的,每不合格一次减绩效工资4%,以此类推。

(2)季度内警告一次减绩效工资2%、记过一次减绩效工资4%、记大过一次减绩效工资6%。

网路安全考核方案篇三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行政办公室,具体负责目标考核的组织实施。

11月21日至11月30日,对各科室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

严格按照《沈河区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进行考核。经考核,分数在95分以上的为医院“安全生产先进科室”;85分至94分为安全生产达标科室;低于85分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未达标科室。

1、发生一次各类重大责任事故的;

2、发生一次各类差错事故的,例查出失职责任的。

考核方法:以检查差错事故登记薄和现场检查为主;

考核标准:以责任状各项指标内容为准。

奖惩措施:经考核,符合“安全生产先进科室”条件的科室,由院安管委员会授予“安全生产先进科室”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不达标的科室,取消当年各项评比资格,在全院进行通报,科室机关负责人要作出书面检查;因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重大失误酿成事故的相关人员,按照医院规章制度处理。

网路安全考核方案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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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内容

2021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在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80号)规定的责任事项为基础,突出对重点任务的考核。按照陕西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 2021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方案》(陕粮安考核办〔2021〕13号)有关考核事项规定范围,结合示范区当前粮食安全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本着“强化导向、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安排各责任部门2021年度考核任务评分标准43项。

二、考核评价

考核采用评分制,满分为100分。省上采取市(区)政府(管委会)自查评分与部门评审、部门抽查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并对部分重点考核事项实行倒扣分。示范区各牵头部门、配合单位对本部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打分,对存在自评失分情况的要提出整改措施、意见或建议,并形成部门书面总结报告和打分依据汇编。

三、考核安排

(一)自查评分。2021年12月20日前,示范区各牵头部门、配合单位要按照《杨凌示范区2021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评分表》确定的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要求,及时与省上对口部门对接,完成对2021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自评打分和总结报告,备齐自评打分依据的文件资料和佐证资料,由牵头部门统一将自查报告、自评打分依据、佐证资料(电子版、文件资料均为pgf格式)一并报送示范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杨陵区粮食局)。自查报告要全面客观反映考核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情况,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将工作亮点和重大突破在报告中单独反映,作为综合评价参考。

(二)综合自评。2021年12月25日前,示范区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情况,对示范区管委会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和自评,形成示范区的自评报告(代拟稿)报送示范区管委会。示范区管委会审定后,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并抄送省粮安考核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三)迎接省级抽查。2021年1月20日前 ,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小组根据示范区管委会自评报告和部门评审意见派出联合抽查组进行实地考核。各牵头部门要加强与成员部门沟通对接,做好接受省级抽查的工作准备。

四、考核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基础工作尤为重要。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认识和领会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实质要求,突出工作实绩,杜绝形式主义,达到考核和业务融合促进的效果。要加强对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各单位之间、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考核工作。

(二)完善考核机制。要坚持结果导向,力戒形式主义,充分考虑实际,体现差异化要求,避免“一刀切”。要把年度考核和日常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强化过程管理,及时协调解决落实粮食安全责任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关键节点任务顺利完成。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建立健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保障粮食安全的长效机制。

(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影响粮食安全的“短板”和风险隐患,特别要对201x年度考核和中期督查中省上相关部门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逐条梳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严肃考核纪律。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各部门对自查评分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瞒报虚报,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网路安全考核方案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贯彻落实国家201x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任务,根据市政府《关于认真开展201x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以及《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实施方案》(东政(201x)58号) 职责分工,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依据《海东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东政办〔201x〕43号)和《海东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组织工作方案》(青东发改粮食〔201x〕325号)明确的考核组织原则,结合各部门人员变动情况,对201x年度全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和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进行调整。

(一)考核工作组

负责组织落实国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家201x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任务,组织完成对各县(区)人民政府201x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研究解决考核工作中各项重大问题。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考核工作组办公室

考核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全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相关市直部门完成考核工作任务。

主任:xxx

副主任:xxx

成员:xxx

二、考核内容

国家201x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继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x〕80号)确定的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等6个方面14个重点考核事项进行设置。根据***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当前粮食安全新形势、新任务,本着“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原则,取消定性评价考核指标。同时,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由201x年度的62个,调整优化为46个。

三、考核工作安排

(一)落实考核任务。相关部门(单位)根据《青海省201x年度落实国家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自查评分表》确定的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和评分标准,按照责任分工,组织落实市201x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任务,涉及县(区)考核内容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落实。

(二)部门自查评分。201x年12月20日前,各牵头部门商配合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完成对各县(区)及本级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打分,形成自查评分报告。自查评分报告要全面客观反映部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情况,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将工作亮点和取得的重大突破在报告中单独反映,同时备齐考核依据文件材料,按时上报市考核工作组办公室。

(三)综合考核结果。201x年1月20日前,市考核工作组办公室根据各市直部门对各县(区)及本级自查评分情况和提供的考核依据文件材料,起草《海东市201x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查评分报告》,整理装订《海东市201x年度自评打分依据材料汇编》,经市考核工作组审议后上报市政府。

(四)报送自查报告。201x年2月15日前,市政府对全市201x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查评分报告审定后,连同自评打分依据资料,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农牧厅、粮食局,并抄送省考核工作组其他成员单位。

(五)迎接抽查考核。201x年3月25日前,省考核部门将组成联合抽查考核组对部分市(州)进行实地考核,市考核工作组及成员单位要做好接受考核的工作准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粮食安全责任制,是党***、国务院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促进各级人民政府承担本地区粮食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是切实推进国家粮食安全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落地的重要保障。各市直考核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刻认识和领会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实质要求,端正考核工作态度,杜绝形式主义。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提供必要的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按照考核责任分工制定工作落实方案,明确责任科室,指定专人负责,组织调查摸底,紧盯问题解决,加大政策和资金投入,狠抓工作落实,高标准完成各项年度考核目标任务。

(三)强化协调配合。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单位)多,工作任务量大,时限性强,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务。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配合部门(单位)落实考核工作任务,配合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整落实。

`考核工作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在考核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虚报和违规打分的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不配合、不作为,延误考核工作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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