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食堂员工 食堂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疫情期间食堂员工 食堂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ID:1686923

时间:2023-08-10 00:21:04

上传者:曹czj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疫情期间食堂员工 食堂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一

1、学校要安排专人对食堂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的假期行程、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接触史等信息进行全面摸排,要建立台账;特别是从湖北或重点疫区返广的,做好登记。

2.做好相关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安全及防疫知识培训,并组织进行考核。

3.食堂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常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在进行操作时佩戴口罩、工作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4.强化配送人员健康监测、洗手消毒和配送设施的清洗消毒,配送人员配送时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手套。

5、对符合返校返岗条件的食堂工作人员,学校要通过工作微信群、电话或召开视频会议的形式,传达开学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开展疫情防护知识教育和操作规范培训。

     要求省市外未返回的食堂工作人员,须接到市教体局通知后,方可返茌;返回后,须在家进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省市外返回未履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制度的食堂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到校工作。解除居家医学观察后,工作人员须提供卫健或所辖村(社区)等相关单位提供的未接触确诊、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的证明或者有效健康证明,方可返校上岗。

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及环境清扫

1、全面检查检修食堂设施设备(包括用电线路),对存在故障或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安排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开学后各类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转。进校维修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和身份核实登记,体温低于37℃并佩戴好一次性口罩和手套,方可进入校园。

2、对食品库房、烹饪间、备餐间、专间、留样间、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间、餐厅等所有区域进行全面保洁,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3、食堂重点区域和各类餐具、工用具、容器、所有餐桌椅等要进行全面清洗、消毒。

准备医用消毒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保障消毒设备、保洁设备数量充足。

食品原料采购

1.对供货商加强监督,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2.制定原料采购控制清单,除原禁止使用的原料外,不采购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海鲜等,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严禁在学校食堂、厨房饲养和宰杀禽畜。

3.健全原材料验收流程,严格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做好索证索票、收货查验、台账登记、按要求储存等工作。

4.要求供货商的原料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关温度、湿度及分隔功能,车辆及运输容器定期清洗、消毒。

5.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鼓励选择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开户的供应商,实施定点采购。

6.采购预包装食品应当向供应商索取**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开具的《供货(上市)凭证》,如供应商无法出具《供货(上市)凭证》,必须索取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和载明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供货凭证;生鲜食品索取**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开具的《**市生鲜食品上市凭证》,肉类、禽类及其产品还应索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检验合格证明。

疫情期间食堂员工 食堂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二

为坚决落实十二届市委第九轮巡察第二巡察组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食堂管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学生食堂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提高学生伙食质量,规范学生食堂管理工作,结合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食堂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聚焦学生食堂管理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把握新形势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基本原则,达到严防严管严控学生食品安全风险,不断提高学生食堂管理水平的目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一)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中小学校,中心幼儿园20xx年下学期学生食堂管理工作及账务情况。

(二)主要内容

1.岗位职责。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对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成立学生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食堂管理。学校应当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完善食堂内部控制机制,做到不相容职务由不同的人员担任。食堂财务机构内部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做到钱账物分管。

2.采购及保管。建立双人采购和定期轮换制度,每次采购应做详细的采购记录备查。采购人员每学期轮换一次。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和供应商准入制度,对米、面、油、肉、蛋、豆制品等大宗食品供应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食堂物品的出入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签字确认。严格出入库的检查验收,严禁变质、过期食品出库、入库。

(5)采购肉类的应当查验肉类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采购肉类制品的应当查验肉类制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4.成本核算。学生食堂支出包括原材料、水电煤气、人工等成本,不得将应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的费用计入食堂支出。自营食堂直接成本(即原辅材料成本)原则上不得低于伙食费标准的75%。

5.违规收支资金问题。通过虚报、冒领、套取等手段,挤占、挪用、贪污学生伙食费或食堂经费;强制学生搭餐,或者通过食堂向学生乱收费;设立“小金库”;以收取管理费、折旧费等名义从学生食堂牟利、增加食堂成本;在食堂管理中为他人谋利、搞利益输送或以权谋私;采购伪劣食材、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等问题。

6.学生及家长满意度调查。《涟源市中小学校食堂满意度测评工作实施细则》的落实情况,督查组现场组织抽样测评。

专项整治工作由市教育局党委统一部署,镇中心学校分级组织实施,采取单位自查自纠与专项督查结合的方式。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1月4日开始至寒假前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学校自查阶段(20xx年1月4日-1月8日)

各学校,中心幼儿园要对照本方案,要以截留、克扣、挤占、挪用学生伙食费等问题为重点,对学校学生食堂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自查自纠。

(二)集中核查阶段(20xx年1月11日-1月15日)

由镇中心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全镇所有中小学,中心幼儿园进行集中检查。

(三)实地抽查阶段(20xx年1月18日-1月22日)

市教育局成立督查组,对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食堂开展实地抽查,重点对学校食堂的成本核算、食堂管理、学生及家长满意度调查等工作进行全面抽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中心幼儿园要站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食堂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任务,强化责任。本次专项督查,市教育局局党委行政高度重视,将组织专门督查组,以严的主基调开展督查,督查组对督查结果背书签字,对应该发现的问题未发现、应该报告的问题未报告,要严肃追责问责。各学校,中心幼儿园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对照三个阶段的安排开展工作。各学校校长,中心幼儿园园长是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各食堂学校校长为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要突出工作重点,通过认真细致对标对表,逐一核查,并限时整改到位。

(三)强化督查,严肃纪律。各学校,中心幼儿园严格对照有关制度规定,认真抓好整治工作,对自查和核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镇中心学校,在执行过程中,对违规行为和人员的处理要建立档案,做到资料齐全、程序到位、纪律严明。

各学校,中心幼儿园要将专项整治情况工作报告和相关情况汇总表于20xx年1月8日前报中心学校(联系电话:xxx)。

疫情期间食堂员工 食堂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三

食品卫生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于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是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大事。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规定》(_)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__]10号)等法律法规,以预防和遏止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努力营造学校食品放心消费的环境为目标,坚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普遍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增强教育系统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教育教学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特制定本计划。

一、加强领导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师生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认识,从保障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行和长期性。各校(包括幼儿园及其他办学机构)均要制订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要成立由一把手总负责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有效的食品卫生安全网络。

二、明确职责

(一)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如下:

1.加强对所辖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列入对学校的督导评估和考核指标。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签订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每学期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一至两次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学生课间餐、“学生奶”、饮用水及其他方面的学校食品卫生的管理和督查。

2.有计划的对学校校长、分管校长、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实施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并做好必要的考核记录。

3.加强学校食堂及饮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其达到卫生要求,并与学校招生规模相适应。学校食堂及饮用水等基础设施达不到卫生要求或与办学规模不相适应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批准扩大招生规模。

4.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和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督促学校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二)学校应当履行的职责如下:

1.学校应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明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校长负责制,校长为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校级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具体分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分工协作,各尽其职,在各个岗位和各个操作环节都要责任到人,坚决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2.学校定期召开食品卫生安全专题会议,每月检查学校食堂、饮食店、商店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达不到卫生基本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同时要做好四个“备案”:一是各层次的检查和自查工作都要有检查记录备案;二是发现安全隐患要有整改记录备案;三是出现食物中毒要有处理意见记录备案;四是要制定饮食卫生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备案。

3.学校食堂应坚持“服务师生,保本微利”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4.学校要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必须向学生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设施。学校供水工作由专人监管,盛装学生饮用水的容器必须加盖加锁,每天清洗消毒。

5.学校食堂、饮食店、商店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经营的基本条件,取得卫生许可证,严禁出售“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

6.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和卫生法律知识培训,并持有卫生监督部门指定医疗单位检查的健康证明。发现患有影响食品卫生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7.学校食堂物资实行准入制度,定点采购,并建立采购索证及验收制度。

8.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饮食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9.加强食堂及饮用水源的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投毒事故的发生。

10.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迅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开展救助工作。

三、具体措施

1.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各地、各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包括食物中毒在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上报工作。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立即报告当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同时全力配合抓好救治和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人要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内容为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临床表现、已采取的措施、可疑食物、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有关内容。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控制后,学校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二是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学校应采取下列措施:(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三是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报告不及时、瞒报、漏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同时该校在当年的各项考核、评比中一票否决。

2.检查各校食品卫生安全进销台帐,对每年度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对要整改的单位督促完成。

3.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所有学校食堂、小商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

4.加大经费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在学校规划、建设和危房改造过程中要统筹考虑食堂、宿舍、厕所设施和条件的改善;每年必须安排相应的专项经费改善学校食堂、宿舍、厕所等卫生设施条件,使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符合规定。根据《如皋市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意见》,开展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估。

5.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管,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和完善各项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6.定期开展培训。定期开展对学校卫生主管领导和学校食堂负责人的卫生法律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学校要在接受市级培训后,组织对本校饮食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法规培训。

疫情期间食堂员工 食堂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四

对自主经营的食堂,学校要安排专人对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的假期行程、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接触史等信息进行全面摸排,要建立台账;特别是从重点疫区返广的,做好登记。对外承包经营的食堂,学校要通知承包经营公司负责人,完成对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摸排工作,并将摸排情况及时上报学校核实、登记。

市外未返广的食堂工作人员,须接到市教体局通知后,方可返广;返广后,须在家进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市外返广未履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制度的食堂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到校工作。解除居家医学观察后,工作人员须提供卫健或所辖村(社区)等相关单位提供的未接触确诊、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的证明或者有效健康证明,方可返校上岗。

全面检查检修食堂设施设备(包括用电线路),对存在故障或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安排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开学后各类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转。进校维修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和身份核实登记,体温低于37.3℃并佩戴好一次性口罩和手套,方可进入校园。

对食品库房、烹饪间、备餐间、专间、留样间、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间、餐厅等所有区域进行全面保洁,确保环境清洁卫生;食堂重点区域和各类餐具、工用具、容器等要进行全面清洗、消毒。

对食堂承包经营公司负责人和符合返校返岗条件的食堂工作人员,学校要通过工作微信群、电话或召开视频会议的形式,传达开学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开展疫情防护知识教育和操作规范培训。

学校和食堂承包经营公司要提前储备好食堂疫情防控各类应急物资,包括工作人员一次性口罩、手套、工作服,以及消毒器械和药品等。

学校要依据开学后就餐方案,提前开展食堂就餐演练,演练包括就餐服务人员岗位和错峰就餐流程安排、划定分餐配送路线、开展消毒作业等。演练后,学校和食堂承包经营公司要对演练过程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存在的问题,并对方案作进一步完善。进校演练前,所有人员须在校门口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核实登记,检测通过并佩戴好一次性口罩和手套后,方可进入校园。

市教体局在督查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时,将重点对食堂疫情防控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问责。

疫情期间食堂员工 食堂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五

为切实加强我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疫情联控联防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本着“预防为主、依法防控、科学救治、属地管理、联防联控”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疫情在我局传播和蔓延,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全体干部职工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维护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张x才、局长于x维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中心)、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疫情预防控制工作。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处(室、中心)、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

(一)适度做好宣传引导。

按照科学、客观、适度的原则,做好疫情防范应对宣教工作,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新闻宣传和风险沟通,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干部职工保持健康心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防止炒作和不实报道。疫情信息由国家或授权地方统一发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发布任何信息。同时,做好办公场所卫生清洁工作,保持正常空气流通。

(二)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大型活动。

鉴于疫情具有传染性,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组织开展全市应急系统会议、培训等活动;不邀请外省人员来我局开展交流考察活动;要求县(市)区工作汇报尽可能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联系。

(三)控制人员流动,减少交叉感染。

暂停派员赴外地考察、境外考察,一般不安排人员出差。

(四)建立情况登记制度。

建立外出人员、外来人员来访接待登记、请假登记制度。各处(室、中心)、局属单位确定一位同志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外出人员、外来人员接待登记、请假登记,坚持每日登记,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局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建立疫情报告制度。

各处(室、中心)、局属单位1月23日前要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摸底,发现有发烧、咳嗽的,及时向局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赴医院就诊。对医院诊断须隔离者。疫情防控期间,发现有发烧、咳嗽的,要随时报告,并及时送医院确诊。

对赴疫区归来、接触过疫区来唐人员、接触过疫情疑似症状以及有发烧、咳嗽症状的同志,要及时报告并到医院检查,局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情况报有关部门,根据医院诊断意见,分别采取在家休息、隔离观察和住院治疗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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