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巡查工作总结

安全巡查工作总结

ID:1706072

时间:2023-08-13 03:45:12

上传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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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巡查工作总结篇一

六榕街道出租屋安全管理日常巡查制度

为加强出租屋和流动人员的管理,规范租赁秩序,维护本地区的安全稳定,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市政府第2号令)和《广州市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试行)》(穗出租屋[2015]6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巡查范围

凡在本街辖内暂住或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和以营利为目的供他人租用的出租房屋。

二、巡查内容

(一)消防情况

3、是否按建筑面积每50平方米配备灭火器1个,并保持其性能良好;

6、是否使用可燃材料进行间墙;

7、厨房是否单独设置;

9、房间内是否设置住人阁楼或3层以上床位;

10、超过6层的出租屋是否设置室内消防栓或消防卷盘;

12、未设首层直通楼顶天面的楼梯或通道,楼梯宽度不足1米的楼房,是否按人均居住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控制居住人数,且每层最多不超过20人。

(二)结构安全情况

1、是否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严重损坏房”或“危房”;

2、是否已发布房屋拆迁公告,需要拆迁的房屋;

3、房屋建造年代砖木及简易结构至今已超过30年、混合结构已超过40年、其它结构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或房屋遭受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火灾事故的要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安全鉴定,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不得出租。

(三)产权情况

3、共有房屋是否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出租;

4、权属是否有争议。

(四)违法建设情况

2、是否有拆改房屋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房屋使用荷载的情况,或擅自改变房屋规划使用性质。

(五)治安情况

1、出租人是否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明的人员居住;

2、租住人员是否有正当职业,非本市流动人员是否办理了ic卡暂住证;

4、出租屋内是否有涉嫌其它违法犯罪行为。

(六)生产经营情况

承租人有无利用出租屋进行非法生产经营等活动,商铺、工厂是否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取得合法生产经营许可证。

(七)缴纳税费情况

出租人、承租人是否按规定依时缴纳出租屋综合税、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向用工单位收取)、治安联防费。

(八)计划生育情况

承租人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已婚育龄妇女是否办理计生手续,取得《计生证》。

(九)信息采集情况

1、出租人是否及时将流动人员信息登记在《交换册》上,是否定期与屋主交换《交换册》,每半月一次与中介、物业管理公司交换出租屋及流动人员动态信息。

2、非本市流动人员是否按规定登记《广州市流动人员信息登记表》等相关资料。

(十)登记备案情况

出租人是否按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十一)卫生防疫等其它情况

出租屋内及周边环境卫生状况如何,是否有传染病疫情等情况。

(十二)履行责任情况

出租人、承租人是否签定《治安责任书》、《计生责任书》,并履行相关责任。

三、组织实施

出租屋管理服务站(站长由社区民-警担任)在出管中心的'领导下,社区居委会的协助下,组织实施对出租屋日常管理的巡查工作。落实出租屋管-理-员责任制,对辖区内出租屋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做好出租屋的安全管理。

四、反馈告知

(一)出租屋存在违反消防和治安管理规定的,以及流动人员不办理ic卡暂住证的,向公安机关告知,落实整改并依法处理。

(二)违反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的,向居委会或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告知,落实整改并依法处理。

(三)利用出租屋进行无照经营、违法生产的,向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告知,落实整改并依法处理。

(四)出租屋的结构安全或产权存在问题,向房管部门告知,落实整改并依法处理。

(五)出租人不按时缴纳税款的,向税务行政主管部门告知并依法处理。

(六)出租屋出现违法建设或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告知,落实整改并依法处理。

(七)出租屋及周边环境卫生、疫情等方面的问题,向环卫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告知,落实整改并实施有效防预。

五、出租屋类别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重点户(c类):

1、出租屋消防不合格、结构不安全或属于违法建设;

3、出租屋内存在其它治安或安全隐患;

4、承租人涉嫌有违法犯罪行为;

5、流动人员未办理ic卡暂住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般户(b类):

1、出租屋用于发廊、加工厂、仓库等,易出现安全隐患的场所;

2、房屋出租未得到共有出租人的书面认同;

4、承租人无固定职业,经济来源不明,出租人、承租人未签订《治安责任书》、《计生责任书》等。

(三)以下条件均符合的属放心户(a类):

2、业主按要求办理了租赁备案、签订了责任书,按时缴税。

3、承租人有正当职业、有合法经济来源,遵纪守法,证件齐全。

六、巡查要求

1、出租屋管-理-员上门巡查要统一着工作服,佩带工作证,着装要整齐。做到依法文明登记检查,不得假公济私,向被检查登记人员索取财物或金钱。

3、巡查方式实行走街串巷和上门检查相结合,可错开上下班时间,利用晚上和休息时间上门检查。对重点户至少每周上门检查1次,对一般户每半月上门检查1次,对放心户每月上门检查1次,对流动人员集中居住的工棚工地等场所每月检查2次以上。如租住人员发生变更要在二十四小时内上门采集租住人员信息。

4、在巡查中要耐心向出租人及流动人员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讲解相关知识,教育、劝说不符合管理规定的出租屋业主及租住人主动配合整改,能现场整改的立即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向出租人或承租人发出整改告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办理相关手续。检查中发现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向出管中心及有关职能部门汇报。

5、上门巡查要携带好《出租屋安全巡查记录本》、房屋“栋”、“套”表以及人员信息登记表、交换册等资料。认真做好出租屋及流动人员的信息采集工作,掌握辖区内出租屋及流动人员动态,如实记录出租屋巡查情况。督促屋主纳税、办理租赁备案、签订有关责任书,流动人员办理ic卡暂住证,对无正当职业或形迹可疑人员要重点防控。

8、对消防不合格的出租房屋及“三合一”商铺和仓库,或利用出租屋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三无作坊、“黄赌毒”窝点等,要加大整治和查处力度,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坚决予以查处和取缔。

9、督促出租人和租住人员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采取有效手段,预防出租屋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彻底消除学校安全隐患,结合本校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我校校舍安全检查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上级领导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要以对学生人身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作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加强学校的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二、成立学校校舍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

为使学校安全检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总务处、政教处为校舍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成员包括食堂、实验室、电脑室、图书室等管-理-员,各成员进行分工,具体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检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食堂、配电房、实验室、电脑室、仓库、车棚等各项建筑设施。

本次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自查阶段(9月18日——10月9日):学校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要重点对学校的教学设施、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电脑室及学生宿舍、食堂等人员集中的场所认真进行逐一排查,消除安全工作的漏洞和事故隐患,确保万无一失。坚持边自查边整改,以自查促整改。同时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指定专人负责,在最短时限内整改,并确保整改质量,并将自检、整改报告上报安全领导小组。

2、联检阶段(10月10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学校各个部门进行联合检查。

3、随机抽查阶段(长期):我们将进行不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

4、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正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对一些年久失修的旧房要进行重点细致的检查;在风、汛、雨季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每次安全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档案保存备查。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它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

四、安全检查内容及措施

学校建立安全工作自检制度,定期检查重点部位如校舍、食堂、锅炉房等基础设施,随时关注情况变化,认真做好记录备案。

1、校园校舍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自检,做好校园校舍检查记录。

结合上级安全工作要求,学校要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与领导沟通协调,采取必要措施及时进行处理。门卫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来访人员登记,查对确实有事的学生的离校问题,必须有班主任老师的批条,方可离校。

3、防火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要求,要重点检查如锅炉房、食堂、等各项用电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校内要有明显的禁烟标志,消防器材必须保管完好,数量、布局合理,消防用水管道通畅;安全通道必须有明显疏散指示标志,疏散通道不得关闭、堆放物品,保证学生学习、就餐、住宿期间能够安全疏散;楼内应急灯性能良好,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方向正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不得有遮挡、覆盖现象。

4、值班、值宿工作

值班、值宿人员要高度负责,记录要及时准确,对学校重点部位掌握清楚,并加强巡逻。在值班室明显位置要张贴火警、盗警、派出所电话、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等。

5、食堂卫生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长春市教育局下发的〈〈中小学食堂标准〉〉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如校领导日常检查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学生食堂管理制度、消毒制度等。严格控制进货渠道,杜绝劣质食品进入校园,从源头上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6、体育设施安全工作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体育场馆和器材要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要建立使用管理制度,有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对场馆、器材的安全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认真做好记录。

总务后勤部门应对校舍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工作,以确保安全使用。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校舍维修应按实际情况分为小修、中修或大修。维修计划应经学校领导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重大维修项目必须履行质监部门或有权部门参与的验收手续。特大维修应进行公开招投标并实行工程监理。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校教职员工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坚持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不能时紧时松 时冷时热。

2、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学校建立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由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的检查、落实工作,并综合全校作好安全工作,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不留任何死角。

3、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整改不力的教职员工取消年终先进的评比资格。4、发生安全问题要及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做到及时、详细、真实,不得瞒报、迟报、漏报或虚报。

安全巡查工作总结篇二

(1)巡视大厦各楼层有无人员扰乱各公司及公共秩序的。

(2)巡视大厦内有无造谣惑众的。

(3)巡视有无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的。

(4)巡视大厦有无辱骂他人、侮辱妇女,进行其它流氓活动的`。

(5)检查公共区域或各公司内有无书写、勾画淫秽语言、图案。

(6)巡视检查贩卖、制造、传抄、传阅非法刊物、淫秽制品的。

(7)巡视楼层内有无可疑人员,如有发现,立即进行查问。

(8)检查楼层内有无吸毒。

(9)楼层内有无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的。

(10)巡视检查停车场车辆有无撬痕,车门、后背箱是否关严。

(11)检查停车场有无可疑人员,如有可疑人员要立即前往查问,如有问题送交保安部。

(12)检查施工人员有无出入证。

(13)夜间检查各公司门窗是否关好,如门户未锁,要立即通知值班经理,使用备用链锁锁门后,通知客户说明情况。

(14)夜间大厦内、楼梯间、卫生间有无藏匿人员。

(15)夜间检查持物出入大厦人员。

(16)夜间巡视各公司有无被盗案件发生。

(17)检查有无损坏大厦公共财务的。

(18)检查有无损坏大厦保安监控、消防设备设施的。

(19)检查大厦内有无贩卖假的证件及各种票据的。

(20)巡视检查一切违法犯罪人员。

如有发现立即制止,送交保安部处理,有重大问题的送交xxx机关处理。

安全巡查工作总结篇三

一、为了保障生产安全,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操作规章规程、公司的规章制度等要求,项目部要定期对本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监督检查。

二、保管员要每天进行火工品库的安全检查工作,抽检、定巡,每天要去库房内对民爆物品进行检查清点,确保民爆物品数量准确,没有多出与失缺。并认真做好民爆物品的清点、记录工作。

二、安全监督检查应当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纠正安全的“三违”行为,监督检查实行“安全监督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安全监督检查实行生产环节全过程管理,安监员是现场工作的监督检查者;爆破人员日常领用,保管员日常发放,安全责任人要对领用、使用环节的各个点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出的问题落实处理并上报、跟踪复查。

四、监督检查的范围为民爆物品的使用、运输、发放、进退库,包括整个库区的安全防护,人员工作状态等,检查时按不定期、不定时、不定人进行检查,随时行进抽查,以提高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自觉性。

五、安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规程、措施在现场的执行情况,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基层单位领导及安监员的上岗情况,在岗员工的应知应会情况等。

六、安全监督检查的人员有: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组长、保管员、爆破员等。

七、安全监督检查出的问题每天按问题反馈单下发各部门,各单位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

八、安全监督检查由专职安全员负责组织,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问题、隐患的整理下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问题整改情况的.复查。

九、安全监督检查的组织、考核工作按有关文件负责考核。

为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促进工作落实,保证任务完成,建立督查制度。

(一)综合督查。每年年中、年末由乡食品安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村和企事业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综合督查。重点督查上级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对各成员单位和村、企事业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察检查和综合评估。

(三)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对上级领导的重要批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临汾市市级以上媒体曝光事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事项的查办、查处和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上述三种督查督办均可采取督查组直接督查督办和书面督查的形式。

安全巡查工作总结篇四

一、值日教师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到校值班。

二、值班时间必须经常巡视学校各处,发现问题自己能解决的设法解决,无法解决的须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三、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四、值班时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师生来校娱乐。

五、值班人员必须妥然处理好报刊杂志及电话、电报、特殊事宜的电话、电报,必须设法通知到收话、收报人。

六、值班期间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按学校 奖惩制度有关条文处罚。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

一、各处室要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库房储存物资性质,制订相应的安全制度,校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定期对全校各处室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二、食堂用火、电源的地方,应做到人走火灭、电关。要落实专人负责该用火、用电地方的责任人,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三、校内道路,楼房走廊、楼梯、安全出入口严禁堆堵,确保畅通无阻。

四、消防设备、器材的管理实行三定、三不准。

五、校内住宿的教师禁止使用电炉,煤气炉等,以防火灾和其他

事故的发生。

六、下班后,各办公室、教室须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七、对于违反上述规定和失职行为的责任人,学校按 奖惩制度 有关条文处罚。

学校治安保卫工作考核奖惩

一、学校每年对治安保卫工作检查两次(每学期结束)。参加人员:校园治理负责小组和各班班主任。

二、平时由校园治理负责小组成员和各班班主任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三、贯彻本校实施办法,成绩显著贡献突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1、认真开展或支持治安保卫工作,成绩显著,并为群众所公认的。

2、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避免恶性事故的产生。

3、在值班、巡逻中警惕性高、抓获坏人或与犯罪分子搏斗 的。

4、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

5、向公安机关和保卫部门积极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保卫部门侦破案件,查处治安灾害事故表现突出的。

四、违反本校实施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罚款或者扣发奖金,或者责令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报上级给予行政处分。

1、忽视治安保卫工作,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以致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2、对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中漏洞和隐患,在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后,仍不整改而造成经济损失的。

3、对本部门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

4、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忽视安全防范,使集体的现金、物资、器材、贵重物品等财产被盗窃、被破坏,造成经济损失的。

5、违反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管理制度,致使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

6、违反保密规定,对秘密文件、图纸、档案、试卷不严密保管,以致发生被窃或丢失的,或口头泄密,造成后果的。

7、违反教师集体宿舍治安管理制度,不及时审报暂住留宿手续,造成事故和不良影响的。

8、违反门卫、值班、巡逻制度,思想麻弊,擅自离开岗位,以致发生重大盗窍案件,使集体财产遭损失的。

9、为工作问题和发生锁事,引起打架斗殴而造成伤害的。

10、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的。

11、犯有其他轻微违法、违章行为,需给予处罚的。

五、内部教职工在社会上违法犯罪受公安机关拘留、罚款、警告处罚的,在校内停发本目标奖,并报上级给予行政处分。

六、处分审批权限:

1、校级领导人,由教代会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2、其他人员,由校务会议决定处分意见。

七、罚款统一交本校财务部门,单列项目。学生安全教育管理

一、不玩火、不玩鞭炮,不随身带小刀、火柴、硫酸等危险物品进校。

二、不做危险的游戏、不在教室内和操场上奔逐。

三、上下楼梯靠右行,不争先恐后、不拥挤。

四、骑自行车上学放学路上注意安全。

五、旅游活动须在家长或教师带领下进行。

六、严禁吵架、骂人,违者视情节后果给予处理。

七、严禁在楼梯、扶手攀爬、推拉、滑行。

八、体育课上注意安全。

食品安全卫生

一、不购买腐烂变质的蔬菜、杜绝使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二、生、熟食品分放、分装,使用专刀、专板、专夹。

三、餐具、厨具清洗,用蒸汽消毒,采取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五个基本步骤。

四、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包干区专人负责,每天打扫,每周大扫除一次。

五、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经常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工作服。

六、工作人员要持健康证上岗,同时按规定定期检查。

七、非食堂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食堂。

学校门卫检查登记

1、工作主动热情,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积极维护校内秩序,做好保卫工作。

2、本校师生进出校门应佩戴校徽,使用自行车、助动车的师生进出校门时,必须在校门内外主动下车,严禁在校内骑车。来客进校需填写好会客登记单。

3、严禁闲杂人员、行迹可疑人员进入校门,外来人员,须问明情况或查取有关证件方可入校,严禁个体商贩在校内外摆摊设点。

4、除来客的车辆外,其余机动车辆不准进校内,有特殊情况必须得到校方同意,方可进校。

5、按学校规定时间启闭校门,上课时间学生因特殊情况外出,必须履行有关手续。

6、各类物资出校门应严格查验须由学校批准的有关手续,如手续不符应扣留,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7、闲人不得进入门卫室,并做好门前的卫生包干和保洁区卫生工作。

学校内部安全检查

1、加强对校舍安全管理,定期对学校楼梯的扶手进行检查。

2、加强学校体育设施的安全检查,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允许带电部分裸露在外,确保安全。

4、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力度,严禁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不准擅自进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要严把食品采购、存放、加工、销售、卫生保障各个关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准学校食堂存在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味的食品。

5、加强学生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防病治病的意识和能力。

6、不准私自组织学生外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与教学无关的社会商业性庆典活动和不适合年龄特点的其它活动。

一、值班类型和职责

1、行政总值班:代表学校处理值班时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领导和协调其他值班人员开展工作。检查教学秩序是否正常。

2、教师值班:主要检查学生课间是否遵守秩序。制止吵闹、打架现象。

3、学生值班:检查学生是否有不遵守纪律、损坏公物、乱丢杂物现象。

二、值班要求:

1、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3、人事办公室负责审阅总值班纪录,并及时协调解决和汇报有关问题。

学校治安刑事案件报告

1、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维护学校内部治安秩序,2、配合地方搞好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

3、学校要把搞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4、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的要求,把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5、要进一步健全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机构,学校要有一名学校领导分工负责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通过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依法治校等活动,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7、学校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作,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对策,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加强管理。

8、要强化学校内部特别是重点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和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守护等内部治安保卫制度.9、学校一旦发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妥然解决,对于发生事故,要按规定进行报告,发生教职工及学生伤亡事故、火灾、爆炸、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后以最快速度上报上级。

打虎小学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安全巡查工作总结篇五

1.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2、各班级、处室要设有安全员。班主任为本班级的第一职责人,处室主管领导为本处室第一职责人。各班级、处室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职责要落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定时、定人、定位检查。

3、安全检查务必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资料、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用水、库房、电脑机房、实验操作室、食品卫生、旧建筑物、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4、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处室主任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状况。

5、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职责;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6、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状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6、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先、个人评优考核。

7、建立检查状况校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学校办公室除了每月1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一、暑假、国庆、寒假分别进行六次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状况在校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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