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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21 05:34:33
上传者:曹czj“读后感”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掌握,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知道读后感怎么写才比较好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乡村的蟋蟀,在康涅狄格州自由的生活着,却被人带去了纽约的`时代广场。蟋蟀柴斯特在乡村呆久了,不熟悉城市的繁华和热闹,他被男孩玛利欧带回了家,之后,一连串稀奇古怪的事情接二连三地发生在白利尼一家的身上。他还认识了老鼠塔克、老猫亨利,塔克和亨利热情地招待他。之后,柴斯特那美妙的声音让他在一夜之间成了名,但他却留恋故乡,坐着火车回到了康涅狄格州。
城市里虽然繁华,但没有乡村完美;城市里虽然富饶,但没有乡村自然。
在乡村里的自由,永远比得上城市的约束。
如果是你,你是会象柴斯特一样回到家乡,过着平凡的日子,还是继续呆在时代广场的地铁站里,成为大名人?
有人会说:“柴斯特真傻!如果我是他,肯定会继续留在纽约,必须能够享尽荣华富贵!”但如果我是柴斯特,我会和他一样。
城市和乡村的差距,是没有人能够说得清的。而唯独自由才是心灵最最渴求的。
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首先,我觉得书中的“小音乐家”柴斯特怀念家乡,为自己喜欢的职业奋斗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接着我觉得,一件很偶然的事,有的时候很有可能改变一个人的一生。就用柴斯特这只蟋蟀说起吧。柴斯特原本喜欢吃树叶,但是如果没有香肠的诱惑,柴斯特就不会跳进野餐篮里,它就不会来到纽约时代广场,它就不会认识亨利猫和坦克鼠,它就不会来到报摊,更不会最终登上了《纽约时报》和《美国音乐》的头条,在众人的眼前落落大发的弹奏音乐。
书中虽然柴斯特有着很好的音乐天赋,但是它仍然努力的和朋友们(亨利猫和坦克鼠)一起刻苦的练习。最终,它终于屈服了始终不喜欢自己的白莉妮妈妈,登上了成功的山峰。
可是,虽然柴斯特很喜欢音乐,但是它不喜欢在众人面前表演,它慢慢的、渐渐地开始想自己的家乡了。最后大家也猜到了,柴斯特回到了自己的家......
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后让我明白了:
1、任何人或动物都可能会因为一件小事,而改变自己的一生;
2、只有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就一定会登上成功的顶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