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投资方合作协议(五篇)

2023年投资方合作协议(五篇)

ID:198113

时间:2023-06-04 18:11:59

上传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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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投资合作协议投资建设合作协议篇一

甲方:________人民政府

乙方:________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乙方在________县________村投资建设《________生态观光园》项目,项目建设时间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年____月,项目用地____亩(以内)。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配合乙方进行项目选址,用于《开________生态观光园》项目建设。土地补偿标准按照筑府发________号文件中规定的______市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执行,费用由乙方先行垫支,所需费用直接交与甲方,由甲方执行补偿事宜(乙方不与补偿对象发生任何关系),列入成本核算。

2、甲方按照国家西部大开发以及______省、______市和______县相关政策给予乙方最大的扶持和优惠。(后附所有扶持及优惠政策的量化明细。)

3、甲方提供乙方项目的立项支持和快捷审批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相关立项、环评、职业健康、安评、林业、消防等涉及项目开发、正常生产所需的相关行政审批手续;负责协调当地村民关系,创造良好和谐的投资建设发展环境。

4、甲方负责乙方项目所需供水、供电、通信、入厂公路等公用工程建设。

5、积极为乙方提供物流运输保障和协调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项目用地按土地招拍挂制度依法取得。

2、乙方按计划加快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论证进度,力争尽快核准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在甲方配合下及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项目备案、工商登记等前置手续,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早日建成产生效益。

3、项目建设启动后,在项目发展必需的所有条件具备的前提下,按照本《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拟定《________生态观光园》项目的投资规划和项目实施计划,报送甲方备案,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______元(后附项目规划及实施方案)。

4、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进行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做到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所用普工应优先录用________的劳动力。在项目选址建设、生产经营中,遵守环保、土地、水利、林业、安全生产、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并接受监督。

5、乙方在协议签订后30日内在甲方境内设立独立法人公司,作为乙方项目实施的主体,全面负责开阳项目的建设事宜,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保障措施

1、本协议签署生效后,双方应及时会商项目实施计划和相关补充协议,加快项目建设推进。

2、双方各自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定期共同召开工作交流会,协调项目的推进落实。

3、双方各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本协议的实施指导、检查和督促。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生效60日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全面履行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守约方可书面催告对方在一定期限内履约;若违约方仍无实质性改善,并导致双方合作目标受到严重影响时,则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相关损失,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2、若非乙方的原因造成本协议有关乙方的项目在约定时间内未能或未完全实施,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3、乙方在甲方境内按招拍挂所购地块必须用作《________生态观光园》项目及相关产业项目建设,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或自行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将此用地另行安排,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全部条款只对协议双方有效,不得作为其他使用,不得发布于任何公开媒体。

2、甲、乙双方对本投资协议均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对外进行公开或泄密。

3、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完善。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协议附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6、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开发投资合作协议投资建设合作协议篇二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基于:

2、**项目拟引进合作单位,与其共同开发本项目。

3、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同意以xx公司作为合作主体,与**项目合作开发本项目。

一、 项目简况

本项目位于底市**区**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用地性质为:,项目定位为:商业、住宅、办公项目,项目内部暂定名称为**项目,具体开发面积以取得该地块实际面积为准。

二、 基本合作方式

1、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以**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的名义与**项目签订并履行合作开发合同。

2、合作合同签订后,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设立xx公司底项目部(或公司底分公司),合作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管理,共同经营、共担风险,三方的具体权利义务以三方根据本框架协议签订的正式合作合同为准。

三、投资比例及收益分配

1、本项目预计总投资约为人民币*千万元。

2、各方投资比例为:甲方55%、乙方45%,甲乙双方均已货币投资,丙方不实际投入资金。该项目启动资金及后续资金,甲乙双方均需按此比例投入。

3、收益分配:该合作项目在扣除全部成本、返还投资款项及其利息后的净利润,按甲方51%、乙方39%、丙方10%的比例分配。

四、投资支付期限和方式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甲乙方按照约定的投资比例支付首期投资款500万元至xx公司在底市**项目部开立的银行账号内,其中甲方支付275万元,乙方支付225万元。该资金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在xx公司与**项目合同前不得动用该资金。

甲乙方任一方不按本条约定期限及数额支付首期款项的,视为自动无条件退出本合作项目。

后续出资金额、时间根据邦与底**项目的合作开发合同,由三方另行签订正式合作合同予以确定。

五、各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约定比例及期限支付投资款项。

(2)主管本项目的建设成本审核、控制,委派项目部(或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出纳,并指派其他人员共同共同负责工程管理工作。

(3主管本项目施工单位的选定及并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控; (4)对本项目的其他工作进行协调,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约定比例及期限支付投资款项。

(2)协助本项目财务管理,委派项目部(或分公司)会计人员,并指派其他人员共同负责工程管理工作。

(3)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管,负责协调项目开发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周边单位、居民的关系。

(4)协助落实项目的规划报建、开工手续等行政审批手续;对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其他工作提供协助。

3、丙方权利义务

(1)积极整合各项资源、协调各项关系,保证六个月内底日报社就本项目与昊铭xx公司签订合作合同并实际取得本项目土地使用权。

(2)在本项目办理完成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丙方可分期从合作项目中取得共计500万元的工作报酬,该款项应计入项目开发成本。

(3)参与项目开发各项工作,负责日常工程管理、项目宣传推广策划、销售管理等各项工作。协助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规划报建、开工手续的办理。

(4)协助协调项目开发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周边单位、居民的关系。

六、收益分配期限及方式

在项目竣工验收且销售完毕、房屋交付后之后,具体方案由三方另行协商确定。

七、违约责任

如**项目未能与xx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则所有前期费用均由丙方自行承担。

本协议签订后,如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守约方并有权解除本框架合同。

八、xx公司与**项目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甲、乙、丙三方根据本框架协议,就三方具体权利义务另行签订正式合作合同。

九、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叁份,各方各持壹份。由各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签字、指模):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指模):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指模):_________________

开发投资合作协议投资建设合作协议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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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

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参与合作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通过

友好、平等、认真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运河湾小区

项目地址:解放路三国商贸城

第二条、项目规模

该项目规划占地面积41亩,总建筑面积 108500 平方米,包括(代建公租房3400平方米,人防1733平方米、地下室2290平方米、住宅及商用房76077平方米)规划共计9栋楼,其中8#,9#楼及售楼部为底商住宅楼占地面积12亩,建筑面积 2.5万多平方米,目前1#、2#、3#、4#、已经竣工入住,5#、6#、7#剩余门窗及入户电源尾工(含部分人防工程),8#主体还差3层主体完工,9#楼桩基已完成。

第三条、合作方式

1.乙方一次性出资项目开发资金小写:2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甲乙双方共同监

管财务及销售、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实际投资额以实际出资额为准)。

2.乙方出资的款项必须只能用于5#、6#、7#、8#、9#楼的施工建设,不能挪出它用。

3.乙方投资利润按小写:1000万元收取,大写:壹仟万元整,期限为项目竣工达到验收

条件,投资利润在项目竣工后进行结算。

4.乙方在回收取投资款时,按销售收入款的70%收取,中间收取额度不能大于实际投资,在收取到实际投资额度后暂停收取,剩余30%由甲方支配,乙方不得干预。

5.在协议生效之前的运营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本协议生效之后的运营费用由甲乙双方共

同承担。

6.甲方在资金条件应许的前提下可以提前支付完乙方的投资及利润,乙方在收取完实际

投资和利润后,本合作协议结束。

第四条、合作项目付款方式

1.该项目资金在银行单独开户管理,乙方投资资金在协议签署后1天之内到账,本协议以投资款到账之日生效。

2.银行账户由甲乙双方监管资金收支,确保双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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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项目管理

1.本协议签定之后,甲乙双方各自委派专人共同组建合作项目联合办公室,乙方主要人

员是财务人员、销售监管人员、其他各管理人员均有甲方主导。

2.项目联合办公室的工作内容,根据需要具体协调和落实。

3.项目关键程序和步骤须双方领导或直接责任人签字才能实施。

第六条、项目相关财务管理

财会管理人员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和好的人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1.财务管理部门须制定严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责。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履行财务管理手续,做到日清月结,在合作期间各项财

务支出须由双方领导或责任人批准。

3.各项财务收入须开具正规的收入票据,杜绝打收入白条。

4.合作期间开发项目产品的销售,要严格执行双方监管制度,任何个人无权销售合作开

发项目产品。

5.合作期间项目开发建设成本核算、决算编制、财产清偿、利润分配等,严格遵照国家

财务税收制度执行。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所确认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如果没有依

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均构成对本协议的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继续

履行合同义务外,应该赔偿另一方由此而引发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如果未按双方约定支付项目投资额度和到账期限,乙方违约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者因一方的重大过失、或者因一方违法乱纪而

导致项目中止或终止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同时赔偿由此而给合作

的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

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为自然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合法有效。

2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九条、保密约定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合作协商进行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相应的或者一定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协议转让的约定

本协议所规定的双方任何权利和义务,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向第三方转让本协议,均属无效。

第十一条、双方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的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的效力

1.本协议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协议自乙方投资款到账之日生效。

3.本协议有效期为自生效之日起至乙方收取完利润结束,结束后乙方不再参与项目的任何事务。

4.本协议正本一式_2_份,双方各执_1_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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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投资合作协议投资建设合作协议篇四

甲方:

法定代理人:

或授权代表: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地址:

总则

第一条甲方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房地产开发_______级资质。

第二条乙方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对其他企业投资担保的权利能力。

第五条乙方拟投资人民币3000万元予甲方,并与甲方共同完成“________”开发项目,并按约定比例享有开发成果。

第六条根据上述五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后,达成一致,就前述项目开发的具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定义

第七条除本协议中另有明确解释外,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合作项目:双方拟共同开发的位于_______的“_____”项目

合作项目资金:双方因合作项目投入或以融资方式取得的所有资金。

净利润:合作项目所得的毛利润,减去实际上缴所得税后的剩余利润。净利润包括货币资金与实物资产等。

合作项目专户:以甲方名义开立的专门用于存取“________”项目开发资金的银行账户。

工作日: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三方:本协议的甲乙双方之外的自然人、法人与其他组织。

中介机构:为协议涉及的投资、合作开发等事项提供法律、审计、评估及其他中介服务的机构。

税项:(1)所有由各级政府或机关征收或向其缴纳的各类现有和即将实施的税项;(2)任何额外或重征的税项,无论该额外或重征的税项是因已征收或缴纳的税项不足、还是曾给予、享受的减征或免除不适当或不合法而产生;(3)任何与税项有关的罚款、利息或其他应缴款,包括与税项有关的一切诉讼、索赔、损失、赔偿、付款、费用和开支及其他相关费用。

保密资料:一方在本协议订立或履行期间向另一方以书面、口头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披露的秘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其他有保密性质的文件或信息。

不可抗力:在本协议订立时或履行期间,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遇见亦无法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该事件将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其他自然灾害、不能归则于双方任何一方的火灾、战争、国家政策调整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情况。

商品房预(销)售率:预(销)售房面积占项目开发房屋总面积的比率,但不含为融资而采取的销售。

第二章项目基本情况

第八条合作项目名称:______

第九条合作项目位置:________

第十条合作项目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

第十一条项目建设总投资约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项目前期投约_______元,工程建设中投资约______元。

第三章项目合作期限

第十二条双方因此项目合作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完成项目决算之日止。预计合作期限约为 年。

第四章项目合作方式与涉及金额与期限

第十三条乙方以货币的方式对合作项目进行投资,与甲方对合作项目进行共同开发。双方就该项目共同承担开发风险。并按约定比例分配项目开发产生的净利润。

第十四条甲方对合作项目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并全权负责项目的经营管理;乙方则享有对合作项目财务、经营管理等开发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利。

第十五条乙方的投资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叁仟万元整)。投入方式为货币资金。

第十六条投入期限

(1)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合作项目利润分配

第十七条分配比例:本合作项目开发所产生的净利润,在甲乙双方各自完成项下义务后,按甲方享有80%,乙方享有20%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八条乙方投资的预先收回:

(1)在本合作项目所开发的商品房预(销)售率达20%之日,且项目正常运行,财务状况允许的情况下,甲方同意乙方预先收回投资的____%,即人民币____元。

(2)在本合作项目所开发的商品房预(销)售率达50%之日,且项目正常运行,财务状况允许的情况下,甲方同意乙方预先收回投资的______%,即人民币_____元。

(3)甲方应当在本条(1)(2)两款条件成就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约定的预先收回投资金额。

(4)乙方预先收回的投资纳入双方的项目决算。即乙方预先收回的投资在双方进行项目决算时包括在乙方根据约定比例所应分配的利润中。

第十九条项目结算时间:本协议的项目最终决算时间双方协商决定。如双方不能协商一致,项目决算的时间按下述约定中最先届至的日期加以确定。

(2)某年某月某日为项目决算起始日。

第二十条项目决算方式;

(1)双方自行决算。由双方各自委托相关人员组成决算组对合作项目进行决算或确定项目净利润。

(2)共同委托决算。在双方的决算结果存在差异并经过双方协商仍无法消除该差异时,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合作项目进行决算并确定项目的净利润。

第二十一条项目决算应当自决算之日起 日内完成。

第二十二条利润支付期限:

(2)实物方式体现的应分配利润,甲方应当在决算完毕后 日内移交乙方并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由此产生的税项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第六章项目经营管理的参与项目资金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管理的前提下有权对合作项目开发全过程进行参与,以确保充分了解项目的开发进度。

第二十四条在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开立项目资金专户,并书面告知乙方该专户的账号等情况。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项目资金专户的资金进出情况及其他财务情况,甲方须予以积极配合。

在乙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有权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多合作项目的财务进行检查。

第二十六条合作期间,甲方应当按月向乙方提供真实的

财务报表

,并向乙方通报项目开放进度。

第二十七条项目资金专户中的资金只限于甲方用于本协议约定的“______”项目的开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二十八条项目开发期间,乙方有权委派一名管理人员担任甲方公司副总经理,代表乙方参与项目的开发过程并对合作项目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管,甲方不得拒绝、排挤。

第七章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九条甲方的权利。

全权对合作项目开发的全过程进行经营管理,并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第三十条甲方的义务。

(2)建立合作项目专户,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3)在合理期间内,保证工程进度,并给予乙方充值了解知情的便宜。

第三十一条乙方的权利。

(1)有权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期如数获得合作报酬;

(2)对合作项目的开发过程与合作项目专户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乙方的义务

(2)不得干涉甲方的正常经营管理行为;

(3)尽力帮助协调办理合作项目开发建设的各种事宜。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各方应当恪守协议项下所有约定,任何一方若未能履行义务,致使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无法完成或延迟完成,因此造成对方任何损失或损害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各方均有违约行为,在证实责任负担后,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合作开发期间,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足额投入资金,已投入的部分不参加项目净利润的分配,且甲方在一年之内不退还已投入的资金。

第三十五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投资并清算分成。甲方还应就乙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并支付500万到800万的违约金,具体金额视情况而定。

(2)合作项目在本协议生效后, 年内未能动工的;

(3)甲方未就合作项目独立建账、独立核算的;

(4)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虚假财务资料的;

(5)甲方两次以上拒绝乙方行使监督检查权的;

(6)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使用合作项目资金累计达100万元以上的。

第九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六条协商:凡发生与本协议或其他附件的效力、解释或履行有关的争议,协议双方应首先争取进行友好的协商解决争议。

第三十七条如果一方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开始协商 日后,争议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以向右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八条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本协议唯一的管辖法院。

第十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有效期间,保密资料的接受方应当:

(1)保守资料秘密;

(2)除事先获得提供方的书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资料;

(3)除为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外,不使用保密资料作其他用途。

第四十条本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应当继续保持并尽最大努力保证各自的工作人员及任何介入的第三方保守他们了解的保密资料。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所有条款均为秘密条款,协议双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

第四十二条若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该义务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存续期间暂停,义务的履行期自动按暂停期间顺延而不加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事件乙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方式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将经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文件提供给对方。

第四十四条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立即磋商以寻求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采取所有合理努力以减轻不可抗力的影响。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经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成立即生效。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因名称的变更或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协议项下的义务。

第四十七条本协议独立于协议双方与任何第三人签订的任何合同。

第四十八条非经协议双方书面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第四十九条协议变更的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协议双方可进一步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经协商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双方协商补充或变更本协议的书面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非因法定或约定的事由,本协议不得终止。

第五十一条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专人传递、传真、电传或邮寄方式发出;通知如以专人传递,以送递另一方办公地址或约定收件人时为送达,如以传真或电传方式发出,发件人在收到约定签字回传时侍卫送达,签字回传为1个工作日;如以邮寄方式送达,以寄出日后第 日为送达日。

第五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双方各执二份。

协议各方签字盖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开发投资合作协议投资建设合作协议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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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参与合作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通过友好、平等、认真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第二条、项目占地面积和用地性质

开发项目占地约为xx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商住土地,双方确认的土地价值为xx万元,折为甲方出资款xx万元,项目所用土地文件以批复为准。

第三条、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开发建设的具体内容包括:

1.拟建商业及住宅工程约为xx平方米;

2.拟建地下车库工程约为xx平方米。(以上面积以工程竣工后实际丈量为准)

第四条、甲乙双方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共同管理、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甲方出资

总额占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总额的50%乙方出资总额占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总额的50%以出资比率确定股权比例,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利润,利益、风险按各方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本次合作开发项目投资总额约为xx万元(人民币),按上述出资比率,甲方应出资额约为xx万元、乙方应出资额约为xx万元。(实际投资额以双方实际出资额为准)上述投资总额包括项目占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和办理项目报建手续等费用款项,也包括建筑安装总造价及各方按比例分得的物业相应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第五条、合作项目付款方式

该项目资金在银行单独开户管理,具体银行账户见补充条款,在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后按以下具体时间和额度支付各方应出资的款项:

1.根据项目投资总额和各方出资比率,乙方按实际建设工程进度支付投资款,在利益未分配前乙方所有的投资款应作为甲方的借款。

2.银行账户应由甲乙双方监管资金收支,确保双方利益分配。

第六条、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下列工作应由双方共同负责尽快落实:

1.落实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尽快取得项目占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实开发项目占地规划报建工作。

3.完成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

4.落实开发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等手续。

5.办理开发项目的开工手续,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使项目得以合法开工建设。

6.落实和完善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未及工作,以防患未然。

第七条、项目工程建设的承包发包

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合作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承包发包,具体由合作双方共同协商、科学考证合理确定。

第八条、项目相关工程管理

1.本协议签定之后,甲乙双方各自委派专人共同组建合作项目联合办公室,各方代表名称xxxx。具体商定和落实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与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络以及与地方相关民事的沟通、后勤保障等工作。

2.项目联合办公室按前述第六、七条工作内容,具体协调和落实。

3.项目的各项行政管理工作,由双方商定委派指定有工作能力的专人具体负责。

4.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和技术监理工作,由双方负责委派指定具有专业技术管理和技术监理能力的专人负责,关键程序和步骤须相关领导或直接责任人签字落实。

第九条、物业交付

合作开发项目物业竣工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参加承包商、设计单位的竣工验收。在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书》后方可交付物业管理。

第十条、项目相关财务管理

财会管理人员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和好的人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1.财务管理部门须制定严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责;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履行财务管理手续,做到日清月结。

各项财务支出须由相关领导批准,支出票据的报销须按程序有直接经手人和验收人及相关领导的亲笔签字。

各项财务收入须开具正规的收入票据,杜绝打收入白条。

3.合作开发项目产品的出售,要严格执行定价范围。超出定价范围出售合作开发项目产品时,须合作双方商定并写出文字纪要,任何个人无权超出定价范围出售合作开发项目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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