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疫情防控行业检查情况报告(6篇)

2023年疫情防控行业检查情况报告(6篇)

ID:198680

时间:2023-05-24 06:16:36

上传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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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行业检查情况报告篇一按照《防城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2号)规定,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堂餐、桌餐)和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批发市场(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以复工。继续关停民宿、客栈、城市出租公寓,复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可以复工。

暂缓复工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包括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体育及健身机构,各类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稳妥有序地推进复工复产工作。

(一)餐饮企业。

符合疫情防控标准的餐饮服务业可以复工,要求打包售卖,“无接触”送餐,具体执行20xx年2月8日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强化全市餐饮业疫情防控的通告》(附件4-1)。(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2871020)

(二)酒店宾馆、旅游企业、文化体育娱乐企业。

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酒店,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间召开会议防控指南等11个指南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办〔20xx〕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工厂企业、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等7项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xx〕41号)中的防疫要求开展防疫措施,经卫生防疫部门验收后,报辖区政府批准,可以恢复住宿业经营,但餐饮部分只能提供打包售买,团体性用餐继续关停。其他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农家乐、民宿、旅行社以及群众艺术馆、图书馆、博物馆、画院、美术馆、城市书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ktv、游戏游艺娱乐场所)、影剧院、体育及健身机构等继续关停,具体复工时间将视疫情的变化再定。(责任部门: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联系电话:2818759)

(三)超市、市场及商贸业。

符合疫情防控标准的商超、市场可以复工,要严格按照卫生防疫部门有关要求和近期的有关通知做好各项卫生防疫工作,加强营业场地等公共场所的卫生保障,支持商超开展线上下单、线下“无接触”配送。交通部门印制发放生活物资、企业复工复产源料运输车辆通行证,确保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保供体系正常运行。具体执行20xx年2月6日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零售、餐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的通知》(附件5 )。(责任部门:市商务局,联系电话:2801823)

(四)交通运输(邮政快递)企业。

符合《防城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2号)以及《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防城港市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和春运错峰返程运输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防交发〔20xx〕21号)文件有关规定的道路运输客、货运企业可以按有关规定恢复营运,严格执行文件要求。被批准恢复营运的运输企业要严格制定复工复产预案和异常情况应急方案并上报疫情防控指挥部和交通主管部门同意,确保企业的经营生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得到严格保障。(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2823950)。  

符合制定复工复产预案和异常情况应对方案要求的邮政快递企业可以复工,具体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全力防控疫情有序做好节后恢复生产工作的通知》(桂邮管传﹝20xx﹞14号)和《关于启动广西区邮政业突发事件ⅱ级响应的通告》以及《防城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2号),严格按照“六个一律”要求和疫情防控期间营业网点操作规范以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做好我市邮政业疫情防控工作。(责任部门:市邮政管理局,联系电话:6102929)。

(五)各银行、保险业等金融机构

我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金融类投资公司等“7+4”类地方金融组织,可结合工作实际,按照《防城港市各类金融组织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营业工作导则》(附件6)相关要求,有序开展复工工作。(责任部门:市财政局(金融办),联系电话:6102527)

(六)农业生产企业。

要严格按照卫生防疫部门有关要求和近期的有关通知做好各项卫生防疫工作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农业生产。生产基地内办公室、仓库、加工场等各类场所要按规范要求严格做好彻底杀菌消毒。要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促进正常生产开展,要分散劳动,减少人员流动。支持开展线上下单、线下“无接触”配送。要加强协调服务,保障生产资料、电力及时到位供应,确保产能不下降,保障新鲜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的市场供应。(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2881598)

(七)房地产销售企业。

2月24日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门店在满足疫情防控标准后可以复工,具体疫情防控标准及操作流程后续以住建部门制定的为准。(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2818780)

(八)社会培训企业。

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线下集中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包括补贴性及非补贴性培训)、线下集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等暂缓复工,后续安排将视疫情的变化另行通知。(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2823316)

(九)科技服务企业。

要严格按照卫生防疫部门有关要求和近期的有关通知做好各项卫生防疫工作,有序推进科技服务工作。支持科技服务企业开展网上科技咨询服务。(责任部门:市科技局,联系电话:2823565)

(十)其他服务业企业。未明确责任部门的其他服务业企业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疫情防控要求确定复工时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各企业要尽快制定或者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切实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不仅要管好本企业,还要管好协作单位、外来人员。已开工的企业要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继续正常生产,减少工人流动,要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按规定落实有关工资支付、工伤保险等政策,同时要立即组成工作专班,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及时按规定排查、报告相关信息。疫情防控期间,我市范围内拟复工复产的企业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1.成立工作机构。各企业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建立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安全防范等工作机制,统筹推进防控工作有序有效实施。

2.制定工作方案。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项防控工作措施均需细化分解到责任部门到具体责任人,层层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确保各项防控工作都能按要求落实到位,坚决阻击疫情的蔓延。

3.加强人员管控。各企业要对每名员工近14天的去向进行排查;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规劝其留在当地暂不返港复工,鼓励员工延迟返港上班;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企员工要排查其抵港时间,按规定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检测正常、无不适症状后方可上岗。

4.严格杀菌消毒。各企业复工复产之前,对企业内厂房、车间、电梯、设备、食堂、会议室、宿舍等各类场所按规范要求严格做好彻底杀菌消毒,企业内保持通风通气,避免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隐患。使用空调系统的,应定期清洗,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消毒;对不采用空调系统通风的,应采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通风。针对有多人操作的设备,应每班对操作按钮、把手等人员接触较多的物体或部件表面进行消毒;要定时对重点区域(工作台、电梯、食堂、卫生间等)清洁消毒。食堂应注意食物安全,推行分餐制,避免聚集就餐,要加强对餐具的消毒及管理。

5.加强物资储备。各企业要做好各类应急和预防物资的储备,主要包括口罩、手套、消毒液、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等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物资储备量需要满足复工复产后的日常需求。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情重点地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

6.内部管理到位。各企业原则上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企业办公场所;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企业要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制度,通过宣传栏、公示栏、微信群等多种方式普及传染病防护知识,让全体员工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有症状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教育和督促员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7.自查排查符合上述要求。拟复工复产企业必须按照上述要求,逐项开展自查验收,自查验收结果报属地政府、责任部门(主管部门)备核。

(一)按照行业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行业责任部门(主管部门)负责企业复工监管工作。

(二)具备复工条件的服务业企业由企业或业主单位向属地的责任部门(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承诺书和其他必要的有关材料。行业责任部门(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向企业或业主单位下达复工通知书,并报属地指挥部备案。企业复工必须与当地人民政府签定复工疫情防控责任书(样式附后)。

(三)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擅自复工、不满足复工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对在复工过程中出现的懒政怠政、失职渎职等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市直各行业责任部门(主管部门)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强对本行业企业复工的指导,及时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恢复产能。

本通知发布后,视疫情防控情况和管控要求,适时调整企业复工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行业检查情况报告篇二1、总则

为科学有效地应对公司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确保员工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保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企业公司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3、事件分级

三级:我司周边居民区出现疑似或者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二级:我司员工出现疑似或者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一级:我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爆发;

4、组织

成立餐饮配送服务有限公司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指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全司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处理工作。其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各单位成立疫情防控小组,小组成员由各单位部门人员组成,防控组由防控组、医疗防疫组,保障组、宣传组组成。

防控组:由公司各部门组成,各相关部门由分管副总负责,负责对本分管理部门防控工作,负责执行组织小组下达的命令。

医疗防疫组: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防控应急措施,并组织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提出完善应对策略和措施的建议,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保障组:负责统筹和协调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工作;评估和协调防控应急等物资供需、生产、储备、运输等事宜;协调安排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专项资金。

宣传组: 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澄清事实;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

5、应对准备

5.1预案及方案制定

医疗防疫组组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制订相应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技术规范。

5.2防护用品准备

采购部负责按照医疗防疫组制定的方案采购防护物资,并交由防控组各相关部门,财务部制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资金保障方案,安排落实疫情监测、病人救治、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管理、检验检疫、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等应急工作所必需的资金。

5.3 监测

公司门卫保安人员测量体温,人体正常体温口腔舌下温度为 36.3~37.2℃,腋下温度 36.0℃-37.0℃。由保安人员使用体温枪对员工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异常时,由员工使用传统的水银式体温计进 行测量,测量结束后交由保安人员确认,保安人员确认后按照

5.4 执 行。

医院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同时具备以下 4 条,不能明确诊 断为其它疾病的肺炎病例。(1)发热(腋下体温≥38℃); (2)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 (4)经规范抗菌药物治疗 3-5 天,病情无明显改善或呈进行性加重。

5.5 信息管理与报告

各部门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义的病例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并立即就医。 公司门卫保安人员发现员工体温异常时,应立即向部门领导汇 报,由部门领导向领导小组副组长汇报。副组长将情况汇报至组长, 并取得同意后,拨打 120,由 120 专车将疑似疫情员工送至指定医 院。

6、疫情的分级反应

6.1 发生三级疫情时,开展常规监测工作,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和报告工作。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能力。启动报 第3页共5页告制度,各部门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由行政管理 部负责公司员工进出入厂区的体温检测工作,发现疑似病例及时采取 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禁止员工进行厂区,按照 5.4 程序执行,如属非疫情或疑似疫情,将 有关证明材料交复印件交至行政管理部,方可进入厂区,如确诊,员 工需按照医院给出的治疗方案积极配合,进行有效地治疗。行政管理部通过宣传面板、条幅、公众号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 普及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相关知识。 6.2 发生二级疫情时,除做好以上监测工作和健康教育工作外,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后,积极救治病人,降低病死率,严格控制传染 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与发生疫情员工有亲密接触者(包含当班员工、换班员工等)要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取消所有对外访问及其它外部访问工作,拒绝所有外来人员或者单位参观工作; 公司启动执行 24 小时领导值班制度。由应急小组组长将疫情的情况上报主管局及宿迁市疾控部门。 6.3 发生一级疫情时,除做好第一、二级疫情响应时所做的所有工作 外,公司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公司上班人员数量,上班期间,人员禁止进出,由指挥小组组长向主管局及宿迁市疾控部门汇报,配合 政府部门做好隔离及其它工作。

7、应急响应

应急处理工作应实行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科学有序、及时 第4页共5页 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本应急预案由行政管理部报总经理确定启动。

8、事件的确认、终止及评估

8.1 事件的确认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医学观察病例由政府指定定点医院确认;

8.2 事件的终止 经过疫情检索,疫区内最后一例确诊病人恢复后 10 天内无新发 病例出现,相关政府批准部门,解除疫情应急状态,转入常规防治。

8.3 事件的评估 在处理疫情过程中,及时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效果及疫情动态进行分析与评估,以改进工作。

疫情防控行业检查情况报告篇三随着区内企业相继复工复产,异地来七星关区务工、办事的人员不断增多。如何妥善解决无固定场所居住的人员的住宿难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近日,区文体广电旅游局积极协调区内多家酒店为返岗复工人员提供过渡性住宿服务,并对提供服务的酒店,加强了防疫、安全等方面的指导监督。

“前台让我们先扫一个二维码,扫描结果显示是绿色的才可以入住。”孔女士是浙江人,因工作需要和同事入住七星关区南山大酒店。

南山大酒店总经理张鹏告诉记者:“客人入住前要先扫描一下贵州健康码,客人的出行轨迹、到达过哪些城市、乘坐哪些交通工具等这些信息都要采集。二维码显示是绿色,我们可以正常接待,如果是其他颜色,我们会立马上报社区。”

“虽然客人不多,但是防疫这根弦可不能松懈。”据张鹏介绍,相比疫情之前95%的入住率,复工后的酒店入住率只有30%左右,主要是商务人士和外地返毕的上班族。目前,酒店暂停使用中央空调,首选自然通风,对电梯间、公共门把手等设施,每天进行4次消毒,酒店餐饮服务对客人提供点餐服务。外卖也只能送到酒店一楼大厅指定处,由客人下楼自取,减少人员接触。

随后,记者又来到毕节洪山国际大酒店,酒店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酒店入住率逐渐回升,基本都是常住客和商务人士。按照流程,客人进入酒店都要被引流到前台先做体温测量,再登记资料,并且扫描“贵州健康码”进行申报,不符合要求的客人,会被转送到七星关区的定点爱心酒店隔离入住。

“酒店工作人员每天早晚对入住的客人进行体温测量,我们关闭了所有的餐饮营业点,同时我们的健身房、spa房也一直保持关闭状态,后期我们会根据政府的通知,再次做出一些调整。”毕节洪山国际大酒店副总经理张莉介绍,目前酒店餐厅暂停对外营业,也没有自助早餐供应,早餐以简餐打包的形式送到客房,早餐包装盒上贴有安心贴,贴上注明了送餐人的体温及姓名。

“酒店人员流动大,因此防疫工作不能大意。”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陈章智介绍,“为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督促指导区内星级宾馆、酒店在抓好复工复产工作的同时,落实好防控措施、加强卫生管理、确保入住人员及员工健康安全,提升服务品质。我局将竭诚为企业服务,积极推进有序复业复工,共同抗击疫情,共度难关。”

疫情防控行业检查情况报告篇四在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强烈指导下,经过全县的上下努力,我县的新冠肺炎疫情对策进一步巩固了良好的形势。目前,全球疫情持续蔓延,随着中国国际口岸复苏,人员流动和集中活动增加给疫情预防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其他秋冬呼吸道疫情进入高发期,我县疫情预防管理形势更加复杂严峻,不排除秋冬疫情爆发。为了实行贵州省秋冬新冠肺炎疫情预防管理方案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秋冬新冠肺炎疫情预防管理的指导意见铜仁市秋冬新冠肺炎疫情预防管理方案和铜仁市交通运输行业秋冬新冠肺炎疫情预防管理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特别是秋冬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预防管理,有效预防管理20xx年秋冬新冠肺炎疫情,结合9月25日思南县20年秋冬疫情预防管理物资保障工作调度会议精神,根据我县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决贯彻实习近平总书记疫情预防管理的指示精神,加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实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配置,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预防管理战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感情、幸运心理、松懈状态,全力以防疫常态在秋冬交通运输工具传播疫情,防疫和服务保障工作,坚决保护全省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抓住常态化疫情对策。一是严格贯彻各项预防管理工作要求。根据已经公布的国务院联合预防控制机制《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预防控制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合预防控制机制加强秋冬新冠肺炎疫情预防控制的指导意见》(国发电〔20xx〕1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交通应急明电〔20xx〕173号)、《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员工及站新冠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指南》、《客运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区分等要求,继续实施。二是做好重点环节体温检测工作。继续进行客运站、港口客运站等重要交通运输场所的体温检查,发现发热患者立即隔离临时隔离观察,立即报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长途客运站必须在10月底前设置固定式红外线体温检测器。三是做好客运站和客运企业的预防管理。会间有关部门要做好黔返黔人员健康代码、防疫旅行卡、三史(旅居史、发热史、接触史)中报等检查工作,积极执行人员分类有序流动或隔离观察政策。要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在假日、春运等重点时段,综合研究客流趋势和旅游特点,结合当地疫情预防管理形势和运输服务再生产等情况,指导客运经营者完善运输组织方案,优化运输能力分配,科学安排班次计划,切实加强运输供应和疏散能力。根据实际情况,正确评价中高风险地区疫情对策形势,实行客座率要求和合理调整运输计划。四是做好车站港口设施消毒换气工作。应按频率要求进行道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和客运车辆(船)消毒、通风,确保场所、运输工具环境符合防御要求。五是预防交通运输相关人员和用品。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和长途旅客应按要求戴口罩,不符合要求的严格乘车。要继续做好员工和一线交通工作人员的防护工作,减少近距离接触,降低感染风险。

(二)抓住交通运输行业秋冬新冠肺炎疫情预防管理。一是全力预防和控制冷链食品运输环节的疫情。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冷冻食品全链条监督严防新冠状病毒输入风险的通知》(黔府发电〔20xx〕242号)及相关要求,保护货物车辆、站点消毒和员工。要督促冷链食品运输公司执行主体责任,加强冷链货物检验和信息登记,严格省际道路运输司机闭环管理,运输进口冷链食品,严格检验海关报关文件,如实登记货物信息、装卸信息和收货人信息,不得运输不能提供收货源的进口冷链食品。要彻底调查管辖区内从事冷链食品、生鲜、低温肉类运输的相关场所和车辆,立即向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相关名单。二是严格执行汽车客运门票实名制售票工作。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和旅客运输站管理规定》的要求,积极开展网络售票和定制旅客运输服务,严格执行减少旅客运输站人员聚集的旅客实名制乘车要求,妥善保存数据,根据当地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需求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协助进黔人员审查鉴定、正确管理。三是做好水路客运站和港口预防管理。要督促港口企业、引航机构执行最新版《港口及其第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预防管理指南》,根据港口船舶依赖港口状况、船员状况等确定港口作业风险等级,加强中、高风险地区船舶疫情预防管理措施,加强信息共享、物资储备、船岸隔离、进出管理、通风消毒、个人防护、紧急处理等工作。车站内人数多的情况下,要加大运输配置,合理引导乘客上下船,降低车站内人员密度,采取目的措施避免人流拥挤。四是做好船员的预防管理。要督促航运企业执行最新版《船舶航空员新冠肺炎疫情预防管理操作指南》《国内游轮常态化疫情预防管理指南》的要求,做好船舶座位、扶手等位置的清洁消毒和舱室通风,配备足够的防疫物资。必须根据区分级别的预防管理要求,继续实行客运船舶座位率、船上隔离区域设置等工作,做好发热乘客的留观、移交工作,保护乘客、船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五是做好道路水运建设项目预防管理,促进道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和参建部门继续执行当地预防管理要求,履行交通预防管理主体责任,在卫生健康等部门指导下,完善和执行疫情预防管理制度预案,人员检查登记和体温检查,实行名制管理,结合当地疫情预防管理,科学合理组织施工六是保障疫情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通行。对疫情防控重点区域的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进行运输的,应开辟绿色通道,确保运输车辆快速通过。

(3)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结合实际,积极规划,建立科学高效的紧急保障机制,与有关部门制定可行的紧急预案,提高紧急状态下的应对能力和处理能力。要加强运力储备,加强运输组织,做好应急物资运输保障等工作,确保运力充足、保障及时、指挥有力。要健全与当地紧急、卫生、公安等部门的联系机制,确保疫情发生时能够按要求处理,及时与有关部门合作做好紧急运输保障和其他疫情预防管理相关工作。

(四)提高运输服务保障。必须继续严格执行道路运输一断三连、水路运输四优先的要求,加强运行监测,科学分析研究判断。加强防疫物资、重点生产生活物资、农业生产物资运输保障,中低风险地区货运应实现全面保障。要顺利通过道路运输通道,积极协调公安部门及时增加交通堵塞缓慢的道路,确保道路网络有序进行,利用道路沿线信息板、电视、广播、双微平台、地图导航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道路状况和交通管制信息。要顺利通过水路运输通道,保证通道、通航枢纽的顺利工作。

(5)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秋冬降水还很多,道路很湿

边坡和道路容易崩溃,冬天道路结冰,雾多,可见度低,秋冬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容易造成群体死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务必严格履行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秋冬运输安全。

(1)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立场,加强大局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政府,切实落实四方责任,坚决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地应配合地方建立和完善智能警报多点触发机制,多渠道监测警报,切实实行四早措施。根据自己的工作责任,积极履行职责,积极对接外事、卫生健康、海关、公安等部门,全力保障疫情预防管理下的交通运输服务。

(三)加强部署的执行。要根据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研究配置相关工作,细分实化工作措施,明确具体负责人、工作进度等,在当地政府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实行五有三严等预防措施。

疫情防控行业检查情况报告篇五明确来源地、到店时间/人数/有无儿童或老人/交通工具

1,大堂大门处公示:疫情防控的宣传公示以及当地收治医院的联系方式、酒店区域定时消毒等平面宣传、提示宾客佩戴好口罩。

2,酒店大堂/前台:放置好酒精棉片、电子体温计,每位进店客人先测量体温若体温高于37.2℃或有武汉旅行或居住史等,按照政府部门发布的规定处理。

3,填写宾客来源登记表,进入正常办理流程

因疫情原因餐厅不公开早餐会有专工作人员送到房间

离店前再为客人测量体温并记录、询问并记录客人下一站抵达计划、对客人的身体状况进行关心询问,避免客人在店期间有任何不适的状况、询问客人对于酒店的疫情防控工作是否满意。

疫情防控行业检查情况报告篇六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巨大。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业的精准防控,闭环管理,特制定我县“六严格六严禁”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禁无序营业。各餐饮服务单位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负责人,应主动对接属地监管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口罩、洗手液、消毒剂和非接触式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配备到位;要对员工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确保所有员工应知应会。大型酒店餐饮单位或场所应当设立临时留置观察点,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无准备、无序营业。

二、严格员工健康监测管理,严禁带病上岗。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体温、外出情况等信息。员工在岗期间必须科学佩戴口罩,日常要加强手部卫生,勤洗手,掌握“七步洗手法”,并注重咳嗽等细节礼仪;并定期更换工作服,强化工作服消毒管理。一旦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新冠肺炎典型症状,应按流程做好上报等相关后续工作,严禁带病上岗。

三、严格加强营业健康管理,严禁举办10人以上聚餐活动。有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通过海报、电子屏、宣传栏或在用餐区域醒目位置等宣传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知识,引导顾客配合场所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推广预约用餐、错时用餐。鼓励提供订制化外卖服务和团餐预订配送服务。要严格控制餐厅(馆)就餐人数,确保桌位间隔在1米以上;如桌椅固定无法移动,要明确标识出非使用桌位;不安排非同行顾客同桌就餐。严禁承办红白喜事等10人以上聚集性聚餐活动。

四、严格食品采购和加工方面的防控,严禁提供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冷链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五、严格顾客服务日常防控,严禁铺张浪费。要对进店顾客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提醒顾客佩戴口罩进入餐厅。在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应划设“一米线”,避免人群聚集,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对于合餐顾客,应提供“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服务,每桌顾客至少记录1名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和到店时段等,依法做好信息保护工作。倡导“光盘行动”,严禁餐饮浪费。

六、严格重点场所区域闭环管理,严禁“散放式”作业。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收银台、柜台、服务台、公共桌椅座椅等),要定时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并根据客流量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要定时对食品处理区域、就餐区域、人员通道、卫生间等重点场所进行清洁、消毒、通风工作。废弃口罩应设置专门垃圾桶,分类收集,及时清运,确保闭环管理。严禁随意处理等“散放式”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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