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知法学法懂法作文字 知法学法懂法九篇(实用)

最新知法学法懂法作文字 知法学法懂法九篇(实用)

ID:211756

时间:2023-05-29 05:17:04

上传者:曹czj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知法学法懂法作文字 知法学法懂法篇一

在我们生活当中,有很多人都忽略了一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例如:在公共汽车上,有一些座椅上面标着“老、弱、病、残、抱婴者座位”

颜色与其他的也不同,但某些人视而不见,一屁股就坐下去了。如果没有乘客,年青的你坐处休息一会儿,那是没问题的。但当你看见有需要让位的人,你就应该让。而他们不但没让座,还故意往窗口方向望去或假装睡觉,那是不应该的。那位置本来你就不应该坐,你还不让位,这怎么遵守法纪啊?更不用说以遵守法纪为荣了!

还有些人为了一点滴利益,便明知固犯的。像那些偷剪供应人民用电的电线和城区里沙井盖去卖的人,明明知道这样做不但破坏公物,而且还会给市民带来危害与不便,可他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选择了违背良心、国家的事情。难道他做这些违法的事情,不觉得有悔于自己和父母吗?

像这样的人在当今社会上多得是,因为在他们的观念中,这些只是没人管也算不了什么的“小事”,只有触犯刑事责任的才算是违法乱纪。知荣明耻,既是维护道德的防线,也是一种精神动力和民族凝聚力。所以我们应该要引以为戒。

人生的道路是光明的,为了不要让它留下污点,就应该遵纪守法,做好自己的本分,做一个好市民。

知法学法懂法作文字 知法学法懂法篇三

美国心理学家威廉·詹姆士说了这样一句话:“播下一个行动,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孔子说:“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现代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也说过:“什么是教育?一句话,就是要养成良好的习惯。”古今教育家、学者非常重视小学生早期教育对于人一生教育的基础性作用,认为小学生一旦养成了良好的习惯,行为将固而不化,长大后可以“正性”、“养心”、“成德”。所以我今天演讲的题目就是“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

所谓养成教育,就是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教育。要从行为训练入手,综合多种教育方法,全面提高学生的“知、情、意、行”,最终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我校从学生实际出发,结合学校特点,以政教处为依托,少先大队和各班中队为主阵地,狠抓学生养成教育,取得了理想的效果。

叶圣陶先生生前呼吁:“教育就是培养习惯。”我校领导班子通过学习、论证,转变办学思想,明确办学重点,统一了办学思路。一致认为,让孩子拥有良好的习惯,其重要性并不亚于有一个好的学习成绩。健康的人生的基础是建立在良好行为习惯之上,不管是美好的品德,还是较强的学习能力,一切都依赖良好习惯的培养,抓住了习惯培养这一条主线,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

要求小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前提是得让他们知道要养成哪些好的习惯,哪些习惯是好的。我们组织全校学生开展《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背诵活动。政教处、教导处、少先队,以及校办公室的领导入班逐人检查,落实《守则》和《规范》的背诵情况。通过背诵,学生明确了要养成哪些好的行为习惯,更知道了已有的行为习惯哪些是好的,需要坚持;哪些是坏的,需要改正。

抓养成教育的关键是抓行为教育。我校的班主任、任课教师、中队辅导员都把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卫生习惯、讲礼貌的文明行为习惯、拥有良好的品德作为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点。全校上下一致行动起来,通过举行各班主题班会、全校演讲比赛,促进学生养成各种良好习惯;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报栏树立典型,激励学生向榜样看齐。

抓了一段时间,学校的`养成教育初见成效:在自习课时间,你走进校园,到处静悄悄,教室里学生们有的看书,有的画画,有的练字……都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了。昔日的嘈杂、争吵再也没有了。这是多么和谐的校园啊!在课间,学生们或在花坛之间,或在绿树之下散步、谈心、读书;或在操场上、球场上跳绳、踢毽子、拍巴掌、跳皮筋儿……昔日的追逐、打闹已无影无踪了。这是多么有序的校园啊!两人相撞,怒目相向的没有了,诚恳的道歉、真切的问候多了;校园教室,随手扔纸的没有了,俯身捡纸的多了;师生见面,形同陌路的没有了,互相亲切的问候、甜美的微笑多了;花坛之中,损花折树的没有了,浇水、施肥、除草的多了……这是多么文明的校园啊!看着这些动人的情景,我们喜在眼里,美在心头,这都是养成教育结出的硕果啊!

抓养成教育的要持之以恒。养成良好习惯不是一蹴而就的,我校要求全校师生都作长远打算。教师,允许学生习惯形成有个过程;学生,一步一个脚印。师生密切配合,老师督促学生认真练、经常练,师生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

常言道,三岁定八十。大教育家孔子云:“少年居性,习惯之为常。”而培根在《论人生》中便明确指出:“习惯真是一种顽强而巨大的力量,它可以主宰人生。因此人自幼年就应通过教育,去建立一种良好的习惯。”可见,幼年养成习惯的好坏对人的一生有直接影响。少年儿童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决定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基本素质程度,决定整个民族素质优劣的大事。我们作为教育者,肩负着社会赋予我们培养二十一世纪人才的重任,必将踏踏实实、一丝不苟,严抓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我们相信,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随着养成教育的深入,文明之花一定绽放在美丽的校园!

知法学法懂法作文字 知法学法懂法篇四

法律是人民的武器,现在许多青少年因为对法律的无知而毁掉了人生。

以下便是一个实例:

这一天,天气十分炎热,某同学心想:要是现在有支冰棒吃,该多好呀!忽然,该同学看见前面一个休息椅上有一名孕妇和一个皮包,于是他跑了起来,跑到休息椅旁边时,顺手拿起了皮包。后来,该孕妇通过110方式抓住了这名同学,找回了皮包。事后记者采访该同学,问他为什么要抢包时,他语出惊人:“没什么呀!只是想买只冰棒吃!”

再来看下一个故事:孙某是大连人,中考后放假在家,经过家人的同意到上海旅游,到达上海后,到一家宾馆住宿,正巧房间电视中正在播放一部电影——《古惑仔》,这部电影孙某以前就非常喜欢,现在看起来也很过瘾,孙某看完,觉得心中热血沸腾,也想像电影中的主角一样打打杀杀。于是,孙某拿着切西瓜的刀下了楼,遇见在上海某大学上学的小玲及其同事正迎面走来,孙某便冲到小玲面前,在小玲有胸部、腹部刺了十余刀后,猛然清醒,弃刀逃逸,可怜的小玲因失血性休克而离开了人世。后警方立即出动将孙某逮捕归案。

以上两个犯罪实例是青少年对法律无知的真实写照,也是近几年来为什么青少年犯罪案件增多的原因。

中学生陈某是学校出名的打架大王,在学校打,还在外面打,父母平时对他说:“儿子别怕,有人欺负你的话就打他,打不过还有我们呢!”于是,陈某更加无法无天,后来在一次值日中,甄某顶撞他几句,陈某便与校外团体连合在一起殴打甄某,甄某因失血过多致死。

以上两个犯罪实例说明了青少年犯罪的一个主要因素——家庭因素。

法律,是正义战士,是光明之火,我们应该做一名知法、懂法、用法的好学生!

知法学法懂法作文字 知法学法懂法篇六

青春是靓丽的,也是娇嫩的。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正处在人生的重要阶段,让青春绚丽多彩而不至晦暗无光是我们所期望的,也是必要的。如何更好地自我保护和防范呢?回答我们的是一句屡见不鲜的话:知法、守法、用法。是的,生活在今天这个社会,处处有维护社会有序运行的行为规则,其中法律是最强有力的。

一次次的普法教育,我们对法律常识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我们是否足够重视它们呢?一提到犯法,大多数同学会联想到“杀人放火、偷盗抢劫”等等,并认为这些事情离我们青少年很远、不用在意。其实不然,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为数不少,去年,我国青年犯罪数目已占全国刑事案件的10%。

刘备告诫儿子“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到今天依然不过时。生活中一些恶习往往是由极小的不良行为演变而成的。这些不良行为最后将导致我们在不知不觉中步入歧途。如果不重视法律,一味地宽恕自己的不良行为,让“年幼无知”成为放纵自己、伤害他人的借口,等待我们的将会是法律的制裁。法律是平等的,也是威严的,犯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我们总希望自由自在“畅游天空,遨游大海”,但身处在法制社会,“法”无处不在。我们要将它作为我们生活的准则,规范我们的行为,约束我们的行动。冲动、困惑时,让法律唤起你的理智;迷惘、踌躇时,让法律指引你的道路。知法、守法、用法会让我们的青春少走一段弯路。

只有认真守法,才能做一个懂法的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小公民;只有守法,我们才能更好地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将“法”根植于我们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法’在我心,我心有‘法’!”

让我们在遵循法律轨道茁壮成长,牢记法律的准绳,豆蔻年华的你我肩负祖国明天的辉煌。

知法学法懂法作文字 知法学法懂法篇七

人,作为渺小而独立的个体。在人生的选择题前,无可避免地徘徊起来。在一个又一个渡口上,人,究竟能选择什么,该选择什么?

——题记

孔子云:“言必行,行必果,然小人哉!”

高尔基曾经说过:“人类最不道德处,是不诚实与怯懦。”所以人一定要诚信,诚信对待别人,诚信对待自己。

英国著名小说家瓦特﹒司各特曾经借朋友的钱去经营一家公司,经营不善倒闭,朋友因觉司各特有才,让他可以不必还钱,但司各特执意不肯,更加努力去还钱,靠自己的劳动还清了债务。

诚实信用的人,即使在贫穷的时候,依然靠自己的劳动还清了债务,司各特是守信用的,言必行,行必果,他大可不必去换那债,轻松地搞自己的创作,但是他没有,没有在贫穷下失去自己的原则,让自己遗憾。诚信待人,诚实面对自己、他人。诚信,一种美德。

商鞅立木取信,商鞅为表明诚信不欺而立木,能搬走者给予黄金,使老百姓确信新法可信,使新法顺利地推行实施,人无信不立。

坚持诚信就会赢得信任。或许一个不诚实的人在特定的期间,特定的场合,通过特殊的手段可能蒙蔽一些人,但只是暂时的,“庐山真面目”终将被揭穿,信任的基础永远是诚实。

知法学法懂法作文字 知法学法懂法篇八

没有不按次序织就的衣服,没有不受熔结注成的戟。我们每个人如一粒粒嵌入社会中的零件,相互扣合,各司其职。纪与法,便是我们紧簇的原力。

遥望当年秦灭六国,揽中原,略蛮夷,贵军纪。沙子攻不破任何一种防御,只有火洗过的队伍才能浑如一体。其原因为人人守军纪。遵规矩,往来进退,皆于约定的方圆之中。化零为整,这是纪之用。

百万年来的狼以其严格的纪律,流淌于草原与雪地,与人相争,却生生不息。远古人类先祖从森林到山原,从深谷到河川,将狼一步步相逼。不在其他,在于法。

法超乎纪律,由范围限制强的纪律扩展成为国家性的,又佐以道德相维系,是人与狼相抗的宝贵财富与实力。

法中蕴藏的道德与价值观,使人类从茹毛饮血到一点点走向文明,而其纪律的本质使人类团结起来,文明又不失血性。

我们既手握纪与法的宝藏,便不要使其蒙生黑暗。我们也不能高举纪与法的旗帜,只声张,不实从。

我说: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遵守学校与国家的规定,不触犯每一条警戒线。在镣铐里的舞者才是最动人的舞者———当代古诗格律研究者如是说。更何况联系我的不是冰冷的锁链,而是对他人的关爱呢。

遵纪守法,遵守我们各自承诺的职责,将对别人的关爱提醒在名叫纪律与法律的文字里,想一想,都觉得温暖。

请让遵纪守法融入我们身边的点滴。遵纪守法,从我,从我们做起。

知法学法懂法作文字 知法学法懂法篇九

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法典是古代巴比伦王国的《汉谟拉比法典》。公元前十八世纪,距今三千七百多年前,巴比伦王国的国王汉谟拉比,统一了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两河流域”,建立起一个高度集权的奴隶制国家。为了国家统制和镇压奴隶反抗,清除当时国内司法上的混乱现象,汉谟拉比制定了一部统一的法典—《汉谟拉比法典》。法典原文刻在一块高约二点五米、直径约一点五米的椭圆石碑上。1901年法国考古学家在伊朗一个叫苏撒的地方发现这块石碑,将其陈列在卢佛博物馆。

“小偷小摸”行为违法吗?

有人认为:偷一些小的、不十分昂贵的东西并不违法,其实,从法律角度讲,只要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在未得到许可的情况下将别人财物据为已有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只是从我国现有法律处罚的角度无法对其行为进行量刑。

捡到别人的东西据为已有合法吗?

很多人认为捡到别人的东西占为已有,只是道德问题,不违反法律,事实上这种行为也是违法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有些人为了赚钱,不讲道德,甚至违反法律,铤而走险,什么坏事、丑事都敢做:制造假冒违劣产品,盗取别人版权,抢劫,偷盗,诈骗……这些人不但会遭到社会舆论的谴责,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同学们一定要引以为诫,努力学习知识,掌握社会生存的本领,用自已的智慧和劳动获得财富,做个遵纪守法的人!

知法学法懂法作文字 知法学法懂法篇十

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

著名的教育博士黄全愈先生有篇文章:《素质教育在美国——留美博士眼里的中美教育》,他在书中谈到美国校园内的自由。他说在美国的校园内允许五花八门的观点存在,但是学生每天必须宣誓,而且人手一册校规,这是做也得做,不做也得做的没商量的“天条”。在美国,学生吸烟初犯被罚星期六上学,再犯将三天不能上学,三次,将罚五天不能上学,四次,将罚十天不能上学,并建议开除。对一些违反纪律的孩子甚至可以罚禁吃午饭;在美国,任何学生不能购买饮用酒、烟等违禁品,违者开除。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外在的纪律规范是一种提醒,一种爱护,也是一种训练,它的目的是帮助我们学会自律。

所谓自律,就是在没有他人的影响下,主动控制情绪,约束自己,自觉遵守纪律的能力。

怎样培养自律的能力,做个合格的中学生呢?

我认为自律可以落实在学习和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里。如老师不在的午休里,你能安静的在自己位置上休息,就是自律;上课时同学找你聊天时,你能控制自己认真上课,就是自律。当你克制自己爱玩的心,先认真完成当天作业,再享受自己的兴趣爱好,就是自律。当你吃完食品,把包装袋放入分类垃圾箱或随身带的环保袋,就是自律。

自律意味着克制自己随心所欲的热情和兴趣,约束自己的一时冲动,这对于天性好动好玩、热爱自由不受拘束的我们,确实不是一件易事。但是,从长远来讲,不自律的人是缺乏自由的,“不自律的人其实是情绪、欲望和感情的奴隶”。没有克制与坚持,无法得到随之而来的各种独特技能和能力,也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有时候,每一点小小的克制,也会使人变得更坚强;每一点小小的放纵,都会使人变得更软弱!

总而言之,自律并不是束缚自己,而是用自律的行动创造一种井然的秩序,为我们的学习生活争取更大的自由。同学们,当你认识到自律的必要性,逐渐将纪律变成一种自律的时候,学校就是你求知成人的真正乐园了。

知法学法懂法作文字 知法学法懂法篇十一

“守法”一词最早是出现在什么时期呢?这个问题可能是大家最感兴趣的。据我了解,守法一词是很早就出现了的,知识它在当时的时代和条件下有着不同的意义、比如就拿公社时期来讲,最早的部落法律。先是有关生命的,比如同态复仇之类,后是关于权利的,祭祀的等等。早在夏商时期就有了法律,有了法律就得有公民守法,不然法律就会成为一种摆设,所以不守法的公民就会受到惩罚。

1949年10月1日xxx成立,有国就得有法,依法治国是必然的。所以中国人民xxx于1949年9月通过的《共同纲领》在《xxx宪法》制订以前的建国纲领,起了临时宪法的作用。《xxx宪法》是xxx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无论是在初中还是高中这句话大家再熟悉不过了。

我们为什么要守法?因为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的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公民的自觉行动。

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令人痛心的是,先是撕裂了这种传承,此后,财富和地位的剧增颠倒了一些人对是非荣辱的认知。某些人骨子里根本没把国家的法律法纪当回事,不仅没有把违法乱纪看做一种耻辱,反而把善钻法纪的空子当成是自己的“本事”,正如这些无视法规法纪的所谓“本事”,酿成了克拉玛依大火,衡阳大火等人间悲剧,正是这些破坏了共和国法规的尊严,动摇了社会的道德根基,弱化了民众的危机意识。

正因如此,我们国家才需要有法律意识的人用他们手上锋利的刀来保卫国家的稳定和安全。

其实想要做守法的公民并不难,只要从身边的点点滴滴开始做起,并坚持做下去就一定可以让我们远离违法。比如,就拿身边的事情来说,上车时,下意识的把安全带系好,未满驾车年龄就坚决不动车,配合在公共场所的安全检查等。

有的人认为,遵纪守法就没了自由,我需要自由和个性,因而我不能受纪律的约束。在我看来,这种看法是极其错误的。自古就有“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方言俗语。讲的就是这样一个道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举个简单的例子,人走到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被车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我们要守法!

让我们少一份冲动,多一份理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