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2549123
时间:2023-08-23 22:52:43
上传者:李Y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签订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工业园 托运人:青岛日日顺物流有限公司 (下称甲方)
承运人: ,性别: ,出生日期: (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住址:
现住址: ,邮编:
电话: 手机: ,传真: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运输货物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1条 货物描述
货物的种类、名称、规格、包装、数量、重量、体积等由甲方根据运输情况确定。
第2条 运输车辆及配置
2.1 车辆基本信息
车型: 车号: 使用年限: 车辆尺寸:
载重吨: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籍单位: 车籍单位电话:
其他信息:
车辆挂靠证明或挂靠合同复印件、车辆行驶证、营运证、交强险保单、第三者责任险保单、货物保险保单(乙方自投货险的)、乙方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司机的身份证、营运资格上岗证以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资料。合同期内,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供上述证件和资料以查看其是否有效,乙方需予以配合。
2.4乙方承诺:乙方是本合同第2.1条所述车辆唯一的实际所有权人,对该车拥有完整的运行支配权和经营权。该车手续完备,证件真实、有效、齐全,技术状况良好,性能卓越。该车目前未被设立抵押权或其他性质的担保物权,将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也不设立抵押权或其他性质的担保物权。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将一直保持车辆外观整洁,车厢内清洁干净、干燥、无污染物、无残留物、无异味,车厢平整、完好,并根据实际承运货物的安全保护需要配备必要的保护材料等。
2.5乙方负责车辆的保养、维护和管理工作,并负担相关费用。若车辆的保养、维护和管理工作可能影响甲方运输指令的执行,乙方需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保养、维护和管理的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展开调查。若甲方没有撤回运输指令,则乙方需寻找并安排替代车完成甲方运输指令。
2.6替代车是指在本合同第2.1条所述车辆因故障、保养、维护、年检、交通事故、被交警查扣或司机不到位等事由而停运时,乙方寻找并安排用来完成甲方运输指令的其他车辆。乙方选派的替代车在性能和技术方面不能低于本合同第2.1条所述车辆。乙方在派遣替代车之前,需将替代车基本信息通知甲方。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才可派遣替代车进行运输。在替代车运输货物情况下,乙方在本合同第2.4条之承诺适用于替代车,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保持不变,乙方和甲方的合同关系保持不变。若甲方由于替代车原因遭受任何损害,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2.7甲方和乙方之间为运输合同关系。乙方为完成运输事务所配备的司机、搬运工人等均为乙方雇员或乙方帮工,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或雇佣关系。乙方应对其雇员或帮工负责,若甲方由于乙方雇员或帮工的原因而遭受任何损害,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第3条 运输、搬运、装卸与交接
3.1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装运计划,具体的装货时间、装货地点、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收货人等信息以甲方运输指令为准。乙方接到甲方运输指令后需及时派车抵达装货地点接受货载。
3.2乙方需按最短的行车路线,在甲方确定的交货时间内安全稳妥地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并交付给收货人,同时按甲方要求的签收标准将送货单交收货人签收、盖章。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延迟收货、拒绝收货或甲方提供的收货人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交付货物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配合甲方工作,直至完成交付或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
3.3乙方的责任期间为门到门,即乙方在装货地点的仓库接收货物时起,至乙方在交货地点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止的整个期间。乙方负责货物在其责任期间的搬运、装卸、堆存、保管、仓储,并负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及甲方客户提供的除外)。若货物在乙方责任期间发生毁损、灭失,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3.4 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留置甲方托运的货物。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每扣留一天支付被扣留货物原值3%的违约金给甲方。
第4条 费用结算
4.1 甲方按照实际发生的运输业务核定金额,乙方按此金额提供合格发票。
4.2 结算周期
甲方采用如下付款方式给予乙方支付款项:
月结:每月28号将上月25号之前收到的合格单(票)据付款;
4.3 结算方式
乙方同意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将款项支付到如下账号:
4.4 .结算价格(见附件)
第5条 事故处理
5.1 乙方负责在途车辆的跟踪,随时向甲方报告在途情况,发生异常情况须在1小时内报告甲方,并积极组织处理。货物运输途中遇险,必须在案发后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向当地公安、交警、承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乙方有责任保护好现场并积极施救,做好现场勘查工作,取得有效索赔单证。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保险索赔不着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2货物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先行向甲方赔偿,再由其向肇事的责任方追偿。同时为避免运输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货物运输停顿,乙方有责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如寻找替代车)继续完成运输。
第6 条 合作和保密
6.2廉政条款:乙方同意不得为业务、结算等事项对甲方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暗中给予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它形式的好处,否则不论数额大小,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额的30%/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同意并承诺本公司股东、主要管理人员与甲方或海尔集团相关单位的业务主管人员没有亲属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否则乙方应按与海尔各单位已发生全部营业额的30%支付违约金。本条款对双方具有永久约束力,不因合同履行情况而失效。如果乙方主动或者在甲方提出情况下向甲方提供实际发生的全部违约事实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则甲方可视乙方配合程度减轻或直至免除追究乙方以上违约责任。
6.3不竞争条款:乙方承诺,在双方业务往来期间及合作终止后3年内不对甲方同类业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职员等采取任何手段使其离开甲方到乙方处或与乙方有关联的单位工作或任职。若出现该类情况,则属乙方违约及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按“廉政条款”的规定执行。
6.4未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严格保守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情报、数据资料及技术机密,更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宣传或承揽业务,否则,应按本合同所涉运输总额的30%/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7条 违约责任
7.1 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是关于运输基本条件的约定,若乙方违反任一项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7.2为满足甲方运输业务需求,乙方及其为车辆配备的司机,必须确保联系畅通。甲方有权随时给乙方发送运输指令,除不可抗力情形外,乙方需接受并完成甲方运输指令。乙方更换司机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向甲方提供新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营运资格上岗证等材料给甲方审验,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新司机方可上岗,否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7.3乙方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应谨慎、妥善地做好产品质量防护工作,由于操作不当产生的包装箱破损按100元/个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若货物发生毁损、灭失,乙方需在7日内按毁损、灭失发生当日的市场零售价向甲方赔偿。乙方全额赔偿甲方货物损失后,损坏的货物乙方需要在甲方允许范围内处置。
7.4乙方须按甲方用车计划指派本合同第2.1条约定的车辆按时到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派遣其他车辆视为违约,如果因车况或箱体等不符合客户要求造成返箱,空载等,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7.5若乙方非因不可抗力或交通事故原因,造成迟延交付货,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天。
7.7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及其司机在运作期间的服务质量等制定相关考核评价细则进行评价,实现车辆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对名列月度前10%的,甲方将酌情给予100--500元的奖励;对名列月度后10%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进行车辆停运淘汰或要求乙方更换司机。
7.8若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并对乙方应支付甲方的违约金、赔款等款项,甲方可以直接从乙方在甲方的账户金额中抵扣。
7.9 若甲方无故拒绝支付乙方运费,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第8条 其他约定
8.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缴纳风险抵押金元,当乙方的运输费用不足以抵偿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款时,不足部分由抵押金补足。为确保抵押金充足,抵押金减少时将从后续运费中优先补足。本合同终止后一个月,风险抵押金扣除相应违约金、赔款后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
8.2责任限制:甲方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款项外,不需承担乙方的任何费用、利润损失、其他间接或特殊或以外或后续的损失、应由乙方负担的税金和其他款项。且任何情况下甲方的赔偿责任限于本合同总额。乙方未在费用发生后60日内向甲方书面主张支付该费用、逾期期间利息、本合同下的其他违约金的,视为乙方放弃。
8.3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合同期满1个月之前,若双方未提出不再续期,则合同自动延长一年,并一直按该种方式以年度为单位延展下去。
8.4《价格表》、《运输质量考核细则》、《业务委托单》、《配送单》等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协议未约定事宜及甲方相关要求需乙方配合执行的,经乙方确认后也视同本协议附件;全部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5纠纷解决方式:如因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履行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发生的其他业务出现的争议,或发生的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56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手印):
签约代表: 签字:
出租方(乙方):
一、甲方租赁乙方电脑及相关设备,设备配置、服务等信息见下表:
二、乙方提供的免费服务项目(服务范围仅限北京市五环以内):免费送取货服务各一次;非甲方原因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乙方于下1个工作日内免费上门维护或更换设备。
三、付款方式:转帐支票或现金。
四、在租赁期间,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租赁设备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甲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对租赁设备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设备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在租赁期间,有权享受所选择的服务;甲方对所租赁设备(含封条)应保持完好,租赁期限届满时,应及时归还租赁设备给乙方。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收取租金、押金和收回租赁设备;乙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租赁设备及服务。
六、违约处理:
1、如乙方提供的设备配置低于本合同约定,或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与本合同不相符,甲方有权提前退还租赁设备;乙方应退还当期剩余的租金及设备押金。如乙方在配送租赁设备时,临时对租赁设备进行调整,须经甲方收货人验收并签字认可后,乙方可提供部分或全部高于本合同约定的设备配置;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2、如甲方在租赁期限内提前退还租赁设备,甲方应当场付清退还租赁设备前的租金,并向乙方支付500元/台的违约金。
3、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租金及押金,甲方须按应付未付款项的0.1%向乙方支付日违约金,直至付清所有应付款项时为止;如乙方未能及时将押金退还甲方,须按应付未付款项的0.1%向甲方支付日违约金,直至付清所有应付款项时为止。
4、因自然折旧造成的设备硬件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因甲方人为原因(如私自拆卸、带电插拔、超频使用、机械损伤、进水、电压不稳等)造成的设备硬件故障或丢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损坏硬件的市场价格赔偿或者要求甲方更换全新的相同规格型号的硬件。如损坏封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所示配置还原,同时要求甲方补偿每台叁佰元的不确定损失费。当租赁设备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设备单价之标准赔偿乙方。
七、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时,如甲方需要继续租用本合同中部分或全部租赁设备,可与乙方协商,办理相关续租手续。如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时,甲方既未归还全部租赁设备,又未办理续租手续,则视为甲方自愿延长租赁期限,并同意从原租赁期限到期日次日起,按元/台/天的租金单价计算延期部分的租金。延期超过30天的,甲方须于每30天届满之日支付一次延期部分的租金;延期不足30天的,延期部分的租金于归还设备时支付。
八、交货地点:北京 ;送货时间: 年 月 日;送货时,乙方送货人签字: ,甲方收货人签字:(签字前请确认租赁设备配置及外观);退租时,乙方收货人签字: ,甲方交货人签字: 。
九、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其它:本合同以传真方式签定。乙方将设备送到交货地点时,双方交换盖有公章的合同原件。同时,甲方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给乙方。如甲方不提供以上合同原件及相关复印件,乙方可以拒绝执行本合同。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持正本壹份,乙方持正本壹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经办人(签字):
乙方(盖章):
承运方(乙方):
签定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平等、公平、等价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议,维护双方责任,特定此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性质、包装标准、外形尺寸):
第七条 货物运输的要求及运输道路条件:货物要加盖篷布,做好防水工作。合理磅差以实 际运行过程中约定为准。超出约定磅差超出部分按原价赔偿。如出现货物质量问题运费不受影响。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经双方协议,双方应尽以下义务:
1、 甲方安排装车应核实运输车辆的派车单。(攀枝花骏虹物流有限公司派车通知单为准)核实无误后方可装货发车,否则发生货物丢失与乙方无关。
2、 乙方所派车辆必须证件齐全,如发生甲方货物丢失,乙方全额赔偿。
3、 乙方所派的车辆手续不齐,甲方可拒绝使用该车辆,如发生货物丢失,应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收货人并按甲方指定方式堆放。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协议形成的有关文字、材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承运人):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单位各留一份。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出租人:(简称甲方)
承租人:(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根据乙方上级批准的项目和乙方自行选定的设备和技术质量标准,向购进以下设备租给乙方使用。
二、甲方根据与生产厂(商)签订的设备订货合同规定,于年季交货,由供货单位直接发运给乙方。乙方直接到供货单位自提自运。乙方收货后应立即向甲方开回设备收据。
三、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设备的质量问题由生产厂负责,并在订货合同中予以说明。
四、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收货后,应以甲方名义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综合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将投保合同交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六、设备租赁期限为年,租期从供货厂向甲方托收货款时算起,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包括手续费%),分期交付,每期租赁金元,由甲方在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托收。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万分之三的罚金。
七、本合同一经签订不能撤销。如乙方提前交清租金,结束合同,甲方给予退还一部分利息的优惠。
八、本合同期满,甲方同意按人民币元的优惠价格将设备所有权转给乙方。
九、乙方上级单位同意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人,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条款规定,如乙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承担合同中规定的经济责任时,担保人应向甲方支付乙方余下的各期租金和其它损失。
十、本合同经双方和乙方担保人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副本份,乙方担保人和乙方开户银行各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托 运 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 运 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领货凭证
领货时凭托运人提货单(或提货单复印件)加之指定提货人身份证并签字。如收货人是企业公司,还应出示单位提货证明,提货时须当面验收货物,事后货物出现短损,承运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提货期限
货物到达目的公司后,承运方电话告知收货方提货。收货方必须在三日內提取,如货物存放超过七日未提,每超过一日将收取货物运费的5%作仓储费;超过30天无人认领按无主处理,介此承运方有权将货物拍卖抵扣仓储费。
第四条 货物的基本情况
第五条 运输要求
1 保证货物的质量,防止变质,其中四季豆怕压。
2承运人装货:、
3合同签订后六天发货、8天运到;
4衡阳正大有限公司凭领货证在货款交清后取货;
6如有货物损失,则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注意报价)。
第六条 责任划分
货单上所记载的货物名称、数量和价值是托运人提供的,托运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运人在接收货物时只按件数接收并未检查和清点每件货物内装数量是否有短损,所以承运人不承担內装货物数量和货物是否完好的经济责任。如需确认请在发货时双方当面开箱验收,并在运单上注明。
第七条 查禁或扣留
运输途中如遇检查部门(公安、工商、税务、海关)对货物有异议被扣留或罚款均由托运人负责处理,并提供有关有效证件,并承担由此给承运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违法责任
托运人不准假报货名,不准托运国家禁运物品,不准夹带危险品,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请至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 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货物经收货人签收后则表明此合同已完结,承运人不承担签收后货物短损等问题。 (附属:货物运输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应。)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