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电梯维保合同 山西电梯维保合同优秀

2023年电梯维保合同 山西电梯维保合同优秀

ID:2568080

时间:2023-08-23 22:32:39

上传者:李Y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23年电梯维保合同 山西电梯维保合同优秀篇一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tsg 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中第条规定,甲方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如因甲方的非专业操作而造成的电梯故障或设备损坏及安全事故,则甲方应支付必要的费用。

甲方应提供保证乙方人员安全的工作地点,当工作地点存在安全隐患时,乙方将保留停止在大楼里工作的权利。

甲方应接受乙方关于解除安全隐患所采用方式方法的专业判断。若乙方检测出存在损害乘客安全的运行问题时,乙方可以关闭设备直至该问题得到解决,同时,乙方将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关闭设备的原因,以及乙方提议的解决方法是否包含在此合同内。

甲方应指导或警示乘客正确使用设备并保证设备处在甲方的电梯管理人员的持续监督下,以保证在两次检查间隙时能够发现非正常情况。在乙方下次检查之前,甲方须尽快告知乙方其所发现的任何不安全的情况以及可能需要修理的征兆。甲方应在设备运行显示不正常情况时,立即关闭设备,即刻通知乙方,并在修理未完成时保持设备关闭。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意识到使用电梯可能引起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则一方应立即口头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注意人身安全,维保过程中引起的工伤、人身伤害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因乙方维保不当或或未按时维保导致的安全事故等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由乙方承担。

2023年电梯维保合同 山西电梯维保合同优秀篇二

乙方单位:

二、甲方将下列电梯的保养项目委托乙方完成:

三、乙方对上述项目实施每月2次检查和维护,保持电梯有良好运行状态,使电梯达到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

(1)轿门与厅门滑块 (2)各种保险管 (3) 靴衬 (4)润滑油

五、保养过程中需要更换的磨损件,由乙方保养工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认可后由甲方自行购买,甲方也可以委托乙方购买,但费用由甲方承担,未经甲方认可乙方自行更换的部件之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应派专人负责管理承保的电梯,制定和实行必要的规章制度,每次保养和维修由甲方派人监督并给予适当的配合。

七、承保的项目如因甲方使用不当,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电梯损坏不在合同范围内, 其修复费用另由甲方承担。

八、乙方除每月2次例行保养外,同时提供应急维修服务,在接到甲方求援电话后一般情况下保证在45分钟内赶到现场。

九、安全责任

(1) 乙方在对电梯实施维修保养时发现不可靠或磨损严重的零部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更换要求,如甲方拒绝更换,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2) 乙方保养工在保养检修期间应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如果乙方人员发生直接或间接的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其他人员发生直接或间接的人员伤亡事故,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定责任并处理。

(3)在电梯承保期内,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允许非乙方专业人员对承保电梯实施任何检查、试验、修理、改动,如果需要更改有关联的建筑物或相关设施,事先通知乙方派员到现场配合,并采纳乙方认为确保安全提出的建议。

十、甲方每1个月支付一次电梯保养费,支付时间为26日-30日,合同因任何原因提前中止,甲方必须支付合同中止前应该支付的保养费,甲方逾期支付保养费时,乙方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并有权暂停对承保项目的保养服务。

十一、 合同变更与终止

3、任何一方提出,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终止合同。

4、甲方认为乙方的电梯保养工作没有做好,可以单方面中止合同,但前提必须是付清以前所有保养费及购买部件(如有)的费用后才被乙方认可,否则甲方应支付乙方双倍的保养费和由此引起的(如法律诉讼、误工费等)任何费用。

5、甲方多次人为损坏电梯要求乙方维修,又不另行支付乙方人工费,或者电梯没有损坏而多次打电话要求乙方维修人员前往,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可以单方面中止合同。

十二、承保项目如需要大修及改造,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不影响合同的履行。

十三、甲方自行办理电梯的年检手续,如需乙方代办相关手续,政府部门收取的年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四、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十五、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2份,自签订后生效, 如果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视为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2023年电梯维保合同 山西电梯维保合同优秀篇三

代表人:

卖方(乙方)

代表人:

为了合同的顺利履行,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根据《_合同法》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梯号:

2、品牌及型号:

3、扶梯提升高度:

1、该电梯的单价:__________元,数量:__________台。

2、设备价合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总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价已包括电梯设备销售额及其应交纳的增值税,以及货物运到工地的运输、保险费及12个月的免费维修保养费用,包含安装费以及货物到工地现场后的仓储费用。

1、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直接汇入本合同乙方指定账号,作为合同定金。甲方逾期给付的,则合同交货期另行协商。

2、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部份__________%的货款,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直接汇入本合同乙方指定账号。

3、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__________%的货款,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直接汇入本合同乙方指定账号。

4、一年的质量保证起满后______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付清余下的__________%余款,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直接汇入本合同乙方指定账号。

1、交货期限: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交货办法:

3、运输方式:

4、交货地点:

1、甲方委托乙方把货物运到甲方工地,如有缺损由乙方负责,并无偿提供缺损件。

2、甲方收货后应妥善保管(如防潮、防盗等)。

3、安装时,甲方应会国乙方安装人员根据装箱清单、产品合格书和随机文件技术规定的数量和质量标准验收,如发现缺损件,甲方应在开箱之日起________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核对无误后补齐缺损件。

六、产质量保证

1、乙方电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进行制造与安装。

2、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电梯设备规格型号向甲方提供全新的电梯设备。

3、乙方应按投标承诺的技术规格及配置要求向甲方提供设备。

4、乙方负责安装的,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自乙方发货之日起________个月内,但其中使用期不超过________个月。

1、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的,应在本合同约定交货日前________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认可。

2、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乙方逾期交货或甲方逾期付款或逾期提货的,违约方应按延期部分金额________%天的比例向另一方支付逾期罚金/滞纳金。

3、甲方未付清本合同款项的,本合同项下电梯设备的所有权仍属于乙方。

1、本合同未涉及的事宜,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2、如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执正本________份,乙方执正本________份。

4、因任何一方的违约,导致履行不能,或者合同需要解除的,违约方需要向守约方承担责任,具体数额按照损失额确定。

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3年电梯维保合同 山西电梯维保合同优秀篇四

乙方:*公司

依据《_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乙方在此承诺完全有能力和时间进行了现场的查看及本合同相关文件的查看,并对查看得出的结论负有完全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任何形式、内容的风险已完全考虑和做了相应的准备。

工程名称: 工程

工作地点: **省*市**县*工地

承包,每片*元,大写(*万元整)。总计*片,合计*元,大写(*元整)。单价均包含了为完成所有材料、人工、机械设备、相关的材料和工器具、设备进现场、装卸、现场材料二次搬运和垂直运输、应急费的使用、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投入、人员及设备各种保险等费用,乙方不能因任何理由提出工程费用的增加。

工作内容:

1、按照监理、甲方要求进行吊装、架设、安装,包括场内的运输、吊装就位、制作钢板安装、就位、临时支撑等与此有关的全部工作。

2、工程施工必须按经监理、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

第二条 施工工期及进场出场要求

进场时间:按甲方的要求时间进场。

施工工期:以甲方控制的工期为准。

乙方应充分考虑影响合同工期的因素,如天气、人员、施工材料及设备、风、水、电、施工道路等,由此引起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第三条 施工设备及材料

专用设备及保护措施:在作业过程中,乙方应负责提供和保证吊装专用设备,并采用绳缆、枕木、方木、钢件、橡胶材料等保护措施,以保证吊装的安全。

乙方施工设备应报甲方签到,统一编号,按甲方要求提供设备进场报验单,对设备型号、数量、性能状况等,必须达到甲方满意为止。

乙方进场设备必须满足甲方要求的施工强度、施工安全,如出现设备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施工强度,乙方将在不增加任何费用下,增添施工设备或更换更为优良的设备,来满足甲方所需要求的施工强度。

乙方在施工设备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现场,否则甲方按退场设备价值的市场价值的10%收取违约金。

施工材料、设备等: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提供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等。

第四条 现场施工用电及食宿等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用电。

乙方人员住宿及生活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现场机构设置

乙方应建立完善的现场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进场前上报相应的各类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名单和特殊工种上岗资格证书。

质量、工期、安全和甲方声誉等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人员和无故不服从甲方协调指挥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要求其离开工地。

本合同签订后3天内,乙方将现场施工管理机构设备及负责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含身份证复印件)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同时按照甲方要求,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协助甲方修整甲方工地架梁通道等架梁前准备工作。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为保证甲方的吊装工程能安全、有序的完成,乙方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经甲方批准。对甲方吊装物、人员、设备及第三方实现零风险承诺,同时根据甲 2方要求将吊装物件安放到甲方制定位置。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规范组织施工,随时自觉接受业主、监理、设计、甲方工程管理人员监督、检验和验收。

乙方必须按照施工技术规范中的相关标准控制工程质量,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吊装措施及防护措施不当造成大梁损坏,由乙方承担损坏梁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七条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等

乙方在此承诺完全有机会审查和校队了甲方与发包方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全部文件,并同意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所有对甲方的约束、要求和义务、责任等条款同样适用于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对发包方作出的任何承诺,乙方也完全承认,并无条件相应履行。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和业主、监理制定和下发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面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整改和纠正不及时,为保证施工安全,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监理健全安全声场保障体系和措施,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规范组织施工,保证施工作业安全。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用品均有乙方自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乙方应将其名单(上岗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等)统计报送甲方备案。

非甲方原因所发生的一切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由乙方自行处理及承担全部直接、间接损失和有关费用。

非甲方、乙方原因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而造成乙方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由乙方自行出面追究责任方的责任。

高空作业必须栓系安全带。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和相应劳动保护用品。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保持工器具摆放有序、对废弃物运到指定地点,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否则因此引起(监理、业主对甲方)的各种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遵守甲方有关观景、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即gb/t24001-20xx1:20xx《环境管理体系-环境及使用指南》的环境保护要求和gb/t20xx-20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第八条 计量、结算与支付

梁的计量、结算按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合同单价和经甲方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签认的合格工程量,以片为单位、进行计量与结算,同时需经甲方各相关部室签字确认。

2023年电梯维保合同 山西电梯维保合同优秀篇五

为加快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方便业主或委托人办理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手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济南市既有住宅 增设电梯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关手 续办理导则。

一、业主协商、签订协议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一般以单元为单位进行申请,以同意增设电梯的专 有部分业主作为申请人,业主可以推选并书面委托不超过5名业主或书 面委托已售公房原产权单位、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 梯安装企业、项目管理企业等单位作为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加装 电梯有关工作并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申请人及实施单位应对申报 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授权委托书范本、真实性承诺范本见附件1、2) 。

(一)制定初步方案。申请人可自行或委托实施单位编制增设电梯初 步方案。初步方案包括:规划用地、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等可行性分 析,增设电梯的总平面布局等初步设计,费用预算及分摊筹集方案, 对权益受损业主的补偿方案,电梯运行管理方式及后期运行维保费用 分摊方案等内容。

(二)征求业主意见及签订书面协议。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将初步方 案充分征求业主意见。同单元业主同意增设电梯初步方案后,应当签 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范本见附件3)。业主之间对增设电梯存有异议 的,可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召开联席会议予以协调并达成一致意见。

二、方案设计及公示

(一)委托设计。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 位进行设计,出具符合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等相关规 范、标准,并符合下列技术要求的设计方案。

(1)增设电梯的方案设计应综合考虑场地条件、结构安全、救援通道 、消防通道、环境改造、相互干扰等因素,尽量减少对相邻业主在通 风、采光、日照、通行等方面的不利影响。

(2)增设电梯建筑尺寸严禁过大,满足电梯基本使用要求即可,不可 增加附属设施。外轮廓尺寸不宜大于,通过连廊与原住宅 楼相连的,连廊伸出长度不宜大于,增设的电梯宜采用玻璃围护 形式。

(3)增设电梯层数必须与现有住宅层数一致,高度不宜超过建筑高度 。

(4)增设电梯外观应与小区整体建筑风格风貌相协调,同一幢楼同期 申请加装的电梯各单元的外观应一致。

(5)申请沿城市主次干道增设电梯的,加建电梯后退规划道路红线距 离须满足规划要求。

2、消防设计要求。

(1)电梯井及连廊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等级不应低于原建筑的 设计要求。

(2)加装电梯后建筑最近点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3)电梯不应占据消防车道,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转弯半径不应小于9m。

(4)电梯井与疏散楼梯相邻布置时,户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5)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楼梯间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 、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6)住宅建筑首层疏散外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7)电梯层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二)设计方案公示。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应将增设电梯设计方案进 行公示(公示范本见附件4),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1、公示内容:业主同意增设电梯的书面意见(签名表或者书面协议) ;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含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剖面 图);有关情况说明。

2、公示地点:拟增设电梯所在物业区域显著位置及本单元出入口。其 中,“物业区域显著位置”指物业区域主要出入口、会所、布告栏等 部位,“本单元出入口”指本单元现有楼梯出入口的显著位置。

3、异议表达:公示期间,本单元等潜在权益受损人对增设电梯事项或 设计方案有意见的,可以向增设电梯召集人提出异议,双方自行协商 处理异议。自行协商不成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辖区街道 办事处反映,由其组织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经协调仍无 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4、公示结果报告:公示期届满期间未接到相关利益方对增设电梯事项 的异议,或有异议经协商已达成一致意见的,公示人即可形成公示结 果报告(公示结果报告范本见附件5)。

三、工程手续办理

项目开工建设前,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应及时办理规划审查、施工备 案等审批手续,并及时向质监部门书面告知和申请监督检验。增设电 梯可能影响或改变供水、排水、供气、供热、通信、消防等设施的, 应事先与相关专业经营单位沟通,提前到相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v^令第18号)和《山东省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8号)有关规 定,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应当在开工前持规 划审查意见、施工图、施工方案报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 部门备案。

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v^令第119号)第二十四条 第三款规定,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 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 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 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 后即可施工。

依据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 电梯》(tsg t7001-2009)第五条规定,实施电梯安装、改造或者重大 维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应当在按照规定履行告知后、开 始施工前(不包括设备开箱、现场勘测等准备工作),向检验机构申请 监督检验;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 届满前1个月,向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一)办理增设电梯规划审查意见。

1、办理部门:规划直属分局、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2、申报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6

3、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4、申报材料:

(1)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见附件7);

(4)业主关于增设电梯签订的书面协议;

(5)申请增设电梯方案公示结果报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施工备案手续。

1、办理部门:各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申报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8

3、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4、申报材料:

(1)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备案申请表(见附件9);

(2)建设工程规划审查意见;

(3)施工合同、方案(含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及资质证书;

(4)监理合同、方案及资质证书;

(6)建设资金承诺书;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手续。

1、告知部门:市质监局

3、咨询电话:

5、申报材料: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见附件10);

(2)特种设备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四)办理电梯安装监督检验手续。

1、办理部门:济南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申报地点:市中区英雄山路238号,市质监局一楼服务大厅

3、咨询电话:

4、办理时限:检验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

5、申报材料:

(1)电梯监督检验申请单;(见附件11)

(2)电梯制造单位用中文描述的出厂随机文件;

(4)施工方案;

(5)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6)电梯机房、井道布置图或土建工程勘测图。

四、施工组织及验收

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并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监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的施工安装,应当符合电梯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规定要求, 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应当对增设电梯施工过程安全负责。

增设电梯项目竣工后,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 理等单位共同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五、使用登记及资金补助

(一)电梯使用登记。工程竣工验收后,电梯使用单位应向项目所在 区市场^v^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

(二)资金补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 续后,增设电梯的业主可以申请财政奖补资金。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魏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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