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月结协议 快递承包区合同实用

快递公司月结协议 快递承包区合同实用

ID:2594114

时间:2023-08-23 19:11:08

上传者:曹czj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快递公司月结协议 快递承包区合同实用篇一

承包方: 负责人: (简称乙方)

一、承包范围:

甲方现将之内的快递业务发包与乙方,除该区域外乙方一概不得超范围经营。

二、 承包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承包期满后,双方协商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三、承包费用、发货费用

1、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承包期间的快递风险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乙方违约保证金以及其他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担保。

2、甲方给乙方的发货价格(见附件一:北京申通西北分公司发货价格表),乙方应及时按公司规定时间结算发货费。

3、对淘宝客户,由公司统一制定发货价格,费用结算,乙方在次月十号前必须将淘宝客户账款上交甲方,如有违约甲方有权从次日起停止发货,并由乙方承担造成的损失。

四、权利和义务

1、甲方确定本合同所划定的区域与甲方其他承包区无重叠和交叉。

2、甲方负责统一发送乙方所收全部邮件物品,乙方应每日及时向甲方支付发货款。如拖延不交,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快件发送,严重的终止合同,押金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及时收取,派送承包区范围的快件。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内部管理,遵守甲方所定的各项管理制度(以北京申通总公司管理为准)。

5、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合法经营,维护公司形象和声誉,接受甲方监督与管理,并独自承担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负责赔偿。

6、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承包期间的一切费用开支,包括各项行政税费,生产经营费用,人员工资与福利,罚款,罚金等。

7、乙方自行聘用工作人员,所聘人员与甲方无劳动关系,发生安全及其他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经营过程中,不论是政策法规或者是区域性因素造成快件无法派送的,公司只负责协调,不承担任何费用,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8、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范围内经营,不得跨区域取件,不得将自己所取快件通过其他快递公司进行发寄。

9、乙方在每天的收件扫描中不能漏扫,查出每票罚款100元,年累计100票次或以上,取消承包资格,风险押金不予退还。

10、乙方必须将每日的到付款、代收货款及时上交公司财务,拒不上交的每一次处罚100元。

五、管理要求

1、乙方必须自行配置符合工作量的人员、车辆,尤其在双十一、十二期间,不得因人员配置不够造成压货的情况,否则将给予重罚,由公司聘用临时工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2、年终放假与年后上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时间,否则将给予重罚,由公司聘用临时工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情节恶劣的取消合同,扣除押金。

六、合同的解除与变更

1、乙方不服从甲方的管理,严重违反甲方所制定的承包区管理制度的(管理制度以北京申通总公司为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乙方所交快递风险押金不予退还,造成甲方损失的负责赔偿。

2、乙方不得在承包期间内终止合同,到期终止合同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在到期后结清各项账款后本合同终止,终止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后退还乙方承包风险金,否则,乙方所交快递风险押金甲方不予退还。

3.、乙方在承包期间,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所承包的区域转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所交快递风险押金不予退还。

七、本合同未尽条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有效期暂定一年,合同期满后,在续签前提下乙方拥有优先承包权,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九、补充条款:自承包区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如乙方经营管理和业绩达不到基本要求,甲方有权解除该合同。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快递公司月结协议 快递承包区合同实用篇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片区和使用“yund韵达快运”的商标,期限为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如需续签,双方协商决定,承包区域范围是 。

二、乙方承包后自负盈亏,经营所需人员、场地、设备及其它一切费用自行解决,甲方概不负责。

1、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快件安全,不得故意损坏快件、盗窃客户财物,否则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销毁各类快件,否则按《韵达网络运营中心制度汇编》规定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可单方面无条件解除本协议。

3、乙方承包经营快递业务所产生的一切业务和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乙方必须遵守《韵达网络运营中心制度汇编》的各项规定及严格执行网络运营要求所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和服从甲方的统一的运营规范与业务指导。

五、签订协议之日乙方需缴纳下列费用:

3、其它每月快件中转费、班车费、流量费等费用,乙方均需按甲方所制定的规定要求及时交纳。

以上所述应交款项,必须按时交纳,逾期不交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从其风险押金中扣除应交款项并可无条件收回“yund韵达快运”商标使用权,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待大同总公司结算快件派费后,按乙方实际派送量给乙方结算快件派费,并按总公司规定扣除相应的税点。

七、本协议只限于甲、乙双方之间,与第三方不产生连带作用,一旦乙方因各种原因不能经营,自作主张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擅自分割转包自己所经营片区,甲方有权收回该地区韵达快运商标使用权,终止乙方在该地区韵达快递业务的合作关系。若乙方自己寻找转让对象,应事先将转让情况报告甲方,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主持下乙方与受让人签订协议。只有甲方参与才能确认乙方退出该区域,而受让人才能重新与甲方签订协议,作为甲方的新成员,否则甲方不予承认。

八、乙方必须做到无条件在所承包片区全境派送,且必须遵守派件时效,否则按《韵达网络延误件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乙方每日必须保证签收上传率(上传率90%),切妥善包管好每日的签收回单,并与每月月底交还给甲方。

九、甲、乙双方都不得随意终止协议,甲方中途未按协议规定终止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的损失。乙方由于自己原因中途提出终止协议,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十、甲、乙双方在业务往来中的其他具体责任、处罚办法均按韵达总公司有关制度办理。

十一、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本着真诚、互惠谅解的态度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快递公司月结协议 快递承包区合同实用篇三

第六条:保险及理赔

6.1甲方自愿为价值500元以上配送包裹买保价服务,双方约定的保价费率为2%,最高报价金额为20xx元人民币,甲方自愿选择是否保价。

a.包裹或商品损毁,遗失的,如果甲方已购买保价服务,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如未购买保价,甲方提供交易凭证,乙方按照本单实际交易金额及快递费赔偿。如发生乙方应赔偿金额的,在甲方应付乙方该期款项中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扣除的,由乙方现金补足。

a.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台风,腐蚀,污染,风暴,害虫,自然因素,叛乱,暴动,国内混乱或类似的双方都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

b.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损失。

c. 货物的合理损耗。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本合同所有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交由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准则进行裁决。仲裁地为上海。仲裁的裁决是最终裁决,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守执行。仲裁费用,执行仲裁裁决的费用由仲裁裁决书决定。

第八条:保密

履行本合同过程,甲乙双方被提供的信息将被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提供信息方。除了国家执法机关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应向其它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收件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发件方):

法定代表(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物流(快递)服务,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区域及价格见合同附表(不管物价上升或下降),此表价格不含税,若索要发票,按10%的税率计算。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甲方有权利拒绝接受该货物。

2.2 对于直接接收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2.3 将乙方交接的货物送达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2.4 如果乙方要求改变送货目的地,所产生发费用由乙方负责。

2.5 为乙方提供货物运输派送(限于凤冈县城),签收的查询服务。

2.6 及时向乙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商议处理。

2.7 同一地点,同一收件人,按批量结算。

2.8 为乙方免费提供运输面单、信封但不提供塑料袋和包装箱。

2.9 只要外包装好,若有内损(质量、数量),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必须签收。

2.10 若乙方在发货过程中夹带违禁物品或有价证劵、支票、现金、发票、手机、首饰、高贵物品,导致有关部门没收货物,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并且还要配合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2.12 甲方有权拒收邮政管理部门规定三超物品(重量大于100公斤,长度大于2米,三边之和大于3米)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包管的要求。

3.2 认真填写运输面单,将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重量、体积、运输要求、收件人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联系方式、邮编等信息详细提供给甲方,如由于乙方提供信息错误,导致货物遗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3 第一条的区域及价格支付邮费。

3.4 在运输或保管过程中外包装若受损,乙方有权开箱验货,并按照中通速递公司的赔偿办法处理。

3.5 乙方指定的发件网点属于超区范围,乙方自行提取。

3.6 乙方交给甲方的货物被运输车辆错运到其他地方,乙方有权按当时面单指定地方货收货人,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结算方式

4.1 以现金方式:每月1号—5号结算上月的邮寄费。

第五条:合同期限20xx年4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第六条:争议处理

6.1有关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达不成的,移交上海中通速递公司总裁部处理。

第七条:其他

7.1 本合同未见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补充合同协议为附件。

7.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4 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意见再签订下一年合同。

7.5以上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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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公司月结协议 快递承包区合同实用篇四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服务范围

航空、汽运。

第二条:甲方其他服务要求

保险费:甲方付给乙方保险费

第三条:服务期限

第四条:服务确认方式

(4.1)甲方通过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向乙方委托业务。

(4.2)达成委托后甲方应及时将运输所需全部手续移交给乙方。

第五条:运送进程中的安全要求

(5.1)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标准包装的,甲方应根据保证货物安全运输的原则加以包装或委托乙方包装,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包装,甲方付给乙方包装费。(包装费根据包装材料和包装规格定)

(5.2)甲方为防范事故所要求乙方专人押送、特殊包装、绕道行驶、配备器材等额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5.3) 延误7天以上的免收单票运费的50%,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晚点,乙方不承担责任(航班延误或取消、自然灾害、交通堵塞等),但乙方有务及时通知甲方可能造成延误的原因。

第六条:结算方式及时间

(6.1)乙方按照经双方确认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详见合同附件)

(6.2)乙方于每月的 3 日向甲方提供上月业务的工作单, 并做成结帐明细表。甲方在核实无误后,于当月 5 日前以现金或支票方式支付给乙方。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

(6.3)因法定节假日及乙方原因造成延迟付款,甲方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6.4)当乙方提供的服务价格发生变化,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认可,否则仍按本合同附件所列价格体系执行。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7.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时间、地点、方式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在未办理提货、发货手续之前,甲方有权变更或取消委托内容。

(7.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提供甲方所委托业务的进展情况,服务过程中的信息反馈。 (7.1.3)甲方有义务提供准确详细的收货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与业务相关的信息,如因甲方提供的收货人名址及联系方式有误所造成的货物延送,乙方不承担责任。

(7.1.4)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时间与乙方进行结帐,出现违约时承担其责任。

(7.1.5)甲方有义务承担因对方拒收货物而造成的退货运输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7.2.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为甲方提供安全、准时运送货物服务,在车辆运力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为甲方提供服务。

(7.2.2)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向甲方提供承运服务执行情况的存根。

(7.2.3)乙方提供的服务车辆必须牌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

(7.2.4)在甲方单方违约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暂停执行甲方所委托的业务。

第八条:变更和解除

(8.1) 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一方需要变更或解除必须提前一个月与对方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

(8.2)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相关证明,由双方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协调解决是解除合同,或者部分不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8.3) 本合同在履行时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合同更改无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司全称: 乙方公司全称: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公司开户行:

公司账号:

地 址: 地 址: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快递公司月结协议 快递承包区合同实用篇五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承包区域:

一、对于承包区域内所有的快件与货物应当天派送,如当天未送达,则当天须作问题件处理,如未作问题件处理,造成的延误与遗失按仲裁仲裁规定罚款,出货所造成的延误与遗失上报后按仲裁规定赔付。

二、 派费结算:

三、 货物保证金 元,合同期满如不续签,甲乙双方核算往来财务账目后,一个月后给以无息返还。

四、如承包期限未满,承包人不愿履行承包合同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如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派件,由甲方提出,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甲乙双方核算往来账目后,一个月后给以无息返还。

五、 如承包期限未满,承包人未履行承包合同,则货物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发生货物损毁,则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

六、 本合同有效期为 ,自 至 止。

七、 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应。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快递公司月结协议 快递承包区合同实用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速递服务,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区域

1.1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国际国内的物流(速递)服务业务。

1.3 约定价格因市场变化需要变动,由甲方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认可签字后按新的价格执行,同时旧价格作废。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货物。

2.2 对于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2.3 将乙方交付的货物送达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2.8 为乙方免费提供运输面单、信封、塑料包装袋。

2.9 若甲方变动富安承包商,可由甲方人员自行安排人员与乙方协商承接。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如果投运易碎,易渗漏货物及危险品等特殊货物,应事先向甲方说明,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或文件。需特殊包装、加固时,甲方有义务提供此类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b.错报超重物品重量;

c.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3.5按照约定价格及时支付运费

第四条:送达及退回

4.1 收件人收到甲方送达的货物时: a.经检验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的,在回单上签收; b.经检验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定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在得到乙方 许可后,把货物退回乙方。

4.2 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乙方,3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乙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乙方。

4.3 由于甲方原因如途中损坏、派送不到等造成货物被退回的,由甲方承担运费。

第五条:费用与结算

5.2 每月5日前,甲方提供上月结算清单明细交由乙方核对;

5.4 费用的支付形式为:支票、银行转账、现金。

第六条:保险及理赔

6.1 乙方须为500元以上货物支付保费,保价费率5%,最高保价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

6.3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应承担由于货物错运等原因造成的延误交付的责任。延误5日以内,每延误1个工作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减免七分之一,延误超过七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全免。

b.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损失;

c. 货物的合理损耗;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本合同所有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议不成的,交由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准则进行裁决,仲裁地为上海,仲裁语言是中文。仲裁的裁决是最终裁决,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守执行,仲裁费用、执行仲裁裁决的费用由仲裁裁决书决定。除争议事件外,双方都应照本合同执行各自未尽的权利,履行各自未尽的义务。

第八条:知识产权

各方的名称和商标为各自独有及排他的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能在任何 品上使用双方的商标或在产品中应用对方的知识产权。

第九条:保密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应向另一方提供相关操作信息、产品信息和其他营业信息。被提供的信息被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提供信息方。接收信息方只能把另一方提供的信息用于本合同义务和职责的执行中。除本合同允许外,甲乙双方都无权在未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前,以任何一种方式或为任何目的的使用得到的机密信息。除了国家执法机关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应向其他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

第十条:诚信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一切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有关环境保护、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任何关于甲方提供的服务的疑虑、意见和建议,均可向甲方项目组如实披露。

第十一条:其它

11.1 本合同所指“以上”,不包括本数;“以下”“以内”含本数。

11.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11.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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