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产品加工合同(十篇)

最新产品加工合同(十篇)

ID:2604114

时间:2023-08-23 15:30:20

上传者:WJ王杰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产品加工合同篇一

一、答辩人与原告、被告均不存在雇佣关系。

1、答辩人与原告______不存在雇佣关系。原告受雇于被告______而非答辩人,且其报酬由被告何剑支付,足见原告事实上系受雇于被告______,其与答辩人不存在雇佣关系。

2、答辩人与被告______系承揽合同关系,而非雇佣关系。《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本案中,答辩人将搬运工地提升架的任务交由被告______承揽,并一次性支付其承揽报酬;且被告何剑为完成承揽任务,还雇请了原告为其提供劳务。由此可知答辩人与被告间为承揽合同关系。

二、原告以答辩人系“发包人”应对其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1、答辩人认为,作为搬运工地提升架的承揽人并不需要有相关资质,故原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向答辩人主张赔偿无事实依据。

2、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中所述“发包人”应限于仅指《合同法》中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或与建设工程合同类似的合同关系中的“发包人”。

因建设工程事务中,若施工承包方无相关资质则劳动者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将剧增,故司法解释以保护劳动者权益为考量而有此规定。但若对“发包人”的定义进行任意扩张解释,将大多数普通、简单的承揽合同关系中的“定做人”都归类为“发包人”,则会不当的对“定做人”苛以重责,不符合社会经济生活实践,亦有违民法公*之原则。

故答辩人认为本案不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三、除上述观点外,答辩人对于本案保留以下答辩意见:

1、对于本案损害结果的发生,答辩人即使存在过错,亦属轻微过失,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且应由作为雇主的被告______及直接侵权人被告许美丽对原告的损失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2、关于赔偿数额,答辩人认为:

1、误工费计算不符合客观事实,误工时间为______天,以农林牧渔业职工*均工资______元/年计算为计算标准,误工费应为______元。

2、护理费用不符合客观事实,护理期限为______天,以农林牧渔业职工*均工资______元/年为计算标准,护理费应为______元。

3、原告主张交通费的损失,但其提供的部份证据的真实性、与治疗之间的关联性均存在疑问,故答辩人对此不予认可。

4、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为______元/天,计算______天共______元。

5、营养费数额偏高,应为______元。

6、残疾赔偿金数额过高,原告为农村居民,故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______元/年为计算标准,伤残九级十级,残疾赔偿金应为______元。

7、精神损失抚慰金数额过高,可由法院依法裁决。

综上,原告向答辩人主张损害赔偿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应驳回其对答辩人的诉求。即使答辩人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亦属轻微过失;且主张的部分赔偿项目及金额欠缺理据,故恳请贵院酌情考量本人的答辩意见并依法作出裁判。

产品加工合同篇二

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技术及工艺

a 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 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付款条件

(14)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10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产品加工合同篇三

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乙方加工事项,以甲方所交付的外包加工单为凭。

第二条 :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交货。

第三条 :乙方所交的加工品应保证为合格品,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且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第四条 :材料由_________方负责。

第五条 :若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时,废料率为_________。

第六条 :验收时的检验方法是采用_________,正常检验,二级检验水准。一次抽样计划,alq为_________,或正常检验,四级检验水准。一边规格界限,形式_________,alq为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必须确实遵守外包加工单所规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一)过期5日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____违约金。

(二)继续逾期5天以上至1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____违约金。

(三)继续逾期10天以上至2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____违约金。

(四)继续逾期20天以上,依违约论,不论未交部分数量,违约金以价款的一倍计算。

第八条 :通过验收的`货品在甲方再加工时,若发现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工后的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第九条 :乙方送交加工品,因不良导致甲方生产线停工,其工时损失要由乙方负责,如果甲方发生非常严重不良后果,则甲方有权取消外包加工单。

第十条 :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100%,给予总价_________奖励金。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95%,给予总价_________奖励金。

第十一条 :试用厂商的试用期间为三个月,每月接受甲方外包质量管理检查一次,试用期满,视其考核评分到达_________分以上者,才能正式成为甲方的加工厂商。

第十二条 :加工厂商每月接受甲方外包质量管理检查一次,每月考核质量,交货期,价格这三项,每年总考核一次,划分等级。

第十三条 :付款条件:乙方交来的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_________。

第十四条 :乙方应找(乙方资本额二倍)殷实铺保连带保证乙方履行本约。

产品加工合同篇四

根据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糟烧酒精业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方式

甲方带给下属生产基地黄酒酿造所产生的酒糟,由乙方提取糟烧酒精。

糟烧酒精由甲方收回用于黄酒生产,剩余干糟由乙方自行处置。

二、生产加工

乙方具备相关生产场所,并获政府部门生产许可,配备与甲方生产规模相一致的提取糟烧酒精生产潜力,即具备加工日产酒糟最高值的潜力。

甲方如出现生产的重大调整或生产规模的扩大,应提前半年通知乙方;乙方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生产潜力的也应提前半年告知对方。

甲方带给的酒糟如水份含量与正常值有偏离的,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加工;甲方也不因此在计量和计价上作调整。

三、结算办法

1、酒糟数量:按甲方冬酿年度主粮投料的%计算;

2、酒糟价格:以每公斤元计算;

3、酒精价格:成品折合成50°酒精度,以每吨价格4,500元计算;

4、总价结算:甲方发出的酒糟总价与乙方回到糟烧酒精总价相抵,其差额由各自给付。

5、结算时间:以每一黄酒酿期结束为结算时间。

四、成品质量

乙方不得外购酒精充当自产酒精,或在自产酒精中添加部分外购酒精。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送货方式

甲方负责将酒糟堆放在固定地点。

乙方负责酒糟装运、现场清理,并保证装运及时,环境清洁。

糟烧酒精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定仓库。

六、安全职责

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酒类生产、消防等法规要求组织生产。

乙方对生产、运输、装卸等业务中的安全负全责。

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日起五年有效。

协议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进行续签。

八、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上海xx酿酒有限公司乙方:上海xxx厂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协议签订日:

协议签订地:上海xxx镇

产品加工合同篇五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合同执行中的附加或更改,应以补充协议或说明的形式,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2、本合同附件____,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发生合同争执,应通过协商加以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字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甲方:

住所:

邮编: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乙方:

住所:

邮编: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产品加工合同篇六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1本合同规范由定做方委托承揽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定做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承揽方确认之定做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编号: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

3.1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质量标准为检验合格的标准,经检验,定做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该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3.2承揽方需为每单件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

4.1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开发加工的新产品首次订货量每个单品不得少于____套,再次订货量每个单品不得少于_____套。

4.2定做方以订货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给承揽方。

4.3承揽方收到定做方订单在_____工作日内确认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在正常情况下_____天内交货。大宗订单指单品订购数量_____套以上,特殊产品指非承揽方正常产品(正常产品指定做方对承揽方原有产品没有改动的情况下)及新产品指定做方提供实样或图纸需要承揽方新开发模具的产品以承揽方确认的交货期为准。

4.4定做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定做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承揽方不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

4.5定做方传真给承揽方订单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1定做方所委托承揽方加工的产品订单经双方确认日起____天内,定做方首付该订单总额的____%给承揽方作为预付款,余下____%在承揽方发货前____天内付清给承揽方,承揽方收齐货款____天内发货。

5.2产品包装要求:

6.1(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6.2(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6.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本合同规定执行。

7.1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7.2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_

9.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承揽方需提供每款新产品的检测报告。

9.3每批产品,定做方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作为检验标准进行验收,如不符合样品的产品,定做方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退换符合样品标准的产品。

9.4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9.5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10.1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10.2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11.1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11.2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11.3承揽方对定做方供料及定做方对承揽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承揽方负担。

加工贸易手册由定做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承揽方向定做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定做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承揽方全数承担。

13.1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置于承揽方工厂展示给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承揽方未经定做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承揽方自身或与承揽方有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品上。

13.3未经定做方事先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在展销会、展览会上展览或展示。

13.4定做方不得将承揽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13.5承揽方同意对所有定做方口头或书面的披露或提交给承揽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即使定做方对承揽方有责任,仍然不可以使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轻易地得到上述信息。

13.6承揽方同意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采用技术措施保护存在计算机中的数据,以避免任何第三方从外部轻易地得到上述数据,或未经授权的承揽方员工或没有资格的员工使用上述数据。另外,承揽方同意需要上述数据的员工按照程序获得上述数据。

13.7双方同意定做方提供的包括工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均在上述义务的范围内。

13.8承揽方同意在定做方要求返还上述的样品和文件时,承揽方立即返还。即使定做方在这期间与承揽方有关系,但承揽方也无权保留。当根据承揽方的文件浇铸、再制造、抽选等样品或其复制品时承揽方同意将上述物品与原始文件一起返还给定做方。

13.9上述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承揽方未经定做方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者给第三方使用,或者再为第三方加工产品时使用。

13.10应非常小心地对待专门为生产所发送的样品,同时不能够让任何第三方轻易地得到。只有当执行定单所需时才能使用照片、扫描或者其他光学记录等。无论如何,将上述物品转给任何第三方都是被禁止的。执行完订单后,上述样品应无需要求立即返还给定做方。

13.11承揽方和其合法继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样品和文件或以摘录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给他或他们时,不将此用于给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场生产制造。

13.12在生产订单的过程中定做方和承揽方共同研发的结果和其技术秘密应为定做方的无限制的财产,未经允许,承揽方不得使用。

13.13定做方同意另外用书面声明来约束与订单生产有关的所有和其任何员工遵守上述的合同条款。

13.14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承揽方的保密措施。

14.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14.2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3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14.4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14.5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14.6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14.7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4.8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14.9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10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4.11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4.12承揽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当赔偿定做方的所有损失,并加付合同标的额的20%的违约金。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6.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16.2如承揽方在规定交货期迟延的____日内仍然无法交付货物,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承揽方所收定做方款项应如数退还,如____日内不能退还,承揽方还应在确定还款之日起每日_____向定做方加付迟延付款违约金。

十七、纠纷的处理

对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交定做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产品加工合同篇七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原因,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原因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产品加工合同篇八

甲方: (以下简称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 乙方)

经双方协商,利用双方优势互补,在“质量合格、交期保证、双向选择、平等互利、相对稳定”原则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正式确定建立产品表面处理(热镀锌)战略合作关系。

第二条 品名,规格,单价(以附件为准)

第三条 交付条件及付款条件:

一、甲方提供产品给乙方进行热镀锌加工,乙方需在甲方要求的交期内将加工好的合格产品交给甲方,提货及送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付款条件为:月结45天(结账日为每月的25号,每月26号前乙方将对账单传真到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对账单后,在27号之前核对好,将签字确认后的对账单传真至乙方,乙方需在每个月的28号之前将发票送至甲方)

第四条 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发货给乙方加工,乙方必须返还加工好的同等数量货物给甲方,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货物丢失,如果数量缺少,乙方需按照甲方的材料成本价2倍进行赔偿给甲方;(如小件必须有1‰的损耗。)

二、甲方根据需要可参与乙方的动态管理;

四、甲方有权对乙方随时实施现场稽核;

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实施成本降价措施;

七、乙方需及时响应甲方的其他合理要求,如:客户第三方验厂;

八、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的降低成本要求,给予甲方优惠的市场价格和提供甲方技术支持,当乙方因生产效率提升或其他方面改善带来单位制造成本下降时,也应与甲方共同分享此部分成果。

十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包装要求进行打包,并在每包上贴上标签,注明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厂商。

十四、乙方送货到甲方时应附乙方的送货单和出厂检验单;

十五、检验标准

1、乙方送货至甲方工厂时,甲方应当场验收;

2、当甲方验收之后确认货物无质量问题,装箱出货后,乙方不再承担任何产品质量问题。

第五条 送货方式:乙方提货,送货。

二、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质量、交期要求时;

三、其他不具备合作条件的情况下。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之复印件或传真件等同原件有效。

第八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乙方委托甲方加工16、21棉纱,甲乙双方为保证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经共同协商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共同执行。

一、项目名称:乙方委托甲方加工16、21棉纱。

二、原料来源:原棉由乙方提供,由甲方验收,乙方保证提供的原棉在5.0级以上、含杂3.5%、含水不超过10以内,在合作期内乙方交给甲方的原棉库存最少不低于50吨。

三、原料提供时间:在协议签订之日起,原棉须在十天内运到甲方场地,在加工期间,乙方保证原棉的供应,甲方妥善保管的义务,验收后,发生的损失和意外事故由甲方承担经济责任。

四、甲方组织生产期间有义务接受乙方的监督检验。

1.15约

1.25吨。

六、费用结算:按成品棉纱每吨加工费2200元,到甲方场地后,装卸费和盘纱费均由乙方承担。

七、落棉由乙方回收,甲方自行处理。

八、交提货时间:乙方可随时提货,甲方不得延误提货时间,提货数量不超过双方商定每日生产量,如延误时间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非甲方自身因素造成延误除外。

九、违约责任:本合同自愿签订,任何乙方违约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产品加工合同篇九

第一条、加工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供货时间:

第二条、承揽方对加工精度负责,达到约定设计产量,保质期一年。

第三条、交货地点、方式: 定做方指定地点,装车和卸车由委托方负责。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无包装,无回收。

第六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约定标准验收,定做方在验收合格单上签字后视为加工合格,提出异议期限为七天。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定做方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无服务纠纷,一次性支付。

第九条、违约责任: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过双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解除或终止合同,否则除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外,还需要向对方按本合同交易总额的10%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有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定做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事项:在工件加工完成并无任何异议,由定做方财务科支付合同规定金额款项。

第十二条、其它合同事项: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供需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传真、电子邮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产品加工合同篇十

乙方:(定作人):__服饰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二、服装款式和制作要求:服装款式由乙方提供或者到甲方现场指定,并经过乙方最终确认的样板,如需对一些款式进行修改的则按产品工艺单要求生产。

三、布料和辅料的提供及确认:经双方确认款式、面料和制作要求后由乙方提供带有自己logo的辅料(里子布、logo挂牌、包装袋、钮扣、拉链、水洗唛、布标等)给甲方生产中使用,成品面料由乙方在甲方处选定并由甲方提供,若产品上出现一些装饰物如贴布、贴皮,金属装饰件、绣花等辅料则由甲方提供。对于根据乙方提供的商标,如有涉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而引起纠纷,概由乙方负责。

四、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方法和运杂费:

1、货物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__年09月18日到__年3月15日完成,余下货款到帐后,于甲方公司验收提货,也可由甲方代为发往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逾期提供辅料或交订金致使甲方无法按期交货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包装要求:内层包装由乙方提供包装袋,外包装用纸箱包装加套编织袋,必须准确无误的注明服装名称、数量、货号。

七、1、2、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完成确认订单工作的,甲方的交货时间顺延。甲方如逾期交货的,应在交货期前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作出安排,但超过十天以上的,每天应当根据本合同总金额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则向加工承揽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空格内填写的文字部分及订货细码单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元),货好通知乙方元),甲方收到货款后马上发货。

甲方:__市__服饰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委托代理人:电话:日期:

乙方:__服饰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委托代理人:电话: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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