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精品服务外包合同 it服务外包合同汇总

2023年精品服务外包合同 it服务外包合同汇总

ID:2627773

时间:2023-08-23 21:19:57

上传者:李Y 2023年精品服务外包合同 it服务外包合同汇总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2023年精品服务外包合同 it服务外包合同汇总篇一

乙方:

一、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明确乙方从事劳务服务外包的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然后由乙方工作人员自行负责其指定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

(二)甲方应为乙方员工提供符合政府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和各项安全生产条件。对于首次上岗的乙方员工,甲方将对其进行安全和操作规程方面的培训,并将相关培训资料和要求发给乙方。

(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因民族和性别不同歧视乙方员工。

(四)甲方有权抽查复检经过乙方认定体检合格的乙方人员,对于复检不合格的乙方员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甲方的生产;甲方有权抽查乙方员工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明等,乙方及其员工应配合甲方的抽检。

(五)乙方员工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

2. 乙方员工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劳动纪律的;

4. 乙方员工在工作中谩骂他人或斗殴或以肢体、拳脚相击的;

(六)甲方应承担标准工时之外的加班费用,根据实际情况为乙方人员提供免费工作餐。

(七)甲方指定包括人力资源等相关专门部门的管理人员作为本合同实施的协调人员。

(八)甲方应派专人负责乙方员工出勤名单及时间的核查与劳务费用计算的审核。

(九)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支付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劳务费用。

(十)甲方应对知悉的乙方有关信息、数据和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技术、财务、销售方面的信息、数据和资料)及其他信息负有严格保密的责任。

(十一)确保甲方提供的岗位不会导致职业病的产生。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保证具有履行本合同的法定资质,提供甲方有关生产、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乙方应保证严格遵守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员工劳动保障或福利政策,同时承诺遵守甲方的包括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等各项指导原则。

(三)应根据甲方工作需求,选派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员工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工作,同时承诺不派出或使用童工。

(四)乙方应为派到至甲方的员工办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手续,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员工的其他有关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履历表、学历证、身份证和健康证等)的复印件,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同时乙方应承诺遵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五)除经甲方特殊的同意情况外,乙方员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

2. 具有初中或以上学历。能有效和清楚地口头和书面表达自己;

4. 未患有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的职业病。

(六)教育乙方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工作规章制度。

(七)乙方在本合同的执行期内应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不得将有关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教育员工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如因乙方员工的原因(经甲方允许事宜除外)导致甲方有关的商业秘密泄露,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乙方应根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按月支付其员工的工资,为其员工按规定投缴社会保险及支付其他国家规定相关费用,乙方支付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规定。

(九)乙方应遵照甲方的制度进行生产管理,并且处理员工与劳动、人事相关的事宜,包括考勤制度的建立、员工离职和违纪处理等。

(十)乙方应教导其员工严格按照甲方的工作描述,生产操作规程等质量标准进行工作。 意外产生的工伤、经济补偿、劳动争议等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除非征得甲方许可,乙方不能随意调换其员工的工作岗位,更不的随意召回其员工(乙方员工辞职除外)。

(十二)因乙方员工所造成乙方外包工作岗位的空缺,乙方应自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补齐。

三、费用的结算及支付:

(二)乙方管理人员应及时与甲方相关管理部门确认员工的工作表现。

(三)甲乙双方同意上上月26日至上月25日为劳务费的正常结算周期,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劳务发票,甲方于每月13日前按时付给乙方上月度劳务服务费用。

(四)正常情况下,乙方应保证按甲方的检验计划完成生产。

(五)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完成产品未能满足甲方质量规范,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更正。

四、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质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提交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员工的有关证明材料,又无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三)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拖欠员工工资,或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规定,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四)甲方无故未按期支付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劳务服务费用超过5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五)乙方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其他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 日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合同,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本合同期满前 日内签署新的合同。

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七、甲乙双方除因书面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八、争议及未尽事宜:

(一)关于本合同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悖的,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任何一方就对方针对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违约行为的自动弃权或重复性弃权不应被视为是对下一次针对同一条款的违约行为、或针对其它条款的违约行为的弃权。

(四)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所在地区劳动力价格及用工成本进行显著调整(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福利待遇发生显著变化的等等),甲乙应本着友好平等协商的原则,积极予以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023年精品服务外包合同 it服务外包合同汇总篇二

乙方:

一、送餐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送餐标准:乙方提供甲方早餐、中餐、晚餐、宵夜的配送工作,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筛选反馈实际的送餐问题,以便双方及时改善操作,以提供更好的服务给消费者。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实施有关的送餐调配。

3、若乙方发生因不可预见的情形(如发生交通事故、汽车故障、天灾等)而不能送餐时,须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

4、如果出现配送过程的损失(如餐盒破损等),以及因配送时间而引起客户投诉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费用。

5、乙方若替甲方代收货款,最迟应当天将货款返还甲方。

6、甲方每天在相应时间内通知乙方到何处调配送餐,确保供应量充足、及时。甲方送餐时间、地点、形式如有变动,应以电话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7、甲方交给乙方的餐具与食品必须附合食品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卫生标若因甲方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所造成的一切问题由甲方承当。

8、乙方不得向消费者收取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9、协议期间甲方不得授权其它团体或个人(自身员工除外)进行送餐业务。

10、在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乙方确定甲方停止操作后,在15天内甲方须与乙方清理所有账务。如甲方拖欠乙方配送费用,自停止配送业务之日起,每日按乙方提供的欠款数额收取甲方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11、甲乙双方必须互为对方保守商业秘密。

12、如本协议到期,双方均无提出异议,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以一年内为期。

四、收款与结算方式:

2:若商家愿为消费者支付服务费,配送1公里外可享受9折优惠,1公里内每个地址收取3元服务费。

3:商家商品送至同一地址时商品重量不得超过50斤(含50斤),若超过50斤商家需支付商品价值2%的费用做为服务费。

4:每一个地址收取一次服务费。同一建筑不同楼层或同楼层不同房间属于不同地址。

5:商家与外卖服务商以每笔外卖定单为单位进行结算。

五、合同争议:本协议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023年精品服务外包合同 it服务外包合同汇总篇三

乙方:

一、送餐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送餐标准:乙方提供甲方早餐、中餐、晚餐、宵夜的配送工作,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筛选反馈实际的送餐问题,以便双方及时改善操作,以提供更好的服务给消费者。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实施有关的送餐调配。

3、若乙方发生因不可预见的情形(如发生交通事故、汽车故障、天灾等)而不能送餐时,须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

4、如果出现配送过程的损失(如餐盒破损等),以及因配送时间而引起客户投诉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费用。

5、乙方若替甲方代收货款,最迟应当天将货款返还甲方。

6、甲方每天在相应时间内通知乙方到何处调配送餐,确保供应量充足、及时。甲方送餐时间、地点、形式如有变动,应以电话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7、甲方交给乙方的餐具与食品必须附合食品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卫生标若因甲方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所造成的一切问题由甲方承当。

8、乙方不得向消费者收取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9、协议期间甲方不得授权其它团体或个人(自身员工除外)进行送餐业务。

10、在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乙方确定甲方停止操作后,在15天内甲方须与乙方清理所有账务。如甲方拖欠乙方配送费用,自停止配送业务之日起,每日按乙方提供的欠款数额收取甲方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11、甲乙双方必须互为对方保守商业秘密。

12、如本协议到期,双方均无提出异议,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以一年内为期。

四、收款与结算方式:

2:若商家愿为消费者支付服务费,配送1公里外可享受9折优惠,1公里内每个地址收取3元服务费。

3:商家商品送至同一地址时商品重量不得超过50斤(含50斤),若超过50斤商家需支付商品价值2%的费用做为服务费。

4:每一个地址收取一次服务费。同一建筑不同楼层或同楼层不同房间属于不同地址。

5:商家与外卖服务商以每笔外卖定单为单位进行结算。

五、合同争议:本协议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2023年精品服务外包合同 it服务外包合同汇总篇四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服务供应商):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术语定义

1.“支付服务”是指甲方依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的货币资金转移的相关服务。

2.“外包服务”是指支付服务中不涉及支付交易下货币资金转移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允许支付机构按照规定外包给具备一定标准和条件机构的服务事项。本协议下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服务事项。

3.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是指除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收单业务交易处理、资金结算、风险监测、受理终端主密钥生成和管理、差错和争议处理业务以外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特约商户推荐、受理终端布放与受理标识张贴、特约商户培训、受理终端维护、耗材配送、特约商户调单等。

4.“受理终端”是指通过读取或输入银行卡相关信息,发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读取或输入银行卡相关信息,发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专用设备及其终端程序。

5.“特约商户”是指与收单机构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按约定受理银行卡并委托收单机构为其完成交易资金结算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以及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规定,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6.“交易证明材料”是指在银行卡交易过程中形成的,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签购单、持卡人消费明细、购物发票、特约商户发货凭证、持卡人收货凭证、特约商户销账凭证、电子交易数据等。

7.“收单收益”是指甲方作为收单机构提供银行卡收单支付服务所获得的,在银行卡交易收益中扣除发卡、转接机构服务费以及转接机构品牌服务费和其他约定费用的,最终实际取得的收入;不含甲方为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收单外信息/技术等服务取得的收入。甲方与特约商户约定的银行卡交易手续费,是特约商户接受银行卡支付服务而由收单机构一并收取的,含应付发卡机构、交易转接机构和收单机构等各方的费用。

8.“账户信息”是指银行卡上记录的所有账户信息以及与银行卡交易相关的用户身份验证信息。记录在银行卡上的账户信息包括卡号、卡片有效期、磁道信息(含芯片等效磁道信息)、卡片验证码(cvn及cvn2)等信息;与银行卡交易相关的用户身份验证信息包括个人标识代码(pin)、网上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业务中的用户注册名、登录密码、支付密码、真实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动态验证码、生物特征等信息。

第一条 合作内容

经双方确认,甲方委托乙方在 期间、 地区,为甲方的下列第 项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提供专业化服务。

1.特约商户推荐:是指按照收单机构或其分支机构的要求,向其推荐有意向受理银行卡业务的商户,提供商户信息并协助收单机构完成商户调查,商户资料收集、整理与提交等工作,特约商户协议由甲方负责审批和签约。

2.受理终端布放与受理标识张贴,是指为特约商户安装终端设备,配备业务受理用品,进行操作培训,张贴受理标识,使特约商户能够正常受理银行卡的业务处理过程。

3.特约商户培训,是指对特约商户相关人员(包括财务、收银人员等)进行银行卡受理业务知识培训,使特约商户相关人员了解、掌握受理银行卡的知识和技能,达到提高特约商户银行卡受理服务质量、防范业务风险、创建良好用卡环境的目的。

4.受理终端维护,是指对安装在特约商户的终端设备进行故障排除、参数维护、应用程序升级换装以及终端部件更换等业务处理的过程。

5.特约商户调单,是指调取特约商户相关交易证明材料及特约商户相关申请资料的过程。包括签购单、发票、收货单等交易证明材料,以及特约商户退货申请表、特约商户信息变更申请表、特约商户新增终端申请表等。

6.其他服务: 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的服务相关指标和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行业自律规范和市场规则,确保服务水平符合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的收单商户按照甲方特约商户准入标准进行审批,与商户签署相关的收单协议。

3.甲方有权决定由甲方或乙方作为所拓展特约商户受理终端的提供方。甲方提供的受理终端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提供的受理终端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甲方若与乙方提供受理终端的特约商户终止收单合作,甲方应在收单系统中将该商户置停用并通知乙方进行受理终端撤销,此特约商户不再纳入甲方服务范围。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相关内控制度和业务规范,提供相关合作业务统计分析报表、合作特约商户资料信息、合作特约商户交易签购单等资料,并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调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对于发现问题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进行纠正。

5.甲方有权根据自身业务管理需要设计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对乙方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评价。

6.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要求调整任务总数量、时间进度等工作计划。

7.甲方有权在乙方发生以下情形时,与乙方终止服务合同: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收单机构合作资格;

(4)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盗取、转移合作收单机构商户或受理终端;

(1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行业自律规定;

(12)收单机构认为需要提前终止协议的其他行为。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缴存保证金 元,应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算利息。在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乙方过失,造成银行卡清算机构、发卡机构和持卡人资金损失的情况下,甲方可先行从其保证金账户中直接扣收相应款项,并保留对乙方进一步追偿的权利。保证金被扣收后,乙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补齐差额。合同终止后且善后工作完成,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9.甲方有权将因业务违规或风险原因而终止合作的外包服务机构相关信息报送至监管部门、协会及银行卡清算机构,实现风险信息共享。

10.甲方负责受理终端的主密钥管理工作,并有权监督乙方落实非主密钥管理、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机房安全等各项技术安全要求。

11.甲方负责新特约商户入网的相关工作,包括将受理终端接入甲方银行卡业务处理系统,设置并开通特约商户号和终端号。

12.甲方负责银行卡交易系统后台的维护,并根据银行卡业务规范和时限要求,做好收单特约商户的资金清算、账务核算处理、错账查询和调整等工作。必要时,错账查询和调整可要求乙方提供协助。

13.甲方负责对乙方推荐发展的收单特约商户进行日常风险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监控、高风险特约商户抽检和违规特约商户处理。

1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外包业务相关培训。

15.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6.甲方作为收单业务主体的管理责任和风险承担责任不因外包关系而转移。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管理部门出台的行业规章及市场规则,遵守甲方相关制度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持卡人、发卡机构和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合法权益。

2.乙方负责在与甲方开展合作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制定与合作业务相关的内控制度、操作规程、设备维护规定和服务方案,并送甲方备案。乙方应配备能满足业务需要的足够数量专业化人员履行与甲方约定的合作事项,并向甲方提供业务合作工作进展情况。乙方不得超出甲方授权的区域、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3.乙方如负责收单特约商户推荐,推荐的收单商户需满足甲方特约商户准入标准。在商户推荐工作中,乙方不得推荐非真实、违规经营的商户,不得伪造商户申请资料,不得主动为商户或协助商户以虚假材料恶意申请入网,不得夸大、歪曲甲方业务范围、能力等情况,不得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向商户进行营销、宣传等活动,不得就特约商户推荐工作向商户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乙方推荐的商户给甲方造成的风险和损失,乙方应与商户承担连带责任,除非乙方能证明该风险是由商户自身原因造成的,与乙方无关,且乙方已尽了审慎推荐、严格审查的义务。

4.乙方如负责特约商户维护,须履行以下义务:

(3)乙方应对其负责维护的实体特约商户进行定期回访,

(7)乙方如发现特约商户有变更收单机构的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做好挽留工作,力争特约商户不流失。

(2)乙方采购的pos等受理终端类型需符合甲方的受理终端相关规定。

(3) 乙方应首先确认甲方或其分支机构已与特约商户签署收单业务合作协议书,并确认在甲方收单系统或银行卡清算机构系统内进行特约商户注册后,再布放pos等相关受理终端。受理终端应在接到甲方的装机通知后 日内完成pos受理终端安装和收银员培训工作。

(8)乙方应确保接入甲方系统的安全性,若乙方提供的pos终端、设备、软件等给甲方系统、设备、软件等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不得转移甲方特约商户资源,即将甲方特约商户转变为其他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

7.乙方不得参与开展银行卡套现、受理伪卡、洗钱等违法违规活动。

8.乙方应保证甲方特约商户和持卡人相关信息安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存储银行卡磁道信息或芯片信息以及银行卡密码、有效期、卡片验证码等银行卡敏感信息。

9.乙方不得生成、管理受理终端主密钥,不得自主设置交易路由或加载未经甲方同意的程序。

10.乙方不得以特约商户名义接入收单机构,乙方不得下挂二级特约商户,乙方不得通过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等方式隐匿、歪曲真实交易。

11.乙方应保证为甲方配备专业化人员队伍以提供特约商户业务服务。

12.乙方应每 日向甲方通报特约商户拓展、维护等经营活动的有关事项;及时通报经营活动的突发性事件。

13.乙方应配合甲方接受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以及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检查以及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调查活动。

14.乙方不得侵犯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品牌和商标权益,乙方不得冒用甲方或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

15.乙方不得将对甲方服务的事项及承诺进行转让、转包或者变相转包。

16.乙方使用的所有业务资料须经甲方同意,并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归还或销毁。业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清算机构业务规章、业务规则及规范,委托外包业务产生的文件资料,如特约商户申请、特约商户协议、交易单据等。

17.乙方不得因提供收单业务外包服务而实际拥有、控制特约商户结算资金,为特约商户提供二次清算。

18.合作终止后,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后续事项。

19.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开展外包业务需要的相关业务培训及技术支持。

20.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按甲方要求履行外包服务的职责后,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报酬。

第四条 特约商户服务费用标准

甲方与乙方协商约定服务费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按 __________________ (周/月/季)向乙方支付其提供专业化服务获得的报酬,在__________________ (指定时间)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计算依据。

乙方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户名: 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2)在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 。

2.乙方违约责任

(10)双方合作终止,乙方未配合甲方处理善后事宜的,则扣除乙方服务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 。

3.若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中的条款无法履行,双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4.与保密、赔偿损失等相关的条款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变更而失效。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或获得的所有有关对方、商户及持卡人的信息(即“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包括但不限于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受方)直接或间接披露的有关披露方商户的相关信息以及与披露方的业务、业务计划、业务战略、销售情况、营运情况、业务关系、财产、营运模式、现有产品或拟开发产品有关的信息,而不论此信息是否由披露方制作。除非该信息是:披露方以书面方式明确注明为非保密性质的信息;或公众已经知晓的或通过公开渠道可获得的信息;或接受方从有权披露该信息的第三方获取的信息,且接受方对该信息无保密义务。

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并不得将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接受方的雇员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必须接触相关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可以将此部分保密信息披露给该雇员,但接受方应当告知该雇员相关的保密义务并和其签署与本保密条款在实质上相当的书面保密协议。

双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而披露相关保密信息。本条款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继续有效。

第七条 协议的补充、变更与终止

1.本协议签订后如需修改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以签订补充协议进行修改。

2.本协议有效期内除遇不可抗力或协议中规定的原因外,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提交至协会进行调解处理。如对调解结果仍存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 年,如协议到期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相同期限,以此类推。若一方希望不再续约的,该方应在协议到期自动顺延前至少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 通知与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2.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 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

(2) 由传真传送,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1个工作日;

(5)一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2023年精品服务外包合同 it服务外包合同汇总篇五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二、服务产品确认:

1、 服务模式为包年 小时* 天;

三、服务时间和费用:

1、 常规服务到达时间(从接到客户电话至到达客户现场的时间): 6 小时(仅限岛内, 岛外在原基础上增加4小时);加急服务到达时间: 4 小时。

2、 收费标准: (春节法定假日期间收取节日加班费,以下收费标准仅限岛内,岛外在原标准上另加20%)

3、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双方如无异议,本合同将自动续延,如有异议请在合同到期前 壹个月 提出书面说明。

四、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在 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全额付清服务费用。

五、其他约定:

1、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服务质量随时终止本合同;

7、 如有补充条款,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为准。

六、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2023年精品服务外包合同 it服务外包合同汇总篇六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

现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以下达“生产加工制单”方式委托加工,明确委托加工沙发的款式、数量、货期、及提供样套、工艺制作要求和质量标准,经双方认可,即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如在生产中途需要改板或在其它特别需求等,必须有书面通知。

二、乙方负责每款生产加工单的双程运输费用。缝纫线、拉链等辅料等甲方提供。

三、甲方需对已方提供的工艺图、裁片、面料颜色、数量等检验确认无错,方可投入生产。若有问题,需及时通知甲方。否则,造成质量的问题及经济损失,由加工方承担。

四、乙方需根据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生产并如期交货。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不能生产出货,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加工厂承担,并承担延误客人合同期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这日起生效。

六、质量方面:需要注明每次完货送入我司的产品合格率必须在98%,如发现抽检过程有问题占4%,各车间拒绝接收,送还返工。如沙发在线上发生质量问题要返工的,乙方务必在甲方通知的第一时间来我司返工,否则产生的返工费,及计时费用由乙方承担。

2023年精品服务外包合同 it服务外包合同汇总篇七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服务供应商):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术语定义

1.“支付服务”是指甲方依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的货币资金转移的相关服务。

2.“外包服务”是指支付服务中不涉及支付交易下货币资金转移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允许支付机构按照规定外包给具备一定标准和条件机构的服务事项。本协议下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服务事项。

3.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是指除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收单业务交易处理、资金结算、风险监测、受理终端主密钥生成和管理、差错和争议处理业务以外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特约商户推荐、受理终端布放与受理标识张贴、特约商户培训、受理终端维护、耗材配送、特约商户调单等。

4.“受理终端”是指通过读取或输入银行卡相关信息,发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读取或输入银行卡相关信息,发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专用设备及其终端程序。

5.“特约商户”是指与收单机构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按约定受理银行卡并委托收单机构为其完成交易资金结算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以及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规定,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6.“交易证明材料”是指在银行卡交易过程中形成的,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签购单、持卡人消费明细、购物发票、特约商户发货凭证、持卡人收货凭证、特约商户销账凭证、电子交易数据等。

7.“收单收益”是指甲方作为收单机构提供银行卡收单支付服务所获得的,在银行卡交易收益中扣除发卡、转接机构服务费以及转接机构品牌服务费和其他约定费用的,最终实际取得的收入;不含甲方为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收单外信息/技术等服务取得的收入。甲方与特约商户约定的银行卡交易手续费,是特约商户接受银行卡支付服务而由收单机构一并收取的,含应付发卡机构、交易转接机构和收单机构等各方的费用。

8.“账户信息”是指银行卡上记录的所有账户信息以及与银行卡交易相关的用户身份验证信息。记录在银行卡上的账户信息包括卡号、卡片有效期、磁道信息(含芯片等效磁道信息)、卡片验证码(cvn及cvn2)等信息;与银行卡交易相关的用户身份验证信息包括个人标识代码(pin)、网上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业务中的用户注册名、登录密码、支付密码、真实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动态验证码、生物特征等信息。

第一条 合作内容

经双方确认,甲方委托乙方在 期间、 地区,为甲方的下列第 项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提供专业化服务。

1.特约商户推荐:是指按照收单机构或其分支机构的要求,向其推荐有意向受理银行卡业务的商户,提供商户信息并协助收单机构完成商户调查,商户资料收集、整理与提交等工作,特约商户协议由甲方负责审批和签约。

2.受理终端布放与受理标识张贴,是指为特约商户安装终端设备,配备业务受理用品,进行操作培训,张贴受理标识,使特约商户能够正常受理银行卡的业务处理过程。

3.特约商户培训,是指对特约商户相关人员(包括财务、收银人员等)进行银行卡受理业务知识培训,使特约商户相关人员了解、掌握受理银行卡的知识和技能,达到提高特约商户银行卡受理服务质量、防范业务风险、创建良好用卡环境的目的。

4.受理终端维护,是指对安装在特约商户的终端设备进行故障排除、参数维护、应用程序升级换装以及终端部件更换等业务处理的过程。

5.特约商户调单,是指调取特约商户相关交易证明材料及特约商户相关申请资料的过程。包括签购单、发票、收货单等交易证明材料,以及特约商户退货申请表、特约商户信息变更申请表、特约商户新增终端申请表等。

6.其他服务: 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的服务相关指标和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行业自律规范和市场规则,确保服务水平符合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的收单商户按照甲方特约商户准入标准进行审批,与商户签署相关的收单协议。

3.甲方有权决定由甲方或乙方作为所拓展特约商户受理终端的提供方。甲方提供的受理终端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提供的受理终端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甲方若与乙方提供受理终端的特约商户终止收单合作,甲方应在收单系统中将该商户置停用并通知乙方进行受理终端撤销,此特约商户不再纳入甲方服务范围。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相关内控制度和业务规范,提供相关合作业务统计分析报表、合作特约商户资料信息、合作特约商户交易签购单等资料,并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调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对于发现问题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进行纠正。

5.甲方有权根据自身业务管理需要设计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对乙方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评价。

6.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要求调整任务总数量、时间进度等工作计划。

7.甲方有权在乙方发生以下情形时,与乙方终止服务合同: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收单机构合作资格;

(4)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盗取、转移合作收单机构商户或受理终端;

(1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行业自律规定;

(12)收单机构认为需要提前终止协议的其他行为。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缴存保证金 元,应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算利息。在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乙方过失,造成银行卡清算机构、发卡机构和持卡人资金损失的情况下,甲方可先行从其保证金账户中直接扣收相应款项,并保留对乙方进一步追偿的权利。保证金被扣收后,乙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补齐差额。合同终止后且善后工作完成,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9.甲方有权将因业务违规或风险原因而终止合作的外包服务机构相关信息报送至监管部门、协会及银行卡清算机构,实现风险信息共享。

10.甲方负责受理终端的主密钥管理工作,并有权监督乙方落实非主密钥管理、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机房安全等各项技术安全要求。

11.甲方负责新特约商户入网的相关工作,包括将受理终端接入甲方银行卡业务处理系统,设置并开通特约商户号和终端号。

12.甲方负责银行卡交易系统后台的维护,并根据银行卡业务规范和时限要求,做好收单特约商户的资金清算、账务核算处理、错账查询和调整等工作。必要时,错账查询和调整可要求乙方提供协助。

13.甲方负责对乙方推荐发展的收单特约商户进行日常风险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监控、高风险特约商户抽检和违规特约商户处理。

1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外包业务相关培训。

15.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6.甲方作为收单业务主体的管理责任和风险承担责任不因外包关系而转移。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管理部门出台的行业规章及市场规则,遵守甲方相关制度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持卡人、发卡机构和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合法权益。

2.乙方负责在与甲方开展合作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制定与合作业务相关的内控制度、操作规程、设备维护规定和服务方案,并送甲方备案。乙方应配备能满足业务需要的足够数量专业化人员履行与甲方约定的合作事项,并向甲方提供业务合作工作进展情况。乙方不得超出甲方授权的区域、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3.乙方如负责收单特约商户推荐,推荐的收单商户需满足甲方特约商户准入标准。在商户推荐工作中,乙方不得推荐非真实、违规经营的商户,不得伪造商户申请资料,不得主动为商户或协助商户以虚假材料恶意申请入网,不得夸大、歪曲甲方业务范围、能力等情况,不得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向商户进行营销、宣传等活动,不得就特约商户推荐工作向商户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乙方推荐的商户给甲方造成的风险和损失,乙方应与商户承担连带责任,除非乙方能证明该风险是由商户自身原因造成的,与乙方无关,且乙方已尽了审慎推荐、严格审查的义务。

4.乙方如负责特约商户维护,须履行以下义务:

(3)乙方应对其负责维护的实体特约商户进行定期回访,

(7)乙方如发现特约商户有变更收单机构的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做好挽留工作,力争特约商户不流失。

(2)乙方采购的pos等受理终端类型需符合甲方的受理终端相关规定。

(3) 乙方应首先确认甲方或其分支机构已与特约商户签署收单业务合作协议书,并确认在甲方收单系统或银行卡清算机构系统内进行特约商户注册后,再布放pos等相关受理终端。受理终端应在接到甲方的装机通知后 日内完成pos受理终端安装和收银员培训工作。

(8)乙方应确保接入甲方系统的安全性,若乙方提供的pos终端、设备、软件等给甲方系统、设备、软件等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不得转移甲方特约商户资源,即将甲方特约商户转变为其他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

7.乙方不得参与开展银行卡套现、受理伪卡、洗钱等违法违规活动。

8.乙方应保证甲方特约商户和持卡人相关信息安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存储银行卡磁道信息或芯片信息以及银行卡密码、有效期、卡片验证码等银行卡敏感信息。

9.乙方不得生成、管理受理终端主密钥,不得自主设置交易路由或加载未经甲方同意的程序。

10.乙方不得以特约商户名义接入收单机构,乙方不得下挂二级特约商户,乙方不得通过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等方式隐匿、歪曲真实交易。

11.乙方应保证为甲方配备专业化人员队伍以提供特约商户业务服务。

12.乙方应每 日向甲方通报特约商户拓展、维护等经营活动的有关事项;及时通报经营活动的突发性事件。

13.乙方应配合甲方接受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以及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检查以及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调查活动。

14.乙方不得侵犯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品牌和商标权益,乙方不得冒用甲方或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

15.乙方不得将对甲方服务的事项及承诺进行转让、转包或者变相转包。

16.乙方使用的所有业务资料须经甲方同意,并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归还或销毁。业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清算机构业务规章、业务规则及规范,委托外包业务产生的文件资料,如特约商户申请、特约商户协议、交易单据等。

17.乙方不得因提供收单业务外包服务而实际拥有、控制特约商户结算资金,为特约商户提供二次清算。

18.合作终止后,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后续事项。

19.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开展外包业务需要的相关业务培训及技术支持。

20.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按甲方要求履行外包服务的职责后,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报酬。

第四条 特约商户服务费用标准

甲方与乙方协商约定服务费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按 __________________ (周/月/季)向乙方支付其提供专业化服务获得的报酬,在__________________ (指定时间)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计算依据。

乙方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户名: 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2)在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 。

2.乙方违约责任

(10)双方合作终止,乙方未配合甲方处理善后事宜的,则扣除乙方服务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 。

3.若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中的条款无法履行,双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4.与保密、赔偿损失等相关的条款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变更而失效。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或获得的所有有关对方、商户及持卡人的信息(即“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包括但不限于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受方)直接或间接披露的有关披露方商户的相关信息以及与披露方的业务、业务计划、业务战略、销售情况、营运情况、业务关系、财产、营运模式、现有产品或拟开发产品有关的信息,而不论此信息是否由披露方制作。除非该信息是:披露方以书面方式明确注明为非保密性质的信息;或公众已经知晓的或通过公开渠道可获得的信息;或接受方从有权披露该信息的第三方获取的信息,且接受方对该信息无保密义务。

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并不得将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接受方的雇员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必须接触相关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可以将此部分保密信息披露给该雇员,但接受方应当告知该雇员相关的保密义务并和其签署与本保密条款在实质上相当的书面保密协议。

双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而披露相关保密信息。本条款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继续有效。

第七条 协议的补充、变更与终止

1.本协议签订后如需修改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以签订补充协议进行修改。

2.本协议有效期内除遇不可抗力或协议中规定的原因外,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提交至协会进行调解处理。如对调解结果仍存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 年,如协议到期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相同期限,以此类推。若一方希望不再续约的,该方应在协议到期自动顺延前至少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 通知与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2.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 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

(2) 由传真传送,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1个工作日;

(5)一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2023年精品服务外包合同 it服务外包合同汇总篇八

第十二条 赔偿责任

一、 责任范围界定:

乙方在提供保安服务工作中发生的意外损失是由于乙方在保安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失职行为造成的(具体责任须由公安部门认定并出具书面证明,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二、免赔责任范围

1、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灾害性的损失。

2、笔记本电脑和可携带的贵重物品(包括现金、支票及有价证券、其他难以确定价值的贵重物品等)及便于携带的小件物品,发生丢失情况的。

3、甲方员工的个人财产及甲方办公室、仓库因非破坏性进入且钥匙不属警卫保管的,发生的财产损失的;库存盘点与实际不符的。

三、赔偿责任范围

1、甲方的非便于夹带物品或机器设备(如电脑,打印机,原料、公司的非整件或整盒的产品等)发生偷窃情况。

2、甲方外围的铸铁、围墙灯具发生偷窃情况。

3、乙方保安人员因疏忽未及时发现并制止的,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的情况。

4、乙方保安人员伙同他人在工厂内实施盗窃、监守自盗造成甲方损失的。

四、赔偿流程

1、甲方一旦发生失窃事件,需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报案,由乙方相关负责人员现场勘查,提取相关的录像等,拍照备案。

2、甲方应提供相应的失窃材料。如立案证明、失窃物品发票、失窃事件的书面报告及相关原始资料。

3、由公安部门分析事故责任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由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及保安责任大小按比例协商。

4、如甲方发生失窃之后,破获了案件,追回的货币(现金、存折等有价证券)按乙方赔偿的金额如数归还乙方。如果追回的实物,应归属甲方充作备品备件,甲方则应按价返回乙方。

五、赔偿时效

1、自甲方失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需出具书面材料告知乙方有关失窃事宜,若延时通知乙方,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财产损失的价值在3000元以下的,赔偿期限从双方确认或由公安部门鉴定完成日起不得超过60天;财产损失的价值超过3000元的,赔偿期限从双方确认或由公安部门鉴定完成日起不得超过90天,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0天。

六、赔付金额:

为表示乙方与甲方的合作诚意,乙方承诺,将对因乙方保安人员的失职行为使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责任赔偿。单次赔偿金额不超过壹万(失窃金额1000元以下免赔,前提是双方不确认责任的情况)。合同期为一年以下的,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总赔偿金额不超过伍万元。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双方需共同保密,如一方泄密,另一方有权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 在合同期内,双方中的任一方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并支付对方本合同规定的一个月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保安人员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乙方应甲方的要求,向甲方 的 个保安岗位提供保安人员外包服务。

第二条 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甲方应在每月日前以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每月人民币 元,包括人员工资、加班费(含法定假日加班费)、社会保险(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向甲方出具符合甲方制度的正规发票,并在收到甲方服务费两个工作日内将劳动报酬发给本人。

乙方收款帐户信息: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第四条 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在合作期间不受工作地点影响,时时维护甲方形象及名誉,乙方工作人员必须着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的保安人员制服上岗且持有保安人员上岗证。

第五条 甲方有权按照甲方的要求对乙方保安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提出改进的要求,对不符合甲方考核标准的乙方保安人员,甲方有权退回给乙方。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撤换并同时重新安排保安员到岗。

第六条 甲方应当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包括值班室、办公桌椅、通讯联络工具等。

第七条 乙方负责保安人员的人事劳动合同关系管理(包括工资、劳动合同签订等)并为员工办理各项保险(第三条所列),在承包期内乙方及所聘人员所发生的劳务纠纷、工伤、病残和安全事故及处理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乙方负责对保安人员进行日常业务培训、劳动纪律教育、岗位分配,针对甲方场所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规程。甲方有权规范保安人员的日常行为。

第九条 乙方保安人员为甲方服务期间,因失误或擅自离职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确认责任划分后,由乙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条 乙方保安人员在甲方的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内所发生的工伤亡事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确认责任划分后,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将协助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应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

第十二条 乙方保安人员因职务行为和非职务行为造成的自身伤亡、他人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确认责任划分后,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应组织保安人员学习保安人员应遵守的规章制度,并要求其严格遵守。

第十四条 如果因乙方保安人员在进行保安服务工作时的过失或故意行为或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确认责任划分后,乙方负责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乙方对保安人员服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提出改进意见,甲方应认真研究加以解决。甲方未采取有效措施而造成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保安人员在工作中应当履行经双方平等协商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在侵权行为发生时,乙方承担过错责任,即乙方保安人员由于过错造成甲方及接受保安服务的单位财产损失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确认责任划分后,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甲方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乙方的赔偿责任。甲方提出索赔时,有义务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乙方有过错。

第十六条 合同变更与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合同变更后,未变更的条款继续有效。

1、因甲方主管部门重大决策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签订本协议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制度发生重大变化的;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和数额支付服务费;

4、乙方克扣或拖欠派入甲方人员劳动报酬的;

5、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为保安人员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的; 第十七条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合同自双方代表在签订之日起生效。所有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经双方协商对本合同可变更或者解除并签署变更或解除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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