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厂车间 石材加工合同通用

石材厂车间 石材加工合同通用

ID:2641616

时间:2023-08-24 16:06:12

上传者:韩ll 石材厂车间 石材加工合同通用

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石材厂车间 石材加工合同篇一

随着市场对异型石材装饰产品的需求量急剧增加,这就催促着石材加工设备向多元化、高速化方向发展。那么石材加工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石材加工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甲方)委托方: (乙方)加工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一、货物概况及加工价格

1.1下表为本合同明细单价,具体加工规格及排版要求详见采购单及乙方核实过的图纸。数量按实际完成合格加工数量结算。

1.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内,本合同约定的固定综合单价均不做任何调整。 1.3乙方需根据甲方采购单及乙方核实现场的附图要求的规格和数量进行加工生产,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核实实际尺寸,制作施工图。 1.4结算总价=乙方实际加工合格的数量*约定单价。

1.5乙方接到甲方提货通知后2日内应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提取大板到乙方工厂加工,并核对码单与石材的实际数量签字确认收料,原材料(大板)的加工消耗定额为不低于90%的出材率。

1.6由于乙方加工原因造成石材无法安装的由乙方负责。

二、质量标准

2.1加工尺寸偏差范围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

2.2乙方需对确认的石材排版图(以现场实际核对后)加工生产,并根据排版图对所需石材纹路及色差进行排版并在每一件成品石材上贴上标签。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五、包装标准

5.1乙方为甲方提供足以保护石材的六面木箱包装。

5.2交货时,乙方应在每组包装柜外贴示包装柜内正确的货物规格、数量、编号、使用部位,以便甲方清点货物。

六、货款支付

6.1 乙方给甲方每交货一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则甲方支付该批次货物的加工费的50%,全部加工完毕付至总结算款的80%,安装完毕验收无加工质量问题后付清余款。

6.2结算时按乙方实际加工验收合格的数量结算。

6.3乙方应保证石材成品在装车及运输时是完好无损的。因乙方原因导致石材运至交货地点若有破损的,乙方承担责任和赔偿费用。

七、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价格及时间供货,甲方也应按合同的约定办理结算,支付乙方货款给。

7.2乙方延迟交付成品的,每延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人民币1000元/天,逾期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付款,并赔偿甲方损失。 7.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调换,如擅自调换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5乙方加工的成品尺寸不符合图纸要求,乙方应无偿返工直到符合要求,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8.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方都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九、解决争议的方式

9.1甲乙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10.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3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0.4乙方保证其在本合同中的地址通讯方式准确无误,甲方可按该地址直接送达与本合同相关的通知、函等所有资料,也可以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无论乙方是否签收或拒签,以甲方寄出时间起算,四日后均视为已送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

乙方(生产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 承包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别墅主体外墙石材,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排版图、加工图纸及加工尺寸、规格清单进行加工。

二、 加工数量及收费标准:

2.1 本合同石材加工数量、规格以实际下料单为准。(详见附件)

2.2 本合同总金额共计人民币元整(小写:)。

2.3 以上合同价格为包干价,包括了石材成品运输到甲方指定工地的运费及其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乙方负责卸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税费等费用。该价格亦不会因汇率波动、人工及物价变动而作调整。

三、 质量要求

(1)产品生产加工图纸参照外观效果图,根据主体现场结构进行调整,最终以甲方签字确认为准。

(2)石材的规格、样式依照甲方确认的效果图,并符合设计图纸和实际施工要求为准则。

3.3 乙方加工的石材质量需符合《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及《石材加工质量标准》相关质量指标。

四、交货方式及期限

按甲乙双方协商,根据工程进度,按甲方加工计划要求分次完成交货,每次交货期限为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付清该批次货款后日内乙方发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五、货物验收

5.1 乙方按每批次加工完成成品石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指定专人到乙方工厂进行验收。

5.2 若有质量异议,甲方应在现场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查证确属乙方原因所致的,对不符合供货条件的产品进行退换或者返工。如甲方在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

5.3 甲方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三日内未派人到乙方现场进行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并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货物的货款。

六、付款方式

本合同采取分批生产、交货、分批付款的方式:

6.1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小写:)作为预付款。

6.2 预付款在最后一批货款支付时抵扣。

七、双方职责

7.1 甲方职责: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排版图、加工图纸、加工尺寸、规格清单。

(2)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制定石材加工计划,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计划。

(3)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排版图、加工图、尺寸清单下料及石材成品验收工作。

7.2 乙方职责

(1)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甲方提供的排版图、加工图纸、加工尺寸、规格清单所确定的生产符合甲方要求的石材,因乙方原因导致产品不符合要求的,乙方负责返工、调换。

(2)如乙方发现加工图中尺寸不详或有误,应在加工前与甲方沟通确认。

2页,当前第112

石材厂车间 石材加工合同篇二

供方:

现供方就广州中惠雅苑二期后续景观工程向我司(需方)供应芝麻灰、中国黑、福鼎黑等花岗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超过合同额10%变更的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合同。

一、供货清单、价款:

(1)供货规格、数量、单价清单详见合同附件(共3页);

(2)总货款金额:535932·52元(暂定),提供与乙方抬头等额一致的发票。人民币大写:伍拾叁万伍仟玖佰叁拾贰元伍角贰分整(暂定)

(3)此价款为含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及税金。

二、时间及地点:

供乙方确保在需方规定的合同期限内及时供货,需方在采购本标产品前,须提前向提前1天以书面、电子邮件或电话向乙方下订单,以便供方组织供货。供方收到需方下达的订单后3日内将该批石材送至广州中惠雅苑二期后续景观工程工地现场。若因场地实际情况需推迟进场时间,则由需方另行通知到货时间。

三、供货质量要求:

(1)石材品种“货不对版”;

(3)石材中有爆裂、蹦角、

(4)色泽不均匀现象超过工程发包商和需方控制范围;

(5)石材表面加工达不到订货要求;

(6)石材为染色造假:

(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问题。到货包装要求:

(1)必须使用木箱并作防震防损处理包装,以确保材料运输过程不会损坏。

(2)木箱必须标明材料尺寸、厚度、数量、使用位置(根据订货清单名称)。

四、售后服务:

石材小范围或小面积(不超过总量或者单块石材1%面积的)因质量瑕疵引起的问题,由供方必须义务免费给予更换或按需方要求到现场进行打磨、修复等工作,并由供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人工消耗的经济损失。

五、付款方式:

(1)本购货价款的支付根据工程发包方给需方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共分为五个阶段。

(2)购货价款支付表:

六、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需方在供方开始备货后,单方无法定或者约定原因解除合同的,需方有责任处理、消化供方已生产的产品。

(3)对供方在供货中出现以次充好的违约,需方有权利进行罚款或取消与其的合作关系。罚款每次为20__0~40000元。

(4)供方不按约定时间到货,每延误一天罚款20__~5000元。

(5)供方如出现虚报数量情况经核实后,发现一次每次罚款20__0~50000元,累计超过两次则取消合作关系,并扣除剩余未付款项。上述(3)—(5)项超过两次的(不含本数),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6)解决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争议的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七、结算方式、日期

(1)按双方签订的合同单价和实际供货的数量(双方签字确认)进行结算。

(2)结算由项目部执行,结算结果送至成控部审核确定。

七、其他

(1)总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和结算由需方负责,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与工程发包方的竣工结算(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如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2)需方因交场地时间拖延,供方交货时间根据项目经理的指令执行。

(3)合同必须附上合同清单,对不签订合同或有合同无合同清单的,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4)当供货货款超出原合同价10%时,必须签订补充合同及补充清单,否则超出10%之外的货款公司概不承认。

(5)供方必须每月底报自身供货进度给项目部,凡不报者一律不付进度款。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在合同上更改须经双方同意后加盖公章方可生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商议,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履行及相关事宜的通知,应当按照本合同载明的地址发出。通知一般以对方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确认为准。如果以特快专递或者挂号信形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四日视为送达之日。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生效,至供货完毕、结清全部购货价款时自动失效。

需方:供方:

年月日:

石材厂车间 石材加工合同篇三

随着全球石材需求的不断扩大,市场的不断壮大,同时由于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石材质地的要求也不断的提高,购销石材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购销石材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商):

1. 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

1.1 本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1.3 发货款。乙方按合同规定在发货前,将有关运输提单、装箱单等以可靠方式寄递给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单据的次日起 15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50% 作为发货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1.4 验收款。在采购物品通过甲方的验收合格之后,甲方在 15 日内,将剩余货款作为验收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2. 交货与交货方式

2.1乙方应在发货后 7 日内,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妥一切接货手续,在货物到达后四十八小时内提运完毕。

2.2本合同所有物品运抵甲方现场后,双方代表共同参加验收。对于因乙方误发、多发或少发的物品,由乙方负责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3. 违约与赔偿

3.1 甲方违约处理:

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款项时,应从最迟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3.2 乙方违约处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准时交货,乙方应从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部分货款的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4. 不可抗力

4.1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4.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

4.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4.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5.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后,若双方有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

6. 争议解决

6.1 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协商应在三十天内解决。

6.2 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6.3 争议进行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7. 合同确认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份,效力相同。

甲方 :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甲方(购买方): 

乙方(出卖方):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 的 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 2 )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 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 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 )方式:

1、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 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 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 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 元。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一批货结一次款,最后 %的货物在预付款中扣完为止。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不退还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购货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供货方): 委托代理人: 住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

签订地点:

鉴于:

1、甲方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公司/个体工商户。

2、乙方是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个体工商户。

一、石材名称、规格、数量和单价

合计总金额: 人民币 元(大写: ) 。 提醒事项:

1、如签订本合同时数量不确定,则在上述表格数量栏中注明“待定”,数量以甲方实际签收量为准,单品总价及合计总金额也注明“待定”,待确定数量后双方据实结算,并应形成相应的书面凭证。

2、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适用浮动价格。具体方式为结算价格以上述表格中确定的单价供货单价,未书面约定的,以基准单价为结算价格。

三、石材的包装及费用承担

1、石材按照以下约定进行包装: ;

2、包装费用由方承担。

四、交货方法、运输方式、运费承担和到货地点

(1)、乙方送货(运费包含在约定单价中);

(2)、乙方代运(运费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提(运费由甲方承担);

2、运输方式:

3、到货地点:

4、现场装、卸费用由方负担。

5、石材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

五、签收与验收

1、石材签收

甲方指定签收人员 (联系电话: ) 负责签收。签收人员应在收到石材当日签发货物签收单一式两份,由乙方指定送货人和甲方指定签收人共同签字,双方各执一份,作为结算时确定货物数量的法律依据,若货物签收单与本合同约定发生冲突的,以货物签收单为准。

2、质量验收

验收标准:对甲乙双方一致认可的石材样品进行封样。石材封样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封存、分别保管。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石材质量与封样样品一致。

验收时间:甲方应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对石材质量进行验收,并制作书面验收报告一式两份,由双方分别保管。逾期未验收的,则视为乙方提供的石材完全合格,若甲方事后提出重新验收的,那么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现场装、卸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1、自石材到货并由甲方签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2、甲方应将全部货款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提醒事项:对方有开发票的要求时需添加开发票的条款。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及时收货并向乙方支付石材货款。若甲方延迟收货的,则由此增加的仓储费、运费、装御费等应由甲方承担。若甲方逾期不支付石材货款的,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总价款的3‰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甲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补足损失。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48小时内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政府部门证明后,可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并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十、特别约定

1、双方在本合同中所列明的住所,为其有效通信地址。任何一方因有效通信(知)地址发生变化的,均应以书面方式告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因无法履行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方自行承担。寄发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

2、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指定通信(知)地址邮寄的任何书面文件,该等书面文件在投邮后的第三日(自投邮当日起算),视为已送达对方。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发送的短息、电子邮件、传真可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3、工作日:指中国除法定节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之外的其他自然日。在履行本合同时,若付款期限最后一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或星期六、星期天,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至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时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石材厂车间 石材加工合同篇四

乙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__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的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方式:

1、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位于工地或材料仓库。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代办托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为甲方办妥托运手续后,视为货物已交付。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2)项即甲方自提方式交货的,甲方应在装车前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3)项交货的,第一承运人对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视为甲方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____元,加工费为人民币_____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由甲方,乙方商议决定)。

九、关于货款结算

供货结束后,乙方应将结算单及供货清单复印件送交甲方。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后十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如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单后30日内未提出审核意见,则视为甲方对乙方的结算价无异议。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20%的款项即人民币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没收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且预付款的总额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的,则超过部分作为预付款。预付款计入供货进度款。在双方没有违约,或虽有一方违约但另一方放弃追究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定金款项在最终结算时计入货款。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关于其他约定

十五、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___年___月____日

石材厂车间 石材加工合同篇五

甲方(购买方):

乙方(出卖方):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 的 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 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 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 )方式:

1、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 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 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 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 元,加工费为人民币 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 元。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一批货结一次款,最后 %的货物在预付款中扣完为止。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不退还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关于其他约定

十五、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2cm,2cm—4cm,石子、水洗沙、戈壁料。

二、质量标

准:石子、水洗砂、细沙、粒度均匀。水洗砂、细沙的质量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三、供货方式:汽运

四、价格:甲方将以上货物从运至城的乙方工地,到货价格为水洗砂**元/m?,—2cm石子**元/m?,2cm—4cm石子**元/m?,细沙**元/m?,戈壁料**元/m?,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出具发票)。

五、供用量:按乙方实际要求用量供应。

六、供货时间:供货期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止。

七、结算方式:乙方每壹个月将甲方所运砂石料货款的60%结清。*年**月**日之前将所有剩余款结清。

八、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供货量,如甲方不能按时供应造成乙方损失。按此供应量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计每车付160元违约金)。

九、甲方货到现场后所发生的因自身原因造成他人及第三方的损失和人生伤害与乙方无关。

十、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工程结束,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石材厂车间 石材加工合同篇六

承租方:

出租方与承租方为租赁____生产车间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租方将位于公司内新建的二号车间、氧化锌炉一座及有关生产附属用房,租给承租方生产经营。

二、租赁期五年,即从20__年3月30日起至20__年3月30日止。

三、租金为每年人民币__万元,五年合计__拾万元,此款在合同签字时一次性付清。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负责水、电、路接通铺平;租赁期间该生产车间使用的水电单独装表,水电费由承租方负担。

2.租赁期间,承租方自主合法经营,安全生产,一切安全事故与出租方无关。

3.承租方所租厂房设备在承租期间一切维修费用与出租方无关,租赁期满按能够生产的要求移交给出租方,厂房产权及为生产所置附件归出租方所有。

4.租赁期间,在本合同条款内承租方有权转租,若因国家(政府)明令禁止生产该产品,所剩年限的租金按每年贰万元计算返还50%给承租方。

5.承租期间,承租方生产经营有关税收自负,与出租方无关。其它相关单位收费均由出租方负担。

五、合同期间如因不可测定因素需终止合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上述条款双方均应自觉履行,取信于对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见证人各执一份。

年 月 日

承租方:

年 月 日

见证人:

年 月 日

石材厂车间 石材加工合同篇七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__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_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____%付给乙方,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__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 )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 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 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规格数量及价款:

主 要 材 料 汇 总 表

第二条: 交货地点及方式、时间

供方应严格按照需方要求及供货时间配送石材。货物及缺补量货物由供方负责免费运输及装卸至甲方指定地点,其费用由供方负责,如末按时交货,每延误一天给予合同总价款的1%罚款。部分定制加工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负责加工,供货期另行协商。

第三条: 付款条件

本合同无预付款。单价为固定综合价格,中途不得调整。自签订合同之日,第一批货需在支付预付款后十五天内到场,自第一批到货起,供货周期必须在60天内完成(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材料到场验收合格后,第二日结算货款的80%。全部供货齐全后支付至合同额的80%。余款待全部石材维护修复完成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质量要求及标准

以甲方确认样品为准,破损负责更换,并提供现场损坏石材的修复。

第五条:货物验收

交货地验收。随货带有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同时需保证石材色差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

1.合同签订后除不可抗因素外,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2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同意。

2.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种:向 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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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材厂车间 石材加工合同篇八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加工生产及相关服务达成如下协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石材供货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参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材料名称及花色

规格(毫米)及型号

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__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_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____%付给乙方,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__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的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共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_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的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方式:

1、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位于工地或材料仓库。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代办托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为甲方办妥托运手续后,视为货物已交付。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2)项即甲方自提方式交货的,甲方应在装车前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3)项交货的,第一承运人对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视为甲方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____元,加工费为人民币_____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______元。供货至合同总价款的%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供货至合同总价款的%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供货结束后,双方进行按实结算。结算后的日内,余款一次性付清。

九、关于货款结算

供货结束后,乙方应将结算单及供货清单复印件送交甲方。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后十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如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单后日内未提出审核意见,则视为甲方对乙方的结算价无异议。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的款项即人民币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没收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且预付款的总额超过合同总价款的%的,则超过部分作为预付款。预付款计入供货进度款。在双方没有违约,或虽有一方违约但另一方放弃追究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定金款项在最终结算时计入货款。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1)甲方迟延付款达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供货迟延达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关于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代表人:

代表人:

第一条 石材规格

以上板材合计:

规格板总面积 平方米,

规格板总面积 平方米,

规格板总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石材质量以甲方封样样板为准,厚度误差小于2mm,对角误差小于2mm,无疵点。

第三条 甲乙双方商定

规格板材每平米单价 元人民币。

规格板材每平米单价 元人民币。

合计总价款 元人民币。

第四条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当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做订金,结算时订金抵作材料款,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规定的时间将石材运至工地现场,经甲方现场员检验合格即支付所到材料款。

第五条 交货时间:乙方的石材加工总时间为 天即到 日之前必须分批次全部运至工地现场。首批石材运到工地现场时间为 日之前,第二批到场时间 日之前。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方必须在石材到场检验合格当日支付所到石材款,如因甲方未及时付清石材款而导致加工周期延误由甲方负责,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按照规定的时间将石材运至工地现场,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工地施工延误,乙方须双倍返还甲方所交订金作为赔偿。

第七条 运输方式:乙方负责石材包装及联系运送车辆,石材运至工地现场甲方负责卸车并支付车辆运费,甲乙双方商定石材运送单价 元/吨,如有变动乙方须提前电话联系甲方商定此事。

(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共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石材厂车间 石材加工合同篇九

乙方(出卖方):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 的 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 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 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 )方式:

1、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 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 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 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 元,加工费为人民币 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 元。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一批货结一次款,最后 %的货物在预付款中扣完为止。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不退还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关于其他约定

十五、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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