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全教育演讲稿 诚信与法治演讲稿(精选5篇)

法治安全教育演讲稿 诚信与法治演讲稿(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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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29 14:47:39

上传者:BW笔侠 法治安全教育演讲稿 诚信与法治演讲稿(精选5篇)

演讲是练习普通话的好机会,特别要注意字正腔圆,断句、断词要准确,还要注意整篇讲来有抑有扬,要有快有慢,有张有弛。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演讲稿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演讲稿模板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法治安全教育演讲稿篇一

大家好!我叫金xx,是xx天瑞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xx省司法厅参加本次比赛。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xxx”。

什么是法治?全社会都严格遵守法律、信奉法律,把法律当作的行为准则;这样的社会状态,我们称之为法治。法治,对于在座的各位来说,也许只是一个普通的词汇;但是,对于我们法律人来说,它却是那么神圣而又沉重!

作为律师,我当然不可能轻信当事人,我需要认真研究卷宗内容。卷宗笔录中居然有这样的记载:“行贿人”和其他证人坐在面包车里,“行贿人”说我一会儿到局长家送钱去,同时,撩开裤脚把捆在腿上的钱给大家看了看;下车进了局长家中后,回到车里又把裤腿卷了起来,说钱已送。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所谓的“行贿人”和其他证人的陈述不合常理。于是,我向法院申请,要求“行贿人”和证人出庭,接受辩护律师的.询问;结果遭到拒绝,理由是“关于案件事实,笔录写得很清楚,证人出庭作证没必要”。

开庭当天,这些证人竟然自己前往法院,要求出庭作证。他们说:“我们要上法庭把事情讲清楚;我们的笔录是受到压力才这么做的。我们实在过不了良心这一关;我们不愿意冤枉好人。”结果,仍然遭到法院拒绝,理由还是“没有必要”。

什么是诚信?对于法律人来说,对得起当初学习法律时心中的那一份理想,就是诚信;对得起法学老师的谆谆教诲,就是诚信;对得起入行时追求公平正义的初衷,就是诚信。

有人说:“法律人讲诚信?哼哼,那是说着好听的。还能当真啊?”这是对的吗?也许,也许这是对的。也许对于那些刑讯逼供的人来讲,这是对的;也许对于那些故意违反法定程序审理案件的人来讲,这是对的;也许对于那些认为“法律不过是有钱人玩弄的工具”的人来讲,这是对的;但是,在法律人心中,我们不能认为这是对的,我也绝对不敢站在这里,告诉大家这是对的!我知道一个基本的道理:连法律人都不讲诚信,法治何谈实现!

一审有罪判决还是如期而至,但被告人没有埋怨我。看守所中会见时,他说:“你尽力了!我感谢你!”十分幸运的是,二审判决,最终认定无罪。

人生,本来就充满了不确定性,坎坷和艰辛在所难免;同样道理,实现法治的道路,注定也不会是坦途!

也许,就算我们这些法律人努力一辈子,最终还是实现不了法治。那又怎样,等我们年老时,就算梦想还是没有实现,我们回顾这一生,拼搏本身,不也是精彩的人生吗?!人生苦短!我们就是愿意选择去做那种既热情又努力的“傻子”,就像《阿甘正传》中的阿甘一样,一直一直努力地往前跑,去追求心中的那一份法治理想!

这就是我们法律人庄严的!

法治安全教育演讲稿篇二

我是来自初教0901班的伍丽媚,今天我和大家一起来说法,我的演讲题目是《这些年,我们的法律》。

法律,这个词眼我们并不陌生,它是正义、威严的象征。大家或多或少的对它也有一定的了解。我们是90后青年,我们所处的年代正是法制年代,生活中处处有法、事事关法,我们必然要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俗话说“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法律既然制定了我们就得按照它的条条框框来执行。不然,我们的生活将没法正常运行。不排除有些人会认为这法律跟自己沾不上边,我们要做什么是自己的自由,跟法律全然没有关系,每天过自己的生活犯不上法。但作为一个社会人,如果在这个社会中完全以自我为中心,随心所欲、为所欲为那该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世界将混乱成什么样子?所以必须有法律的束缚,我们的生活才能得到真正的保障!我国的法律有很多种,我们常见的有《九年义务教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等。这些法律都有《宪法》做为先决法律。我国的法律制定程序即立法程序,是指有法律制定权的国家机关在制定、修改、补充或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中所必须遵循的步骤和方法。首先是法律议案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提出,经过审议、表决、公布法律。法律并不是要惊天动地,学法用法我们须从身边做起。

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在我们在交通路口站岗执勤的时候常常有人闯红灯还理直气壮,认为没有车通过或车不多就能横闯,“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

让我们一起携手,从我们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遵纪守法。

法治安全教育演讲稿篇三

我是来自x班的学生,高晓彤,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让依法治国走进我们的生活。

说起依法治国,大家肯定都不陌生,我们曾在初中的课堂上接触过它,在每天的新闻联播里接触过它,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有多少事情与它有关呢?依法治国似乎远离了我们的生活,变成了一个只存在于纸上的词汇。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我们的生活处处渗透着法律,我们出门行车有《道路交通安全法》,我们就业工作有《劳动法》,我们生活的校园有《校园安全法》,我们逛街购物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有着法律的底线,我们享受的每一项权利都有着法律的明确规定。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试想一下,如果没有法律,没有正常的秩序,人们任意妄为,我们的社会很可能混乱的无法想象,更不用提发展,提建设。所以说,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小到我们每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大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都离不开法律。

那么,怎么样让法律走进我们的生活中呢?下面我来讲一个生活中法律案例。

逢年过节,同学聚餐是很常见的事情,在餐桌上敬酒也是一种文化传统。但是,小酒怡情,大酒伤身,广东某饭店内就曾经发生了这样一个悲剧。一群青年人因为喝酒过量导致其中一人死亡。事后家属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劝酒者和酒店老板共同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由于过失侵害他人人身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这个事件中,喝酒,无伤大雅,但劝酒者应当意识到,他的行为会间接对饮酒者造成伤害,即,构成侵权。所以说,喝酒悠着点,劝酒也担责。

近年来,在校大学生犯罪事件频发,件件令人触目惊心。马加爵事件,复旦投毒案,药家鑫案件,这些饱腹诗书的高材生们着实令人痛心。原本是天之轿子,国之栋梁的他们,因为冲动,愤怒,心理扭曲等原因,夺取他人的生命,断送了自己的前程,也毁了家人对他们的期望。这,不得不让我们反思,为什么这些寄托了无数人梦想和希望的天之骄子们,会做出如此令人惊骇的事情呢?正是由于他们法律意识的薄弱,心理上的不成熟,才会让冲动的魔鬼越过了法律的底线,一失足,便成千古恨。

生活中,法律是一把戒尺,界定了我们的行为准则;法律是一扇屏障,保障了为我们的生活秩序;法律又是武器,可以为我们所利用,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更是警钟,在我们被愤怒冲昏头脑时,把我们拉回理智的边缘。只有人人都能遵法守法,学法用法,我们的社会才能安定有序,我们的国家才能稳定发展,人民才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而这一切就是需要让法制走进我们每个人的心中。

哲人康德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地震撼,一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法则".所以,亲爱的朋友们,让法律走进我们的心里吧,让它发芽,生长,开花,结果。让我们共同携手,用我们心中的法律,为明天美好的生活筑起一道坚固的城墙。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法治安全教育演讲稿篇四

大家好!

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的是:《依法治税观念先行》。

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教授经常讲到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讨饭的人怕被狗咬,就随身带了一块石头,可是当天他遇到了两条狗同时来咬他,打跑了一条,另一条却狠狠地咬了他一口。第二天出门时,他带了两块石头,谁知三条狗来咬他,打跑了两条,第三条狗还是把他给咬了。第三天外出讨饭时,他带了三块石头,结果四条狗来咬他。就这样每天增加一块石头,每天都被狗咬。后来经高人指点,这位讨饭人把石头丢掉,换成了一根打狗棒,从此就再也没被狗咬过。

故事讲到这里,相信大家都明白了,人的行为取决于人的观念或认识。对于同样的问题、同样的现象,如果对这个问题和现象的认识与观念不同,那么由此产生的行为、情绪都会完全不一样。

众所周知,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历史,给社会留下了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想,人治与法治,普遍存在于现代社会之中,也成为了文明与愚昧的重要分水岭。而我们所倡导的依法行政、依法治税,首先就要求我们摒弃人治的观念,树立法治的观念,合法行政,合理行政。试想,在我们的税收征管工作中,若是有法不依,凡事由某个人或某几个人说了算,我们怎样去追究违法行为?征纳矛盾会有多大?为国聚财的使命又如何完成?同时,若是税收执法者都无视法的存在,又有何资格要求纳税人遵从税法?我国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王安石不说吗?“守天下之法者,吏也。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由此可见,法治观念的树立,影响的不仅仅是我们自身的执法行为,还有纳税人对法的理解和遵从。

依法行政,依法治税,表面上看,即是指依法执法,依法解决征纳矛盾,究其更深层次意思,还要求我们引导纳税人依法遵从。这就为我们提出了又一个课题:如何引导纳税人遵从税法呢?我的答案是: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观念。

为纳税人服务,简单的六个字,说来容易做来难,让习惯了家长角色的执法者俯下身段充当保姆更是难上加难。然而我们应该看到,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我们的税收工作已经迈入了“服务型”现代文明税收的新阶段,税收的“三性”,也只是其形式特征,我们不能将其中的“强制性”同为纳税人服务对立起来。有了这种认识,我相信我们在税收工作中就能真正实现依法行政的要求之一:“高效便民”。

在此再跟大家讲一个我身边的故事。某月末的一天,一个纳税人前来我局申请代开发票,按照规定,该纳税人缺少证明,资料不齐全,无法代开。但涉及到月末做账的问题,该纳税人很是着急,一直解释说证明一时没办到,隔天一定补齐。若是以管理者自居,该纳税人资料不齐不予代开合法合理;但观念一转变,站在服务者的立场,为纳税人着想,给纳税人方便,我们的工作人员热情地为纳税人开出了发票。纳税人拿着开好的发票,千恩万谢,第二天一上班就拿着补办的证明出现在了办税大厅。从那以后,该纳税人前来办理业务全都照章办事,再没缺过什么资料。

类似的故事不胜枚举,全都向我们证明了一个事实: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观念,与依法治税并无冲突,反而提高了税法遵从度,为法治税收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但试想想,若我们的日常工作中,无论征、管、查哪个环节,少了为纳税人服务观念的指导,我们的工作又会有多被动!

西方教育心理学有这样一段至理名言:“播下一种观念,收获一种行为;播下一种行为,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把这句话加以浓缩,一个新的哲学命题就产生了:观念决定命运。

各位同事,您知道吗?我们的观念,将决定国税的命运。所以,还等什么呢?从现在起,转变思想观念,增强依法治税工作的主动性,为国税事业的发展传递我们的正能量吧!

谢谢大家!

法治安全教育演讲稿篇五

大家好!我叫金xx,是天瑞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xx省司法厅参加本次比赛。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承诺”。

什么是法治?全社会都严格遵守法律、信奉法律,把法律当作最高的行为准则;这样的社会状态,我们称之为法治。法治,对于在座的各位来说,也许只是一个普通的词汇;但是,对于我们法律人来说,它却是那么神圣而又沉重!

作为律师,我当然不可能轻信当事人,我需要认真研究卷宗内容。卷宗笔录中居然有这样的记载:“行贿人”和其他证人坐在面包车里,“行贿人”说我一会儿到局长家送钱去,同时,撩开裤脚把捆在腿上的钱给大家看了看;下车进了局长家中后,回到车里又把裤腿卷了起来,说钱已送。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所谓的“行贿人”和其他证人的陈述不合常理。于是,我向法院申请,要求“行贿人”和证人出庭,接受辩护律师的询问;结果遭到拒绝,理由是“关于案件事实,笔录写得很清楚,证人出庭作证没必要”。

开庭当天,这些证人竟然自己前往法院,要求出庭作证。他们说:“我们要上法庭把事情讲清楚;我们的笔录是受到压力才这么做的。我们实在过不了良心这一关;我们不愿意冤枉好人。”结果,仍然遭到法院拒绝,理由还是“没有必要”。

什么是诚信?对于法律人来说,对得起当初学习法律时心中的那一份理想,就是诚信;对得起法学老师的谆谆教诲,就是诚信;对得起入行时追求公平正义的初衷,就是诚信。

有人说:“法律人讲诚信?哼哼,那是说着好听的。还能当真啊?”这是对的吗?也许,也许这是对的`。也许对于那些刑讯逼供的人来讲,这是对的;也许对于那些故意违反法定程序审理案件的人来讲,这是对的;也许对于那些认为“法律不过是有钱人玩弄的工具”的人来讲,这是对的;但是,在法律人心中,我们不能认为这是对的,我也绝对不敢站在这里,告诉大家这是对的!我知道一个基本的道理:连法律人都不讲诚信,法治何谈实现!

一审有罪判决还是如期而至,但被告人没有埋怨我。看守所中会见时,他说:“你尽力了!我感谢你!”十分幸运的是,二审判决,最终认定无罪。

人生,本来就充满了不确定性,坎坷和艰辛在所难免;同样道理,实现法治的道路,注定也不会是坦途!

也许,就算我们这些法律人努力一辈子,最终还是实现不了法治。那又怎样,等我们年老时,就算梦想还是没有实现,我们回顾这一生,拼搏本身,不也是精彩的人生吗?!人生苦短!我们就是愿意选择去做那种既热情又努力的“傻子”,就像《阿甘正传》中的阿甘一样,一直一直努力地往前跑,去追求心中的那一份法治理想!

这就是我们法律人庄严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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