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代理机构自检报告(优秀5篇)

2023年代理机构自检报告(优秀5篇)

ID:2678983

时间:2023-09-04 17:08:50

上传者:紫薇儿 2023年代理机构自检报告(优秀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报告的作用是帮助读者了解特定问题或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代理机构自检报告篇一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的工作质量、采购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61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是指取得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三条

工商注册地在浙江省境内的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考核。

外省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浙江省境内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事先应向省财政厅备案。其中持续开展业务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考核。

第四条

甲级代理机构的由省财政厅负责考核,乙级代理机构由其工商注册地财政部门负责考核。外省乙级代理机构的考核由其主要业务地设区市财政部门负责。

财政部门可委托无利害关系的中立机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考核,但事先应对其进行培训,并在财政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代理机构考核结果应当报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进行必要的复核后发布。

第五条

代理机构的考核每两年进行一次。财政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代理机构组织专项检查与评比,但专项检查、评比以及考核之间的间隔应不少于6个月。

第六条

财政部门及其派出的考核小组和受委托机构(以下合称考核机构)在考核工作中要做到“要求明确,事先通知,程序规范,考核认真”,不得借考核干预代理机构的正常工作,不得借考核之名谋取不正当利益。

考核机构组成人员中,与代理机构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七条

考核的内容应当包括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及执行、业务操作、规模和效益、社会评价等项目,省财政厅可以根据每次考核的重点不同增加其他其他考核项目,细化并确定各考核项目的评分值。

第八条

代理机构的队伍建设情况。包括人员的数量、学历、职称情况,场地设施情况,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培训及考试情况,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等科研成果的发表情况,遵守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情况等。

第九条

代理机构的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包括是否建立与开展代理业务相适应的工作纪律、业务流程、岗位职责、监督机制、收费规则、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制度的合法性和科学性以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条

代理机构的业务操作情况。包括签订代理协议、信息公告、采购方式审批、采购文件编制与发售、评审小组组建、专家抽取与保密、采购现场组织、采购结果确定、合同备案、质疑答复及投诉等各环节的规范程度以及是否超越授予资格的业务范围承揽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第十一条

代理机构的业务规模及效益情况。包括代理业务的项目数量、成交金额、节资率等。

第十二条

代理机构的社会评价情况。包括供应商、评审专家、采购人以及监督管理部门对于代理机构的评价情况。

第三章

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

每次考核前30日,省财政厅应当在浙江省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考核公告,通知纳入考核对象的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反馈是否参加考核。

第十四条

省财政厅应针对每次考核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规定 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方式、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考核需准备的资料等。

考核方案应当在考核前15日以书面通知形式送达代理机构。第十五条

列入考核对象的代理机构应当在省财政厅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反馈是否参加考核的信息,逾期不反馈的,可视为拒绝参加考核,考核结果作不合格处理。

财政部门按照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登记的地址信息邮寄书面通知,代理机构因地址变更未能收到的,不免除其按要求反馈信息的义务。

第十六条

代理机构在反馈信息后,应当根据考核方案和要求进行自查自评,如实填写自评表,准备考核所需资料。

因代理机构准备不足导致考核事实难以认定的,作不利于其的推论;导致部分考核项目不能得出分值的,该项目作零分处理。

第十七条

第十九条

考核机构应当根据代理机构的自评表及准备的资料,结合考核方案进行逐项检查并量化打分。必要时,可向财政、监察、审计等监管部门、相关采购人、供应商和评审专家等核实情况。

第二十条

考核机构进行量化打分时,应将有关加分或扣分的事实在考核工作底稿中载明并由代理机构确认。代理机构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无意见。

代理机构对事实有异议的,可以写明自己的意见,由考核机构提交省财政厅审查处理,代理机构对自己的意见应当提供证据。

第二十一条

考核机构应当在考核工作结束后30日内形成书面考核意见报省财政厅。书面意见应包括:代理机构各项考核项目的得分、考核总分、合格与否的意见、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等。

第二十二条

省财政厅应当组织人员对各地上报的代理机构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复核,成绩优秀和不合格单位作为抽查的重点。

考核成绩与复核成绩不一致的,以复核成绩为准,但相差在5%以内且对将对结果产生实质不利影响的,以考核成绩为准。

第二十三条

对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由负责考核的财政部门向代理机构发出整改意见,督促代理机构限期整改。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负责考核的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汇总报省财政厅备案,与该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材料一并存档保管。

第四章

考核结果及应用

第二十四条

考核得分达到总分的60%以上的为合格,低于60%的为不合格。单项考核项目得分低于60%的项目数在三个以上的,可视作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

单项考核项目得分达到85分以上,每一项得一个星级,最高为五星级。

考核结果(包括合格与否及星级情况)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供采购单位和社会公众查阅、监督,作为采购单位选择代理机构并委托其代理采购业务的基本依据。

甲级代理机构的考核结果抄送财政部,外省代理机构的考核结果抄送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

第二十七条

对考核不合格的代理机构,应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列入同级财政部门重点管理名单。整改期间可暂停其在浙江省范围内代理政府采购项目,直至整改后复核合格。

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属省财政厅认定资格的代理机构,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不予延续,资格到期后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第二十八条

四星级以上的代理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一)凡属省财政厅认定资格的代理机构,其资格自动延续一次,到期后直接予以换证。

(二)可以免于参加考核一次。如选择不参加考核,其考核结论和星级维持不变。

(三)在采购单位以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代理机构时,可按星级给予加分,以随机抽取方式选择代理机构时,可优先选定。

(四)省财政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将按星级情况对代理机构的展示先后予以排序,对四星级以上的代理机构予以优先推介。

第五章

考核责任

第二十九条

考核时代理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考核的,考核机构应当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其考核结果作不合格处理,同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直至提请认定资格的财政部门取消其政府采购代理资格。

第三十条

发生下列情形的,对代理机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考核结果作不合格处理,可责令其限期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一)未按规定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

(二)未按规定向财政部门备案采购文件、采购结果和合同;

(三)未按规定审批采购方式或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擅自改变采购方式;

(四)质疑答复满意率、服务态度和质量满意度较低。 第三十一条

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七十二条、七十六条、七十八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需取消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应提请认定资格的财政部门依法取消其政府采购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一、四十

二、四十三条规定的违法情形的,应提请认定资格的财政部门予以处理。

第三十三条 考核机构工作人员在考核工作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浙江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之前本省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代理机构自检报告篇二

一、严格检查货物摆放过多,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防火间距、禁止营业期间封闭安全出口、在安全出口和外墙窗口处违规设置推拉门、铁栅栏等严重妨害应急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隐患;严查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或者标识错误、遮挡消防设施等火灾隐患。

二、严格检查在商场、a、b两座、地下停车场内违规使用明火、燃油、燃气和私自乱拉乱接临时电线现象;餐饮场所内使用明火的厨房区域、液化气和燃油储存区与其他区域之间,必须按规定设置防火分隔措施及设置摆放干粉灭火器。

三、严格查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故障运行、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等消防违法行为。

四、严格检查商场内配套商家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督促配套商家做好场所内部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工作,确保消防值班、消防控制室人员、巡查人员在岗在位和忠实履行职责。

五、严格检查商场特卖、各专柜、公司举办活动现场是否符合消防安全,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得出具同意举办意见。对重点活动场所,要落实专人实施现场巡查、安保等项工作,全力确保活动安全。 做到“四真”,即真排查、真整改,动真格、使真招。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工作原则,逐级落实消防监督检查责任,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代理机构自检报告篇三

公司

201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自查报告

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一、自查基本情况:

1、接受招标委托签定委托协议

公司根据招标人的委托事项,与招标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委托和接受招标委托的依据。

2、编制招标文件

公司根据与招标人签订的委托协议,确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项目的有关具体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送招标单位确认。

在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我们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和了解,并根据项目情况征求专家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

3、招标文件报审

编制完成的招标文件,必须请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并给予明确的回复。招标文件经招标人确认后,项目负责人将招标人确认的招标文件报市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办监管人审核,招标文件经监管人审核同意后,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将正式招标文件打印、装订、盖章后,交财务部门对外发售。

4、发布招标公告

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上进行发布,公告的发布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5、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部门对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逐一进行登记,并保密,不向其他供应商提供或透露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6、组建评标委员会及组织开标、评标

开标前,公司根据不同的招标方式和项目,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做好开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开标前要落实、布置好开标会场(包括电脑、投影仪调试),准备好签到表和相关的文件。

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代表、现场监督人员、招标人代表和其他参加开标会的代表必须进行签到。

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相互进行检查。

主持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并按照既定的议程主持开标大会。

项目负责人充分做好评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评标专家到场之前要对评标现场的有关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并准备好评委签到表、招标文件、评标表格等文件资料。

按法定程序在监督人的监督下组织评标。并将现场所有评审表格收集齐全,核对专家打分记录,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编写完成后,所有评标专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

按法定程序宣布中标人。

7、发布中标公示

根据确定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即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示。

8、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

中标公示结束后,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

9、督促签订政府招标合同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项目负责人应督促中标(成交)供应商与招标人按期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0、退付投标保证金

及时退还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1、组织评价

招标机构应建立项目评价制度,每一次招标工作结束后,应从本次招标的组织程序是否合法、规范;招标进度是否按期完成;招标结果是否合理、公平;招标人和供应商的满意度以及还存在什么问题等方面进行综合的总结和评价,形成材料存档。

12、归档招标文件

每一次招标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汇同公司专职档案员将本次招标项目的所有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后交档案部门归档。归档文件资料包括:项目资料汇总、招标文件、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声像资料等。

二、发现的问题

1、通过自查,各代理项目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同时我公司代理的项目均做到了进场交易,项目的开、评标全过程均受市资源交易管理办的监管。招投标过程的资料做到了及时整理,汇总和上交存档。

2、通过这次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考核自查,我们也看到了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废标项目资料以前公司不够重视,在公司内部质量要求和审核上存在不足。

三、改进措施

1、公司在20 年年初就成立了质量保证部,主抓公司业务质量。

2、建立了公司项目三级审核制度。重点审核对外的往来文件、档案的归档质量,3、废标项目档案齐全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改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综合,通过自查,我们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必将认真热情地从事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回报社会。

代理机构自检报告篇四

1、收银台西侧消防栓前堆放物品存在安全隐患。要求门店安排人立即进行调整,确保消火栓前通道畅通。

2、主通道从北向南第五根柱子上的应急照明指示灯不亮。办公室要求安排电工张师傅当天进行维修。损坏不能再用的,办公室负责采购,3天内完成实施。

3、洗涤区、衣物区、副食品区有3个灭火器,存在安全隐患。一根保险丝上的铅封损坏,两个灭火器压力不达标。要求办公室再次购买,并在3天内实施。

4、生鲜区消防出口的安全通道指示牌指示灯不亮,要求办公室安排电工张师傅当天进行维修。损坏不能再用的,办公室负责采购,3天内完成实施。

5、西边一个消防出口上锁,要求店铺立即开门,并安排专人值班,保证出口畅通。

代理机构自检报告篇五

校园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和社会稳定。我们学校对校园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安全检查。首先,我们学校一直在为安全工作敲响警钟。二是组织完善,落实校长安全责任制,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签订不同层次的责任书,实行不同层次的责任制。有专人负责校园内部安全工作,有严格的安全制度,有24小时值班和巡逻制度。第三,调查全面细致,不留死角,不留细节。

1、学校内部制度建设完善,在每学期初、每学期末和重大节假日,要对全校师生做专门的安全知识教育,学校定期检查、教育,防止校园暴力和事故的发生,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2.学生有专门的班级安全和活动安全制度,并签署了安全责任书。

3.落实安全教育制度,教师每周保证上好安全教育课。

4.学校各岗位对安全责任要求明确,班组长制度和值班教师责任制能够有效落实。

5.全校定期进行安全自查自纠。上课期间,校外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只有在学校领导和保安允许后才能上学。学生离校,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6.夜间值班检查安全情况。晚上,我们关注学校安全,落实值班教师,带领班级,提醒值班教师加强校园巡查,及时排除或报告不安全因素。

7.学校配备一名专职保安和两名兼职保安。学生上下学由老师和领导陪同。

(1)消防安全条件。检查学校消防设施中的灭火器。消防设施基本齐全,指示标志工作正常。

(2)询问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性。针对学生乘车上下学的情况,对乘车上下学的学生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并签订责任证明,安排乘车上下学的学生及其车辆进行调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部分学生家长被要求骑摩托车接送孩子上下学,车辆被要求不得进入校园。

(3)学校重要设施和场所的安全状况。对学校的电源线进行了检查,它们是标准化的和完整的,没有损坏或老化。

(4)校园周边治安情况。校园周边治安良好;没有供应商。

(5)安全教育的实施。开学时对师生进行全面安全教育,与家长和学生签订安全责任证书;每班进行上下学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节假日签署安全须知,记录学校安全教育教案;组织学生进行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

(6)食品卫生安全状况。建立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开展食品卫生和常见病防治讲座,防止学生购买零食,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和监控,预防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7)学校门口道路没有斑马线或警示标志,接送学生的车辆经常停车掉头,对学生安全带构成很大威胁。学校大门两侧没有减速带,道路不够宽敞。周围有一些工厂,经常有大卡车经过,使得学生进出校园的道路非常不安全。

1、提高认识,加强安全教育的领导和管理。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日常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我校认真组织全体师生学习上级的相关安全教育文件,吸取各地安全事故特别是校园暴力和自然灾害的教训。学校制定了相关的安全措施和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上下楼梯的演练,维护消防设施,防患于未然。

2.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我校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南》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3.加强学校与社会部门和家庭的联系。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组织动员全社会关心学生生命安全,共同做好学生校外安全工作。通过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家访、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获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

4.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学校建立了领导安全巡视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值班的老师每天都在校园里巡逻。教师应在第一时间处理和报告发现的问题,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学校将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

总之,安全工作的实施不是阶段性的,而是长期性的。我校应以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深化管理,努力杜绝校园不安全事故,为师生创造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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