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篮租赁合同简版 高空吊篮租赁合同(大全8篇)

吊篮租赁合同简版 高空吊篮租赁合同(大全8篇)

ID:2688275

时间:2023-09-07 02:12:04

上传者:紫衣梦 吊篮租赁合同简版 高空吊篮租赁合同(大全8篇)

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吊篮租赁合同简版 高空吊篮租赁合同篇一

承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租赁吊篮设备规格、数量

甲方预定租赁吊篮设备规格、数量如下表,实际租赁吊篮设备规格、数量以乙方送货单或验收单为准。

二、租赁期限及使用地点

1.租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即合同签订日起至吊篮送还之日止。

2.使用地点

甲方所租用吊篮设备的使用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租赁日期计算方法

1.租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计算至承租方送还吊篮到出租方指定地点止,不满____天按____天计算,____天以上连续计算。

四、吊篮设备租金

1.租金______元/台·天

2.进、出场费元/台

3.压金______元/台___(提货时给付)

五、有关资料或图纸

六、吊篮设备的管理

租用期间吊篮设备的管理(包括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甲方须指定专人对甲方租赁的吊篮设备妥善管理,并严格遵守安全协议、吊篮安全操作规程、使用说明书及安全交底(由乙方提供)正确使用。归还时应确保吊篮完好无损,并除净施工残留脏物。

七_承租方、出租方责任及义务

承租方责任及义务

2.派工人在出租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安装、拆卸和垂直运输;

3.负责对租赁物周围妨碍租赁物工作的电线、电缆防护工作;

4.提供租赁物须用的电源及屋面三级箱;

6.由于出租方人员不能忠实履行合同义务,承租方有权随时要求出租方更换或增加安装技术指导人员,并不得给承租方造成损失。

8.租赁物在首次安装验收后,若再次移动租赁物水平工作位置,承租方必须通知出租方检查。

9.承租方在施工中需要增加或调换其他规格租赁物,需提前三日通知出租方。

10.承租方通知出租方退租之时,出租方拆除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及时到承租方工地指导承租方人员拆除租赁物,承租方人员必须及时拆除退租租赁物运至出租方指定位置。

出租方责任及义务

9.出租方负责提供屋面配电箱以外的电线、电缆及配电箱。

八、运输及搬运

乙方负责吊篮设备的进、出场的运输,其进、出场费由甲方负担(支付标准见第四条吊篮设备租金)。甲方负责协调并按时提供吊篮进、出场时工地地面至屋顶的运载电梯或塔吊等必要的垂直运输工具、吊篮设备专用电源及相应的劳务人员。

九、架设及拆卸

1.乙方负责吊篮设备的进、出场时的架设、拆卸,其费用已包含在进、出场费中,甲方负责按时提供相应的劳务人员。

十、操作及移位

1.吊篮设备的操作及移位由甲方自行解决,移位期间按连续计费。

2.甲方在移位时遇到技术困难,乙方可提供技术指导。甲方租用吊篮设备超过10台,乙方可免费派遣技术人员一名常驻现场提供技术指导(具体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

十一、施工现场清理

1.甲方应在吊篮设备进场前清理施工现场,确保吊篮设备顺利安装和安全运行。

2.施工现场不具备条件影响乙方安装交付进度的,吊篮设备租赁费自合同签订日起自动计费。

十二、维修、保养

租用期间,乙方负责正常情况下的吊篮设备的维修、保养,并承担其费用。

1.吊篮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须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乙方技术人员进行检修。

2.如因甲方人员无证、违规操作、使用不当、管理不善或人为造成设备缺损及发生事故的,其责任及费用由甲方负担(吊篮零件缺损赔偿标准由乙方提供)。

3.吊篮投入使用满两个月后,乙方按《高处作业吊篮》(gbi9155—20xx)9.1.1条款规定内容对吊篮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4.吊篮投入使用满六个月后,乙方按《高处作业吊篮》(gbi9155—20xx)9.1.1条款规定内容对吊篮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5.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引起设备损坏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严禁事项

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吊篮上曾减或更换任何部件,不得更改吊篮设备任何部件的结构(为防止事故发生,主、副钢丝绳严禁交换使用并严禁使用非乙方提供的主、副钢丝绳)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为确保吊篮设备的安全使用,吊篮设备进场安装后,未经甲乙双方在设备交付使用凭单上签字认可前,甲方严禁使用设备,否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事故责任。

3.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将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或作为财产抵押,也不得迁移至其他工地使用。

十四、风险责任

1.如因乙方设备自身故障引发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者损失的,其责任由乙方担负。

2.如因甲方原因引发事故造成乙方设备、人员或第三者损失的,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五、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以:口支票_口银行转帐_口现金_向乙方支付吊篮设备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

3.甲方同意在每月___前结清上月租金及相关费用。

4.甲方同意在吊篮施工结束后的___内结清剩余相关费用。

5.甲方同意如不能按时付清吊篮设备应付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的,超期付款须按日加收应支付款额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如甲方在所承诺的付款期仍未付款的,则乙方有权终止甲方的设备使用,并有权收回出租的设备,追回所欠租金,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出租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

1.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妥善解决。

2.附件一“安全协议”、附件二“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及附件三“吊篮零件缺损赔偿标准”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条款执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

吊篮租赁合同简版 高空吊篮租赁合同篇二

反映情况:1.郑州市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要建一个化工厂,距离居民区太近,认为选址不合理。2.每天早上有难闻气味,疑似中原制药厂院内小作坊散发出来。

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郑州市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要建一个化工厂,距离居民区太近,认为选址不合理的问题,具体公示情况见2018年6月27日河南日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7批82项。

二、关于每天早上有难闻气味,疑似中原制药厂院内小作坊散发出来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2日下午,高新区环保局李飞、吴耀辉及梧桐办环保所王健和市环境监察大队付涛等工作人员赶到中原制药厂院内进行现场调查。院内现有4家企业,分别为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高新汇线桥架厂、汇源汽修厂、郑州新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其中,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已建成运行多年,使用了中原制药厂原有主要生产厂区,目前仅运行一台7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进行生产;其余几家企业均为小规模生产企业,高新汇线桥架厂主要从事桥架的生产制造,是一家主要从事机械加工的企业,目前处于半停产状态;汇源汽修厂从事汽车修理业,且不涉及喷漆。检查时以上3家企业均提供了环评手续,应有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未发现有难闻气味。郑州新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份租赁中原制药厂院内厂房,进行贴片膏药的生产,其生产工艺主要为原料—搅拌熬制—涂布—横切—切片—包装—成品,现场发现,郑州新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有排放异味气体现象。

经排查,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锅炉废气已执行了超低排放标准,通过现场查看公司锅炉在线监测设施,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污染因子均能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要求,锅炉配套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调阅了近期的锅炉烟气排放监控记录、设施运行记录,二氧化硫等污染因子能够稳定达标排放,未发现超标或异常情况;该公司污水处理系统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含有硫化氢等成分的无组织排放的气味,目前该公司已将调节池、ic罐、污泥池、曝气池和污泥棚等运行设施进行了封闭、收集和采用碱液洗涤处理,且经第三方监测机构现场监测,主要污染因子硫化氢等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经排查,郑州新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搅拌熬制中药原料时会产生较多的挥发性异味气体,生产过程中未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导致异味气体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该公司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高新区冬青街7号b1004,实际经营地与生产地址不符,且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该问题反映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郑州市高新区将加大对郑州拓洋实业公司等合法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其加强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调查人员现场对郑州新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下发了《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建设(使用),并依据《^v^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进行了查封处理,责令限期搬迁。

下一步,郑州市高新区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问责情况:无。

吊篮租赁合同简版 高空吊篮租赁合同篇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吊篮租赁事宜商量如下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承租方清楚并承认本合同所有条款。

一、吊篮规格型号、数量、租费见下表

二、押金、租金及结算方法

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后,须向出租人交付押金 元,从起租日期开始每 天结算一次租金,如使用租金超过押金50%时,承租方应补齐至全额押金。租用结束后,租金、押金及设备损坏、丢失,赔偿金在退场时一次结清。

三、运输费用

承租方负责进场时的运费,出租方负责退场时的运费。 四、租赁时间计算方法吊篮运至现场后第二日开始起算租金,至承租人施工结束将吊篮拆卸后送至出租方仓库或指定地点日结束(节假日计算在内),遇下雨日吊篮工作4小时以上,按正常使用,4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下雨时双方确定后应作好相关记录)。因承租方因素未用吊篮则按正常台班计算,十五天起租,不足十五天按十五天计算。

五、双方责任权利

1、出租方责任、权利

(1)负责吊篮的指导安装、调试、维修工作,并定期检查,以保证吊篮正常工作。

(2)帮助承租方培训操作人员和技术指导。

(3)吊篮如有故障,承租方应及时通知出租方现场负责人,出租方接通知后,应及时修复。

(4)出租方人员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操作,责令整改,对承租方违章所发生的后果,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如果承租方不能按时交纳租金,经双方协商无效,出租方有权在无需通知承租方的情况下,终止承租方的吊篮使用,收回吊篮,并有权从承租方的押金中扣除所欠租金、丢失损坏赔偿金。

2、承租方责任、权利

(1)承租方所租设备不得转让、转租和转借他人。只限在本工地使用,不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转移到别的工地进行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

(2)承租方负责设备在工地使用时安监部门的检测费用。

(3)承租方应严格按照出租方所培训要求及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设备的安装、使用、保养,设备出现任何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状态,承租方应立即停止设备使用,并通知出租方,直至故障排除后,方可恢复正常使用。

(4)除因设备自身故障造成停工外,乙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扣除甲方设备租金。

(5)承租方必须指定明确的负责人及安全员,负责吊篮的装卸及正常使用、安全检查,监督操作人员安全带和安全帽的佩带,并负责出租方的发货清单、验收合格证、维修单的核对认可工作。

(6)吊篮运至现场后,承租方负责卸车、搬运和保管,并尽快组织人安装,如因承租方组织不利安装迟缓,影响使用,责任自负。运至租赁处,经出租方管理员验收清点后承租方方可回收清单,租用结束。如当日不送,视为继续使用,租金照付。

(8)承租方在发生设备事故工伤时,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并有责任保护好事故现场。

(9)承租方应严格遵守吊篮操作规程,由于违章操作及操作不当造成的吊篮停用,损失由承租方自负。

(10)承租方负责保管好施工现场的吊篮及配件,如有丢失、损坏,照价赔偿(祥见厂家清单)。

(11)承租方应经常检查、保养、维修设备,归还时保证吊篮正常使用,各部位构件完好无损,整体整洁。

3、解决合同纠纷的办法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如双方发生经济合同纠纷,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出租方所在地方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篮租赁合同简版 高空吊篮租赁合同篇四

反映情况:开封市祥符区310国道与百亩岗路交叉口向南公里,有家做外墙保温材料的厂,占用的是原来开封县林场的地,西门紧挨村庄,生产废料乱堆乱放,该厂没有任何手续。有人检查就停产,过后就恢复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祥符区人民政府责成范村乡政府会同区环保局、区林业局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经调查该厂为祥符区鑫达外墙保温材料厂,法人代表李荣海,2016年1月1日与开封市祥符区林业发展中心百亩岗国营林场续签20年租赁合同。该厂于2016年11月18日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2017年6月9日取得祥符区发改委《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定书》,2018年1月11日取得区环保部门关于《开封市祥符区鑫达外墙保温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该厂距离最近的村庄1000米左右。

因该厂于2017年8月28日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祥符区环保部门责令该厂停止建设并处罚款2万元。该厂接受处罚并取得环评手续后购买相关设备与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安装,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进行正式生产。经现场检查,厂区内存放有原料,有部分原料未入库,有乱堆乱放现象。

经调查,属于群众身边事情,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令祥符区鑫达外墙保温材料厂立即按环评批复要求对原料进行清理与覆盖,经企业自主验收后报祥符区环保局备案,方可投入生产。

问责情况:无。

吊篮租赁合同简版 高空吊篮租赁合同篇五

发 包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工程施工需要现向乙方租赁电动吊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精神,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严格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天誉四期发展项目门窗幕墙及简易吊船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

1.2工程地点:广州天河区

第二条 租赁内容

2.1 设备租赁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型号zlp(d)型(长度根据现场需要)电动吊篮提升机(全套设备),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完好,齐全,机械性能运转正常。乙方包装包拆、包来回运输,提供全套设备质保资料,如有现场检测费用发生,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费用。

2.2乙方的承包范围属于发包方与甲方签订的“天誉四期发展项目门窗幕墙及简易吊船工程”的施工合同及其附件(以下称主合同)的承包范围的一部分,乙方对自身所承包的内容进行施工,并全面履行施工主合同的规定。包设备安装拆除及调试、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以及包设备检测合格。

2.3乙方必须如实按政府有关政策规定为其聘请的施工人员办理平安卡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及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甲方可以代办,其费用由乙方支付,并交项目部备案。

第三条 租赁期

3.1租赁期根据甲方工程进度要求计算,租金起算日为吊篮安装、调试完毕,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交由甲方投入使用的当天开始计算,租金结算日为甲方通知乙方拆除设备之日,合同生效期为甲方书面通知进场日开始生效。

3.2在合同期内,如乙方合同所述联系地址变更的,乙方有向甲方通知的义务,否则视为合同承包方地址无变更,甲方向乙方合同地址发出的信函视为乙方已收悉。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

4.1按综合单价包干形式,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吊篮租金为 55 元/台/天。包括乙方技术员工资、伙食费、现场文明施工费、工具费、进场费、设备费、维修保养、设备及零配件保管、救治医疗费、人身保险费等相关保险费用、工卡及平安卡费用、工作服费用、相关赔偿金、人工风险费(因甲方工期延误造成的窝工、费工和人工费上涨等风险费)等费用。

4.2 租金按月支付,每租满一个月于25天内由甲方支付乙方前一个月30天银行支票,如此类推。

4.3 春节等法定节假日期间,在场计租的吊篮设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免除25天租金。

4.4 乙方开具正规的施工安装发票结算租赁款。

4.5 第三方检测按800元/台。

4.6 协助我司办理论证方案。

第五条 材料设备检验

5.1 每台吊篮进场使用前,需由乙方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

5.2吊篮设备运至施工现场安装调试好后,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送至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现场抽检由甲乙双方共同配合完成,甲方须协助乙方派人负责装卸车、垂直运输、搬运、安装及调试,直至达到试验合格的标准。检测合格的设备,方能交付甲方开机使用。

第六条 双方责任和权利

7.1甲方职责

7.1.1甲方指派的项目经理代表甲方行使监督,管理职能,其职责是:协调乙方与总包、土建、建设单位、监理及其他等单位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进退场等工作。

7.1.2免费为乙方提供吊篮设备的电源接驳点。

7.1.3 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培训要求,负责设备的基础操作。

7.1.4对乙方现场所有人员(包括技术员)如不符合甲方要求可提出更换。

7.1.5该工程可由甲方为乙方统一购买相关工程保险,费用从乙方安装费中扣除。

7.1.6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一间单独仓库用于工具设备的存放,负责协调乙方进退场的运输通道及堆放场地,宿舍及生活用品等其它由乙方自行解决。

7.1.7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由甲方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

7.2乙方职责

7.2.1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产需求,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要求。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施 2工安排,但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7.2.2负责配备设备维修、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设备技术状态完好。如有故障造成停机,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安排人员到场进行维修。在接到乙方通知后4小时内,乙方未能修好,造成乙方无法使用,扣半日租金,如6小时未修好,扣全日租金,以此类推。

7.2.3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有关部门的使用规定,负责提供吊篮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乙方的电路电线及设备的安全配置必须满足本工程及当地相关部门要求。

7.2.4负责给甲方提供吊篮的安装方案、吊篮安全施工方案及操作技术交底,并严格按方案及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对甲方施工人员违章操作的,有权要求其停止作业并上报甲方相关负责人。

7.2.5负责设备的操作培训,甲方所有操作人员必须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2.6必须为进入场地的乙方自派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和工伤保险,对设备安装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对由乙方自派工地的人员安全负责,如出现火灾、工伤、死亡等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7.2.7必须教育本部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当地工程建设及城建管理部门的政策和法规,如造成被建设单位、土建单位或其它单位对我方处罚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承担。

7.2.8由乙方提供到工地上的设备,乙方均有保管的责任,如发现损坏,或其他施工单位损伤,均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费用,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索赔事宜。

7.2.9若乙方未能按甲方或施工现场的要求施工,而被甲方或建设单位清退出场,或不履行合同而自行退场。按实际租金的80%结算,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7.2.10、本合同的乙方技术员必须长住工地,保证每栋塔楼有一名技术员。无故缺勤一天罚款500元。

7.2.11、在高空作业方面,操作人员需经乙方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

7.2.12、乙方配一名技术人员在现场蹲点指导吊篮移位工作。

第八条 违约及罚款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限期乙方离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有异议。

a、乙方将本项租赁内容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c、因乙方实施不力造成工程质量、进度无法达到合同的要求。

d、因乙方无力继续完成本合同约定要求的。

e、因乙方中途自愿放弃合同履约义务的。

f、因乙方受到法律制约而不能履行职责。

第九条 其它约定内容

9.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按甲方惯例协商解决。

9.2若因本合同发生的所有纠纷,双方应在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9.4 因履行本合同而形成的现场签证单、双方往来函件、处罚通知等项目施工有关文字资料,均构成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5 乙方须严格遵守总包、监理单位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如有违反,处罚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吊篮租赁合同简版 高空吊篮租赁合同篇六

工程名称:北河苑23、24、25、26楼

工程地点:宽城县育才路北河沿施工现场

一、乙方向甲方租赁吊篮的型号、数量、日租金。

电动吊篮,租金每台每天__元。暂定台(以使用台数发生量为准)。

二、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押金:设备进场安装调试运转良好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设备押金__元。

四、付款方式、计费方式:

1、吊篮自进场安装完毕、验收成功之日起开始计算租赁费。

2、收费日期以双方负责人签署的进、退厂清单为准。

3、乙方不定期支付,按实际使用天数,工程完工年底结清。

五、租赁吊篮的交接方式

1、运输吊篮进出场运费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委托甲方代办,往返运费__元。在支付设备押金时一起支付。

2、交接方式:吊篮进场和拆除退场时,由双方指定人员共同验收,并签署交接文件作为结算依据,乙方指定、为共同验收人员。吊篮进场及归还原则是一次进行,特殊情况可分次进行。

六、甲方承担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吊篮设备及相关技术资料。

2、正常磨损范围内,负责设备的维修及更换损件。

3、在吊篮交付使用前,甲方对乙方进行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及日常保养工作的技术培训,上班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带,不准穿拖鞋上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认真做好班前交底工作。

七、(一)乙方承担责任:

1、乙方必须派工人在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设备的搬运、安装和拆卸。

2、乙方必须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乙方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不系安全带或不正确使用安全带而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负责吊篮的日常保养工作,保持设备清洁,甲方负责保养和检修。

4、乙方经对吊篮验收入场后使用期间而造成的吊篮损坏、人员伤亡事故,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负。如设备发生质量故障由甲方负责。

5、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转租、转借第三方使用,不得变卖、改装或作抵押他方。

6、不得在施工过程中任意加长或改作业面宽度,否则设备、人员出现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吊篮需在同一地点移动位置,但移动完,安装好后,应双方技术人员共同验收方可使用。

(二)乙方的义务:

1、指定专人进行双方工作衔接,并提供必要的现场协助:提供就近的电源,(电源应有漏电保护装置)。协助解决进现场电梯运输:根据需要协助解决存放物料的工作间;协助解决甲方工作人员及设备的进出场手续。

2、吊篮进场后的保卫工作。如发生机件丢失或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以配件单价表的价格赔偿,甲方设备及零件数量由乙方签认甲方提供的进场单。

3、吊篮在安装、调试、使用及拆卸过程中,不得有其它垂直交叉作业,否则甲方现场领班及安全员有权提出纠正,必要时有权勒令乙方停止。

4、须爱护吊篮设备,要求工作人员不要将玻璃胶、涂料、电焊渣、水泥砂浆等废料遗弃在吊篮上。特别注意钢丝绳上不得粘有上述涂料、废料。及其它有损钢丝绳的物质,以保证吊篮作业安全,若出现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检修,检修费用及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5、提供现场安装吊篮劳动力。如:装卸车、垂直运输、吊篮安装拆卸等所需劳动力。 6、负责提供电源、主电箱以及甲方人员住宿。

八、安全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附件:《安全协议》《电动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按操作规程规定的方式工作。

2、乙方应对违规操作(违反《安全协议》及《电动吊篮安全操作规程》的相应条款)所引发事故后果自负。

3、在租赁期间内因乙方责任致使租赁物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方法: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分歧。应按合同的有关规定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向甲方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诉讼人民法院解决。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任何一方违反上述一至九条的任一条规定即视作违规,违约方按实际应付租金总额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本合同及《安全协议》同时生效。

备注:甲方出租方施工期间必须配备维修人员和设备调试,保证正常使用,如设备故障不能正常使用超过5小时不计租费。甲方人员在乙方工地生产作业,必须遵守乙方的各项规定,严禁酒后上岗,违规操作。否则乙方有权对违规当事人按着乙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罚款在甲方租赁费中扣除。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吊篮租赁合同简版 高空吊篮租赁合同篇七

乙方:(出租方)

一, 承租地点,数量

工地名称:

地 点:

甲方因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高空电动作业吊篮暂定台,乙方必须提供质量合格的电动吊篮及相关配件、安全绳、安全锁等,并且保证在施工当地有相应的备案证明等材料,以满足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租赁数量根据施工进度确定,在甲乙双方确认数量后,乙方在三天内组织吊篮进场或者退场。

二、运输费用

吊篮进出场搬运费,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三、安装拆卸

由乙方负责吊篮的安装拆卸及进出场的装卸车,并负责安装调式的技术指导工作且乙方不收取任何安装拆卸费。吊篮安装完毕后,必须交付甲方调式确认,方可使用。甲方操作工人在使用吊篮之前,乙方必须对甲方操作工人进行吊篮正确操作及安全教育培训,并表明每台吊篮的限载。

四、吊篮的进退场验收

1,甲方需要乙方安排吊篮进退场时,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2,乙方必须指定一名现场负责人便于与甲方联系。

3,甲乙双方必须进行吊篮进退场验收,验收在甲乙双方人员共同参与下进行,验收完毕后双方代表在《租赁吊篮收发清单》上签字确认。

五.吊篮在使用期间,乙方派专业人员对使用中的吊篮进行保养、维护服务,若吊篮出现故障,而乙方人员不在现场,无法提供维修服务,从通知乙方人员起算二小时,该台吊篮的日租金扣除,由甲方管理人员计入施工日记,作为结算支付租金的依据。

六.吊篮使用过程中,由吊篮设备原因所造成使用人员的伤残事故,以及造成使用人员的伤、残、亡事故,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经政府相关部门认定责任,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七. 甲方对于吊篮具有使用权和管理权,乙方工作人员服从甲方现场管理。甲方对现场安全工作负有管理责任,乙方工作人员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乙方现场工作人员不能服从安全管理,甲方要求乙方人员加以改正,并及时通知乙方单位。

八. 甲方人员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对设备维修、拆除零件、移动,若吊篮需要移位,则乙方专业人员必须到现场全程进行指导,并确认吊篮的安全可靠。

九.合同解除、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分歧应本着互相体谅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在甲方所管辖区法院解决。

十、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吊篮使用说明书》、《租赁吊篮收发清单》。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吊篮租赁合同简版 高空吊篮租赁合同篇八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租赁时间:预计自 年 月 日起,工期约为 天(以实际工作中双方记录为准)

二、工程名称及工程地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三、租赁费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认的安装验收单之日(进场单次日)起租;停租时间:以整套吊篮装置拆至地面并经双方签认书面报停单日期为准。

四、租赁单价 元/日/台。单台设备最低30天起租,超过30天以实际发生结算。

五、甲方在此合同中施工现场负责人为 ,安全员为 。

六、设备进出场费:吊篮进出场费 元/台。

七、吊篮押金: 元/台。结算时可冲减租金。

八、租金结算:甲方每月 号前向乙方付清上月租赁费用,甲方需按时交纳租赁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则,延期交纳每日按应付租金金额的千分之五加收违约金。

九、 双方责任: 乙方责任:

1、负责电动吊篮的指导安装、调试、维修、保养工作,以保证吊篮正常工作。

2、负责甲方操作人员的技术指导、培训工作,考试合格并发岗位证书。

3、因设备本身故障造成的吊篮停用,乙方负责修复。维修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免收当日当台租赁费。

4、乙方有权对甲方违章操作进行制止,限期整改,整改期内租赁费照付。

5、如果甲方不能按本租赁合同写明的付款方式如期交纳租赁费,则乙方有权在无须通知甲方的情况下,终止甲方的设备使用,并有权收回出租的设备,有权追回所欠租金及违约金。

甲方责任:

1、负责电动吊篮的安装、保养工作,以保证吊篮正常工作,在乙方签认安装验收单前甲方不得使用。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在任何时候均是乙方的财产。此设备除甲方使用外不得转让、转租和转借他人,只允许甲方在工程上将此设备用于该设计功能所规定范围内的项目。

3、甲方按照乙方所培训及使用说明书中有关规定进行设备的使用,设备出现任何的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状态,甲方应立即停止设备的运行并通知乙方,直到乙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检修,待排除后方可使用。

4、甲方负责屋顶防水层、建筑结构及设备的保护,如有损坏,与乙方无关。

5、甲方负责按要求提供动力柜。

6、甲方负责提供乙方驻场人员的临时住所和库房,伙食费自理。

7、甲方负责组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无乙方核发的操作证人员严禁操作吊篮。乙方如有发现,有权停止该吊篮使用直至甲方改正,此期间甲方租金照付。

8、甲方必须明确负责人及安全员,负责吊篮的安装、安全使用及退场,监督操作人员安全带和安全帽佩戴,并负责乙方的进场单、验收单、退场单、维修单的核对认可工作。

9、吊篮运到施工现场后,甲方负责卸车、垂直运输和保管,并尽快组织工人配合安装,如因甲方配合不到位或组织不利等,则该批设备自进场后次日开始起算租金。

10、甲方负责在退租前三天通知乙方,并在退租日前将吊篮拆卸至地面。

11、甲方在发生牵涉到设备的事故或工伤时,应立即向乙方通报,并有责任保护事发现场。

12、甲方要严格遵守吊篮的安全协议。由于违章操作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因甲方操作不当,造成吊篮的事故停用期内租金照付,设备因此而损坏,甲方照价赔偿。

13、甲方负责保管施工现场的吊篮及配件。如有丢失,须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约定价格赔偿。丢失设备租金计算至赔偿之日。

十、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妥善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附安全协议,赔偿价格表)

十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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