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稳风险排查工作方案 房屋风险排查工作计划(大全5篇)

涉稳风险排查工作方案 房屋风险排查工作计划(大全5篇)

ID:2690656

时间:2023-09-07 13:10:48

上传者:QJ墨客 涉稳风险排查工作方案 房屋风险排查工作计划(大全5篇)

方案在各个领域都有着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组织管理中,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涉稳风险排查工作方案 房屋风险排查工作计划篇一

以强化预防为主,认真研究分析养老机构安全风险,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牢牢把握安全管理的主动权。全市养老机构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安全管理治理体系,养老机构重特大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管理总体状况稳定可控。

(一)科学预判。市民政局根据全市养老机构特点,针对事故发生的规律和季节特点,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重点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管理的缺陷等,全方位、全过程排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医药安全、服务对象和职工人身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制成《杭州市养老机构安全风险管控表》(附件1)。

(二)分级管控。全市各类养老机构(含市直属养老机构)应根据《杭州市养老机构安全风险管控表》定期开展自查,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应结合养老机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在每年的4月30日前和9月30日前各开展一次对所辖养老机构进行风险排查,建立安全风险亮灯制度,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将风险分为红、橙、黄、蓝级(红色等级最高,依次递减),并将风险等级录入市级智慧养老信息平台。

(三)落实整改。对预判出的风险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和市直属养老机构要明确责任,即查即改,按照《杭州市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整改指南》(附件2)要求落实措施,实行“三定一评”:对预判出来的问题和风险点定整改方案、定责任人员、定整改时限,并对风险预控机制落实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对风险等级为红色、橙色的养老机构要实施重点监控。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机制,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对因客观因素无法按期完成整改的,需填写《杭州市养老机构安全隐患延长整改期限情况说明》(附件3)。对红、橙色等级指标项中无法按期完成整改的隐患,需将附件3报主管区级政府和市民政局审核备案。对于养老服务机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自身的确无能力整改的,辖区民政部门要提请当地政府,对相关养老服务机构采取停业整改、取缔关停等有力措施,并妥善安置已收住老年人。

(四)市级抽查。市级民政部门将结合日常检查,不定期对各养老机构风险隐患进行抽查,并对隐患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一)高度重视双重预防工作。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由以事故为重点向以风险为重点的转变。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和市直属养老机构要充分认识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意义,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制订方案,细化任务分工,狠抓工作落实。要把推进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作为推进养老机构安全防范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同部署、同督导、同检查、同通报,督促养老机构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对排查和预判出的风险点必须严密监控,对发现的隐患必须限期消除,筑牢双重安全防线,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和市直属养老机构要严格落实责任,组织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督查,全面分析、预想、排查、研判和管控各类安全风险点,重点检查工作动员部署、隐患排查整治、风险摸排管控、制度(台账)建立、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进展情况,探索运用信息化监督管理手段,做好辖区养老机构安全风险亮灯评估。

(三)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养老机构要履行好安全风险主体责任,各地民政部门要落实对风险管控的监管责任,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有效控制和降低安全风险等级,确保风险管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涉稳风险排查工作方案 房屋风险排查工作计划篇二

结合当前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及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重点,以对老年人极端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养老服务机构作为特殊群体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安全风险防范的重要性,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层层压实责任,严守安全底线,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的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全力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安全。

1.无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

3.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养老服务机构的房屋,特别是厂房;

4.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屋;

5.石结构房屋;

6.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c、d级危房。对排查发现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一律暂停使用,依法分类采取加固、拆除等处置措施。

(二)地质灾害安全(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积极协调配合我镇自然资源部门,于4月30日前完成地质灾害大排查。对照已登记造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核实确认养老服务机构是否存在地灾隐患;对养老服务机构房前屋后的高陡边坡,进行进一步核实、排查,确认是否存在新增地灾隐患。对确认存在的地灾隐患,逐一落实汛期巡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防范整改措施。

各工作片、各村、各养老服务机构要立即行动起来,坚持问题导向,边宣传、边排查、边整治,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切实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涉稳风险排查工作方案 房屋风险排查工作计划篇三

为从严从实做好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关于转发》的通知(达川组通〔2016〕49 号)文件要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次换届工作风气监督,集中力量加大责任落实力度、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大群众监督力度,以确保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换届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严守换届纪律,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二、广泛宣传,夯实严肃换届纪律群众基础

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条幅、设立展板、播放广播、制定简报等多种形式,使换届工作纪律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社,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晓,使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规守纪,不越“红线”,带头抵制不正之风,在全乡上下营造出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同时切实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工作,加大了对本地发展成就、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v^员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创先进,履职尽责争优秀,为换届选举营造出了良好的氛围。此次换届选举我乡共张贴标语 30 余张,悬挂条幅 6 余条,设立展板 3 处,上报信息、简报 5 条。

三、狠抓学习,确保换届纪律知晓率达100%

领会中央和省、市委、区委关于换届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九个严禁、九个一律”“六个坚决查处”“五个绝不允许”换届纪律知晓率达 100%。

四、组织到位,严密民主程序

“发扬好民主、产生好代表、选出好班子”是本次换届的根本任务,也是创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的重要抓手。在换届选举过程中,我乡始终按照相关程序开展工作,严明纪律,警示在前,及时召开全乡换届工作动员大会,确保换届工作顺利推进。

五、进展情况

我乡已经通过党政办公会议、机关职工会议、全乡村(社区)大会研究谈论,组建了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学习了换届工作纪律要求和程序规定。

目前无任何干部、群众举报反映问题。

【2016 换届风气监督自查报告 2】

一、成立换届工作督查组。落实专人负责对全乡各村(社区)换届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及时了解掌握全乡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调查分析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研究落实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涉稳风险排查工作方案 房屋风险排查工作计划篇四

一、 主要做法

(一)加强对换届纪律的学习宣传

1、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镇党委于 3 月 23 日召开了专题会议,集体认真学习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xx〕1 号)、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桂组通字〔20xx〕3 号)文件精神。

2、召开镇党委扩大会议前,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xx〕1 号)、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桂组通字〔20xx〕3号),印发给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并填写回执,开展警示教育,共有65 名干部参加了学习并填写了回执。

都知晓。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开展入户宣传工作,在下村入户时注重对换届纪律的宣传,共有 40 余人次参加了入户宣传工作。

4、开展一次换届纪律专题谈心谈话。谈心谈话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进行,镇党委书记、组织委员、纪委书记分别与全镇机关、站所干部和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了一次严肃换届纪律的专题谈心谈话,共有 115 名干部参加了谈话,提醒督促他们严格执行换届纪律。

5、开展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会。4 月 5 日,镇党委召开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会,全镇机关和各站所干部职工,村(社区)支书、主任共 115人参加会议,会上镇党委何彩楣书记带领大家学习了“九个严禁”和“九个一律”,并对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等反面案例进行了通报学习,再次强调换届纪律。

(二)加强对违反换届纪律行为的查处

1、畅通举报渠道,在镇区和各村宣传栏上公布了举报电话,并在镇政府大门处设置了举报箱,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举报。

2、实行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查核专办制度,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将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查办,明确办结时限,确保一查到底。

3、严格查核工作责任制,明确查处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查处工作由换届纪律督查组负责,举报查核情况报告要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署名,对查核结果负责。

二、下一步 工作计划

(一)签订承诺书。

我镇将于“三月三”节后召开换届工作动员会,会上将组织全体参会人员签订《昆仑镇党员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要求既严格遵守又加强监督,坚决抵制用人上不正之风。

(二)继续加强对换届纪律的督察。

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加强宣传力度,动员全镇党员群众参与到监督中。在案件调查处置方面,对掌握的线索及时跟进调查,保持严肃换届纪律的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2017 乡镇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情况汇报【二】

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换届工作的总体部署,为营造良好的换届环境,阿克苏地区严格按照“三在先”、“三个专”“四个凡提必”等要求,将换届纪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重要标准,坚持严格责任落实,宣传教育先行,着力抓好换届风气监督,用铁的纪律、铁的手腕保证地区换届风清气正。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把握换届监督工作主动权。

一是配强工作力量。成立了以地委书记为组长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人事安排、代表委员、业务指导、信息宣传、纪律督查 6 个工作小组,抽调素质好、能力强、业务精的骨干力量,由纪委副书记兼任纪律督查组组长,具体负责换届风气督查工作。各县市、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全面实行换届纪律县级领导分片包干制度,负责对县乡两级落实换届纪律情况进行全程督促检查。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换届工作动员会议后,对具体负责换届工作的相关同志开展全员培训,就换届基本程序、关键环节、注意事项等进行业务辅导,确保每一名工作组成员职责明确、政策熟悉、程序清楚。召开地区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对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进行重点安排,提高组织人事干部的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各项监督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制定可行方案。在认真贯彻上级有关要求的基础上,转发《自治区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严肃换届纪律的工作部署、教育、监督、查处、宣传、考核等主要措施,为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证。结合自治区巡视工作,地区成立巡察组,对开展选人用人和换届风气进行专项检查。

四是安排扎实有序。地委书记窦万贵同志在年初组织工作会议上对换届纪律做出了安排,明确要求要坚持“三个在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发现一起、查出一起、曝光一起。3 月,地区纪委就对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决惩治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说清打招呼等行为,做出了安排部署。之后,在县(市)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工作培训会上地委委员、组织部长、政法委书记刘新利同志专门强调,要严明换届纪律、抓主体责任落实、抓问责,对一些人冲底线的风险不要低估,坚持“零容忍”,绝不姑息迁就,并要求换届风气督查小组要牢牢掌握“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规定,做到应知应会、熟悉掌握,提高换届风气监督小组政策水平。

(二)强化宣传教育,筑牢严守纪律的思想防线。

一是坚持教育为本、警示在先。为严明换届纪律,地委着力抓好专题学习,把中央、自治区有关换届纪律的文件纳入地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及时发至与换届相关的单位和领导干部,要求与换届有关的单位及时开展专题学习活动,督促学习、预先提醒。把“一片一书”作为查处用人上不正之风典型案例的警示教材,发到与换届相关的单位和领导干部手中,切实起到警示作用。

二是坚持教育到人、抓点促面。加强对重点对象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要求各级党委“一把手”认真学习“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纪律要求,同时亲自抓学习、带头抓学习、全程抓学习;各级党委班子成员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引导他们筑牢严守纪律的思想防线,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注重扩大教育覆盖面,向全地区各级领导干部、换届工作组成员、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广大群众等发放《致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一封信》等换届纪律材料,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熟悉、工作人员精通、干部群众了解”。

涉稳风险排查工作方案 房屋风险排查工作计划篇五

为坚决贯彻__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_、_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住房和城乡_安全生产工作再督促再落实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按照 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全省城镇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x 政办传〔2022〕5 号)、xx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查漏补缺迅速排查整治全省既有房屋安全隐患的紧急通知》(x 建办〔2022〕40 号)和 xx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全市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全县前期已经开展的城乡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突出自建房和经营性(含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除,集中攻坚,在全县范围内再一次组织开展城乡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实在在的成效。

二、排查及整治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在前期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治谁负责的原则,不等不靠,主动担当,迅速组织力量对城乡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查漏补缺。

(一)持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乡镇要在全面排查整治基础上,深入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安全隐患彻底整改到位。重点要对用作经营(含出租)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业、停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持续完善动态排查监测机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危房不住人、不使用。

(二)全面开展城市危险房屋排查整治。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要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城镇房屋(包括住宅和学校、幼儿园、宾馆、影剧院、商场等公共建筑)全面开展排查整治。排查应全面覆盖,聚焦城中村、非集中连片棚户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重点检测鉴定经营性(含出租)自建房和建筑年代较早、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确保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开展“两违”专项清查“回头看”。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前期“两违”清查成果,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回头看”,要将既有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和“回头看”有机结合。要突出用作经营(含出租)的自建房,严格对照“两违”清查重点,全面排查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与城管执法部门协调联动,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建筑,要及时采取措施,按照法定责权,分类分级妥善解决。

(四)整治的方法和措施。对排查存在隐患的房屋,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意识,分级分类迅速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暂时无法加固或拆除的危险房屋,尤其是用作经营(含出租)的自建房,要立即停租停业,严格落实停用措施,确保全部腾空、住户全部撤离,同时,采取警戒措施,界定安全区域,实行封闭管理,防范人员倒流。要将列入危险房屋台账的教育、医疗、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情况及时移交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由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产权人(管理人)制定整治计划并开展工作,需要停用(停业)的立即组织实施,确保守住安全底线。

建立健全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自建房屋进行规划认定,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指导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地的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及违规用地工作,按职责负责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协助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县农业农村局:结合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等工作,组织指导危陋房屋、残垣断壁的排查整治,按职责做好宅基地、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县市监局:负责指导经营企业和食品经营活动场所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五)县消防队:负责指导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六)县教体科局:负责指导学校(含各类民办学校)校舍及附属用房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县民宗局:负责指导各类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八)县公安局:负责指导旅馆、特种行业场所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会福利机构公共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县司法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完善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

(十一)县财政局:负责将全县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负责本次房屋安全管理排查整治前期工作经费的保障。

(十二)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车站等交通领域公共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县水务局:负责指导洪涝灾害危险识别,公共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县文旅局:负责指导公共文化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县卫健局: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县城管执法局:负责指导对违反城镇规划等综合执法划转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

(十七)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建立房屋安全应急预案,处理突发事件。

(十八)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落实主体责任,负责辖区内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阶段(5 月 1 日——5 月 20 日)。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原则,以街道或乡镇为单元,采取村委会(社区)、主管部门排查、乡镇(街道办事处)核查的方式,对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逐栋逐户初步排查建档,做到一户不落、一房不漏,建立汇总台账。主要内容包括:自建房位置、建造时间、单体面积、层数、用途(经营、出租、自用)、结构形式、是否存在加层建设,并初步判定安全级别。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结合 5 月 1 日已经布置开展的前期排查工作,继续展开深入排查,于 5 月 12 日前完成自建房阶段性排查,将《自建房排查台账》《自建房排查情况统计表》汇总上报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对排查情况进行核实,5 月 19 日前将本县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汇总情况经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审签后按要求上报市政府。

(二)组织鉴定阶段(5 月 21 日——7 月 31 日)。坚持边排查、边鉴定、边整治的原则,结合现有城市危房台账、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聘请有资质机构对纳入台账的自建房进行安全质量鉴定,分级分类提出整改意见。

《房屋隐患通知书》,制定安全隐患消除方案,明确责任人、解危措施和时限,确保不发生重大房屋安全问题。相关部门依据排查台账,对危险房屋整治情况进行核查验收,乡镇汇总后,于 12 月 31 日前将整治情况报告报送至县住建局。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12 月 31 日)。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采取重点抽查、层级督查等方式持续开展房屋隐患治理,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确保重大风险隐患存量清零、增量动态清零。对隐患治理开展情况、取得成效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认真梳理成绩和不足,着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治理常态化、制度化。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组建工作专班,结合所辖范围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主要负责领导要亲自谋划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一线调度,负责人员要分片包联、全部下沉,仔细排查、增加频次,确保既有房屋排查整治落地见效。

政府组织筹集专项资金,及时解危。在实施解危前,要加强预警,一旦出现险情,立即组织居民疏散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严格隐患整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压实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坚持“严”字当头抓好隐患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全面实行台账管理、限期整改,确保存量隐患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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