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城管执法员工作计划和目标(通用7篇)

最新城管执法员工作计划和目标(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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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07 18:29:10

上传者:念青松 最新城管执法员工作计划和目标(通用7篇)

计划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无论是个人生活还是工作领域。我们在制定计划时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并保持灵活性和适应性。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城管执法员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一

市品位和城市形象的需要

多年来,我市对城市“创建”工作市委市政府都十分重视,始终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强度投入,并经过多年的努力取得丰硕的“创建”成果,取得了“国家园林绿化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等全国性荣誉称号,全面提升了我市的知名度、美誉度、舒适度和影响力。高品位的城市创建成果,要靠高效能的城市管理来维持。美好的城市基础环境,要靠完善的城市法制环境来保障。开展城市综合执法工作,就是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解决城市管理体制中的弊端,营造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创造一个高效、廉洁、优质的政府环境,进而打造出优美、舒适、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的品位和形象。

第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确立的。这部法律的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职能由公安机关行使。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改革我国的行政执法体制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国务院十分重视,在1996年的《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由此可见,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在法律上已有坚定的法律依据和明确要求。

第二,宪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奖惩行政工作人员”。地方组织法第六十四条中规定“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局、科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这些规定清楚的表明,地方政府报经上一级政府批准后,有权设立和调整其工作部门,并确立其承担的责任。《行政处罚法》还规定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调整和重新配置行政处罚权,改变了单行法律法规规定不合理造成行政执法机构过多、过滥的问题。综合上述法律依据,地方政府对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设置赋予了充分的调整权利。

第三,根据我国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法制要求和建立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政执法体制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审批权(行政许可证)与监督处罚权相分离,行政决策权与执行权相分离,由不同的行政机关分别行使,是为了在行政权力之间保持一定的制约关系,防止行政权力滥用,相互又具有一定的监督作用,同时又进一步理顺了综合执法与专业管理的关系。一方面能有效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监督处罚的执法力度;另一方面又可以提高行政管理效率。这样从体制上克服了政出多门、多头管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弊病,充分体现了公正执法要求和严格依法行政的要求。这也就说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内在要求。

(一)综合执法主体法定原则。《行政处罚法》规定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决定权为国务院以及经国务院授权的盛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因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能否成立,是否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否享有独立行政处罚权,是否符合法定设置条件,并不是取决于城市人民政府的主观意志,而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才能取得。

(二)综合执法内容法定原则。综合执法即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一种跨行业、跨部门的行政执法,它将原来若干行政机关行使的执法权,交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是行政管理主体与行政处罚主体相分离的行政处罚。对相关的行政处罚内容相对集中,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确定。这说明行政处罚权内容一旦依法予以确认,原执法主体的执法权力即消失,而新的执法主体就应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处罚权内容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

(三)“一步到位,分步实施”的原则。对行政处罚权一次划转给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行使后,鉴于综合执法授权范围较广,对部分专项执法的某些处罚条款的转移和某些区域的实施,对目前尚不具备条件,在不违反“一步到位”的前提下,可以进行分步实施,对某些具体条款暂定保留在主管机关中,分阶段、分步骤、分区域逐步推进,直至全部划归和全区域覆盖。执法范围在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后,人民政府不得随意变动,必须在明确的范围内开展执法活动,若超越范围就成为一种违法行为。

城管执法员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二

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与广大市民日常生活联系紧密,在服务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形势下,城管执法工作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存在的矛盾和困难也呈上升趋势。这些问题,都是社会转型时期不可避免出现的问题,是新时期形势下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积极解决的问题。

(一)齐抓共管机制尚未形成。

1、综合整治靠突击。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在城市创建的目标下,遇有重大活动时,往往习惯用“运动式”的方法搞城市管理,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整治,短期内能取得立杆见影的效果。这期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诿扯皮少,市领导及相关单位也大力支持,一旦阶段性创建任务完成,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揽机构来组织落实长效管理,形成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局面。

2、基层政府管理城市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城市管理点多面广,尤其在现场、现行方面,管理重心太高,往往出现“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作为城市管理主要责任人之一的区(街办)、社区、城中村(组),没有管理城市的具体责任和压力,因而不能很好地发挥自身的重要作用,投入到基层城市管理工作中,致使管理脱节、断链,城市管理网络不健全。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很多违章占道现象背后,都有街办、村组、驻街单位的背景。如我市某街道办事处和村组的干部,有的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带头违规“种房”、违章占道经营,甚至带头向政府提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部门查处时,他们一面以照顾困难名义为违章者说情开脱,私下又支持违章者与职能部门对抗,使城市管理工作处于十分尴尬的位置。

(二)执法难度大。

1、执法手段单一。根据《行政处罚法》和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具有上述行政强制措施权的只能由法律设定,而且只有司法机关和工商、税务、海关等少数行政机关可以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了各类行政处罚,但对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后续监管措施,没有赋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任何有效手段。

某年5月26日,某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在审议《某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议表决稿)》时,专门就是否取消有关“暂扣物品”的相关条款进行单项表决,最终删除了建议表决稿中“可以暂扣其经营的物品和装盛器具”内容;而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仅设置了实施罚款和责令清理、改正的行政处罚措施。

现实的执法情况是,违章者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根本就不理睬,罚款没钱,责令清理、改正我不干。执法人员没有什么办法强制其交罚款或强制其清理,也不能暂时限制其自由带回机关处理。这样一来,除了做工作之外,根本就没有任何办法加以管理。

2、执法效果不佳。目前,我市违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出现以下特点。第一,普遍性。违法违章现象大量存在,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征。第二,动态性。表现在时间上、空间上和性质上的不确定,没有规律可以掌握,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第三,反复性。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违法行为呈现出多发性、反复性和经常性,被纠正或教育后,又重新开始,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这些情况,使得我们的执法人员穷与应付,疲于奔命。

3、执法人员安全无保障。近年来,我们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教育,要求执法人员决不能与群众发生冲突,决不允许发生打架等暴力事件,起到了较好效果。但是,不法商贩、“钉子户”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以来,我市就发生情节严重的暴力抗法15起。实际上全省乃至全国各大中城市和鄂州市的情况大同小异,甚至更严重。由于城管执法机关自身缺乏强有力的强制手段,发生暴力抗法时,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由于多种原因,一般都是按普通民事纠纷处理,很多都不了了之。在实践中,一些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遭受威胁,有的甚至殃及家庭;有的受伤的队员几乎都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给其身心带来了极大创伤,造成在日常执法过程产生了畏难情绪,而违法行为者却越来越目无法纪,无视执法人员,从而形成了“加大执法力度,就造成暴力抗法,一暴力抗法执法人员就松懈,一松懈就乱,一乱就紧”的怪圈。这种情况下,城管执法人员只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不出事,执法效果可想而知。

(三)执法环境差。

1、违章行为当事人认识上有误区。他们没有意识到城市管理法规也是行政法规体系的组成内容,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样,违反了要承担法律责任。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碰到最多的申辩理由是:“我又不偷不抢,在街边摆东西谋生,犯什么法!”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导致不主动配合执法,有时纠缠、拒绝、阻碍甚至少数“钉子户”暴力抗法的事件不断发生。

2、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侮老百姓,彻底否定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底气,形成了不利于城管执法的社会氛围。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3、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不高。一些市民的环境卫生习惯较差,社会公德意识薄弱,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还十分淡薄。一些干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不高,不少人只抱怨不参与,只指责不自责,袖手旁观而不身体力行。

(一)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1、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有必要按照“统一指挥,条块结合,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政府的非常设机构——城市管理委员会,具有更广泛的包容性、协调性和动员性,是创建指挥部的常态化。由市长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委员。在区、街道两级参照市模式,街道城管委还吸收驻街较大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区城管局和街道城管科。委员会虚实结合,通过相应的规定,厘清各方面城市管理职责,将部门之间、行业之间、条块之间、上下之间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横向关系全面贯通;制定城市管理的目标计划,决策城市管理中带共性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城市管理法规的覆盖范围;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案件移交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运作高效、配合密切的城管执法联动机制,从宏观上、源头上解决城管执法职责不明、配合不好、保障不力的问题,为“大城管”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

2、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网络”的模式,以及“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区街负责,交叉任职,双重领导”的原则,市级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城市管理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相对集中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归并相关行政管理职能,使之具有统筹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能力。

3、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城市管理的重要作用。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明确城区各街道办事处为城市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促使他们将工作的重心放在日常城市管理上来,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社区(居委会)、城中村村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切实负责本辖区的日常城市管理工作。各驻街单位也应按照确定的范围和职责,承担相应的城市管理任务。同时,将城市管理的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各区、街办和市直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发挥“人民城市人民管”的作用。

(二)建立执法保障机制。借鉴长沙、宜春等城市做法,在公安局内整合成立城市管理警察支队,专门配合支持城管执法。其主要任务是把维护治安秩序与预防和处理暴力抗法结合进行,他们并不直接参与日常的城管执法,而是根据执法需要,派警察跟随执法,发生暴力抗法时,由警察根据情况或当场处理,或带离现场,或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有效制止暴力抗法事件发生,震慑违法者,既提高执法效率,保障文明执法的效果,同时又能保证经营户平等竞争,守法经营。在审判工作方面,城管执法机关有不少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能否迅速有效的执行,直接关系行政处罚的权威与效果。同时,随着城管执法工作的加强,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呈上升之势,这些都需要法院的支持。可以建立一个协调机构,法院行政庭、执行局为主,统筹安排,简化手续,加强城管执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并对城管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指导,减少因执法行为不规范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保障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疏堵结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需求必然有供给,像修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卖早点等,很难根本杜绝。从事此类经营活动的人员和接受服务的对象,主要是进城务工农民、下岗工人和收入不高的普通市民。这就要求管理者要从现阶段城市发展水平及人们的经济状况出发,研究疏堵结合的长效管理办法。可采取“三不”和“三分”的原则来处理,即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影响群众生活秩序和治安的前提下,区分行业,区分区域和地点,区分时间进行规范管理和疏导。

1、区分行业:如将修鞋、擦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等群众生活需要的服务项目,开展“送市场、送方便”等活动,纳入社区服务体系,由社区进行管理。对非法食品加工设摊,占道卖盒饭等则坚取缔。

2、区分区域和地点:如在人口众多,农贸市场不能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的地方,由街道利用空置土地设置临时性的农贸市场,引导游动摊贩进场经营。在小区里适当设置一些小型公共广告栏,疏导小广告,减少管理工作量。

3、区分时间:针对早点、夜市等饮食摊群卫生状况差、出摊占道、油烟噪音扰民等问题,我们正在研究疏导管理的办法,按照统一开市、闭市时间等“8个统一”的要求,对城区早点、夜市进行定点规范,既可兼顾困难群众就业需求,方便市民生活,又可缓解执法人员与个体经营者的矛盾。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一个国家法律化程度不仅取决于依法执法的力度,更主要通过国民的法律素质及守法自觉性来体现出来,两者相辅相成。

1、树立良好的城管执法形象。需要城管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倡导文明执法,不断加大执法宣传力度,树立城管执法新形象。

2、加大对城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从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文明城市建设,有利于城管执法出发,善于把城管执法的重点难点转化为百姓关注的热点和新闻媒体的卖点,客观、真实、准确地报道城管动态,增强城管执法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3、强化市民教育。要在群众中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城市的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宣传“城市管理,人人有责;管好城市,人人受益”的观念,促使广大群众增强自律意识,自觉遵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城市环境,理解城管,重视城管,实现全民参与、齐抓共管。

城管执法员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三

我们面临一些新的形势和要求。首先是日趋完善的法制环境要求我们加快推进行政执法步伐,其次是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法律意识要求我们严格行政执法,最近新形势下对政府施政能力的要求催逼我们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全镇上下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任劳任怨,扎实工作,深刻认识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为本镇“保增长、快转型、促发展”大局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法制保障。

狠抓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快推进我镇定行政执法进程,主要四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贯彻《决定》的配套制度。建立完善《湘漓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和各行政服务单位问责制度等。指导、督促全镇各单位、部门按照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及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制定相应的行政执法工作规划。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行政执法宣教工作。组织湘漓派出所、城管部门、司法所、水利农机部门、计生服务站等重点行政执法单位、部门,按月开展行政执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接待群众投诉,提供法律咨询并及时下发各类法制宣传资料。三是强化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坚持以“严格要求、突出重点、简便灵活、重在实效”为原则,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考核办法,按照“双百分”的考核方式,以及年初下达的年度行政执法工作目标任务,突出抓好平时工作和工作过程的考核,提高考核实效。今年我镇继续开展“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要充分发挥示范的典型带动作用。四是规范重大决策行为。进一步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指导全镇各单位、部门根据管理权限、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并落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各项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范围、事项和量化标准,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一是突出重点,科学合理安排“立法”项目。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要服从并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要求,以贯彻落实《决定》、职业病防治、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房屋租赁管理、房屋拆迁管理等列入制定计划的政策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合理安排全年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二是强化对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和备案工作。我镇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按照《桂林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规范文件起草、审核、公布、报备等制定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制度,对要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先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核把关,积极加强对重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并按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开展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评估等方面内容进行周年情况报告。党政办公室要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组织对镇政府及其他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向社会公布相关清理结果。

三是加快推进政府决策民主化进程。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制度建设工作方式,加快建立民主参与、科学论证机制,要继续完善社会各界参与政府规范化文件制定工作的专题协商、民主座谈制度,切实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度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从今年起,所有新制定的政府规范性文件,除涉及国家机密和国防安全的外,将全面实施公开征求意见制度。

在当前较为严峻的金融、经济形势下,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能力,促进和帮助企业战胜危机,渡过难关,是贯彻落实“保增长、快转型、促发展”总要求的当务之急病。

一是督促落实好“企业服务年”各项政策措施。我镇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改进工作方式,为我镇企业应对危机、渡过难关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清理行政权力,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细化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完善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推行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本镇范围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说理式文书,通过强化行政执法文书的说理论证,使执法文书充分体现法理、事理、情理和文理的相统一。按照《桂林市非行政许可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组织并指导、督促全镇各单位、部门向社会公示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日常管理。

三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及配套措施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座谈听证、上上墙公示、媒体公告、张贴拆迁和招投标公告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聘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岗,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受理投诉和重大具体行政行备案等途径,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岗的职能作用,重点对执法部门有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试行)》的落实情况,湘漓派出所等单位的执法状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从而加大重大案件、关键领域的政府法制监督力度。

一是积极做好重大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处置工作。按照《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复议听证办法》和《桂林市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的要求,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复议程序,规范案件审理方式。在依法裁决的前提下,根据不同情况灵活运用调解、和解等处置方式,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对重大复杂、群众关注的案件,通过采取公开听证、当面核实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强行政复议透明度和公信力,深入推行行政领导出庭应诉制度。

二是积极做好人民调解和大调解工作,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充分发挥全镇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衔接与沟通,对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分析,依法公正处置,防止矛盾转化和升级。积极探索建立行政争议调处工作机制,构建起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的工作平台,力争把大部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维护政府良好的形象。

城管执法员工作计划和目标篇四

20xx年,对于我一个刚刚踏上工作岗位上的新人来说,是有着特殊意义的一年。置身于新的环境,面对身边的各种陌生,等待我的也是各种挑战。从来到参加城管工作到现在,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年,可在大队的正确领导下,在队长与同事的热情帮助下,我很快驱散了身边的陌生,更好地将自己融入到了城管工作当中,不断学习,不断成长,也让我对城管这个执能部门转变了根本性的看法,现将工作以来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努力提高

首先要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学习相关知识,熟读熟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执法队伍内部管理规定,并且能熟练掌握和运用,严格要求自己,尽快进入角色,以提高自己的执法技能和水平,做到依法行政。其次,在业务学习和实际处理方面,要虚心向领导和同事请教,通过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努力使自己在尽短的时间内熟悉城管工作环境和内容以及这一块的相关业务。

二、脚踏实地,努力工作

在工作上,我对自己的要求是:不急于求成,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有过程,才会有收获。在城管大队工作中,领导和同事们的耐心指导下,我在熟悉的基础上已经基本能完成各项日常工作;并且在工作中,按照规章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严格遵守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关心集体,积极主动,多做贡献,谦虚谨慎,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并且不断改进工作。

三、熟悉业务,展开巡查

我现在所属的中队的工作主要是负责辖区内施工工地车辆驶出工地污染路面和夜间施工饶命这两块。不仅白天,还有晚上都会在领导的带领下在辖区内的各个工地巡查,以及处理案件,这就要求我们要有过硬的业务知识以及处理相关业务的能力。所以,压力还是有的,可正是因为有压力,才能让我更快的熟悉业务,更能理解城管这个执法部门不可或缺的作用,也更让我有一种荣誉感,因为城市的路面环境以及群众的夜间能否安睡也有我的一份。

这一年以来,我在学习和工作中逐步成长、成熟,虽然有了不少的收获,但由于工作经验甚浅,我也清楚的认识到自身还有很多不足,还需要不断的学习与努力。今后,对相关的法规知识需要更进一步的学习和理解,对案件方面的技能还应该不断的加强熟练,作为一名城管来说,我还有很多的东西要学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城管执法员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五

一、加强领导,认识到位。

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一是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所、大队、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兼职信访员。二是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实行全天24小时信访值班制度,确保群众来访能及时有效的化解。三是加大领导力度,确保“三个列入”: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研究;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考核指标,严考核;把信访法规和文件列入宣传内容,常宣传。

二、健全制度,责任到位。

一是健全了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工作的各项任务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每月定期召开信访领导小组会议,将信访稳定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作为研究解决的重要内容,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按照信访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重要信访案件实行局党组成员包案制度,要求对于上访对象进行包协调、包处理、包稳定,一抓到底。

三是完善了每周的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每月及时将局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安排情况予以公告,党组成员牵头开展好信访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相关股室认真做好了来访登记、受理、办理、办结反馈、归档等工作,确保了领导接待日全程规范运作。

四是完善了信访排查与调处机制。做到分管领导每周一次例行大排查,每月定期开展一次全系统范围内的大排查,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问题提前化解,重要信访问题及时报告并落实防范措施,做到信访问题随时研究,随时解决。

五是建立健全了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信访责任“五包”的要求,把信访工作纳入干部管理考核内容,严肃纪律,强化责任。

三、强化督查,解决到位。

今年,我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对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力度。

一是以正风肃纪活动为契机,认真做到:1、本职范围内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各类信访案件及时处理,尽早解决。2、对条件暂不具备,一时解决有困难的,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3、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或不切合实际的要求,耐心做好思想工作,不再上访。

二是重点督查督办影响城市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的信访案件,大力解决涉及市容、环卫、违章建筑等方面的信访突出问题。

三是认真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和县信访局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是对已经发生的重点访的问题,相关股室坚持说服疏导、解释清楚、争取理解的原则,同相关部门合力协调解决,减少了上访群众人数。

四、按时办理,落实到位。

到目前为止,我局按时、保质、保量办理县委群众工作部转办、交办信访件8件,办理率100%,上级交办的信访件5件,办理率100%,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接待来访、来电举报共14次,办结率100%。对重点矛盾隐患明确包案领导及具体的调处稳控责任人,基本能有效的预防和化解了信访中的不稳定因素,为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形成信访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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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信访条例》为指导,建立了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畅通了信访渠道,规范了信访秩序,加大了督查督办力度,缩短了信访办结时限,积极创新信访和群众工作理念,变治理为服务,变被动为主动、变上访为下访,便堵防为疏导,变层层转办为层层解决问题,始终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来开展工作,有效的解决了群众合理诉求,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减少了不和谐因素,为构建和谐绩溪发挥出了积极作用。

总结全年的工作,我们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在来年的工作中,我们将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努力探索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使我局信访工作开创新局面。

城管执法员工作计划和目标篇六

机关日常管理工作之中,以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为重点,以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为抓手,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为保证,以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在干部队伍中形成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不断创新方法,拓展渠道,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一)不断创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方式。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充分利用局务会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知识测试、撰写反腐倡廉学习体会、上廉政党课及支部活动等形式,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完成好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内容。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格局,使学习教育活动既严肃认真,又寓教于日常城管监察工作之中,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

(二)开展“廉政准则从我做起”主题学习教育。组织再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纪律的教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通过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提升我局领导班子推进城管执法科学发展的能力。

(三)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局党支部学习计划,加强对反腐倡廉理论、方针政策以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四)组织开展廉政教育专题辅导。执行党政“一把手”上党课制度,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的落实。通过讲党课、学习辅导、述职述廉等形式,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在领导干部中加强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价值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五)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组织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和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进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加强防范预警。切实抓好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广大党员尤其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党员监督各项制度,进一步强化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单位具体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安排部署、组织实施。

(二)要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责任书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责任书的要求和宣教方案的部署,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要统筹各项工作。各单位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促进党员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的提高相结合;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创先争优活动、与改进机关作风、与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目标有机相结合起来,使各方面工作相互促进。

城管执法员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七

(一)市容市貌秩序管理进一步加强。

1、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和“领导联点包片、队长具体负责、队员路段包干”工作责任机制,重点对桃洪中路、桃花路等主要路段及朝阳市场、中心市场、步步升路口、城西总站、校园周边等部位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流动摊担等违章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共劝导、教育、规范和取缔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流动摊担等各类违章违规行为9000余起,城市市容秩序持续好转。

2、设立护学岗,严禁在学校大门口50米内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流动叫卖,为学校及周边营造良好的秩序;开展中、高考期间专项治理,对噪音污染实行地毯式治理和即时查处,为考生提供宁静考试、休息环境,受到广大家长和师生一致好评。

3、不断总结和摸索“牛皮癣”市场化运作工作经验,不断强化监督考核,将牛皮癣清理费用与清理成效挂钩,牛皮癣清理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升,县城主要街道及公共场所“牛皮癣”现象基本消除。

4、户外广告管理进一步规范。严格户外广告、门店招牌、车载广告、气拱门等广告宣传审批管理,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对城区主次干道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进行地毯式摸排,共审批户外广告、门店招牌等各类广告50余起,清除各类存在安全隐患及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门店招牌、布幔、条幅等800余处,户外广告管理进一步规范。

(二)城市环境卫生进一步改善。

全面推行环卫清扫社会化运作,主次干道实行16小时清扫保洁、每日洒水除尘,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同时推出了样板路细扫管理模式,桃洪路、桃花路等样板路全部实行每天三大扫、两细扫,全天候巡回保洁工作制度,并对重点项目施工路段和城乡结合部的卫生实行强化管理,城区主次街道基本呈现原色,城市整体卫生状况有效提升。

(三)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指标进一步落实。

1、制度健全,责任到人。一是组建了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各项具体工作;二是制订了《关于落实20xx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工作的实施方案》,对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各项工作进行具体明确,同时与县环卫局、北山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及其责任人员签订责任状,将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工作责任进行层层分解,严格实行职责到岗、责任到人;三是建立定期汇报和部门协调等工作制度,对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工作各项数据进行计量和统计,并建立数据台帐,定期向县、市相关单位进行及时汇报;同时与公用事业、环保等部门建立了部门协调工作制度,严防环保事件发生。四是建立主要负责人定期到垃圾场现场办公工作机制,及时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从而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渗漏液处理率两个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工作目标的顺利达标。

2、全力争取资金投入,工作指标基本完成。上半年北山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共争取资金投入603万元,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4%,基本完成了市、县绩效考核及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工作指标。

(四)城市客运管理进一步规范。

1、顺利完成出租汽车“三证”换发。根据交通运输部的统一要求,在今年6月30日前,对全县出租汽车公司、出租汽车车辆、出租汽车驾驶员分别统一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在规定时间内共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家、《道路运输证》180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350余人,全县出租汽车“三证”换发平稳过渡并顺利完成。

2、采取对城市客运从业人员进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设立群众举报投诉电话,定点稽查和暗访巡查结合查处违章违规行为等多种方式,有效规范城市客运运营服务。上半年,共规范、查处出租汽车拒载、乱收费等行为60余起、公共汽车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等行为30余起,打击面的车、小车、三轮车非法营运行为40余起,城市公共客运运营服务行为逐步规范。

,对工程量大、污染道路严重、屡教屡罚不改的工地,实行24小时轮岗严防死守、重点查处,从源头治理违规运输渣土、沙石行为。上半年,共查处渣土、沙石车辆沿途撒漏及乱倒建筑垃圾渣土行为100余起,渣土运输污染城市道路现象全面遏制。

(六)其他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1、竭力完成龙舟赛期间市容秩序维护任务。举全局之力,完成了资江一桥左侧栏杆的封闭、战备码头违章棚架拆除、市容秩序维护、卫生死角垃圾清扫等工作,为龙舟赛提供了一个卫生、有序的城市环境。

2、全面完成禁炮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全力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禁炮调研,并多方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学习外地成功经验,拟写了禁止炮工作管理办法及制定工作方案,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进行研讨。

3、认真开展“三联、两访、一帮”、社情民意走访工作。采取分管领导带队的方式,深入桃洪镇八社区挨家挨户走访群众400余户,听取民声民意,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0条,共回访、答复、处理各部门采集的城市管理工作意见建议17条,回访群众满意率达100%,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满意率逐年提升。

4、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扎实推进。严格按照“三率”要求,对建议提案办理进行了明确分工,并由分管领导带队,严格按照初访,答复稿审签,再访、整改、办结的程序,逐个走访、答复代表和委员,听取代表、委员心声,请他们到现场督促指导,再整改落实到位。今年,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13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7件(重点件1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目前已办结11件,还有2件正在回复办理中,办结11件均100%满意。

5、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稳定、油茶种植、扶贫等工作均出色完成半年工作任务。

(一)全面强化市容市貌秩序管理。

1、继续开展市容市貌秩序专项治理。继续加强城区占道经营、流动叫卖、乱摆乱放、乱拉乱挂、乱写乱画、乱扔乱倒等违章违规行为监管,维护良好市容秩序。

2、开展朝阳市场及城东市容秩序集中整治。对朝阳市场周边及城东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启用法院背后临时市场,将朝阳市场及周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叫卖的摊担,及城东部分占道经营严重的马路市场进行严格取缔,全部规范至朝阳市场及法院背后市场内经营。

3、全面实行市容秩序14小时无缝隙管理。根据目前工作实际,调整市容秩序管理时间,在城区范围内实行早6点30半到晚8:30的14小时无缝隙管理制度,以切实扭转早中晚管理力量薄弱,市容秩序监管不严的不良局面。

(二)继续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1、全面推行环卫清扫保洁社会化管理。继续强化环卫清扫保洁社会化管理,进一步提升环卫清扫保洁水平,为市民提供一个整洁、舒适、宜居的城市卫生环境。

2、积极推进北山无害化垃圾处理场规范运行。加大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努力加快完善整改工作步伐,不断加大人员培训力度,确保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全面达标。

(三)进一步强化城市公共客运管理。

2、加大摩托车、面的车、私家小车非法营运打击力度,确保城市公共客运市场正常营运秩序。

(四)扎实做好全面禁炮的准备工作。

及时制定出台禁炮管理办法及工作方案,并成立禁炮工作领导小组,努力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确保在县人大常委员会决定期限内全面部署好禁炮工作相关事宜,并顺利开展禁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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