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精神病患者管控措施 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模板7篇)

村级精神病患者管控措施 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模板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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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07 18:33:24

上传者:文轩 村级精神病患者管控措施 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模板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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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精神病患者管控措施 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篇一

为落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为确保我社区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根据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办法》和《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技术指导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

(一)功能完善的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

(二)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对重性精神疾病系统治疗的认识。

二,(一)范围:全社区范围内实施。

(二)实施内容

1、培训: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宣传。并做好入户访视工作,了解病人身体情况。收集没有明确重性精神病诊断,但有危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建议其立即到专业机构诊断治疗的同时,上报上级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和。

3、病情评估: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纳入管理的时候,检查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身体疾病,为符合诊断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

4、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在现用药基础上,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医院;对伴有躯体症状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应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

5、患者报告:发现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形象行为者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时,应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人员送往就近或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明确诊断。

6、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交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

村级精神病患者管控措施 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篇二

为落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为确保我村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结合实际,制定本卫生室20xx年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计划。

(一)功能完善的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

(二)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对重性精神疾病系统治疗的认识。

(一)范围:本村居民。

(二)实施内容

1、培训: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宣传。并做好入户访视工作,了解病人身体情况。收集没有明确重性精神病诊断,但有危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建议其立即到专业机构诊断治疗的同时,上报上级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和。

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

4、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在现用药基础上,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医院;对伴有躯体症状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应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

5、患者报告:发现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形象行为者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时,应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人员送往就近或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明确诊断。

6、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交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

卞桥镇 村卫生室

20xx年1月1日

村级精神病患者管控措施 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篇三

1.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全旗城乡、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系统,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各级医疗机构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

2.对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率城市达到55%以上,农村达到35%以上。

(一)建立网络。

组建街道、乡镇,居委会、村重性精神疾病基层管理网络,建立工作机制。网络人员由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医师、护士、个案管理员(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医护人员、居/村委会人员和民警、民政助理、残联助残员等)组成。

(二)逐级培训。

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培训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培训内容为:管理危险行为病人的知识和技术,规范重性精神疾病诊断和治疗,提高评估病人行为危险性的水平,提高追踪随访重点病人的能力。

(三)提供服务

1.患者筛查。

接受过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相关培训的专(兼)职人员收集患者的信息,并做初步筛查工作。

2.开展病情评估和建立健康档案。

重性精神疾病(是指以精神分裂症为代表的,临床表现有幻觉、妄想、严重思维障碍等精神病性症状,且患者对其症状缺乏现实检验能力的一组精神疾病)患者在纳入项目管理的时候,除需要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疾病档案信息外,还应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躯体疾病,为明确诊断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最近诊断情况、最近一次治疗效果、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对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开展危险性评估,建立重点病人监控网络。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实施健康管理过程中,要用好用活健康档案,不断充实和丰富健康档案内容。

3.定期随访。

对于纳入项目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内容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在现用药基础上按规定剂量范围进行调整,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医院;对伴有躯体症状恶化、药物不良反应或有危险行为倾向的患者,应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

4.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

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机构应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对已登记病人的家属开展家庭护理和管理教育。

村级精神病患者管控措施 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篇四

(一)至20xx年底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率达90% 。

(二)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对重性精神疾病系统治疗的认识。

(一)、工作小组 组 长:杨克平

成 员:殷敬保 江益镇全体乡村医生

(二)、工作小组分工

(一)范围:全乡范围内实施。

(二)实施内容

患者家属护理、村委会人员相关知识与技能。

2、信息收集:接受过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相关培训的专(兼)职人员对辖区人口进行调查,收集在医疗机构进行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等。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会功能严重损害),并做初步筛查工作。收集没有明确重性精神病诊断,但有危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建议其立即到专业机构诊断治疗的同时,上报上级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及县疾控中心。

3、收集确诊病例资料。卫生院每季度统计在档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病例信息,汇总后上报县级精神病专业机构。

4、病情评估: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纳入管理的时候,由县级及以上专业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躯体疾病,为符合诊断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

予相应处臵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医院;对伴有躯体症状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应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

6、患者报告:发现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形象行为者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时,应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人员送往就近或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明确诊断。

7、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交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

8、技术指导:接受市、县级专业技术指导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技术指导。

江益镇中心卫生院

20xx年3月20日

村级精神病患者管控措施 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篇五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和《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技术指导方案(试行)》等相关规定,为确保我院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确保重性精神病患者得到免费治疗,减轻精神病患者家庭负担,排查新发病患者,防止精神病患者造成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结合我院实际工作,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按照服务规范和指导方案的要求,做好村防保人员培训,制定培训工作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精神病防治专业人员、患者家属等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患者家属护理和技能,防止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精神障碍、重性精神发育迟滞等。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会功能严重损害),并做初步筛查工作。收集没有明确重性精神病诊断,但有危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建议其立即到专业机构诊断治疗的同时,上报上级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

三、为精神病人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及时为每一名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交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

确定重性精神病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做危险性评级。评级共分五级,对三级以上的患者重点管理,监督其及时服药、必要时住院治疗。

五、对精神病患者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知识、用药和家庭护理技巧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在现用药基础上按规定剂量范围进行调整,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医院;对伴有躯体症状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应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

六、重性精神病送药。由专业精神病医院确定患者服用药物,卫生院定期指导患者监护人,明确服药次数、数量按医嘱服药。每年至少四次给精神分裂病病人发药。

七、对危险疑似精神病患者管理。发现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行为者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时,应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人员送往长春市心理医院或者其它省内专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明确诊断。如确定为精神病患者,进入精神病患者管理程序。

为贯彻落实《中共申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11年》,进一步促进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顺利开展,做好重性精神疾病人员的管理治疗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已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掌握所建档案居民患重性精神疾病人员情况,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一)对所有的重性精神疾病人员建立电子化管理信息档案;

(二)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和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定期随访和治疗。

(三)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康复指导,接受康复服务指导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100%.(四)开展以倡导体质健康、心理健全为核心内容的居民健康生活方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

二、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工作范围

在有专业指导下社区已建立电子居民健康档案的人群

中开展工作。逐步扩展至全办事处所有居民。

(二)工作内容

1、建立和完善当地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队伍,负责管理治疗工作的指导检查、重性精神疾病的评估、管理治疗、随访、管理和相关资料收集整理。

2、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档案。依据己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对有重性精神疾病的患者进行登记,并由精神科医生诊断复核和进行危险性评估。

3、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能力。对相关人员开展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社区管理知识和技术的培训,规范重性精神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标准,提高追踪随访重点病人的能力。

4、定期随访。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至少每季度随访1次,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了解治疗情况,对用药、康复等进行健康指导;每季度对管理的患者进行1次评估。对患者的全年随访及管理率需达到100%,提供健康行为指导的比率达到100%。

5、开展宣传和健康教育。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重要意义的宣传:加强精神疾病防治的健康教育促进居民对此项工作理解、支持和配合;通过大众化的信息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卫生知识健康教育,倡导体质健康、心理健全的生活方式。

三、相关要求

参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申对患者的登记、随访、治疗等方法和标准开展工作。

四、实施时间

自2014年起,依据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开展情况和专业机构条件情况,逐步完善相关工作,覆盖全乡100%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五、工作评估和绩效考核

按照已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申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对管理治疗率、随访率等相关指标进行评估考核。

2014年月日

村级精神病患者管控措施 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篇六

为推进我乡的慢性病防控工作,落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为确保我乡重性精神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项目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根据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办法》和《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技术指导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二)普及精神疾病、高血压、糖尿病防治知识,提高对重性精神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系统治疗的认识。

(二)实施内容

1、培训: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宣传。并做好入户访视工作,了解病人身体情况。收集没有明确重性精神病诊断,但有危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建议其立即到专业机构诊断治疗的同时,上报上级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

2、收集确诊病例资料。统计在档的重性精神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病例信息。

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

4、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5、加强精神病人的管理,在发现或者怀疑精神病人有可能对社会和他人造成伤害、财产损失的对其进行行动限制和行为干预,在病情较重时可通知当地派出所协助将其转入上级精神病治疗中心。

6、加强精神病人的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交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

xxx卫生院

20xx年1月15日

村级精神病患者管控措施 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篇七

为落实国家《2011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和《2013赤山湖管委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要求,为确保重症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防控措施,为重症精神病患者提供健康干预,有效降低危险行为,提高精神病患者与其家庭的生活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精神病患者的管理,我中心成立了重症精神病人管理小组,组长由中心主任戴双兵兼任,副主任丁常信副组长,成员有许发平、步海峰、李双根、郑霞、李叶根及各村医组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重性精神疾病工作领导、检查、协调。许发平为专职管理员负责全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档案建立、日常访视、计算机数据维护工作实施。步海峰:具体协助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建成功能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性精

神病患者管理系统,至2013年底重性精神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5%。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对重性精神疾病系统治疗的认识。计划管理精神病人80多人,全部病人统一进行规范化档案管理,完成4次健康指导率95%以上,健康体检率达到95%。

三、主要工作内容

1、管理人员培训: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精神病管理人员培训。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分期分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精神病防治专业人员、患者家属等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患者家属护理、桂委会人员相关知识与技能。

2、为精神病人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康复指导。及时为每一名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交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

3、精神病人的发现:接受过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培训村医与中心医生通过合作医疗报销,网格化入户服务管理等方法,不定期对辖区人口进行调查,收集在医疗机构进行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对发现新患者下列患者(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重性精神发育迟滞等。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会功能严重损害),并做初步筛查工作,明确的建立管理档案,纳入规范化管理。不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但有危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建议其立即到专业机构诊断治疗的同时,上报上级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

药基础上按规定剂量范围进行调整,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医院;对伴有躯体症状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应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

5、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交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

6、健康体检:根据精神病人病情,每年安排适当的时间为所有在册管理的精神病人提供一次免费的体检,体检内容主要是身高、体重和血压等一般项目,另根据需要,可以提供肝功能等检查,体检结束后及时告知体检结果,并提出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

赤山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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