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第三方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通用9篇)

购销合同第三方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通用9篇)

ID:2720087

时间:2023-09-12 02:57:21

上传者:字海 购销合同第三方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通用9篇)

生活当中,合同是出现频率很高的,那么还是应该要准备好一份劳动合同。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购销合同第三方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精选篇一

贷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住房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小写)。

第二条 贷款用于乙方购买坐落于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镇)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房间的现(期)房物业,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 贷款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一,利息从放款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第二章 贷款的发放

第五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__________号和______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后,以乙方购楼款的名义将贷款分_________次划入售房者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之房产。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如乙方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视上述纠纷解决情况在一年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条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三章 贷款的归还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___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乙方按季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季度第_________个月的____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_________乙方按_________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_________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

第十条 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以第八条规定的方法扣收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 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罚息。

第十二条 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三条 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应付本息之整倍数,并在还款日______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

第十四条 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的利息。

第十五条 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良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款利息。

(1)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6)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十七条 发生本合同项下第十六条第(1)、(2)、(3)、(4)、(6)项规定的情形时,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_________号担保合同同时到期,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义务或提前处分担保物。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

第十八条 乙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之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甲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五章 争议的解决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一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六章 费用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及实际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续费、公证费、房产过户手续费及其他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二十三条 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使甲方决定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追讨,并从甲方实际支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并自_________号和____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附件

编号:______年(_______)字_______号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镇)_________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房间之房产(地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 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三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被担保的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 抵押合同的登记

第五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行本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

第三章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第七条 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四章 抵押物的保险

第十三条 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其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金用于修缮该抵押房屋的损毁部分或清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项,此授权非经甲方同意不可撤销。

第十五条 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六条 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条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五章 抵押物的处分

第十八条 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1.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3.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十九条 乙方保证,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 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2.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3.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二十一条 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第六章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1.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5.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章 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的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1.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五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 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协助乙方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房产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乙方。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_____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购销合同第三方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精选篇二

担保权人:_________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_________

第1条 通则

有关各方特此认为多边机构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担保产权投资通则(下称“通则”)的一切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且有同样效力,如同它们完全规定于合同之中,(须经本附表a的修改)。这里所用字母开始大写的术语定义于通则之中。

第2条 担保投资

担保投资应是担保权人由于_________(支付或其他出资取得这些股份)所取得的项目企业_________(普通)股份;但这一股份数必须调整,以反映股份分股、股票股利或类似指标和根据以下第6条所规定的备用担保纳入本合同担保的附加股份。

第3条 担保

(1)转移限制;

(2)征用;

(3)违约;或

(4)战争和内乱。

第4条 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应开始于代表多边机构签署本合同(“合同日期”),结束于_________或根据通则第七章终止本合同的任何一个较早的日期。

第5条 担保货币

多边机构和担保权人根据本合同的一切支付,都应用_________(“担保货币”)进行。

第6条 担保额和备用担保额

在任何情况之下,根据本合同的任何和全部赔偿总额都不得超过_________(“担保额”),除非根据通则第29条,经担保权人请求,在不超过_________(“备用担保额”)的数额的条件下,这一数额才得以增加,并且,在通过第30条所规定的情况下应予减少。

第7条 保险费

在担保期限,担保权人应向多边机构以担保额的_________%加上备用担保额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年度保险费。

第一年度的保险费应是_________(数额),并应在合同日期支付。以后的年度保险费应在合同日期周年或在此之前支付,并且,应根据这类保险费日期生效的担保额和备用担保额计算。

第8条 会计原则

就本合同而言,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或有关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应根据_________(国名)所公认的会计原则编制。

第9条 违约期限

就违约担保而言,通则第9条(b)款所指定的期限应是担保权人就不执行或违约求偿提起司法或仲裁程序之后的_________年。

第10条 担保确定性申请表的保证

担保权人理解,多边机构缔结本合同的依据是作为附表b附于本合同之后的担保确定性申请表中的信息和陈述。

(2)当担保权人或项目企业知道这一错误时,担保权人迅速向多边机构通报。

第11条 仲裁

在与通则第3.1节所规定的限制相一致的情况之下,有关各方之间产生于本合同或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端都应根据通则第3条所指定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程序应在_________(城市和国家)进行。

第12条 地址

下列地址应是为通则第6条的目的而规定的:担保权人:_________,多边机构:_________。

第13条 生效

有关各方,通过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以其各自的名字,签署本合同,以资证明。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表a:对通则的修改(略)

附表b:担保确定性申请表(略)

最新购销合同第三方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精选篇三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反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担保人与银行分行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将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保,(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人为借款人与贷款人将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借,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

在此,反担保人应借款人的请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自愿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现与担保人签订以担保人为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第一条反担保人的陈述与保证

1。1反担保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1。2反担保人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1。3反担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担保保证完全出于自愿,反担保人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4反担保人清楚地知道担保人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等情况,并充分知晓担保协议、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相关附属合同的条款。

1。5反担保人愿意以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分区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6反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反担保人公司之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若反担保人违反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定而签署本合同,责任概由反担保人负责,反担保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合同项下责任的承担。

第二条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数额

2。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

2。11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币种)万元,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

2。12担保人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括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具体金额以担保协议之约定为准。

第三条保证方式

3。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对借款人应向担保人支付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2在反担保人承担全额担保之情况下,如还有其他反担保人的,各反担保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范围

4。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保证期间

5。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5。1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1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贷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5。1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2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协议约定的支付担保费用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第六条反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6。1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借款合同向贷款人

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向担保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6。2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担保协议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在收到担保人通知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代借款人向担保人清偿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及其它费用,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6。3根据担保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6。4接受担保人每半年对反担保人进行的担保资格审查,以及定期对反担保人有关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6。5对担保人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担保人保证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若反担保人不回复,则视为已签收该等文件。

6。6反担保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担保人:

6。6。3反担保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6。6。5其他可能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6。7。1反担保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托管;

6。7。2反担保人实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

6。7。4反担保人自行解散、撤销、转产、清盘、歇业;

6。7。6其他需要担保人书面同意的事项。

6。8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不因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

6。9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或担保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10在担保人与反担保人签定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之后发生主债权人变更之情况(即贷款人发生变更),只要不增加主债权金额,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11在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反担保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6。1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以及向第三人转让债务而有任何改变。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第一条“陈述与保证”的约定作出虚假陈述和声明,导致本合同无效或其他后果,给担保人造成损失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7。2若反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7。3。3其他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

7。4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6。7项的规定,担保人有权采取相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诉讼手段)制止反担保人实施相关行为。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8。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经反担保人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8。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独立于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无效,反担保人仍应按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8。3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应继续有效,并不得撤销,直至借款人全部缴付和清偿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所有款项、利息、费用及支出等。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9。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地方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引起纠纷,须向担保人所在地的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文本

10。1本合同一式两份,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反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最新购销合同第三方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精选篇四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鉴于甲方与(以下简称供货商)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向供货商提供付款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本合同所称总承包商付款保证是指,乙方向供货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代为支付的行为。

1.2本合同所称货款是指。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供货商支付的货款。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甲方应支付货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元(大写:)。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履行付款义务期限届满之日后日。

3.3如甲方与供货商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付款时间,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变更后的时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供货商支付货款时,由乙方向供货商支付。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日内,向供货商出具《总承包商付款(供货)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供货商修改、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主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8.4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9.1向法院起诉;

9.2向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乙方:

年_____月_____日

最新购销合同第三方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精选篇五

特别提示:本合同系借款人与保证人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为维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贷款人特提请保证人对有关各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内容予以充分注意,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贷款人(全称):

保证人(全称):

1.

2.

3.

由于借款人(下称债务人)与债权人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期间及最高额订立一系列债权债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保证人愿为债务人依上述主合同与债权人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额

保证人自愿为债务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在债权人处办理的各类借款业务,所形成的债务的最高余额人民币(大写)提供保证担保。

第二条 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额内,债务人可以申请循环使用上述信用。每一笔业务的起止日、到期日、种类、利率及金额以主合同的借款凭证或相关债权凭证为准。

第三条 在本合同约定期间和最高余额内,债权人发放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时无须另行办理担保手续。

第四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要包括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仲裁)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保证期间

(一)本合同担保的每笔借款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自每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二年; (二)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三)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第七条 保证人承诺

(一)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及其它相关资料、信息,并接受债权人对保证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 (二)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人不按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开立于甘肃省内任何一家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的任何一个账户中划收相关款项; (四)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贷款人可以就保证人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有权通过新闻媒体实行公告催收; (五)发生以下事项时,保证人应于事项始发后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1.保证人隶属关系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组织结构调整; 2.保证人停业、歇业、停业整顿或者被申请破产、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注销登记、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它解散事由; 3.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件; 4.保证人变更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事项。 (六)保证人改变资本结构或经营体制,包括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等行为,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债权人并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 (七)保证人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者以其资产为自身或者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债权人并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

第八条 被担保债权的确定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项下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确定: (一)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包括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以及债权人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的情形。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约定义务或者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债权人有权宣布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 (二)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或债务人、保证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三)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保证责任的承担

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债权人不履行约定义务,造成保证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保证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按本合同所担保债权最高余额的 %向债权人支付违约金;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应同时给予全额赔偿: 1.未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2.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关资料、信息; 3.发生本合同第七条第(五)项的情形,未立即通知债权人; 4.实施本合同第七条第(六)项、(七)项的行为,未事先征得债权人同意; 5.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行为。

第十一条 合同的独立性

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保证人仍应按本合同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由进行仲裁。 (二)在债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四条 合同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最新购销合同第三方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精选篇六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分期借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日期金额利率用途日期借款本金

第二条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利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第五条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作担保。

第八条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担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证处一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_________(受益人):

_________(委托人)系我行客户,其结算保障金存款户帐号_________,履约类保函担保合同范本。该单位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你方签署_________(合同或向_________工程投标)编号_________,合同范本《履约类保函担保合同范本》。我行已接收该单位委托,愿对该单位履行上述合同(投标书)商定的任务供给担保。如该单位不实行合同,且不自动支付违约金,我行愿承当担保义务,按合同的规定,代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我行担保额度随合同逐渐履行而相应递减。

除本保函固定条款中划定的终止保函效率的前提外,当呈现下列情形时,担保银行也可撤销本保函:_________。

担保银行(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购销合同第三方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精选篇七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 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 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 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 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 权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最新购销合同第三方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精选篇八

担保权人:_________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_________

第1条 通则

有关各方特此认为多边机构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担保产权投资通则(下称“通则”)的一切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且有同样效力,如同它们完全规定于合同之中,(须经本附表a的修改)。这里所用字母开始大写的术语定义于通则之中。

第2条 担保投资

担保投资应是担保权人由于_________(支付或其他出资取得这些股份)所取得的项目企业_________(普通)股份;但这一股份数必须调整,以反映股份分股、股票股利或类似指标和根据以下第6条所规定的备用担保纳入本合同担保的附加股份。

第3条 担保

(1)转移限制;

(2)征用;

(3)违约;或

(4)战争和内乱。

第4条 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应开始于代表多边机构签署本合同(“合同日期”),结束于_________或根据通则第七章终止本合同的任何一个较早的日期。

第5条 担保货币

多边机构和担保权人根据本合同的一切支付,都应用_________(“担保货币”)进行。

第6条 担保额和备用担保额

在任何情况之下,根据本合同的任何和全部赔偿总额都不得超过_________(“担保额”),除非根据通则第29条,经担保权人请求,在不超过_________(“备用担保额”)的数额的条件下,这一数额才得以增加,并且,在通过第30条所规定的情况下应予减少。

第7条 保险费

在担保期限,担保权人应向多边机构以担保额的_________%加上备用担保额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年度保险费。

第一年度的保险费应是_________(数额),并应在合同日期支付。以后的年度保险费应在合同日期周年或在此之前支付,并且,应根据这类保险费日期生效的担保额和备用担保额计算。

第8条 会计原则

就本合同而言,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或有关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应根据_________(国名)所公认的会计原则编制。

第9条 违约期限

就违约担保而言,通则第9条(b)款所指定的期限应是担保权人就不执行或违约求偿提起司法或仲裁程序之后的_________年。

第10条 担保确定性申请表的保证

担保权人理解,多边机构缔结本合同的依据是作为附表b附于本合同之后的担保确定性申请表中的信息和陈述。

(2)当担保权人或项目企业知道这一错误时,担保权人迅速向多边机构通报。

第11条 仲裁

在与通则第3.1节所规定的限制相一致的情况之下,有关各方之间产生于本合同或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端都应根据通则第3条所指定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程序应在_________(城市和国家)进行。

第12条 地址

下列地址应是为通则第6条的目的而规定的:担保权人:_________,多边机构:_________。

第13条 生效

有关各方,通过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以其各自的名字,签署本合同,以资证明。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表a:对通则的修改(略)

附表b:担保确定性申请表(略)

最新购销合同第三方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精选篇九

抵押权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大厦(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与____________实业有限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大__________________实业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_________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__市_________路、号的_______________大厦的房产作_________实业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

第三条、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______________实业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

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

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大厦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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