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干部诫勉谈话思想汇报 一般干部诫勉谈话记录(汇总5篇)

最新干部诫勉谈话思想汇报 一般干部诫勉谈话记录(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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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2 06:00:00

上传者:飞雪 最新干部诫勉谈话思想汇报 一般干部诫勉谈话记录(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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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干部诫勉谈话思想汇报 一般干部诫勉谈话记录汇总篇一

谈话地点

谈话人

记录人

现在住址××:

根据《中国^v^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对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制度和规定,市纪委决定由我和××同志代表组织与你进行诫勉谈话。按照规定,这次谈话要做记录。

今天找你谈话的内容是:××××以上情况是真实情况吗?

××:是真实情况。

××:你作为××,负责××工作,对××应负××责任,请你谈谈本人意见并表明态度。

××答:以上情况属实,我作为××,负责××。对于××,我要承担××责任。我一定认真吸取本次教训,深刻反省。感谢组织上对我进行诫勉谈话,给我改正的机会,我深刻感受到组织对我的关心和厚爱,我一定会吸取教训,请组织放心。

××:希望你以后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同时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干部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答:我以后会在工作中更加注意,不断提高自身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强化自身建设,发挥好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作用,带好队伍,履职尽责,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问:你还有什么事情要向组织交代或说明的吗?

××答:没有。

最新干部诫勉谈话思想汇报 一般干部诫勉谈话记录汇总篇二

一、目的意义

育方法。其目的是帮助各级领导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经受住执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的三大考验,做一名合格的*公仆。

二、廉政谈话

1、谈话对象:新提拔聘任的,或干部交流聘任新岗的副科级以上干部。

2、谈话内容:

(1)进行党*党风党纪教育。主要内容是党纪政纪条规。要求新任领导干部加强党*修养,带头模范遵纪守法,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严格按照《廉政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管好自己,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言行一致,自觉地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不仅要对本部门分管的各项业务工作负责,还要认真落实省、市和学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2)发放“领导干部廉政手册”。

(3)转达干部、群众的希望和意见。

三、诫勉谈话

1、谈话对象:有轻微违纪行为,尚不够立案查处的,或群众有较多反映,但尚未发现有明显违纪行为的付科级以上干部。

2、谈话内容:

最新干部诫勉谈话思想汇报 一般干部诫勉谈话记录汇总篇三

一、诫勉谈话对象:市联社机关科级干部、市直属各公司正副经理,市直管基层社理监事会正副主任。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诫勉谈话:

(二)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三)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

(四)组织发现存在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的。

三、诫勉谈话一般由分管纪检的领导主谈,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

四、诫勉谈话内容:

五、诫勉谈话的要求:

(四)参与谈话的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外泄漏谈话情况。

六、谈话后谈话人应对谈话对象存在主要问题的改正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对没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显的进行再次谈话,提出要求,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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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干部诫勉谈话思想汇报 一般干部诫勉谈话记录汇总篇四

为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中国xxx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的原则

(一)谈心谈话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管辖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进行。

(二)局党组书记对谈心谈话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谈心谈话工作负分管责任,各股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单位)谈心谈话工作负直接责任。谈心谈话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

(三)谈心谈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分别进行。

1.对局领导班子成员的谈心谈话,由局党组书记进行;

2.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的谈心谈话,由局党组书记牵头;

3.对各股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谈心谈话,由分管领导进行;

5.对其他干部谈心谈话由本股室负责人进行;

(四)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谈,同时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二、谈心谈话的种类

(一)按谈心谈话的内容分为:1.平时谈话;2.任前、岗前谈话;3.提醒谈话;4.警示谈话;5.诫勉谈话。

(二)按谈话对象人数分为:1.集体谈话;2.个别谈话。

三、谈心谈话的实施

(一)平时谈话。平时谈话可随时进行,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前要开展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谈话内容:平时谈话以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为主,重在解决问题,汇报思想。

2.谈话形式:个别谈话。

3.组织实施:平时谈话由谈话人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

(二)任前、岗前谈话。对新提任或转任的干部要进行任前谈话;对新录用或新调入的工作人员或领导干部,因工作需要进行岗位交流或调整领导干部的或工作人员,外派挂职锻炼、基层帮扶的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要进行岗前谈话。

1.谈话内容:包括对谈话对象进行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廉政勤政方面的要求,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要求,引导谈话对象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筑牢廉政思想防线。

2.谈话形式:个别谈话,也可以采取集体谈话。

3.组织实施:任前、岗前谈话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按干部管理权限相关领导参加。

(三)提醒谈话。对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履职尽责、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可能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要进行提醒谈话。

1.谈话内容:向谈话对象指出可能出现的问题,重申县委和纪委监委的有关规定,防微杜渐,避免错误发生。

2.谈话形式:个别谈话,必要时也可以采取集体谈话形式。

3.组织实施:提醒谈话由局党组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按干部管理权限相关领导参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该对其进行提醒谈话:

(1)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

(2)人、财、物权较集中的关键岗位;

(3)其他地方或类似行业出现过同样问题的;

(4)群众反映问题较多且较集中的;

(5)其他需要提醒谈话的情形。

(四)警示谈话。对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履职尽责、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了轻微错误,但尚未构成违纪的党员干部要进行警示谈话。

1.谈话内容:向谈话对象指出干部群众有反映并可能会出现腐败情况的问题;要求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作出实事求是的解释或说明;提醒谈话对象对已经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以注意,避免更大错误发生;向谈话对象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其他需要警示谈话的内容。

2.谈话形式:个别谈话,原则上一事一谈。

3.组织实施:由局党组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按干部管理权限相关领导参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进行警示谈话:

(2)对下属要求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

(3)执行政治纪律、财经纪律不够严格,存在需要注意的问题的;

(5)其他需要警示谈话的情况。

(五)诫勉谈话。对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履职尽责、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有违规违纪行为,但情节轻微且还未达到纪律处分条件的要进行诫勉谈话。

1.谈话内容:向谈话对象指出群众反映或举报其所存在的问题;要求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或说明;向谈话对象说明其违xxx纪政纪规定的程度,发展下去的后果及危害;区别不同情况,对谈话对象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处理和纠正的具体意见,要求谈话对象限期提交对问题的认识及整改措施的书面报告;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内容。

2.谈话形式:个别谈话,原则上一事一谈。

3.组织实施:对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初步核实后,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相关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诫勉谈话由局党组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按干部管理权限相关领导参加。被诫勉谈话的党员干部,取消该年度评优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1)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经核查后结果需要与被举报人见面的;

(2)反映意见相对集中的问题,需要与被举报人核实并督促纠正的;

(4)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及工作部署不力的;

(8)民主法制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造成不良后果的;

(9)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与民争利,造成不良影响的;

(10)不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

(11)年度廉政考评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12)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情况。

四、其他规定

(一)谈话应突出思想性,体现上级对下级的关心、爱护和监督。谈话前要列出谈话清单。

(二)谈话应当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的原因、谈话纪律。进行提醒、警示和诫勉谈话时,应认真听取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指出需要注意的问题,并要求其提出改正措施,需要其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答复或者说明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书面材料。

(三)谈话对象应正确对待谈话,实事求是地回答或说明问题。要做好谈话记录,由谈话人、谈话对象和记录人共同签字确认。

(四)谈话后,谈话对象要按照谈话人提出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及时书面向谈话人汇报落实情况。谈话对象谈话后没有改正错误或者改正不明显的,由有关领导或相关部门根据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并督促改正,拒不改正的将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五)谈话要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格保守秘密,不得泄露信访举报的来源或者信访举报人的姓名、单位等有关情况,不得向外泄露谈话内容,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谈话应定期进行,或根据需要随时进行。原则上局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分管部门对其他干部每半年开展1次谈话。

五、本工作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县xx局进行解释。

最新干部诫勉谈话思想汇报 一般干部诫勉谈话记录汇总篇五

谈话地点

谈话人

记录人

现在住址××:

根据《中国xxx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对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制度和规定,市纪委决定由我和××同志代表组织与你进行诫勉谈话。按照规定,这次谈话要做记录。

今天找你谈话的内容是:××××以上情况是真实情况吗?

××:是真实情况。

××:你作为××,负责××工作,对××应负××责任,请你谈谈本人意见并表明态度。

××答:以上情况属实,我作为××,负责××。对于××,我要承担××责任。我一定认真吸取本次教训,深刻反省。感谢组织上对我进行诫勉谈话,给我改正的机会,我深刻感受到组织对我的关心和厚爱,我一定会吸取教训,请组织放心。

××:希望你以后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同时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干部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答:我以后会在工作中更加注意,不断提高自身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强化自身建设,发挥好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作用,带好队伍,履职尽责,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问:你还有什么事情要向组织交代或说明的吗?

××答: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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