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心得体会 违规发放补贴追回方案(优秀5篇)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心得体会 违规发放补贴追回方案(优秀5篇)

ID:2736293

时间:2023-09-12 08:29:54

上传者:念青松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心得体会 违规发放补贴追回方案(优秀5篇)

在撰写心得体会时,个人需要真实客观地反映自己的思考和感受,具体详细地描述所经历的事物,结合自身的经验和知识进行分析和评价,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流畅性。心得体会是我们对于所经历的事件、经验和教训的总结和反思。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3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心得体会 违规发放补贴追回方案优质篇一

2012年3月19日至2012年4月20日,国家_武汉特派办对我镇社会保障资金进行了全面审计,武汉特派办通过与公安、工商、房管、人社等部门数据对比,查出2011年,全镇共有782户家庭不符合条件违规领取低保资金370余万元,(剔除已追回和重复数据)。根据_的意见和要求,按照县政府安排和南政办发[2013]33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开展追回违规领取低保资金的工作。为抓好落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贯彻《低保工作条例》,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我镇低保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把有限资金用到刀刃上,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手中,努力实现城乡低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目标任务

此次追回违规领取低保资金总任务为370余万元,(剔除已追回和重复数据),按照_提供的名单,剔除有误部分,全部予以追回。

三、组织机构

四、时间安排

从2013年5月30日起到2013年6月30日结束。

五、工作步骤

(一)召开动员大会。镇追缴违规领取低保资金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村、居委会主任,分管民政工作的干部参加,安排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明确时间结点。会后,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订追缴方案。

(二)抓点带面。对明显不符合条件,有意、恶意骗保对象先行追缴,限期到位(2013年6月10日前),如不配合,司法机关将介入。

(三)全面追缴。各单位根据工作对象、工作任务,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面追缴。首先要做好宣传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动员错领对象主动交回。其次是对其他对象下发追缴通知书,限期交回。第三是对拒不退回的重点户请_门协助退回。第四是对追缴不力的单位由纪检部门进行问责。

(四)开展督查。为使追缴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镇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到各单位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追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挂帅、精心安排,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追缴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开展追缴工作涉及面广,人员多,要广泛宣传教育,讲解低保政策,让广大群众知晓违规领取低保是不道德行为,骗保是违法犯罪行为。在全镇营造追缴和主动退回违规低保资金的浓厚氛围。

(三)落实责任,确保稳定。此次追缴工作的责任主体为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责,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追缴任务。同时要确保稳定,要结合实际,多下功夫,多想办法,深入细致做好追缴对象的思想工作,做到完成任务和维护稳定两不误。

2023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心得体会 违规发放补贴追回方案优质篇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三公”经费及规范津补贴情况自查自纠工作,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文件精神,专门成立了龙游县安监局规范津贴补贴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确保津贴补贴工作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行,规范到位

(一)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执行情况。经过自查,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公务员工资发放,除了按中央和_规定的正常津补贴外,没有自行设立新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禁止和取消的津贴补贴;没有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没有扩大津贴补贴的.发放范围,不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

(二)“三公经费”的严格控制。以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县委“二十条规定”为契机,严格控制单位“三公”经费。公务接待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严禁奢侈浪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禁酒规定,公务接待消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或是公务卡支付结算。截止8月底,公务接待费累计同比去年下降万元,公车使用支出经费累计同比下降万元,会议支出经费累计同比下降万元;公务用车做到定点停放、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没有公车私用现象。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此次规范津补贴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我局未发现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及“三公”经费使用等违规违纪现象,今后我局将以此次自查为契机,继续正确领会各项精神和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若干问题解释》、《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及《龙游县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严肃财经纪律,逐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确保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2023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心得体会 违规发放补贴追回方案优质篇三

监察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令第31号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已经2013年5月3日监察部第2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监察部部长: 黄树贤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

2013年6月13日

第一条 为维护收入分配秩序,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津贴补贴政策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行政机关公务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五)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的;

(七)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八)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的;

第五条 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贴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贴补贴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六条 以发放津贴补贴的形式,变相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七条 违反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的规定核算津贴补贴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八条 使用“小金库”款项发放津贴补贴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九条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务影响,违反规定在其他单位领取津贴补贴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条 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发放津贴补贴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并以发放津贴补贴的形式合伙私分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第十一条 在执行津贴补贴政策中不负责任,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严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二条 不制止、不查处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的严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四条 经费来源由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本规定所列行为的,参照本规定第四条至第十二条规定的违纪情节,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处分的程序和不服处分的申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中纪发[2006]17号

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

一、实施时间和范围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范围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及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二、实施办法

(一)统一津贴补贴标准

全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单位实行统一的津贴补贴标准,发放标准按省正式批准的方案执行。

1、收支脱钩。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现个人收入与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和掌握的行政权力脱钩,对各项政府非税收入(含经营性收入),要坚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统收统支,统筹安排。同时,由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处置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各单位工会经费、集体福利费和其他专项经费要严格按照现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

2、规范来源。各部门、各单位原通过合法合规渠道筹集的、由各单位发放津贴补贴的资金,全部上缴财政,作为发放津贴补贴的资金来源。

3、专户发放。津贴补贴通过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发放。所有单位都必须按照辽财库〔2006〕360号文件的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专门科目,用于统一核算本单位发放给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津贴补贴,其他科目一律不得再核算发放个人津贴补贴。津贴补贴一律以银行卡形式发放,不得发放现金,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工作要求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各部门、各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坚决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确保规范工作平稳推进。

在国家规范奖励性补贴意见下发之前,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奖励性补贴一律取消。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后,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一律不准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一律不准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一律不准发放有价证券和实物。

四、监督检查

从2007年3月1日起,各单位除了执行新的津贴补贴标准以外,其他现金、实物等各种形式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一律停止发放。

区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凡违反有关纪律的单位和个人,都要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直接责任人,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2023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心得体会 违规发放补贴追回方案优质篇四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专门召开了全委开展规范机关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的工作会议,成立了机关规范津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机构,并由行政管理部具体负责自查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自查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并做好信息反馈,确保了自查工作的落实。

(一)按规定要求设置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

自20xx年11月我委成立以后,我委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设置津贴补贴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经自查,不存在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标准等情况。

以银行卡(折)的形式发放津贴补贴,不发放现金,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不存在自行出台并发放值班费、加班费,自行设立奖励项目向职工普遍发放资金,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向职工个人普遍发放津贴补贴、有价证券、实物及其他福利等情况。

(三)按规定方法核算津贴补贴。

严格按照省、市、区相关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会计项目,对发放给职工的工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进行会计核算,未在其他科目核算发放津贴补贴。

(四)不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

我委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总体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机关工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防止出现“先清后乱”甚至“边清边乱”的现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形成我委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将规范工作的取得成效。

2023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心得体会 违规发放补贴追回方案优质篇五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自查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乡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和财政所负责,乡纪委监督。

二、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我乡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体机关干部从思想上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按照县上下发的文件要求,围绕重点,对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我乡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县会计核算中心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设帐外帐和“小金库”的行为。

3、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

4、津补贴发放严格按照县级文件要求,未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虽然我乡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自查清理,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财经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

今后,我乡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有更大提高,严防违规违纪行为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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