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文化演讲稿 坚定法治信仰演讲稿(汇总7篇)

法治文化演讲稿 坚定法治信仰演讲稿(汇总7篇)

ID:2750824

时间:2023-09-12 12:33:57

上传者:雅蕊 法治文化演讲稿 坚定法治信仰演讲稿(汇总7篇)

演讲稿要求内容充实,条理清楚,重点突出。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演讲稿在我们的视野里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那么演讲稿怎么写才恰当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演讲稿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法治文化演讲稿篇一

各位评委、各位领导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呼唤法律信仰,构建和谐社会》

翻开历史泛黄的书页,在人猿揖别的上游,本来没有法律,自从氏族社会的瓦解,国家的出现,法律便应运而生。

沿着历史的长河顺流而下,我们便可以找到古罗马城堡上的《十二铜表法》,古巴比伦遗址上的《汉漠拉比法》,更可以领略我们中华民族的《商律》、《秦简》,以及中国现行的1982年宪法及其所有子法等。

这一系列法律的颁布实施,说明人类自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一直在孜孜以求着法治这一神圣的目标。

亚里士多德曾说,法治包括两重涵义:已成立的法律必须被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定良好的法律。

几千年来,多少哲人为法治所魂牵梦绕,多少智慧为法治所激情碰撞,多少先贤又为法治而折腰呐喊。

法治已经成为西方发达国家所接受的最具普适性的原则。

换言之,法治作为一种信仰已成为最基本的准则。

美国著名法史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他将形同虚设。

当美国的总统选举陷入僵局时,是作为正义化身的最高法院一锤定音确立了布什的总统地位。

尽管与之争雄的戈尔存有不满,但他还是接受了最高法院的裁决。

事实上,他所服从的不仅仅是美国的最高法院,而是通过最高法院所张扬出来的法治理念和信仰。

中国正处在敏感的社会转型阶段,胡总书记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构想,也提出了新时代的荣辱观。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八荣八耻不仅体现了新时代的荣辱观,更体现了庄严的宪法精神,告诉我们要遵守宪法和法律。

只有知荣辱,才能文明守纪,只有建设更美好的法制社会,才能建设更美好的和谐。

在这一背景下,完成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法治的支撑,要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根本性转变,核心在于法律信仰的构建以及法律权威的树立。

我们知道,法治权威是一种理性权威,依赖于社会公众对具有普适性规则的信仰和服从。

而中国还远未构建起民众对法律的基本信仰,法治的权威仍无法在短期内达到。

没有对法律的信仰,法律只是苍白的条文。

千百年来,世界各国的腐朽现象可谓层出不穷。

如原“河北第一秘”李真、原安徽省副省长何闽旭等高层领导干部的撤职查办,难道这些贪官们不知法吗?难道他们不懂法吗?不是!他们所欠缺的不是法律知识,而是对法律的信仰!在他们心目中认为自己位高权重,可以生活在法律的真空中,什么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的法律意识在他们的脑海里只是一张张白纸。

从这一点来看,一个现代文明法治社会的标志不在于有多少部法律的存在,而在于有多少法律信仰存在于公民脑海之中。

对于权力规制所维系的法律信仰,北欧国家丹麦的做法非常值得借鉴。

近日“透明国际”发布各国清廉程度排名。

北欧国家丹麦、芬兰和大洋洲的新西兰为清廉指数最高的国家。

在他们看来,通过受hui来发财是不可能的,更是非常可耻的!如果一位官员被发现用权力做交易的话,那他将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

2005年5月一移民官收了中国一留学生7.5万人民币的贿赂,竞成了丹麦30年来最大的丑闻和贿案!在丹麦,社会十分平等!最有权和最无权的距离很小,人人享有尊严和平等。

部长。

市长毫无领导架子,从未见下属给领导倒水。

丹麦最大的皇家烟草公司总监豪斯克夫说:老板绝不能让秘书倒水,如果这样做,秘书会把水泼在他的脸上!类似状况,在瑞典、芬兰都大同小异!欧美各国也以清廉和民主。

平等自豪。

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坚决反贪治腐,根除封建特权,一个公平正义,民主法治,国富民强的和谐社会定会实现。

对于我们教育部门,学校是教育的基本单位,担负着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建设者的重任。

在当前我国教育的改革不断深入、发展持续加快、法治日益健全的'重要时期,一个学校能否办的好,能否更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校的办学方略和管理理念。

作为一个学校的管理者,确立依法治校的办学思路和治校方略,把学校管理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则是奠定办好学校的基础工程。

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离不开学校教育。

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我们必须强化学校的法制化管理,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率,这是依法治校的价值,也是我们在新的世纪不可回避的责无旁贷的选择。

作为教书育人的我们,让法律的理性之光,照耀前进中的中国仍然任重而道远。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

身为培育祖国未来的教育工作者,应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更好地服务于社会,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也是时代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教师不仅要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渊博的专业知识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更要学会用法律思维来思考和解决问题。

在日常生活中依法办事,不越雷池半步,增强法治意识,保持对法律最基本的信仰,以我们的努力铸造成中国法律的万里长城,甘愿做中国法律制度建构过程中的一砖一瓦,做中国法律的遵守者和捍卫者。

从现在开始,学习既非为权,也非为利,而是为了天之苍生的公共福祉。

只有这样才能使中华民族坚如磐石地屹立于世界的东方!19世纪伟大的德国法学家耶林发出了为权利斗争的呐喊,而我们教育工作者更应该奋力高呼:为中国的法治和构建和谐社会而斗争!

我期待着有那么一天,法律的精神信仰会以一种“润物细无声”的姿态悄然进入民众的内心深处,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直至成为神州大地全体公民的精神支柱。

相信那时因信仰而存在的法治和谐社会会更加美好!

我演讲完了,感谢各位耐心的聆听,感谢这次难得的机会!谢谢!

天地之间,时间绽放。

回首三年前,一句朴实的“中国梦”喊出了亿万中国人的心声,点亮了无数中国人的梦想。

中国梦,是我们国家的梦,是整个民族的梦。

而对于我们司法人来说,那一刻,也是我们“法治梦”的开始。

因为实现中国梦必须走法治之路。

离开法治,就无法实现公平正义、共享改革红利;离开法治,我们就无法兑现梦想承诺、实现民族复兴。

很庆幸,这是法治的美好时代。

党的首次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首次提出领导干部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首次提出强化法律监督……(提出了)众多的“首次”法治元素,标志着“法治中国”已经在步履铿锵、阔步挺进,展示出自信中国的法治新思维,描绘出美丽中国的法治新画卷,更使无数中国人的家国情怀和人权尊严在法治光辉的朗照中熠熠闪光。

然而,法治之路注定不是坦途,公平正义也绝非唾手可得(法治思维的养成并非一朝一夕,法治精神的行程也不能一蹴而就)。

依法治国的目标、法治中国的梦想,需要全国亿万万同胞的共同努力,尤其需要你、我、我们——今天在座每一位的努力。

因为,我们不是普通人,我们是法官,我们是司法干警,我们是法治进程的直接参与者,是推动法治进程的主力军。

一位西方法学家说过:法律借助法官而降临尘世。

法官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

所以,实现法治梦,我们,责无旁贷。

环顾四周,其实已经有无数的法官、无数的司法干警毫不畏惧的承担起自己的职责,以坚定的法治信仰,为法治梦的实现默默付出。

其中最突出的代表莫过于“燃灯者”邹碧华了。

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他极心无二虑、尽公不顾私,以自己的品德操守与学识担当赢得了整个法律界乃至全社会的尊重。

“法官当如邹碧华”,说易行难。

回顾邹碧华的一生,47年虽然不长却是中国法治曲折进程的见证者,时间的流逝没有让邹碧华的激情懈怠消失,骨感的现实没有使邹碧华的丰满理想折翼,微弱的存在没有让邹碧华放弃改变世界的雄心。

到底/是什么/支撑着他经历风雨而不改初心?到底是什么支撑着他始终兢兢业业、甘于奉献、一路向前、永不停歇?我认为——是信仰,是坚定的法治信仰。

回到我们身边,也有很多法官为法治梦的实现在默默付出。

费洛姆说:“人与其说有信仰,不如说在信仰中生活”。

对于法治而言,法治信仰是其不可或缺的精神条件。

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所以,不仅我们要坚定法治信仰,更重要的是,我们要通过一起起司法个案的公正处置,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深深熔铸于公众的心中。

要让人民/充满/“眼泪已干、心却未死”的希望,要让人民坚守“正义虽迟却从未缺席”的信念。

要让人民也信仰法律。

我想,当所有的人民、百姓都信仰法律,都心悦诚服认同法律的那一天,我们的法治梦也就实现了。

“与其诅咒黑暗,不如燃灯前行”。

邹碧华用自己的一生点亮了法治发展的星星之火,这把火能否燎原,则在于每一个法官、每一个司法干警能否传承和接力。

在司法改革如火如荼的今天,作为一名青年干警,我想对着苍穹呐喊:我可以传承!我可以接力!

我要继承邹碧华精神,坚定法治信仰,“做一名有良心的法官”,将公平正义贯穿每一起案件;我要继承邹碧华精神,站在公民权利与强权暴力交锋的战场,捍卫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捍卫每个人的法治梦;我要继承邹碧华精神,乘着司法体制的大潮,置身其内,顺势而为,敢于面对、敢当重任,在前人的足迹上,斩荆棘路,不断开创司法改革的新局面。

而且,我相信,在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青年法官,越来越多的司法干警,循着邹碧华的精神,接过邹碧华“燃灯者”的接力棒,用汗水一起筑就共和国的法治大厦,实现我们司法干警最伟大的——法治梦!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通过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建立法律权威》。

要真正实现国家的良法善治,须有全体公民对法律的敬仰和遵守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公民普遍对法治尊重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前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提出:“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它要求我们要通过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共同构筑起全社会共同的法治信仰,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劲的内生动力。

法国思想家卢梭曾经说过:“法律只不过是穹窿顶上的拱梁,唯有历史积淀而成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窿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我国古代的管仲也曾指出:“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

这就是说,在治国理政框架下,法律只不过是一整套的系统条文、一系列制度规范,要想真正实现国家的良法善治,还必须有全体公民对法律的敬仰和遵守。

如果一个国家缺失了法治精神、一个社会没有了法治信仰,即使法律条文制定得再全面、再系统、再严谨,也注定会沦为炫目的装饰品。

整个社会不仅不会有良好的法治风尚,而且法治也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法虽立而难行。

由此可见,虽然法治和严密的法律条文、高深的法学理论之间有密切关系,但后者仅仅是前者的必要条件而已,要真正实现依法而治,还必须使法治信仰深植于每个公民的内心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

建立对法律的认同、对法治的敬畏任重道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奋斗目标,标志着我国的法治建设已经进入了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

要获得实质性的突破,并实现这个目标,既需要建立和健全高效、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更需要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做坚强地支撑,使法治能够理所当然地成为一种重要生活方式,自然而然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之中。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立法工作逐步加强,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已制定出10多部法律,国务院也制定了700多部行政法规,各级地方人大制定了4000多部地方法规,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国家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基本上进入了有法可依的状态。

但从传统人治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转变,不仅仅是一个法律制度健全和完善的过程,重要的是一个全民思想觉悟、文化观念迅速嬗变过程。

实事求是地讲,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很多人的观念并未实现“华丽转身”,特别是对法律认同感、对法治敬畏之心并未真正建立起来,尤其是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干部人治观念依然根深蒂固。

由此导致的最直接后果,一方面是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敬畏意识并未建立起来,红灯面前一窝蜂的“中国式过马路”、“信访不信法”、“走关系”强于“走程序”、拼实力不如“拼爹”等现象并不少见;另一方面是已经制定的法律得不到严格执行,法律实施机制某些环节失灵,执法过程中存在大量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

这就迫切需要我们清醒认识法治精神缺失、法治信仰孱弱给依法治国带来的阻力,把提升全民敬畏法治、信任法治、遵守法治、捍卫法治意识,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全局中突出考虑,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以全体人民的崇高法治信仰,开辟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景。

多策并举弘扬法治精神、彰显法治信仰

引导培养全体人民敬畏法治。

法治是全体人民意志的体现,当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依法办事成为一种习惯、恪守法律规则成为一种自然时,法治就能释放更多的规则正能量,依法治国就能得以全面推进。

针对当前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由体制性、制度性、结构性矛盾突出带来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以及公民“信访不信法、信权不信法、信闹不信法”等问题,一方面要坚持从领导干部做起,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不以言代法、不以权压法、不贪赃枉法,以实际行动弘扬法治精神、彰显法治信仰,从而示范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发自內心地认同法律、信仰法律,让法治在人民心中生根,在社会运行中生效。

另一方面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性、基础性工程来抓,把法治教育纳入党校教育、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之中,让法治进学校、进教材,使每个党员干部时常接受法治洗礼,使每个中小学生从小接受法治教育,促使全社会崇尚法治之风蔚然形成。

引导全体人民信赖法治。

法治不是抽象的概念,要让人民信赖法治,就必须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法治的力量,既能使个人权利得到更为全面地保障,也使公共权力能够得到更为有效地规范。

一方面,在立法、执法和各个司法环节,都要把赋予和尊重人民权利,保护和实现人民权益作为头等大事,千方百计地保障法定权益顺利兑现,义无反顾地保障公民权利神圣不被侵犯,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增强老百姓法治面前的归属感,遇到矛盾和问题时主动寻找法律途径,受到侵害时主动拿起法律武器。

另一方面,要严格规制执法和司法权力,推进执法和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公开,坚决遏制和严惩各种枉法渎法行为,让人们能够通过活灵活现的现实,感受法治的公平正义,增强对法治的信任感,在社会生活中能够理性表达个人诉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治。

法治要义之一,就是人们能够对法律普遍服从和遵守,即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靠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义务和职责。

十八届四中全会也明确提出,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它就要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正确处理权与法、情与法、利与法的关系,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真正做到以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来思考和解决问题。

在此基础上,引导和带动全体人民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具体行为习惯做起,把法律作为衡量个人行为的标准,把守法作为一种生活习惯和生活态度,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永远跑不出法律的笼子。

引导全体人民捍卫法治。

人民权益要靠法律来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来维护。

只有法律的尊严得到切实维护,法治的权威真正树立起来,人民的各项权益才有坚强后盾,社会的长治久安才有根本保障。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每一个公民都要学会用法律来武装自己,当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于同一切违法犯罪分子作坚决斗争;当法律的公平正义遭到人为践踏时,要敢于同一些渎职枉法行为作坚决斗争。

值得一提的是,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人们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等更趋多元化,社会利益诉求也愈加纷繁复杂,每个群体、每个人都可能有种种缺憾和不满。

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要多一些理性、少一点冲动,要多一点独立、少一些盲从,在法律和制度轨道上合理、理性地表达诉求,在维护社会秩序中捍卫法治的尊严。

法治文化演讲稿篇二

我演讲的题目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12月4日,我们又临来第十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20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从20xx年至20xx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目前,“四五”普法在全国普遍展开。20xx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们是国家的希望,是国家的未来,“少年强,则国强”,只有我们学法懂法,才可以使法律在我国普及,因为我们知道天平是衡量权利义务的信物;法槌是惩恶扬善的利器;法官是社会主义的保障;法律是天下之公器。我们应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坚决扫除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才会使我们的校园处处充满法治气息,才会更安全,我们才会有更好的学习环境。

在这里,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青少年也不例外,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所以,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打架,不斗殴,不寻衅滋事,不结交社会闲散人员:常言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与行为不端的人员交往,必然会受到他们错误的人生观、错误的思想、错误的行为影响,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对社会的危害很大。不寻衅滋事,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

2.遇到违法乱纪的事情,应及时举报揭发,而不是任其发展,对社会,对他人家庭造成严重危害。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侵犯时用法律的手段解决;至于怎么解决,遇到具体问题时请询问资深人士,切忌私力救济。

3.平时多看点法律书籍,电视上的法律节目,厚积薄发,用法律武装自己,只有知法,才会懂法,用法。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普法活动,增强法律意识,防患于未然,才会在关键时刻发挥大用处。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所以,我们中学生应学习法律,懂得法律,才会用法来维护我们自身的权利。我们更应该遵守法律,才会使我们生活、学习的校园更加美好,更加和谐。让我们携起手来,学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构建一个和谐校园。

谢谢大家!

法治文化演讲稿篇三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法律,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但它对于年少的我们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懂得了许多法律知识。让我明白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是微小的坏事就可以做。现在社会很多犯罪分子都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它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它是告诫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做起。

再看看社会上的违法现象:不法商人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不劳而获,把法置之度外,打架、斗殴、偷窃、闯交通信号灯等这些行为都对社会遗害无穷。“无规矩不成方圆”,试想,假若人人都轻视法律,那么社会将变的行尸走肉、战乱四起,我们和平、幸福、美好的生活将一去不复返!

现在,少年犯罪的案例不胜枚举,我们学生要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学法、知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远离犯罪,做一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好学生,做一名守法的小公民。

我们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应该从小培养法律意识,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将法铭记于心,养成守法的的好习惯,以小手拉大手,为家庭、学校和社会创造平安和谐的法制环境!

谢谢大家!

法治文化演讲稿篇四

大家早上好!我是来自10班的张永杰,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制、安全 伴我们成长”。

同学们,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接受健康的思想,并时刻以法律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健康成长。这是我们学会做人的前提。

一份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内,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特别是校园暴力事件不断发生,在校学生的犯罪率呈上升趋势。另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全国性大型调查发现安全事故已经成为全国青少年儿童的.第一杀手,我国每年大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40多人死亡。由此可见法制、安全对于我们何等的重要。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来自家庭的,有来自社会的,但其中最主要的是我们的个人原因:一些同学法律意识浅薄,不成熟、法制观念淡薄,极易受到不良诱惑,在做事之前不考虑后果,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还有一些同学不爱学习,整天混社会,结交不三不四的朋友,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有的讲哥们义气,为了他所谓的朋友感情,不明真相,不辨是非的去盲目帮忙。

还有的同学没有安全意识,在校园里骑飞车,在楼道里拥挤打闹,吃无安全保障的食品等等,这都是极其危险的。

借此机会,我们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倡议: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用校规校纪约束自己的行为,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2、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明确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

3、要胸怀宽广。遇事要三思而后行。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让我们携起手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班级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一起追求健康高尚的生活,共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谢谢!

法治文化演讲稿篇五

法治中国建设,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xx届四中全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勾勒出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让“法治中国”的构想更趋清晰与丰满。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司法是调整社会关系及秩序的总开关,是法律实施的核心环节和重要方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司法公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题中应有之义。司法,是对法治秩序的维护,是维护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是司法的灵魂,是法治的生命线。没有司法,法律就只能停留在纸面上,法律的权威就只能停留在口号上。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人人信法、守法、服法和护法的基础。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而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实现司法公正,确保严格执法,必须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阳光是最好的反腐剂。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就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xx届四中全会在司法改革上步子大、措施实。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是司法,司法及其结果与公民权益密切相关,因而也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领域。司法是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公正和正义。从司法机制体制设置和建设角度讲,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是司法有效运作的必要条件,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前提和保障。司法不公和司法领域的腐败,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因此,杜绝司法领域的腐败,建立和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就必须建立相应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以抵御权力对司法的干预。

xx届四中全会对司法改革的机制体制作出了细致规划。按照这个规划,司法改革将推行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将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这些司法体制改革措施,除了探索形成适应社会变化的司法制度以外,也彰显了党领导人民建设法治中国的决心和信心。

说到底,实现司法公正,确保严格司法的目的,就是让人民群众通过每一起具体案件获得社会公正与正义的切实感受。实现这一点,就必须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司法队伍,使司法工作人员把每一起案件的审理都作为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来认识来对待,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

司法是国家强制力的具体体现,是法律权威的最重要渊源。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功能,法律保护公民权益的作用,都要靠司法的实际运作来实现。推进司法改革,在党的带领下开始依法治国新征程,定能开创一个体系完备、公平彰显、活力迸发、秩序井然的法治中国新局面。

法治文化演讲稿篇六

大家好

人只有一次生命,哪一个人不想安全幸福?哪个国家不想繁荣昌盛?安全就像一根五彩缤纷的绳子,把我们的美好愿望一一连接起来,组成了一个稳定、和平、多彩的世界。不幸的是,一些事故风险经常出现在我们周围。

你可能还记得,当我们蹒跚学步的时候,父母在身后的的叮嘱;当我们上学时,老师耐心地教育我们放学后按时回家。“珍惜生命,注意安全”是我们每天都要记住的一个警示,安全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重要的,它是生命的希望,它是千家万户的幸福和温暖。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安全知识的缺乏,安全意识的薄弱,我们经常看到意外事故的发生,遭受血淋淋的教训。想象一下,如果在路上,能遵守交通规则,放慢车速;如果我们能听从父母的劝告,想想老师的叮嘱,在日常学习中,能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也许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危险像苍蝇一样在我们头顶盘旋,等着危害我们的健康。悲剧是无法想象的:吞噬生命财产的火灾,凶猛如虎的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游泳溺水,玩耍坠楼……这些导致了许多家庭破裂。一篇接一篇的报道,让人不寒而栗,一幕幕的悲剧,让人惨不忍睹。

一个人的生命,在一瞬间枯萎,给社会、家庭、亲人带来了沉重的打击。我们失去了太多,是不是只有在失去生命后,我们才知道反思?热爱生活,不只是美丽的言语,还要有实际的行动!

我们的生命没有第二次,我们必须吸取血的教训,做到防患于未然。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要走好每一步,时刻保持警惕,时刻保持警觉,绷紧安全的弦,凡事处处想到“安全”这个词。

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可以重来,但生命只有一次,不可重来。所以,为了我们的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与和平,让我们时时刻刻都在思想上敲响警钟:“珍惜生命,注意安全!”。

法治文化演讲稿篇七

大家好!

我站在这里,看到你们的微笑,便增添了无穷的信心和力量。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伴我健康成长》。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前些天南京撞车案中,一对幸福的夫妻只是像平常一样手挽手,走在公园的林荫小道上,却惨死在醉酒司机的车轮下,一起离开的还有一个快要出生的胎儿!车祸剥夺的不仅仅是司机的自由,更剥夺了被害人的生命,碾碎了亲人的心!难道只有通过血的教训才能让人们明白酒后驾车的危害,只有亲身经历,才能让人们发觉遵守法律的必要性吗?!

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就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小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有些同学却自我感觉已经长大了,因此有些学生喜欢在校拉帮结派,讲“哥们儿义气”,崇尚“暴力”,更有人无视法律的存在,在校打架斗殴,勒索他人钱财。记得上届六年级毕业的徐某,因从小自由散漫,经常在学校欺负小同学,对老师教育置之不理,参与打架斗殴,勒索他人钱财。在我们学校也有些同学沉迷于网络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经常在校小摸小偷。在此,我要真诚地提醒这些同学:“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它代表着公平和正义。它如一把无情的利剑,但它又是正义的化身!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知法守法、守法护法,修身立德,立志报国”是我们必然的选择!

同学们,让我们将“法”根植于心,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让法律伴随我们健康成长!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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