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2756497
时间:2023-09-12 14:06:07
上传者:梦幻泡生活当中,合同是出现频率很高的,那么还是应该要准备好一份劳动合同。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3条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4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7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9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7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全体合伙人同意;
第21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当然退伙: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22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1)、(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23条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4)合伙协议约定(其他事由)。
第26条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具体约定);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条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30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十、违约责任
第31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规定
第32条本合伙协议中,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送达本协议所记载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视为送达。
第33条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8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5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选择退伙)。
合伙人签字盖章:
(企业名称)
年月日
乙方:
一、合作目的: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条件开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二、合作期限:双方的合作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合作期满双方另行续约。
三、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甲方自动成为绵阳双星翻译社的会员;依照相关协议和规定,享受绵阳双星翻译社提供的服务,并拥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在每笔业务发生时,甲方应详细说明翻译或本地化的要求。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4. 在涉及口译服务时,甲方应说明时间和涉及到的专业领域。
5. 在涉及本地化服务时,甲方有义务提供详细的目标群体资料。
6. 甲方在确认乙方完成翻译或本地化服务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五、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为甲方分配相应的翻译或本地化资源,必要时建立针对甲方业务的翻译或本地化工作小组。
2.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及时、准确、规范的服务。
3. 乙方对已经翻译完成的译稿,在一个月内仍有修改的义务。
负赔偿责任。
失误,达不到相应的要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本协议有效期内基于业务运作需要,双方协商共同定制的其他相关制度和书面文件,其效力等同于本协议。
七、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协议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协议的解除与终止:任何一方如遇对方当事人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均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告之对方确认。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地 址:
地 址: e-mail:
e-mail: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地址:xxxxx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一、合作前提:
乙方有意加入甲方策划和管理的市场体系,并承诺按照雅舍家具有限公司的要求操作;甲方经过评估及慎重考虑,同意乙方为加盟商。
二、授权范围:
授权的区域范围及经营品牌:
(二) 授权加盟品牌约定如下:
(1)artsymen牌( )
三、区域加盟合作的模式:
1、乙方负责投资和提供雅舍产品专卖场地,甲方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特许经营模式,供应商品及提供统一服务;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乙双方为依法注册登记、各自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双方的法律关系是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关系,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共同投资、合伙、雇佣、承包等关系。乙方及其雇员并非甲方的雇员、加盟人、合伙人、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具有代行雅舍职能和以雅舍委托加盟人名义做出任何决定和行为的权利。
3、签订《雅舍家具区域加盟协议书》的同时,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合同终止后,甲乙根据加盟协议约定确认应归还的履约保证金余额后无息返还乙方。
四、加盟方/乙方的基本权力与责任:
1、乙方享有雅舍产品约定品牌和产品系列的加盟权。
2、乙方须遵循市场规划,不得出现跨区域的违规销售行为。
4、方开设的雅舍专卖店单店面积标准(实际使用面积)如下:标准面积:20xx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总购货额指标(结算价)约定如下:雅舍artsymen品牌产品每年每月平均不得低于 元。
七、价格及结算方式:
1、乙方作为连锁专卖店成员享受雅舍家具统一出厂价。
2、结算方式一律为款到发货。
5、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往来款项,或通过银行汇兑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乙方如不按本条款规定操作汇款到非甲方指定账户的款项,甲方不予承认和受理,如因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为完善应收账款的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甲方实行每月例行对帐制度,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当月双方的往来帐清单并传真给乙方,乙方应在收到对账单一周之内,采用书面的方式向甲方确认或反馈;如乙方逾期不反馈,甲方视同乙方确认看待;对账单未能按本条款规定操作导致的往来账不准确、不清晰或其它经济纠纷、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品牌使用及维护:
(一)、雅舍标识的所有权和使用承诺
1、所有雅舍artsymen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雅舍artsmen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若乙方违反本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2、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以在加盟店中或经甲方批准的户外广告、促销推广资料中使用各种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
3、乙方及其加盟店不得在其注册登记的商号、公司名称中利用雅舍标识或雅舍分牌标识的全部或部分标识。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使用雅舍标识及其产品分品牌标识。
(二)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品牌标识的使用规范
1、加盟店只能按雅舍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品牌标识,以此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和雅舍的统一形象。
2、加盟店在使用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品牌标识时,禁止有以下行为。
a、降低或损害雅舍统一形象,损害甲方商誉或侵犯甲方知识产权。
b、向加盟店职员以外的第三者泄露、传授甲方的运作规范。
c、直接或间接模仿、盗用雅舍标识、产品分牌标识、运作规范于其它品牌或项目,或引导第三者模仿盗用。
3、招牌、商标、标识的撤除
本协议一旦终止(包括合同期满和中途解约),乙方所有加盟店立即丧失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的使用权。乙方必须从建筑物和附属设备上撤除或消除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如不主动撤除或消除,甲方可自行撤除或消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产品交付、质量责任
1、甲方订货指引中的订货周期是通常状态下的大约交货期限,并非精确交付日的.承诺。除非订单有特别约定,又除非是有意的不当行为或严重过失,甲方不应就产品的一般性迟延交货承担补偿责任。
2、乙方应负责其已出售产品的维修、换货或退货。如属甲方责任,乙方应提供证据,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补偿责任。
3、对于乙方由于进行产品供应、运输、仓储或转售而发生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损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4、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凡因本协议规定之产品的缺陷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提起的针对乙方的产品责任诉讼和非诉讼,经生效仲裁、判决、调解乙方已赔付的,甲方应负责补偿。但乙方应在接到有关赔偿请求的通知后48小时内,将该赔偿请求书面通知甲方,并应按甲方有关诉讼抗辩或协商解决的指引进行活动。
十、加盟店的转让
1、加盟店事先未征得雅舍的同意,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的经营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者;加盟店若私下转让第三者,甲方有权按失效合同处理。
2、如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或雅舍认为其已不能再继续正常经营时,雅舍有权物色新的加盟商接替经营,乙方应以善意、利于加盟店存续经营为原则,积极处理债权、债务和营业的移交。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雅舍或其物色新的加盟商有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具体让渡价格和租金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一、保密条款及雇佣限制
1、加盟店不得向法律规定必须公开以外的任何第三者泄露雅舍按照本协议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运作规范、商业秘密及有损于雅舍的情报,并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露。
2、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将不直接或间接地雇佣、以共同投资、合伙等形式使用任何属于甲方或甲方其它加盟店在职员工或解除雇佣关系不满一年的员工。
十二、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自动终止;
(2)乙方多次订货在发货期内资金不到位严重影响销售的;
(7)甲乙双方正式签署协议后,乙方在三个月内无法落实场地影响约定的开店速度的,甲方有权按失效合同处理。
4、 如甲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甲方多次发货不对板,或未经乙方同意而强行发货的;
十三、备注条款:
十四、争议解决
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及规定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法律适用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等各种争议的解决,均受_法律的管辖。
十六、 本协议有效期为包 年,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内不得无故终止,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可协商续签。
十七、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增订补充,双方认可后生效,并视同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顺德雅舍家具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
一、乙方作为甲方“ikoto-bossxx”品牌加盟店在施市区经营,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乙方系甲方之经销商,经销商品仅限于“ikoto-bossxx”品牌之货品;乙方自行办理经营的一切手续,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乙方与任何第三人之间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
三、管理支持
1、乙方年销售额应达到万元。自签定本协议起,乙方有三月考核期,平均每月销售额应达到万元,考核期没有达标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协议。
2、乙方不得在其专卖店内销售非甲方生产的产品,否则甲方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
3、乙方须遵循款到发货原则,因款项迟到导致发货延误,甲方不负责任。
4、在征得甲方同意之前,乙方不得跨区经营,否则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协议。
5、甲方保证产品出厂质量,运输乙方自负。
6、甲方为乙方优惠提供广告宣传品,有专人负责乙方专卖店相关事务。
7、在本协议签定后天内,乙方要按标准完成“ikoto-bossxx”专卖店装修。
8、乙方变更经营地址或增加专卖店,须得到甲方书面认可,否则不享受本协议及其相关协议的权利。
四、货品、数量和质量
1、货品名称:“ikoto-bossxx”品牌系列产品。
2、制造商及产地:若甲方无特别明示,本协议项下的货物,均为甲方之北京生产的货物。
3、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双方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4、质量标准:以国标为标准。
五、货物瑕疵
1、乙方对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有异议须在提货或货到后3天内提出,逾期则视为乙方对货物无异议。对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提出的异议,甲方应及时处理。
2、乙方运输、使用、保管不善造成的产品质量下降或货物损坏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不得因此提出异议。
3、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约定的货物的质量标准及其处理方法,如超越甲方向乙方承诺的标准,则由乙方负责,除非该质量标准及其处理方法已在协议中有规定之。
六、货物的价格和货款结算办法
1、货物的价格以甲方的价目表为准。
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随时对价格作调整。
3、货款结算办法:款到发货。因乙方货款未到导致甲方发货迟延,责任由乙方自负。
七、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供货给乙方。若货物的质量和数量之瑕疵或短缺确定为甲方的责任,甲方应予以及时处理和解决。
(2)甲方必须善尽职责,遵照本协议第三条之规定,对乙方进行完善的店面管理支援。
2、乙方义务:
(1)本协议签订生效起天内,乙方要按标准完成“ikoto-bossxx”专卖店装修。
(2)乙方年销售额应达到万元。本协议生效起前三个月为考核期,乙方平均月销售额应达到万元,考核期销售额未能达标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3)乙方不得在专卖店内销售非甲方生产的货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4)在征得甲方同意之前乙方不得跨区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单解除协议。
(5)乙方变更经营地址或增加专卖店须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不享受本协议及相关协议的权利。
(6)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需向甲方指定的帐户汇款元作为定金,甲方样品发货时该定金即转为货款。
3、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均为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负全部赔偿责任。
八、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期满即终止。如双方同意可再行协商并续签协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订立协议的优先权。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如需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并给予对方合理的经济补偿,可提前终止协议。擅自终止协议即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九、其他
1、货物运输由乙方自理,甲方可代办,但有关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如需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双方往来的有关订单、单证、传真、电子邮件等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代码证号码: 邮编: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被特许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代码证号码: 邮编: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特许权使用:
1、特许人授权被特许人坐落于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区(乡、镇)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号的门店以“___________(超市)”为商标或商号,并以特许人的名义、在特许人的指导下经营。
门店编号:___________号。
(1)门店的选址及装潢设计(须与特许人公司统一);
(2)商品的统一采购与配送;
(3)价格管理、质量管理;
(4)门店管理、促销管理、员工培训;
(5)经营决策、财务监控;
(6)知识产权保护。
3、被特许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号前必须向特许人支付该季度特许权使用费,数额为含税销售额的___________2%。逾期须按每日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特许人有权解除合同。
4、加盟连锁店的装修、设施设备、资金、员工工资以及其他连锁店运转费用由被特许人自行承担。
第三条 人员培训:
1、特许人负责对加盟门店的管理人员、收银员、理货员进行业务培训。没有通过特许人考核的人员不得上岗。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件,被特许人应解决参培人员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具体培训计划、培训事宜双方另定补充协议。
第四条 广告及促销:
为有效扩展业务,被特许人对特许人统一开展的门店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特许人为开拓业务而制定的信用卡、赠券、会员优惠卡,被特许人应与特许人直营门店按相同条件同时使用,折扣差额由被特许人自行负担,但该项促销严重影响被特许人收益的,特许人制定该活动方案前应取得被特许人的认可。
如被特许人需自制或自行刊登广告,应将广告文案送特许人核准,经特许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 商品的提供及结算:
1、加盟门店的商品由特许人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特殊商品需要由被特许人自行采购、配送的,应先征得特许人同意,由双方另定补充协议。
2、对特许人提供的商品,被特许人应按批结算,先付款后提货。商品的具体结算价格由双方另定补充协议。
商品自特许人的配送中心至加盟店的运费、卸货费由被特许人承担。
3、特许人提供的商品,被特许人必须参照特许人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有较大幅度(5%-10%及以上)差异的,应经过特许人的许可。
第六条 被特许人的权利:
被特许人享有与特许人直营连锁店相同的促销待遇。
特许人供应被特许人的商品,其供应价格与特许人制定的零售价格之间应当有合理的毛利润率,为_______________,促销行为以及其他双方认可的活动降低该利润率的,不受本条款约束。
第七条 被特许人的义务:
1、特许人提供各种企业标准、超市操作规范、超市工作规范、超市管理技术规范和其它规章制度,被特许人须无条件地执行。
2、被特许人的营业时间必须与特许人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须征得特许人同意。
3、被特许人必须按特许人的要求制作、提供各种财务报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被特许人必须执行特许人提供的商品(质量、计量、价格)的管理规范。
5、特许人派遣督导人员监督、指导被特许人加盟店铺的经营管理情况的。被特许人必须服从并予协助配合。
6、被特许人的工作人员应穿着特许人统一制服,佩带统一胸卡,印制统一名片,用以维护与特许人相同的企业形象。
7、被特许人不准在本加盟店之外的任何其它场所,从事或协助他人从事“与__________(超市)”相同或类似的营业,不参与任何其它超市的事业。
8、保守特许人的商业秘密,以下文件、事项属于特许人的商业秘密范围:
第八条 特许人的义务
1.特许人向被特许人加盟店提供的各项待遇(不限于管理、培训、商品供应价格、促销待遇与机会等)不得低于特许人给予任何一家直营店或其他加盟连锁店的待遇。签订本合同时特许人声明保留且被特许人同意的除外。
保留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特许人制定的零售价格应随市场行情调整,不得显著高于同期市场价格。
特许人直营店的零售价格不得低于其制定的零售价格。确有必要低于其制定的零售价格的,应提前通知被许可人,并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调整被许可人的商品供应价及零售价。
3.被特许人的商品发生残损或他问题需要退换的,特许人应按照商品退换办法及时办理,该退换办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修改该办法视同修改本合同。
4.特许人应向被特许人提供所有的管理技术、运作规范、营销策略。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约处理。违约方应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整,不能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的须据实赔偿。
2、被特许人如严重损害特许人利益、名誉和泄漏特许人提供的经营管理秘密,特许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3、特许人如隐瞒相关事实,严重损害被特许人的权益,被特许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特许人赔偿相关损失。
九、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本合同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共___________年。期限届满前___________天合同双方没有达成续约协议的,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被特许人若无意继续经营,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特许人并支付违约金,待特许人认可后办理结账、解约手续。
3、在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起___________天内,被特许人必须拆除“__________(超市)”的标志、图形及与此有关的文字、图案设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并不得再使用“_________(超市)”的字样及其它属于特许人所有的营业标记,管理技术、商业秘密。
十、争议的解决:
1、提请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经双方签章、签字并送达后生效,双方各执肆份为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