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部队安全事故心得体会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心得体会(汇总7篇)

2023年部队安全事故心得体会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心得体会(汇总7篇)

ID:2769674

时间:2023-09-12 17:48:44

上传者:灵魂曲 2023年部队安全事故心得体会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心得体会(汇总7篇)

心得体会是对所经历的事物的理解和领悟的一种表达方式,是对自身成长和发展的一种反思和总结。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部队安全事故心得体会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心得体会模板篇一

通过本次安全培训教育,使我受益匪浅。通过总结,本次安全教育的内容可概括为安全态度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三个方面。

1.安全态度教育

安全态度教育包括思想政治方面的教育和具体的安全态度教育两个方面内容。首先是思想政治教育,包括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和法纪教育。通过劳动保护方针政策的教育,使员工提高对安全生产意义的认识,深刻理解生产与安全的辩证关系,纠正各种错误认识和错误观点,从而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法纪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通过法纪教育,使员工认识到自觉遵章守法,是确保安全生产的保障条件。然后安全态度教育是一项经常的、细致的、耐心的教育工作,应该建立在对员工的安全心理学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联系实际地进行。

2.安全知识教育

安全知识教育包括安全管理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安全管理知识教育,包括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组织结构、管理体制、基本安全管理方法等知识。

操作时所需要的专门安全技术知识。

3.安全技能培训

仅有了安全技术知识,并不等于就能够安全地进行作业操作,还必须把安全技术知识变成进行安全操作的本领,才能取得预期的安全效果。有的新员工有安全操作的愿望,也学习了公司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但在实际操作时却出了事故,就是因为缺乏安全技能,力不从心的缘故。要实现从“知道”到“会做”的过程,就要借助于安全技能培训。

安全技能培训包括正常作业的安全技能培训和异常情况的处理技能培训。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应预先制定作业标准或异常情况时的处理标准(作业程序、作业方法、作业姿势等),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培训。要掌握安全操作的技能,就是要多次重复同样的符合安全要求的动作,使职工形成条件反射。要达到这样的标准程度,不是通过一两次集体讲授就能做到的。

安全教育的类型按照教育的对象把安全教育培训可分为五大类型。

1.领导人员的教育

领导人员的教育培训,主要是进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体制、安全规章制度、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基本的安全管理知识的教育。

2.技术干部的教育

员一般不直接参加生产,受到生产中伤害的可能性较小,他们又不承担领导干部那样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因此往往缺乏接受安全教育的迫切要求。但事实证明工程技术人员与安全生产有着密切的关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是十分必要的。

3.专兼职安全干部的教育

们从事具体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方面的工作,应该具有系统全面的安全知识。为此,应该创造条件让他们接受系统的专门教育。

4.新员工的教育

新员工要接受公司、科站、班组三级的安全教育。公司、科站的教育内容主要是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基本安全技术知识、安全防护知识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危险场所、设备、尘毒等情况和事故报告制度等。班组教育应着重安全技能培训,即结合本岗位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学习安全操作规程,训练安全操作技能,掌握安全防护方法等。

5.特种作业员工的教育

对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并经过有关部门的严格考试,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后,才准其上岗操作。特种作业员工的培训一般采用短训班的形式进行,而且持证后须按规定的年限进行年审。

怎样搞好安全教育涉及的因素很多,现着重提出下列各点:

1.要建立和发展安全教育的阵地

有条件的公司和施工单位应该建立安全教育部门,条件差的至少应该有一间教室和一间资料室。要逐步添置积累安全教育所需的资料、图书、教材和设备。有了安全教育阵地,就能为安全教育创造有利的条件。

2.安全教育要坚持经常化

要重视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要有计划地把集中教育和经常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

3.教育方式方法要灵活多样

结合事故案例进行教育,使人触目惊心、印象深刻,给人以启示警戒,久久难忘;模拟性的安全训练能使人迅速牢固地掌握安全操作的技能;竞赛性质的教育方法能激励人进取,而且生动有趣。总之,要根据各个单位的实际情况,有所发展,有所创新,才能取得好的教育效果。

4.要研究人的心理、个性特点

对个别容易出事的人要从心理上、个性上分析他的不安全行为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个别的教育和引导。

部队安全事故心得体会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心得体会模板篇二

为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有效遏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隐患及其分类

1、隐患:本制度所指隐患,是指可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

2、隐患分类:一般隐患系指危险性较低、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重大隐患系指危险性较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大的隐患;特别重大隐患系指危险大、事故影响或损失大的隐患。

二、隐患整改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抓生产必须先抓隐患整改”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4、实行隐患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重特大隐患整改期间昼夜监控和重特大隐患整改逐级上报制。

三、隐患建档

阶段性总结及情况反馈意见、隐患注销和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等相关资料。

四、隐患整改

1、人的不安全行为整改,本着“发现一处,随时消灭一处”的整改原则,对人为隐患,要通过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严抓各项制度落实,强化考核,拒绝“三危”现象,努力提高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防范意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2、物的不安全隐患整改,要增加必要的安全投入,及时按相应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维修、加固、整治隐患部位,重视隐患部位的养护和跟踪监控,加强现场管理,建立隐患整改信息联络体系,确保隐患整改措施得力,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要按计划及时限要求完成。对一时不能整改彻底或整改期限长的,要采取强有力和切实可行的`安全监控及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重特大险情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格24小时昼夜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万无一失。

五、隐患整改监督检查

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系统内隐患整改工作,隐患部门对隐患整改的具体方案实施、监控、安全防范具体负责。

2、要建立隐患整改定期调度制度。隐患部门每周检查一次整改情况,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委托其办公室每月督查一次全项目部隐患整改情况。

六、隐患整改总结及信息反馈

隐患整改完毕,隐患部门要形成隐患整改总结,填写隐患整改反馈单,并按规定上报。同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追究构成事故隐患的责任人,以警后事,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七、奖惩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力求把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隐患整改,特别是重特大隐患整改及时、彻底的,项目部将上报公司给予通报表彰,并对及时发现,上报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或在隐患整改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对存有隐患,尤其是重特大安全隐患瞒报、整改措施不利、或久拖不改、或不按规定及时整改到位的部门,对因整改不彻底而酿成事故的,将从严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派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派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应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公司将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业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二条、任何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公司举报。公司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所举报事故隐患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

第三条、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第四条、结合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厂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公司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第五条、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它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或者停止作业,对难以暂停或停产停业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六条、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七条、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公司领导组织检查验收。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八条、公司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惩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部门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建立重特大事故隐患举报、处理、监控制度,组织各部门对重特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控管理。

3、组织治理公共安全隐患,景区内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组织抢救,做好事故上报、善后工作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定期开展对本部门、本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排除。

8、按职责权限组织制定本行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参与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和事故统计上报。

各级、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承担景区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景区安全生产形势,拟定景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监察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决议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2、指导、协调景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

3、组织景区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体系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5、负责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订旅游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消防安全事故隐患,负责协调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二、森林防火、安全巡查、通讯联络、安全救护职责

1、负责对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依法对公共场所进行备案登记,指导场所及其部门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协助督促场所维护自身秩序,对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和灾害事故进行现场处置。

2、负责景区灭火救援、火灾预防和消防监督工作;拟定消防安全责任。

3、负责景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施工现场安全;制定建筑行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

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国-家-安-全法学结

3.国-家-安-全用电常识

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

5.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6.精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7.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8.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部队安全事故心得体会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心得体会模板篇三

一、 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一岗双责管理责任为核心,以隐患排查治理、夯实安全基础为主要任务,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工作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 强化领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组 长: xxx

组 员: xxx

主要职责:加强对本次安全大检查的组织领导,一方面加大检查频次和检查力度。另一方面,通过有效的组织和领导,加大隐患治理资金投入的力度,领导和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现场监管。杜绝一切“习惯性违章”作业,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生产。

三、检查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6月1日起,至7月20日结束。

6月1日至10日为方案制定阶段;

6月11日—6月21日为班组自检自查阶段;

6月22日—6月30日为项目部检查阶段;

7月 1日—7月10日为隐患整改及再检查阶段;

7月11日—7月20日为总结提高阶段。

四、 检查内容

1、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查规章制度;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职工是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遵章守纪情况、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2、防人身、放电、防风、防火、防机械设备事故、防高空坠落的“六防”工作:检查生产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生产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是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进一步加强除掉安全生产“五个坏习惯”活动的开展和检查,重点检查在开展扭掉坏习惯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并将除掉安全生产“五个坏习惯”活动纳入到本次安检活动中来。

4、防火防爆检查:项目部要定期对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或试验,确保良好、有效,并建立台账。重点检查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开展情况,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5、生产用电安全:检查电力线路的绝缘、布置,各种电器设备的接零接地。

6、交通安全检查:对驾驶人员车辆准驾制度、车辆日常检查、驾驶员培训等。

五、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职责。各部门必须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到岗位,监督检查到一线员工,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全面排查摸底,明确整改责任。必须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实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结合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加强宣传活动。采取宣传培训等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强化警示教育,使员工成为支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参与者,形成人人管安全的良好氛围。

部队安全事故心得体会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心得体会模板篇四

安全生产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企业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工作。近日,发电车间以厂开展的安全思想作风大整顿、“大家谈”活动为契机,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学习分析活动。从职工的言语和日常行为中得知,职工在现场操作,存在安全规章制度执行不严、巡检不按时不认真、两票三制执行不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规范,部分职工认为程序复杂,简化程序,省事图快,凭经验操作,还有职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视而不见,抱着侥幸心里等安全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必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根治。

一是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厂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管理办法,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好人主义思想。其次,必须严格标准、尺度,逗硬检查考核,强化制度的落实落地,体现出制度的刚性。如果制度没有有效地执行,再好的安全制度也是一纸空文,所以,全厂人员应自觉遵守规定,严格执行安全规定、办法,积极主动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

二是加强新技术运用,降低安全风险。厂发电设备经过部分技术升级改造,已具有一定自动化水平。但是,部分设备故障检查判断,设备参数调整,电网故障判断处理依然需要员工来手动操作完成,判断失误,误操作,导致事故扩大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此,建议厂应加大新技术运用,减少人为判断处理故障,用技术保证安全。

三是提高职工业务技能。一是企业要掌握员工的实际技能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二是要认真开展好传帮带活动,以此提高员工的整体业务技能;三是车间应充分利用班前会、政治安全学习会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使职工熟练掌握所需的安全操作技能和本岗位的应知应会安全知识。

四是狠抓职工安全意识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不断的加强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要长期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每日一题”、每周一案例等活动,同时向职工讲明讲透安全事故对自己、家庭、亲人、企业带来的危害,算好安全“八笔账”,让职工深刻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

部队安全事故心得体会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心得体会模板篇五

检查内容主要分为台账资料检查和现场检查两部分。

(一)台账检查:

1、安全责任体系(责任书签订)情况;x、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x、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情况;x、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x、企业负责人和安管员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情况、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情况;x、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情况;x、制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实施应急演练情况。

(二)现场检查:

1、在有较大危险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警示标志情况;x、安全设备、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和正常运转情况;x、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x、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情况;x、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情况;x、企业三合一情况(住宿是否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建筑内)。

(三)重点场所:

1.涉疫场所。

重点排查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定点医院、隔离观察点,以及防疫物资生产、物流、仓储企业等涉疫场所消防、燃气、供电和建筑质量安全等。严禁对涉疫场所临时改建,严禁设置建设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失修失养严重、超负荷使用建筑作为涉疫场所,严禁隔离场所周边环境野蛮装修、挖掘取土、私搭乱建等行为。强化涉疫场所用电、用氧设备安全措施和酒精、口罩等易燃易爆生产场所安全措施,及时消除物资乱堆乱放、电线私拉乱搭等安全隐患,配齐应急标示和安全提示,配全应急器材,畅通消防通道和应急通道。

2民房安全。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开展回头看,全面深入排查、分类严格处置,持续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四无”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改扩建、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承重结构的房屋,做到应查尽查,不漏一户一房。对排查出的“四无”房屋,要一律告知业主暂停使用,责成业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拆除、加固等措施分类处置,确保安全。

3.建筑施工安全。

检查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盯住预防高处重点整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行为,特别是防滑、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开展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检查,严查高空作业人员没系安全带、没戴安全帽、没有遵守高空作业规程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排查起重机械、升降设备、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4.重点行业领域安全

(1)危险化学品领域。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三年提升行动,加强“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两个导则”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专家指导服务工作。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推动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气处置各环节安全体制机制,深入开展废弃危化品等危险废物排查,坚决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要确保油气管道设施结构完整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加强管道沿线地质灾害防治与监测,严格审批监督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工作。要重点整治烟花爆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批发企业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严厉打击黑窝点等违法经营行为。

(2)交通运输领域。要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要及时消除临水临崖、连续长陡坡、团雾暴雨多发等路段安全隐患。

(3)消防安全领域。要深化超市、商场市场、电动自行车、建筑施工安全提升行动等消防安全治理,深入排查整治群租房、公共娱乐场所、酒店、养老院、地下空间、“三合一”等高风险场所火灾隐患,坚决纠治堵塞通道出口、违章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安全隐患。加强用氧用电设施、物资集中区域、电气线路等安全巡查,畅通安全通道,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燃气领域。全面整治辖区瓶装燃气供应点、居住小区的用气和长输管道输送环节的安全问题。要排查无证经营燃气、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无证货车非法运输、为非自有钢瓶非法充装、非法倒装等非法经营行为,坚决打击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的违规行为。排查整治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违规使用醇基燃料,燃气燃烧器、连接软管、减压阀产品不合格或设施老化龟裂、未配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

(5)其他行业领域。要深入开展校园、公共安全、民爆、电力、特种设备、旅游、农机、寄递物流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强化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部队安全事故心得体会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心得体会模板篇六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十三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地方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

第十九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

第二十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应当加强对重点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整改指令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必要时,报告同级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者。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属于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应该及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二十一条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其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提请原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纳入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中加以治理,落实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

第二十四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季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逐级报至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

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半年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五)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

(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第二十七条承担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评价证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可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的资质。

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九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队安全事故心得体会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心得体会模板篇七

一、自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广大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依法依规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并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坚决防范各类事故;职工是企业最大财富,保障自己职工的生命安全,也是企业主最崇高的成就,因此企业的一切行为都要以安全为底线。

二、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企业能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的重要衡量标尺,也是国际劳工组织等国际组织和欧美等发达国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经验做法,更是安全生产法、刑法和国务院总体部署的要求。我们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条件较好的企业要努力创建一级、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持续改善企业安全状况,从根本上提高我们的安全管理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三、完善企业的内部安全管理。要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危险有害因素、工艺流程等,制定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严格落实企业管理人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加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及时纠正作业人员“三违”现象,确保安全生产。

四、持续加大企业的安全投入。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改善作业环境和条件。积极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高能耗低水平的设备,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安全、长远发展。

五、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有力保证。要认真抓好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要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六、着力提高事故防控能力。要加强危险源管理和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工作,特别要加大重大危险源监控,采取人防与技防相结合,随时掌握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加强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不断检验预案的实用性、针对性,增强企业应对突发事故的组织能力。

让我们携起手来,主动承担起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治理好自己企业的安全生产事务,扎扎实实推进企业安全、健康发展,为建设“幸福江门”而共同努力。

倡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