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计划 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优质9篇)

2023年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计划 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优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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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4 13:00:44

上传者:琉璃 2023年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计划 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优质9篇)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面临着各种各样的任务和目标,如学习、工作、生活等。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些目标,我们需要制定计划。什么样的计划才是有效的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计划书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计划 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篇一

3、完善安全预警机制。及时发布“校园安全月预警”。学校要建立固定的“安全教育警示栏”,发布每周安全教育内容、当月安全教育主题和安全预警信息。

4、学校要定期、不定期对学校校门、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楼梯间、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化学危险品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尤其是春、秋两季开学前要进行拉网式排查,使苗头性问题得到及时清理和解决。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1、做好课堂教学工作。做到有教材、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案,规范使用《安全教育读本》。

2、继续坚持每天一分钟提醒、每周五分钟提示、每月30分钟教育警示制度。创造浓郁的校园安全文化氛围。

3、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要利用主题班会、宣传专栏、黑板报、专题讲座、家长会等形式,提升教育效果,使广大师生员工“三个习惯”不断改善。

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计划 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篇二

侯边庄小学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侯边庄小学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三、为学校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学校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 学校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条 学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六)与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六)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二)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七)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八)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十)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十二)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二)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四)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八)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九)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十)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驻校内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

(三)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三)车库、油库、加油站等部位;

(四)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六)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使用部门;

(八)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九)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在学校内举办文艺、体育、集会、招生和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和展览,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并经学校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依法应当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十七条学校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学校各项工程及驻校内各单位在校内的各项工程消防设施的招标和验收,应当有学校消防机构参加。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学校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文件等应当报学校档案机构和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场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学生宿舍。

生产、经营、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学生宿舍等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九条 利用地下空间开设公共活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学校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

学校对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应当向学校消防机构申办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二十三条学校内出租房屋的,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出租方负责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学校授权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发生火灾时,学校应当及时报警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学校应当在火灾事故发生后两个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较大以上火灾同时报教育部。

火灾扑灭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现场并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二十五条 学校及其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第四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四)单位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五)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十一)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校医院、学生宿舍、公共教室、实验室、文物古建筑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十一)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三十二条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或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四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五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五条 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第三十七条 学校二级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八条 下列人员应当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一)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学生宿舍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学校、二级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第四十条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十一条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七章 消防经费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条学校日常消防经费用于校内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备用设施、材料,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保证学校消防工作正常开展。

第四十四条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改造消防专用给水管网、消防专用供水系统、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第四十五条 消防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第八章 奖 惩

第四十六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七条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前款涉及民事损失、损害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学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除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外,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依据本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本规定所称学校二级单位,包括学院、系、处、所、中心等。

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计划 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篇三

为切实加强全校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坚决遏制校园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校平安、稳定,增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特制定20xx年安全工作计划。

1、全面完成20xx区教体局安全科文件中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杜绝学校群体性安全事件,遏制和减少一般性安全事故,力争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零发生。

2、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教育实效性,不断提高安全教育水平和师生自救自护能力。

3、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防范管理体系,强化“一岗双责、全员管理”责任制,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岗位管理实名制,创新安全隐患前置处理办法,实施学校安全管理问责制,推进安全制度有效落实,确保安全措施不空转。

4、推进安全教育制度化、常规化建设。落实安全教育进课堂要求,确保课程、课时、教师、教材、教研和考核“六落实”,增强师生生命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生存成长能力。

5、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台账规范完备,隐患整改或有效控制率100%。

6、进一步提升校园“三防”建设水平,加强学校保安人员的聘任与管理,实现学校视频监控全覆盖及与公安机关联网。

7、积极配合区综治委认真履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牵头职责,建立部门联动的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及时消除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平安、师生安全。

(一)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追究

加强对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学习,切实提高“新安法”在师生中的知晓率,推动“新安法”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学校安全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教体局安全监管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全力构建校园安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抓落实、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全员安全工作格局。加大学校安全工作经费投入,并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研究、部署学校阶段性安全工作,全体成员要本着对学校负责的思想,各司其职,增强工作主动性,认真做好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

(二)建立安全制度,完善应急预案

1、加强工作责任制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建立一支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学校安全工作队伍,组织师生积极参与,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2、落实定期检排查制度。要严格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的工作思路,把检排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学校每周和重大节假日前必查的基础上,查重点、重点查、查反复、反复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

3、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每月安全报告制度,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学校每月28日前将《安全工作月报表》交校长盖章确认后报教育局安全科备查。每月一次安全工作简报,做到形式活泼,内容充实。

4、规范档案管理。学校安全档案是学校安全工作真实具体的原始性记录,安全档案资料是研究处理问题、开展工作、领导决策以及实施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追究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将进一步规范各类档案资料的收存、归档工作,做到数据实、情况清、信息明、资料全。坚决杜绝平日不存事后补、甚至为迎查而突击造假的行为。

5、完善安全考核制度。对安全工作成绩显著或有特殊贡献的教职员工应予表彰奖励,凡因工作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

6、完善安全预案。以自然灾害、重大伤亡、食物中毒、重大疫情为设想条件,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制定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做到内容充实、实用。完善保障措施,健全处置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各项应急工作能有条不紊地展开,把危害和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三)加强安全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1、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创设校园安全文化宣传阵地,及时充实、更新安全宣传内容,确保安全宣传不低于整个宣传内容的30%;校园内外、楼内门厅、走廊显要位置以及重点防范部位,都要张挂安全标语、挂图、知识牌、提示语及警示标志等,时时处处提醒师生注意安全;要开展灵活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文化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校园安全文化氛围。

2、认真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安全办主任和课任教师的作用,将安全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帮助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法制意识。

3月份举行“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

5月份举行“防灾减灾日”活动。

6月份举行“安全教育月”活动。

11月份举行消防安全教育月活动。

12月份举行法制宣传教育日活动。

积极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要突出紧急情况下疏散、逃生演练。演练每学期不少于4次。

(四)加强安全管理,抓重点领域,实施精致管理

1、加强门卫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门卫工作制度,把好校园入口关。严格门卫询问登记制度,非本校学生和工作人员必须有完备的登记手续和正当的理由方可进入校园,对不能说明情况的人员应责令其离开学校。

2、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出入校园,应避开学生上下学和人多情况复杂时段,限道、慢速行驶,防止意外交通事故发生。

3、加强食堂饮食卫生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定,严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饭菜留样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4、做好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要教育和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5、做好校园电子监控系统的检修,使其处于备用状态,建成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校园治安防控网络,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理。严格落实教职工值班和教干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做好值班记录。

6、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依据《消防安全法》规定,加强校园内消防设施建设,完善疏散标志,加强维护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每学期组织师生开展消防演练1-2次,有序组织师生撤离。

7、加强各类教学活动安全管理。教学研究中心和学生发展研究中心要加强课堂、体育课、实验课、大课间操、课间活动及午休的组织管理,严禁教师脱岗,努力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8、加强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学研中心要切实落实相关人员职责,高度重视课间休息、集中放学、课间操及升旗仪式等楼道安全管理,后勤保障服务中心要做好楼梯栏杆的检查维修保养,保证牢固、规范。有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整改。

(五)做好入保工作,转移教育风险

为有效防范和妥善化解安全事故风险,维护学校和学生利益,解除家长后顾之忧,继续做好学生平安保险及校方责任保险工作,让更多的学生享受到保险保障。

(六)配合安全职能部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积极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大力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合理规划交通线路,确保校门及周边地区良好的交通秩序。

积极配合工商、文化、新闻等部门,依法规范学校周边地区的文化娱乐场所,及时查处、取缔非法经营的网吧等场所。

积极配合建设、工商、城管等部门,依法加强校园周边地区管理,依法清理占道经营的游商摊贩。

(七)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山东省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全面实施学校食堂“亮化工程”为契机,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改善学校食堂卫生设施与条件,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食药监管理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关和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关,落实索证索票、台账登记、食品留样、餐饮具消毒等管理措施,加强厨房饮用水管理,严防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安全事件。

(八)严格防范拥挤踩踏事故。

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学楼楼梯、扶手和楼梯间照明设施的检查与维护,逐步消除影响疏散逃生的推拉门、内开门、卷帘门等不符合要求的疏散门,确保各类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学生在校(园)期间要确保教室前后门都能随时打开,便于紧急情况及时疏散。加强学生日常上下楼梯常规安全指导和教育,严禁在楼道、楼梯做危险动作。严格落实楼道、楼梯及校园重点部位值班管理制度,课间休息和放学时间在各楼层实行定人、定岗负责看护疏导学生,确保上下学时段、集会、课间操等集体活动期间学生安全。

(九)严防学生故意伤害。

加强学生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重视特殊学生群体的安全管理,认真做好各类特殊学生的摸排,及时发现、化解学生间的矛盾、纠纷,加强对行为有偏差及特异体质学生的心理干预和疏导,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是非观,严防学生之间的故意伤害。要加强校园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技防建设水平,有效监控和减少学生违规违纪行为。

严格落实“谁在岗、谁负责”原则,认真组织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严禁教师在组织教学活动中脱岗,严防意外伤害责任事故。严格落实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建立并规范学生健康档案,限制特异体质的学生参加不适宜的运动或活动。

(十一)加强防溺水教育管理。把握节点,做好提前教育预警,开展专项排查行动和针对性强的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突出做好学生课间、双休日及节假日前的排查和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自觉做到防溺水“六个不”。加强与学生家长、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系,做好危险水域安全警示和管理,督促学生家长切实承担起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监管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在综治委领导下,积极争取公安、食药监、城管、工商、文化执法等职能部门的支持帮助,查处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科学设置交通警示标识和交通安全设施,清理、整顿非法经营和占道经营流动摊点,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

按照《罗庄区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工作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计划,主动查找自身不足,深入思考创建工作的新举措、新方法,标本兼治、整体推进。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严肃性、重要性。

附:主要工作安排

一月:

1、迎接区教体局年终综合督导检查。

2、制定20xx年安全工作计划。

二月:

1、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2、消防、校舍、防水防冰漏电检查

三月:

1、开学前安全自查。

3、开展第二十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

四月:

1、开展“清明节”防火安全宣传教育。

2、开展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

3、组织开展校园安全警示语征集评选活动。

4、加强食堂安全卫生管理,推进“食堂亮化”工程。

五月:

1、组织开展第七个全国防灾减灾日教育活动。

3、组织做好学生平安保险投保续保等相关工作。

4、开展5、12防灾减灾日教育活动。

六月:

1、组织开展第十四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教育。

2、做好防汛工作,开展校园防汛应急检查活动。

3、集中开展防溺水安全专题警示教育。

4、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周”活动,推进“食堂亮化”工程。

5、安全工作半年总结。

七月:

1、对学生进行暑期安全教育。

2、开展安全管理档案专项检查。

3、督促学校做好暑期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值班保卫工作。

4、开展安全教育优秀教案评选活动。

八月:

1、做好开学前安全排查和隐患整改。

2、做好汛期安全工作。

九月:

3、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

4、开展安全教育优秀教案评选活动。

十月:

1、开展校园安全年度考核暨“平安和谐校园”评估验收工作。

2、做好校方责任保险的投保续保工作。

十一月:

1、开展“消防宣传月”主题教育活动。

2、开展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3、做好冬季校园安全工作,检修暖气管道。

4、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

十二月:

1、开展“12、2”交通安全日宣传教育活动。

2、开展校园安全检查。

3、督促学校做好“元旦”假期安全教育。

4、搞好。做好年终各项迎查工作。

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计划 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篇四

1、为创建平安校园良好氛围,学校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利用板报、橱窗、安全条、宣传条幅向师生、社区、乡村干部、家长广泛宣传。

2、聘请司法干警和关工委同志为师生做法制安全教育和预防学生人身安全技能技巧报告会各1次。

学校实行封闭管理,门卫每天上午下午准时开锁校门,家长接送学生一律在校门口,外人不得入内。门卫做到校内外全天候,安检排查,不许学生带危险品入校,门卫每天上午放学准时开锁校门,站好岗,接送学生与家长衔接。

2、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师生饮食健康。

食品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从接货、贮藏、加工、分发实行全程跟踪监控,确保各个环节无纰漏。教师食堂由专人负责,主管食物采购、灶夫烹制等各个环节的安全。

3、做好每天的安检工作,确保校园内部环境安全。

门卫和班主任每天要做好2次安检工作,确保学生无危险品入内。护校人员24小时排查学校危墙、体育器材、校产等安全。

4、做好安全预案演练工作。

5、创新载体、拓展安全教育新途径。

学校利用网络、电视、自编小品等形式广泛宣传,寓教于乐,使校园安全推向深入。

总之,校园安全任重而道远,关系到师生的生命与健康,涉及千家万户,影响深远。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时时事事处处抓安全的思想,广泛动员社会、家庭等一切力量形成强大合力,齐抓共管打造平安校园的铜墙铁壁,给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良好校园氛围。

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计划 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篇五

1、在总务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食堂的管理工作,带领全体职工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严格遵守学校、食堂管理科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生活,严格管理,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不断提高食堂饮食质量和服务水平。

4、负责本食堂伙食的成本核算,要降低伙食成本,提高伙食质量;扩大服务项目,增加花样品种、风味特色;热情周到为就餐者服务作为根本宗旨,不断推进伙食工作向前发展。

5、建立和完善食堂内部的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的运行机制。

6、认真抓好食堂的饮食、环境、个人卫生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卫生五四制》和《食品卫生法》,公用餐具做到每餐消毒,防止流行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7、定期召开全体食堂工作人员大会和班组长会议,研究讨论本食堂工作重点,制定工作计划。定期组织食堂职工开展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职工业务技术水平,完善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改进措施。

8、认真抓好本食堂的安全教育和治安消防工作,经常检查用电、用火、用气、机械设备运行情况,明确岗位责任,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9、加强食堂临时工人的教育管理,经常进行业务技能、生产安全的培训,注意发挥和调动临时工人的积极性。

10、根据本食堂工作情况,合理安排劳动力,注意发挥班组长作用,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11、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好每月结算工作。

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计划 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篇六

2.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出现;

3.消除校园的安全隐患,保障学生正常、安全上学。

十一月(11月9日为全国消防日)

1.防火、用电安全宣传教育;

2.组织学生开展专题性应急疏散演练;

2.提高发生紧急事件,学生逃生能力。

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计划 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篇七

4、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辟安全宣传阵地,及时充实、更新安全宣传内容。校园内外、楼内门厅、走廊显要位置以及重点防范部位,都要张挂安全标语、挂图、知识牌、提示语及警示标志等,时时处处提醒师生注意安全。

5、切实搞好应急演练。坚持每学期两次以上集中演练,注重演练的针对性、实战性、实效性。

养成三个习惯。一是养成学生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二是养成教职员工关注学生安全,自觉抓学生安全的习惯。三是养成学校领导督导检查,发现、处置隐患的习惯。

(三)突出重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加强防溺水安全工作。今年定为“防溺水”管理年,学校要高度重视、及早建立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夏季开始要做到每周至少15分钟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和每天上午、下午放学前1分钟安全提示。通过开展主题班队会、安全专刊等多种途径和方式,组织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要通过家长会、短信、家访、印发《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家长的引导,及时向家长发布预防溺水等安全提示,提醒家长特别注意“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孩子的游泳安全,切实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学校要加强与社区(村)和乡镇有关部门的联系,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注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对危险区域,学校要敦促村居组织在醒目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或提示语。

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计划 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篇八

根据新的形势,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治安安全工作的两个《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安全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各校安全工作各项措施,继续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切实承担起保09年各校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继续加强以学生安全为本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好09年各校安全工作,确保09年各校安全工作领导到位,工作目标责任到位,工作制度措施到位,保证09年各校一方平安、稳定、安全文明。

1、加强领导,落实制度。

安全工作是各校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继续坚持把安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并把它作为各校事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期工作来抓。务实创新严管理,全面落实安全工作工作制度。

(1)坚持校长亲自担任各校社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认真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各校安全工作的管理。

(3)继续完善、健全各校安全工作管理网络,明确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明确安全工作的职责。

(4)严格各校社会安全工作工作管理制度、监督机制和奖惩制度,做到谁失职,谁负责。

2、整体优化,落实措施。

各校社会安全工作要承担起确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加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强对学生的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工作机制,规范、落实综治工作措施,保证各校平安。

(2)严格安全工作教育与管理,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坚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3)细化安全工作管理,注重防范,切切实实做好教师的护导值日工作,做好对学生的活动监护工作,并积极开展学校、家庭、社会,网络安全工作等活动,保证学生的安全。

(4)严密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的可行方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并报教育局同意后方实施。

(5)严格落实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出现。

(6)切实做好各校及周边整治工作,安全工作月报工作,不断推进安全工作的整体优化。

3、积极争创,安全文明。

安全工作管理是动态管理,循环往复的过程,不可能一劳永逸。按照安全工作制度规定和内在规律,从长计议,抓好落实。在经常性上下真功夫,花力气,积极争创安全文明单位。从明确领导和部属的责任入手,并且忠于职守,履行职责,树立在其位、谋其职的良好风气。

(1)加强安全工作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安全。

(2)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立即处置,扫除一切有碍各校安全工作的不安全因素。

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计划 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篇九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服务师生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后勤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整体品位,努力使食堂成为大学工作中的一个靓窗口,让教师安心,家长放心,让学生欢心。

二、工作设想

(一)安全卫生

2、 一丝不苟地做好消毒工作,餐具做到"一天一消毒",小餐具用蒸汽消毒,大餐具用施康消毒液消毒,熟食间用紫外线灯消毒,消毒工作有专人负责,并做好消毒记录。

4、 食堂灶具等处均用电和柴油,要求职工规范操作,时刻注意 用电和燃油的安全。

5、加强卫生管理,解决卫生死角,工作定岗定位,做到地面无烟头无杂物,垃圾桶要及时清理。

6、灭蚊蝇、蚁、鼠等卫生设施必须齐备,并放在正常使用处使用。

7、加强清洗场地,后场、前场、灶台上下不得有污垢、垃圾等不卫生的状况。

8、制点地、工作地、成品点、成品与半成品、生熟、荤蔬分开。做到整洁有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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