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巡查总结 地质灾害工作总结(优质5篇)

地质灾害巡查总结 地质灾害工作总结(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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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5 03:30:48

上传者:紫薇儿 地质灾害巡查总结 地质灾害工作总结(优质5篇)

对某一单位、某一部门工作进行全面性总结,既反映工作的概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缺点,也要写经验教训和今后如何改进的意见等。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结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地质灾害巡查总结 地质灾害工作总结篇一

为保障我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我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为灵宝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发生灾害后为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专业组,办公室设在市地质矿产局。

市人武部负责调集部队赶赴灾区,抢救受灾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市公安局、建设局、水利局、电业局、物资总公司、石油公司等部门负责特种工程抗灾抢险,包括地质灾害发生时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和其它严重灾害的抢险任务。

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市民政局、粮食局、教委、物资总公司等部门负责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产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的教学秩序。

市水利局、建设局负责组织力量对灾区居民的给排水等公共设施进行抢险,尽快恢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对灾区房屋进行抗灾性能鉴定,组织搭建临时住宅。

市公安局负责情报信息工作,密切注视社会动态,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利因素。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市网通、移动、联通等公司负责修复通讯设施,保证抗灾救灾信息畅通。

市电业局负责组织修复输变电设施和电力调度等,尽快恢复灾区供电。

市交通局负责组织修复公路和有关设施,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市地质矿产局会同市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的预算、筹措和拨款。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负总责。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在灵宝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各乡镇、各专业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成立抢险救灾领导机构,组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队伍,配备抢险救灾装备,备足救灾物资,确保发生灾害后,抢险救灾队伍能够快速出动,及时救援灾民。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务必于5月30日前将抢险救灾机构及抢险救援队伍人员名单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备案。

地质灾害巡查总结 地质灾害工作总结篇二

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强化地灾防治工作,统一思想,分析我乡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始终把地质灾害工作作为“生命工程”来抓。按照“坡要到顶、沟要到头”的要求,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工作要求,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排查原则,从6月10日至7月10日,在全乡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按照区域分解,明确责任,实行乡、村、组、监测员四级联动,迅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治工作。凡是有人居住、有工程活动的地段、区域逐点逐段排查核查,实现隐患排查全覆盖。重点对学校、聚居点等人口密集区动态排查,找准薄弱环节、及时化解风险,强化问题整改。对已通过各种措施处理销号的隐患点进行“回头看”,检查治理工程运行情况,核查周边地质环境是否有新的变化。同时在排查工作中同步开展地灾防治宣传工作,组织汛期每月开展一次应急避险演练,增强干部群众临灾避险、自救互救的意识和实战能力,确保发生灾情、险情时临危不乱,快速、有序、安全撤离。

按照“一日一移交”的原则,及时将排查结果汇总上报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对排查出的隐患点逐一细化避让、监测、治理等措施,对险情紧迫的,第一时间组织受威胁人员聚散转移,并及时与县国土资源局与华地公司联系,对排查隐患情况进行指导,确保工作措施安全到位。同时,注重做好隐患排查工作经验的总结,取长补短,优化方案,完善措施,把地灾防治工作做实,打赢防灾硬仗,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地质灾害巡查总结 地质灾害工作总结篇三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我县特殊的“三山两槽”沟壑发育地貌,属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以小型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为主。具有点多面广、危险性大的特征。我县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276处,其中滑坡175处,不稳定斜坡41处,崩塌49处,地面塌陷8处,地裂缝2处,泥石流1处。9月18日我县普降大到暴雨,排查出新增地质灾害隐患13处,其中滑坡10处,崩塌2处,泥石流1处。

二、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工作。

(一)高度重视,防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1、领导重视,全面推动防灾

年初,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邻水县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20xx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3月8日、5月9日、6月5日、7月28日、8月31日5次召开了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安排布臵了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防治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防治机制。县委曾长东书记、县政府尹黎明县长、谭焰副县长多次带领各部门相关人员在汛中深入乡镇检查、调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召开现场办公会,与受威胁的群众进行贴心交谈,共同研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良方和对策。极大地鼓舞了全县干部群众的防灾斗志和工作激情,将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推向了新的台阶。

2、辖区管理,确保责任落实

治工作责任的层层落实。

3、强化巡查,及时发现隐患

今年汛前、汛中和旱期共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五次,共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276处,并逐点建立了监测防治档案,特别是对威胁人数较多、险情较大的32处灾害点纳入县级重点监测,并逐一编制了临灾预案。全年共发放“防灾明白卡”8000多份,增设地灾警示标志92块。

4、加强监测,及时主动避让

地质灾害巡查总结 地质灾害工作总结篇四

我局成立了以尼郎局长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陈渠副局长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泽仁达瓦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分管地质灾害的乡镇长为成员,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日常事务性工作,做到了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工作局面。

我局于今年3月份组织工作组到全县6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工作:

1、对排查出来的比较严重的隐患点采取了应急处置措施(主要是搬迁避让)。

2、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范的危害,共发放各类宣传藏汉语资料1860份,提高了全民防灾减灾避灾意识。

1、落实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

2、与乡、镇(场)相关部门签订《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

3、每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了具体的责任人和监测人;

4、制定了“全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抢险专项预案”;

7、建立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网络;

9、共发放了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

1200余份,在65该隐患点都立了地质灾害警示牌;

11、真达乡乡政府应急排危工程,正在积极开展申报工作;

1、近年乡镇换届新手多,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的宣传还有待加强;全县缺少从事地质工作的专业人员。

2、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有待加强。近几年来相对平稳,没有出现特大灾害,部分群众对灾害的创伤已开始淡忘,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发大灾离自己很远,灾害不可能年年有,防灾减灾意识降低。

1、做好汛期日常防灾工作;

3、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治理项目立项与申报工作;

4、协调、指导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做好地质环境管理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地质灾害巡查总结 地质灾害工作总结篇五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实行几年以来,得到了广大业主单位和评估单位的普遍认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因不合理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所造成的各种损失,有力的推动了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评估工作,更好的开展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结合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从二〇xx年一月一日起,启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原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资质单位不允许再承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如有发生,视为无证评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二、《北京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范》即将出台,各评估单位要严格按照“规范”开展评估工作,特别严禁越级评估,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将由评估单位自行负责。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北京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范》出台后,我局将组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培训,合格者将颁发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格证书,没有证书的人员不允许参加评估报告的编写工作。

甲级资质单位应不少于15人取得评估资格证书,乙级单位不少于10人,丙级单位不少于6人。

四、评估报告的审查暂由评估单位自行组织,条件成熟后交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介机构组织审查。评审专家组的产生要从“北京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审专家库”中抽选,并且同时要征得市国土局主管部门的同意。报告评审会要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建设项目甲、乙双方同时参加。

一级报告的评审专家组不少于5人,二级报告不少于3人,三级报告不少于2人。

五、评审专家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北京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范》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查。专家不允许参加本单位或直接利害关系单位编写的报告评审会。

北京市地质灾害易发区按照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编制的《北京市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20__年—20__年)执行。

七、跨行政区县的评估报告和一、二级报告在市国土资源局备案,三级评估报告在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备案。

害危险性评估报告(附光盘或磁盘);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评估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评估报告工作合同(原件)。

评估报告的备案情况,以及评估报告的质量将作为评估单位资质年检、换证、升降级的重要依据。

八、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本着“从快从简”的原则为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做好备案服务工作,以更好推动全市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为首都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建设工作做贡献。

九、本通知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落实国土资源部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京国土房管环[20__]659号)同时废止。附件:北京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审专家库(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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