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可研报告评审规定(实用10篇)

最新可研报告评审规定(实用10篇)

ID:2889179

时间:2023-09-15 07:46:05

上传者:灵魂曲 最新可研报告评审规定(实用10篇)

报告是一种常见的书面形式,用于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它在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包括学术研究、商业管理、政府机构等。优秀的报告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3年可研报告评审规定实用篇一

一、对“xxxx”重要信息,主要包括人民银行、银^v^和省联社各部门下发的“xxxx”相关文件、评级信息,尤其是评级结果须严格保密,未经人民银行、银保监机构和省联社相关部门同意,绝不向第三方披露评级情况。

三、“xxxx”文件、资料要认真保管,确保安全。未经批准严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外出。

四、各部门人员如需查看行社“xxxx”结果,要认真遵守保密规定和有关制度,并经有权审批人同意。“xxxx”结果文件不得擅自复印,确因工作需要,需经有权审批人同意后,由“xxxx办”保密专管员进行复印,复印件视同原件,并按规定做好编号、登记、保管和销毁工作。

五、若发生或发现“xxxx”信息、资料泄露事件或风险时,要第一时间向“xxxx办”报告,并积极配合防止损害扩大。

六、本人如违反以上承诺事项或相关法律性文件、单位规章制度规定,未能履行保密或保护“xxxx”有关信息义务的,愿承担一切损害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2023年可研报告评审规定实用篇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就甲方开发的___________________(暂定名)项目,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设计范围,服务及成果内容

、按甲方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及其它有关资料:

、评估现有方案及提供修定及优化规划布局。

、提供建筑概念平面、立面及剖面设计(包括高层住宅及酒店配套,但不包括中心区别墅及商业带建筑)。

、在确定规划修改及建筑立面设计后,完成修改规划概念方案至送审深度。

、各阶段成果:

、在10个工作日内在现有的规划布局图上以红线勾划出规划所需修正的部份及设计概念分柝图。提出高层住宅建筑的平面初稿及立面风格的参考图或设计草图。

、甲方同意及确定规划修定布局初稿及高层住宅平立面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概念方案修定稿,优化高层住宅平立面,及提供酒店配套建筑概念平、立面及剖面设计。

、在甲方同意及确定修定稿及高层住宅和酒店配套平立面概念设计后,在5至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规划概念方案至送审深度。(送审深度要求见第七条)

、根据审查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规划概念方案。

第二条、收费及支付方式

、收费(货币单位:____________港币):

根据以上第一条的设计范围和内容,规划方案设计费为hk$_________万元整(港币_________万元整)。

、支付方式:

合同签定后,三日内支付定金,即规划设计费的24%: ____________hk$______万元(港币______万元整);提交规划初稿及高层住宅平、立、剖面(即完成服务)五日内支付规划设计费的50%: ____________hk$______万元(港币______万元整);完成规划概念方案(即及项服务)五日内支付余下的26%:____________ hk$______万元(港币______万元整)。

、若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按进度支付设计费给乙方,乙方有权停止工作直至收到该收的设计费。

、所有按规定工作需要的支出,如印刷、晒图、照片、影印、电话、电传、邮递、速递等,由乙方自理;但应甲方要求额外增加的图纸费用另计。

、上述所有支付日期以甲方汇出款项之日为推,并需于汇出款项当日将付款凭证传真至乙方证实。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银行有限公司

户口名称:____________建筑师(国际)有限公司

户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港币)

、甲方的一切设计服务全部由乙方在香港提供、完成。设计费包括乙方工作人员2次出差到上海汇报/交流/工地勘查的差旅费,额外之差旅费由甲方负责,另外支付。

第三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在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向甲方提交的所有设计文件、图纸、方案的着作权属于甲方(署名权归乙方),但甲方应维护乙方设计成果(图纸、方案、文件)的严肃性,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若甲方需重复使用应得到乙方的同意及按有关规定给付乙方重复使用的费用。

、甲方需提供乙方不需考虑设计的别墅区及商业带的建筑图纸,以配合完成修改规划概念方案设计。

、乙方责任:

、保证设计文件、图纸、方案的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在设计过程中必须加强与甲方和其它相关设计顾问的沟通和协调。

第四条、停建及缓建

、停建:

当甲方终止或中断规划工程,或乙方被通知无限期停止工作时,此工程作停建论。甲方须按本合同第二条内的条款支付乙方相应各阶段已做出之局部或全部规划设计费,结清后,合同终止。

、缓建:

如本工程在停建后于合约有效期内恢复施工,无重大修改,此工程作缓建论。乙方需继续依据合约条款提供设计服务,由此涉及的尚未付清之部分规划设计费由双方重新商定。所有因缓建而引致任何增加工作,甲方应按实际情况给予乙方补偿。

第五条、调解与仲裁

、协商:

在设计期间或完成设计之后,如对双方签订的合同书中的条款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

、调解及仲裁:

若上述的协商办法不能解决争议时,双方同意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过程中做出的任何仲裁决定双方必须遵守执行。在仲裁之后,除仲裁内容外,其它条款仍继续有效并执行。

第六条、其它约定

、本合同所指的设计任务书是甲方对该项目的具体要求,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甲、乙双方都应严格遵守。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应按顺序编号,当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时,应按补充协议的约定执行。

第七条、概念规划文件内容及送审深度标准

1、设计总说明(含准确技术经济指标)

2、基地位置图(彩色)

3、基地分析图(彩色)

4、总平面图1:______1000(彩色)(含准确技术经济指标)

5、总平面布置图1:______1000(黑白)

6、总平面交通分析图(彩色)

7、总平面景观分析图(彩色)

8、总平面竖向分析图(彩色)

9、住宅单体平面、剖面图及经济指标

10、酒店单体平面、剖面图及经济指标

11、总体鸟瞰图(手绘亦可)

12、住宅单体效果图(手绘亦可)

13、酒店单体效果图(手绘亦可)

14、其他需补充的文件

、补充说明:

1、总平面图技术经济指标必须与各建筑单体指标计算相吻合(原规划中别墅及商业的指标暂不变)。

2、总平面图中地上建筑层数和地下建筑层数及范围必须标注清楚。

3、最终送审图需做成至少20套a3方案本,一套电子文件光盘。最好带工作模型。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

代表人:______代表人:____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

补充协议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1、合同约定的规划设计费用不包括本合同在中国______的所有税项,国内税项由甲方另行支付或者办理免税证明。

2、甲方付款币种为港币,按付款当天汇率结算。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2023年可研报告评审规定实用篇三

合同编号2012-57号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日期:2012 年月日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监制

委托内容

编制《 》

二、甲方责任

1、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技术资料;

2、协助乙方现状资料收集工作;

3、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项目经费;

4、对乙方保守提供项目技术秘密。

三、乙方责任

1、按时提交项目建议书文本;

2、为甲方保守有关提供资料秘密;

3、承担项目的技术责任,确保能够达到有关部门要求;

4、负责项目资料的修改工作。

四、项目报告支付方式

1、经甲方、与乙方洽谈,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共计。

2、付款方式:交报告时付清全额。

合同履行时间及方式。

合同签订,资料提供齐全后个工作日内提交建议书本给甲方。

五、合同违约赔偿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应严格遵守所签合同条款。如果单方 违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合同经费的20%比例进行赔偿。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七、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乙方单位(盖章):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人:

2023年可研报告评审规定实用篇四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

5、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预审报告表》;

7、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意见;

8、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

9、可行性研究报告;

10、项目建议书的批准文件;

12、与送审文本及图纸相符的电子文件。

许可程序 受理、现场勘查、材料初审、上报审核、发证

2023年可研报告评审规定实用篇五

总论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首要部分,要综合叙述研究报告中各部分的主要问题和研究结论,并对项目的可行与否提出最终建议,为可行性研究的审批提供方便。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的承办单位

(三)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单位情况

(四)项目的主管部门

(五)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目标

(六)项目建设地点

(一)项目产品市场前景

(二)项目原料供应问题

(三)项目政策保障问题

(四)项目资金保障问题

(五)项目组织保障问题

(六)项目技术保障问题

(七)项目人力保障问题

(八)项目风险控制问题

(九)项目财务效益结论

(十)项目社会效益结论

(十一)项目可行性综合评价

在总论部分中,可将研究报告中各部分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汇总,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使审批和决策者对项目作全貌了解。

对可行性研究中提出的项目的主要问题进行说明并提出解决的建议。

2023年可研报告评审规定实用篇六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发挥水利工程综合效益,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v^水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利用、保护等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水利工程管理应当坚持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节约用水以及水生态保护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机构和单位做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节约用水以及水生态保护等工作,推动水利科技进步,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节约用水以及水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其所属的农田水利工作机构负责具体工作。

    依法设立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具体承担其管辖的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文化、审计、安全监管、扶贫移民、档案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利工程管理、监督、保护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  鼓励多渠道投资兴办水利工程,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节约用水以及水生态保护。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水合作组织、个人等对小型水利工程的相关权属和管理职责。

    第八条  鼓励和支持水利工程采用先进技术和措施,实行标准化、信息化、现代化管理。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水利工程的义务,对侵占、损坏水利工程的行为,有权制止和检举。

    第十条  对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保护、节约用水、水生态文明建设和推动水利科技进步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十一条  受益或者淹没范围跨市(州)的水利工程,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其中中小型水利工程,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由主要受益的市(州)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同一市(州)行政区域内,受益或者淹没范围跨县(市、区)的水利工程,由市(州)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或者经市(州)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由主要受益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受益或者淹没范围在一个县(市、区)内的水利工程,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其中小型水利工程可以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水合作组织、个人等管理。

    大型水库工程由市(州)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第十二条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保护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水利工程,维护水利工程运行秩序,保护水生态安全,防止水污染,依法查处破坏水利工程的各种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  水利工程应当根据工程规模和投资模式,采用设立管理单位、购买服务、确定专人等方式进行管理。具体管理方式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四条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其经费保障模式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合理负担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经费的机制。

    公益性水利工程所需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水毁修复、续建配套、更新改造经费,按照水利工程隶属关系,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受益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受益程度承担相应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有经营收入的水利工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其经营收入中计提工程大修、折旧和维护管理费用,专款专用。经营收入不能满足工程运行和维修、养护支出的,按照水利工程隶属关系,由同级人民政府和受益区域人民政府给予补助。

    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其他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以及更新改造经费主要由该工程的所有者、经营者承担。

    第十五条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六)按照规定计收并管理、使用水费、电费;

   (七)做好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建设工作;

   (十)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技术(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水利工程技术(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资格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十七条  水利工程建设应当科学规划、统筹兼顾、节水优先、综合利用、确保质量,发挥水利工程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第十八条  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将水利工程建设方案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涉及其他审批事项的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水利工程建设方案应当明确建后管理、安全保障、节约用水、水生态建设以及经费保障等内容。

    第十九条  水利工程建设应当依法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以民办公助方式建设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实行信用档案制度。

    第二十一条  水利工程竣工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管理使用。其中,政府投资建设的水利工程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水利工程由投资者或者受益者组织竣工验收;政府和社会力量共同投资建设的水利工程,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社会投资者或者受益者共同组织竣工验收。

    水利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造册存档。

    第二十二条  已经停建的水利工程需要续建的,经原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组织续建;水利工程的升级、降等、停建、报废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事先征得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同意,并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工程竣工后,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不得影响水利工程安全,不得破坏水生态环境,保持行洪畅通。

    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农业灌溉水源、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或者对原有灌溉用水、供水水源有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事先征得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同意,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运行成本增加以及其他损失的,应当依法评估作价后给予补偿。补偿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损坏设置的界桩、公告牌。

    水利工程应当在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内完成划界,确定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

   (六)其他水利工程设施和渠系水工建筑物应当根据管理和保护的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损毁水利工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观测、防汛、通信、发电、输变电、水文、环境保护、交通、管理等附属设施,不得干扰或者妨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正常工作。

    非水利工程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水利工程设备。

    第二十八条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

   (一)围库造地、围垦种植、建池养殖、家畜家禽养殖等;

   (六)向水域排放超过国家和省标准的污水;

   (七)违法砍伐水利工程绿化、防护林木;

   (八)炸鱼、毒鱼、电鱼;

   (九)擅自架设电杆、埋设管道和线路;

   (十)其他影响水利工程安全与正常运行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危及水利工程安全或者污染水源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陡坡开荒、建筑、开矿等活动。

    第三十条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机动车辆在坝顶、堤顶、水闸工作桥上通行。确需利用坝顶、堤顶、水闸工作桥兼作公路的,应当有相应的安全维护措施,由公路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并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科学论证后会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水利工程渠道内排放弃水。确需利用水利工程渠道排放弃水的,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排放标准;常年排放的,应当经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同意并承担增容补偿。渠道增容补偿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十二条  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调度规程、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应急预案。

    第三十三条  水利工程出现病情、险情,水利工程的所有者、管理者、经营者应当按照应急抢险预案及时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水利工程因防汛抗旱、除险加固需要进行蓄水、放水时,水利工程的所有者、管理者、经营者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水量调度指挥。

    第三十四条  水库大坝、堤坝、水闸等涉及重大民生和安全的水利工程,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鉴定。对鉴定为病险水利工程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工程产权所有者应当制定规划和整治方案,并负责筹措资金和组织实施,消除安全隐患。

    集体、个人和社会投资修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鉴定和整治方案,应当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对危险坝、病坝,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工程产权所有者应当采取除险加固等措施。在危险坝、病坝除险加固前,水库管理单位应当对水库采取限制蓄水措施,险情严重的要空库运行。

    第三十五条  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水利工程,应当按照其原有的功能、建筑特点和历史风貌进行管理和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

第五章 用水管理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水行政主管部门等应当加强水利工程水质保护工作,使水利工程供水水质达到国家相应标准。

    第三十七条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加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水量分配和调度,实行保障生活、生产、生态环境用水并兼顾其他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水利工程供水用途,确需改变的,应当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三十八条  水利工程供水范围内的用水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报送年度用水计划。

    第三十九条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根据用水单位所报用水计划以及可供水量编制年度供水计划,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后实施。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核定的计划供水,无正当理由不得减少或者停止供水;确需变更供水计划的,应当经原核定机关核定。

    第四十条  用水单位应当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科学用水;确需变更用水计划的,应当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提出变更申请,并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四十一条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用水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设置合格的计量设施。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当同步建设计量设施;无计量设施的已建工程应当安装计量设施。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应当实现取用水监控;小型灌区和末级渠系应当细化计量单元;有条件的地方要计量到用水户。

    第四十二条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实行有偿供水。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水费;超计划用水的,按照规定缴纳加价水费。

    分级制定水价,水价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

    建立水权以及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水价形成机制,探索实行分类水价,逐步推行分档水价;建立用水精准补贴、节水奖励机制。

第六章 经营管理

    第四十三条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水域、已经征用或者相关部门确权的土地依法归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四十四条  利用水利工程水土资源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改变工程原有用途,不得影响工程安全、正常运行,不得污染水体,不得破坏水生态环境,并服从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和水资源调度。

    经营活动方案应当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涉及通航水域的,还应当取得航道、海事管理机构的同意,不得影响航道畅通和通航安全。

    第四十五条  水利工程收取的水费应当用于工程的运行、管理、维护、水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不履行管理职责的,由有关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水利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擅自移动、损坏水利工程的界桩、公告牌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故意损毁水利工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操作水利工程设备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擅自在坝顶、堤顶、水闸工作桥上行驶机动车辆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擅自向水利工程渠道内排放弃水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水利工程所有者、管理者、经营者未按照应急抢险预案及时处置、消除安全隐患的,或者不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水量调度指挥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侵占、损毁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水利工程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擅自改变供水用途和供水计划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水利工程,是指水库、引水输水渠(河)系、闸坝、泵站、堤防、山坪塘、石河堰、蓄水池、井、水窖、供水工程、农村水电站以及各类配套设施设备等。

    本条例所称水利工程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

    第六十条  本条例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2023年可研报告评审规定实用篇七

这一部分主要应说明项目发起的背景、投资的必要性、投资理由及项目开展的支撑性条件等等。

(一)国家或行业发展规划

(二)项目发起人以及发起缘由

(三)……

(一)……

(二)……

(三)……

(四)……

(一)经济可行性

(二)政策可行性

(三)技术可行性

(四)模式可行性

(五)组织和人力资源可行性

2023年可研报告评审规定实用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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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房地产、汽车等大型商品按揭贷款销售政策的推行,各类专业担保公司越来越多,涉及日常商品交易行业60多个,为消费群体分期付款购物提供方便的同时,也存在适用格式合同违法违规现象。其中,银行放贷指定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在合同中强行加入霸王条款等行为,严重地损害了借贷人员的合法利益,扰乱了担保行业的正常经营秩序,也引发了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商业贿赂问题,给基层监管工作带来较大压力,亟需引起各级工商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当前担保行业合同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责任约定不平等,损害消费者利益。当前,多数担保类格式合同未约定经营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仅约定消费者的违约责任,权利义务约定明显不对等。如:“以下情况构成甲方在本合同下的违约:(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事项,未及时通知乙方:1、住所变动、工作单位变更及人身发生意外重大事项的;2、甲方为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债务提供保证、以其主要资产为自身或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债务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它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保证责任的。”这种情况仅规定了消费者的违约情形,实际上排除了经营者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

(四)制定格式霸王条款,排除消费者应有权利。1.有的担保公司采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如:“甲方有如下权利:……在本合同签订前提出任何修改的权利”,合同一旦签订,就失去了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权利。2.多数担保合同利用格式条款排除了消费者就格式条款争议提起诉讼或仲裁方式的选择权利,以及诉讼管辖等权利。如:“甲、乙双方因履行本担保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不能协商或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车贷类担保公司利用格式条款指定保险公司及保险范围等,在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的同时,也会加重消费者的费用负担。如:“甲方抵押给贷款银行或乙方的抵押物为机动车的,必须不间断地到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车损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4.某些担保公司利用格式条款剥夺对方抵销权、抵押物处置权等其他享有的权利。如:“债务人提供的保证金不因任何事由受任何第三人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第三人要求返还,法院查封、法院强制执行、税务、工商、土地等政府部门的查扣。”这显然违反有关法律依据,无论何种情况下,优先受偿的应是国家税收。

二、强化担保行业合同监管工作的建议

针对担保合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工商监管职能,提出如下规范担保行业经营秩序的建议。

(一)积极营造相关部门联合监管的氛围。一是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制定《金融系统担保行业规范整治工作方案》,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深入推开担保合同格式条款点评、指导工作。二是积极联合媒体部门,在新闻媒体开辟了专栏,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宣传《担保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详细介绍对担保行业整顿情况,提升消费者自我抵制霸王条款的意识。三是强化社会宣传与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电子邮箱,坚持“三个结合”即重点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对消费者宣传与对经营者宣传相结合、媒体宣传与其它形式宣传相结合,不断加大宣传力度。

(二)推行规范与打击相结合的制度。一是,坚持行政指导先行,规范为主。按照“实行查处与引导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积极推行行政指导”的原则,坚持做好“三个依托”工作,即依托日常监管职能,促使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依托工商行政管理的综合职能,促使经营者增强诚信守法意识;依托行政处罚职能,坚持事前约谈、预警告诫、事中纠正制止、事后教育规范,通过解释、说服、规劝、警示、告诫等行政指导手段,采取面对面指导、一对一帮扶,切实加强和做到关口前移,督促加强自律。二是,重拳出击,坚决打击严重合同违法行为。坚持以房地产、汽车销售等行业为重点对象,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对经营者监督检查,抓住“要害部位”,严查合同欺诈和利用合同格式条款等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树立工商部门的执法权威。

(三)建立“内引外联”双管长效机制。一是不断强化“内引”作用。在合同科牵头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消保、消协、企业注册、公平交易、个私协等内部科室力量,凝聚成工商部门合力。二是不断强化“外联”功能。充分发挥部门牵头作用,主动联合金融办、行业协会等外部主管部门,构建齐抓共管的格局。例如,主动与金融办等部门沟通,联合下发了整治通知。积极参与银监局、金融办组织的全市金融系统担保行业规范检查活动,针对格式合同条款进行现场点评、指导并参与新修订合同的规范起草工作。

(四)健全担保行业协会自律机制。积极引导建立担保行业协会,坚持把自律与规范结合起来,通过在协会中发展党组织,不断增强协会的领导力的约束力,进一步加强担保企业的社会责任建设。同时,将担保合同规范管理工作纳入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重要考核内容,针对房地产、汽车、旅游等行业部分重点企业,定期开展社会责任考评活动,其中合同规范程度作为评比打分标准,全面提升该行业企业主体的自律意识。

2023年可研报告评审规定实用篇九

委托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根据《^v^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甲方公司标志设计之事项,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及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设计公司标志一个,用于申请注册商标。

二、委托设计费用

设计(含税)总费用为人民币 _____元整(大写 _____元整)。

此费用不含甲方申请商标注册费用,及不含与商标注册相关的所有费用。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即委托设计总费用的35%。

上述款项应支付入以下账户: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付款后,应当向甲方出具专用发票或者其他甲方认可的报销凭证。

四、乙方设计时间及交付方式

商标设计工作分为二个阶段完成,共计不超过 _____个工作日。

第一阶段:乙方需在收到甲方的银行划转凭据之日起 _____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公司的标志初稿,交予甲方。

第二阶段:作品初稿完成后,甲方若对作品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每次修改时间不得超出三个工作日(从甲方提交修改意见的次日开始计算)。

2023年可研报告评审规定实用篇十

(一)调研项目内容、形式、验收标准和进度要求:_________。

(二)调研项目的进行:

1.甲方有权对乙方为调研项目所做工作进行无条件的监督检查,乙方同意在调项目进行过程中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乙方应如实将调研项目的进行情况以及在项目进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取得的进展及时向甲方报告。

2.甲方在收到乙方调研报告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按照计划书的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但甲方认为调研报告经过补充或修改能够达到约定标准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要求修改完成并提交甲方,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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