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小组工作计划和目标 村民村委会工作计划(精选10篇)

村民小组工作计划和目标 村民村委会工作计划(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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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5 23:47:56

上传者:文轩 村民小组工作计划和目标 村民村委会工作计划(精选10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请一起努力,写一份计划吧。我们该怎么拟定计划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计划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村民小组工作计划和目标 村民村委会工作计划篇一

(一)抓班子建设

搞好村委会的班子建设,加强村委会成员思想*建设,不断提高村委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建立和健全村委会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健全严格的考核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各项工作在全镇争先进位。以开拓创新的精神,领导村民奔小康致富。

(二)抓制度建设

制定切合本村实际的村规民约,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要真正做好带头人,就要做好建章立制,廉洁奉公;制订好村规民约,政务、财务和村务要公开,接受村民的监督。加强整理政务、财务、村务公开公告栏,建立和健全工作制度。同时完善各种管理制度,让村委会懂管而且善管,形成良好的管理机制。

(三)抓文明法治建设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改善村的生产生活环境,丰富村民的*生活;做好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和医疗保障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和宣传,教育村民遵纪守法,维护农村稳定,营造*新益。

1、整治我村的村容村貌,环境卫生,村干部带头教育村民讲文明、讲卫生、讲道德、讲礼貌。

2、争取各方支持,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完善村内的道路硬底化处理,改善村民的生活环境。

3、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和妇女工作,提高计划生育双查率,保障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

4、加强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口覆盖率和保障水平,促进养老保险工作。

5、加强村民的法治教育,做好青少年的禁毒禁赌工作,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结合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紧紧抓住影响我村稳定的实际问题和矛盾纠纷,把普法、依法治理和民间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安置帮教工作捆在一起。

(四)抓经济发展

发展是第一要务,农村更是如此。因此必须以发展为准绳,多办实事。加大力度搞好村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完善各种管理制度,让村委会懂管而且善管,形成良好的管理机制。积极根据实际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通过多方联系,加强农产品的流通,增加农民收入,壮大集体经济。

1、加强农业生产的管理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改善生产条件。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将水稳田主要机耕道路及排灌河道进行优化。通过进一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壮大集体经济。

2、抓好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放大我村的养殖业优势,带动更多的农民发家致富。

3、争取上级部门和单位的支持,扶持本村的困难户发展生产,争取早日脱贫致富;低保实行应保尽保。

4、大力发展招商引资,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联系,加强村民的就业培训推介工作,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促进我村青年就业,解决村里富余劳动力问题。

5、大力推进集中居住建设,加快建设步伐,进一步做好配套设施的完善工作。

6、抓住“山梅生态旅游公路”和世界遗产“田螺坑土楼群”、“云水谣”、“塔下村落”等著名景区旅游道路从我村经过的契机,合理科学做好本村的发展规划,坚持宜工则工、宜农则农的原则,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完成党和*交给的任务。

村民小组工作计划和目标 村民村委会工作计划篇二

1、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具体落实各项任务。

4、协助村委会搞好农村干部的评议,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评优以及本组村民执行《村规民约》的考评。

5、发动和组织村民做好对“五保户”的养护工作。

6、宣传和发动群众做好防盗、防火、防灾等安全工作。

7、调解组内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把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

8、办事公道,不徇私情;布置工作,不强迫命令。

9、做好粪管和环境卫生工作,杜绝脏、乱、差,确保村容、村貌良好。

10、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熟悉暂住人口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1、监督本组集体、个人执行土地法规和政策情况,调解用地矛盾,协助村民搞好承包田流转工作。

12、协助专业会计签订好农户和集体之间的承包合同。

13、不擅自用工和核定用工报酬,不擅自购买生产设施材料,不擅自规划外筑路。

14、配合水管、电管人员处理好用水、用电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发现窃水、窃电行为及时报告。

15、组织村民疏竣沟渠,整修道路。

16、组织村民自觉履行献血、参军义务,按时按质完成献血和兵役任务。

17、协调好农机作业,水利灌溉中的供需矛盾。

18、工作积极主动,在职责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村民自治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调动村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本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办法》,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村实行村民自治,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在村党支部领导下进行。第三条 本章程由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监督执行,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村民组织

第一节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四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是本村村民自治的最高权力机构,召开村民会议,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经过与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五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须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镇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三)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四)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八)选举、罢免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

(九)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十一)村的财务预算、决算和收支情况的报告;

(十二)村土地征用补偿费的使用和劳动力安置的方案;

(十三)村务监督小组成员的产生;

(十四)由镇人民政府提出的村民委员会的撤销、范围调整的方案;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前款规定的村民会议职权,根据本村实际,可授予村民代表会议行使,但选举、罢免、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职权除外。

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推选村民代表的户或村民小组认为该村民代表不称职的,可以予以更换。村民代表的更换、补选按原推选方式进行。

第七条 村民代表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也可随时召开。有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或村务监督小组提议,应临时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

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出席,才能举行。所作决议、决定应当以全体村民代表过半数通过方可有效。

第二节 村民委员会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村民按照《上海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在任期内如果提出辞职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由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二)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和决定;

(四)搞好法制宣传教育,调解民间纠纷,促进村民和睦团结;

(六)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八)完成镇人民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公开的形式为建立村务公开栏,或采用会议、广播、公开信等方式。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本村重要公共事务;村干部的分工及工资报酬;财务收支;基建工、义务工的提留使用;水电费收缴管理;宅基地报批;计划生育;救灾救济物质的安排;双拥工作;优抚政策等有关村民关心的重大问题,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应当每三个月公布一次。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村务公开档案,将村务公开的时间、内容等资料存档备查。村务公开档案应妥善保管,保留期不得少于六年。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自觉接受村民的监督,支持村务监督小组依法履行职责。村务监督小组至少每年一次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第三节 村民小组

第十三条 村民小组在村民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村民委员会联系村民的桥梁和纽带。

每个村民小组设组长一名,由该组村民选举产生,任期三年。村民对村民小组长的工作不满意的,可以随时更换。

第十四条 村民小组长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传达村委会作出的有关决定。

(二)负责召集村民小组会议和组织村民具体落实镇、村交给的各项任务,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四节 村民

(一)依照《宪法》规定,享有公民应当享有的一切权利;

(四)享有本村举办的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利益的权利。

第十六条 本村村民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自觉履行《宪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三)按时完成村民委员会分配的各项任务,必须负担上级规定的义务;

(四)团结互助、尊老爱幼,维护集体利益,自觉参加移风易俗和争创“文明户”“五好家庭”的活动,并同一切破坏集体和危害村民利益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第三章 经济管理

第一节 土地管理

第十七条 本村的土地,除国家所有的以外,均属集体所有,由村民委员会统一管理,土地承包者和依法使用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第十八条 村民必须服从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关于镇村建设的统一规划,包括新村、厂房、道路、环卫、公共设施的规划以及对承包田的统一调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

第十九条 村民翻建或新建房屋,应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领取批复后方可建造。若另行安排土地建造的,原宅基地归还集体,村民在建房动工前应主动告知村民委员会,并经土地管理部门验证、敲桩定位,任何人不得任意换位和超面积建造,违者村民委员会有权令其拆除。

第二十条 未经批准私自施工或不按规划施工者,必须在规定之日内拆除,并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国家和集体依法征用土地,村民不得阻挠,土地补偿费等安排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第二节 农业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土地承包者必须保护土地资源,合理使用土地,不断增加肥料,严禁掠夺经营和挖土建房。

第二十三条 土地承包者如有弃耕荒地,每亩征收150元,在承包期内,土地不得退还但可流转或有偿流转他人,但必须报村民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四条 推进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帮助村民搞好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业科技含量。

第二十五条 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第二十六条 禁止乱砍滥伐树木,毁树一棵,补栽三棵,包栽包活。

第二十七条 村级财务由村民委员会委托政府代理进行记帐、核算、监督。

第二十八条 会计人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和会议工作指标升级的要求,认真搞好核算,积极参加经营管理,会计人员有权参加本村拟定生产计划、财务计划、经营决策会议。

第二十九条 村级财务实行年初预算,年终结算,村级财务收支每季公布一次,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十条 严格财务审批制度。一万元以内的开支由村民委员会主任审批,一万元以上的开支由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村主任签批。村级的一切开支由村主任审批。企业的投资设备项目,一律由村民委员会会同村党支部委员会决定,村民委员会主任签章。

第三十一条 建立健全审计监督制度。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应对本届村的财务进行审计。村民委员会主任、分管财务的村民委员会其他成员离任前,应进行离任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公布。

第三十二条 村级企业的会计凭证、帐薄、统计报表和其它资料应保持完整,专人保管,并按年度及时归档,借阅资料必须办理审批手续,以防损坏丢失。

第四章 社会秩序

第一节 村风民俗

第三十三条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争创“文明村”和争做“文明村民”的活动,移风易俗,遵纪守法,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三十四条 大力提倡婚事俭办、新办,自觉抵制旧风俗、旧习惯。

第三十五条 提倡厚养、薄葬的原则,丧事简办,实行火葬,在本村土地上不留坟头、不树碑。

第三十六条 反对封建迷信,反对歪理邪说,不装神弄鬼,不看风水,不做道场,不攀鬼亲。

第三十七条 保护生态环境,增强环境意识,禁止把生活垃圾、牲畜粪便倒入河浜污染水源,维护公共卫生和村容整洁。

第三十八条 尊师重教,科技兴农,科技兴村,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气。

第三十九条 履行公民义务,参加义务献血,报名应征入伍,参加民兵组织活动,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第二节 邻里关系

第四十条 维护社会公德,互敬互爱,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村民之间如发生矛盾应协商解决,严禁打架斗殴、恃强凌弱。

第四十一条 在生产、经营、借贷交往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讲究信用,处理好经济往来关系。

第四十二条 村民饲养的动物,损害他人利益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负相应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 加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监护和管理。

第三节 婚姻家庭

第四十四条 村成立计划生育育龄妇女小组,设计划生育服务室,定期向育龄妇女宣传避孕常识,发放避孕药具,掌握孕情,做好记录。

第四十五条 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

第四十六条 本村村民以及在本村居住超过一个月的流动人口的育龄妇女均属本村计划生育管理对象,育龄妇女应自觉服从镇、村统一安排,定期进行孕情检查。

第四十七条 符合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方可允许生育,生育一胎后的夫妇,必须采取节育措施,凡符合二胎生育条件的,要按照(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持证怀孕,持证生育。

第四十八条 计划外怀孕者,必须引产流产,拒做引、流产手术的,采取强制措施。

第四十九条 严禁非法同居,未婚先孕,未婚生育和非法抱养、寄养孩子,违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条 各户不得匿藏外来逃避计划生育的妇女,匿藏不报者,给予经济处罚。

第五十一条 村民要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争创“五好家庭”、“文明户”。夫妻在家中地位平等,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

第五十二条 父母有责任保障子女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

第五十三条 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对父母必须尽赡养义条,对患病或生活自理有困难的老人,负有治疗照顾的义务。

第四节 社会治安

第五十四条 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不断增强法制观念,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本村的社会秩序,勇于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五十五条 村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事非。

第五十六条 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公私财物;严禁赌博;严禁传播淫秽物品;严禁非法限制他人片面自由;不调戏妇女,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五十七条 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损坏水利、交通、供电、通讯等公共设施,严禁损坏农作物,严禁破坏绿化。

第五十八条 严格用水用电管理和易烯易暴物品管理,严禁偷电、偷水,严禁在仓库场地、道路和村民宅基地内焚烧桔杆等物品。

第五十九条 不得阻碍国家公务人员执行公务,不得干扰村民委员会的正常工作。

第六十条 协助综治办、派出所,认真搞好本村治安防范工作。对敢于同违法犯罪人员作斗争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第六十一条 遵守户口管理规定,出生、死亡要及时申报和注销。

第六十二条 对违反本节条款者,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违反治安管理或构成犯罪的,送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二)不够治安管理处罚,由村民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给予必要的处理。

第五节 外来人口管理

第六十三条 村民或集体单位出租私房或集体房,须在出租前向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批准领取“私房、集体房出租安全许可证”,并交纳保证金,方可出租。

第六十四条 村、企事业单位使用外来人员,必须将外来人员的计划生育、纠纷调解和社会治安纳入本单位的管理渠道和考核范围。

第六十五条 在本村暂寄住的外来人员,必须持存以下证件:

(一)本人身份证;

(三)育龄人员须持有户口所在地乡、镇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的婚育情况和节育措施证明。

外来人员持以上有关证件到村治保委员处登记。

外来人员寄住期满,使用单位或出租房主应令其离开本村。

第五章 水电管理

第六十七条 本村村民(包括在本村范围内私营,建房装饰)或增加用电设施,一律按供电部门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使用。

第六十九条 村民必须按规定交纳民用照明电,农田灌溉、脱粒用电、民用自来水费,不得拖欠,如拖欠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七十条 本章程自村民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七十一条 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村民小组工作计划和目标 村民村委会工作计划篇三

会议地点:三楼会议室

会议日期、时间:

主持人:*****记录:*****

出席者:村两委工作人员

1.因本周起至下周,各地州市将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各村进行整脏治乱大检查。该专项工作由*****负责,要求加强村内环卫管理,加大保洁力度迎接检查。

2.关于本村观摩会安排事宜,主要由*****负责。请村两委工作人员及村民组长于本周三上午十点到镇政府参加会议。

3.由*****负责统计村内土地及林地面积,按镇政府要求做村简介、工作人员职务分工表的电子档案本周三交送政府。

4.本周将进行计生大检查,请计生分管主任*****通知相关人员并做好工作安排,加大对重点对象的监管力度。

5.请文书将村档案及远程教育等物资做好存档。

6.请治安负责人通知村巡防员到村委会领取政府发放物资,并要求:加强治安巡防力度,晚上主要街道需亮灯。

会中,*****强调要求村两委工作人员一定要做好自身的廉洁自律,为群众带好头、服好务。

会议最后,*****主任通知了关于省公路局将对*****进行翻修事宜,要求大家一定要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公路沿线民户支持配合路政部门清理边沟。

参会人员签字确认:

村民小组工作计划和目标 村民村委会工作计划篇四

1.村民小组自治工作必须要提高政治站位。

村民小组由人民公社时期的生产队变迁而来,是由自然村落组成的社区组织,是村民最基本的生存环境,是村民自治结构中的组成部分。村民自治制度,就是让广大农民群众自己当家作主,村民通过民主的形式组织起来,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共同办理好本村的各项事务,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的政治制度。村民自治制度包括四个方面,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在农村全面建立村民委员会,在办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开展议事协商、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村民自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不断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实施也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国家制定下发了以村民小组自治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方案,这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形成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乡村治理机制,为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也是破解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难题的切入点和重要途径。

2.村民小组自治工作必须要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加强行政村党组织对村民小组全部工作的领导。村民小组可根据党员数及分布情况,单独建立党小组或党支部,也可联组建立党小组或党支部。党小组或党支部要在行政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活动,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要在青壮年农民中大力培养积极分子,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二是村民小组自治工作必须要接受村民委会领导和指导。凡涉及村民小组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决策,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先村民小组理事会讨论,然后再交全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三是要健全村民自治组织载体,根据村民意愿在小组建立自治组织——村民理事会,行政村“两委”成员可参加本村民小组村民理事会选举。提倡村民小组与村民理事会理事长互相兼职,鼓励本村组党团员、大学生“村官”、回乡大学生、退休公职人员、复转军人、创业致富能手等加入理事会。

3.村民小组自治的载体必须要明确工作职能。

村民理事会作为村民小组自治组织的载体,它是乡村治理一支重要的力量,如何让这支重要力量发挥作用,必须要明确协商议事、组务公开、调解矛盾、公共服务、倡导新风等功能,除此以外,还要结合本小组实际开展工作。

协商议事。逐步完善村民自治议事规则,对本组财务开支、公益建设、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农地管理、社区股份合作等涉及村民利益的主要事项开展民主协商。

组务公开。把本组涉及国家的、集体的和村民群众利益的事务和活动情况,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告知全组村民,并由村民参与管理、实施监督。

调解矛盾。协调村民之间、村组之间的利益关系,化解村民矛盾纠纷和其他各类矛盾,维护和谐稳定。

公共服务。利用各项到村资金,建设和维护基础设施,改善村容村貌,开展公益事业、经济发展等活动。关爱和扶持本组困难群众,提供各类生产和生活服务信息。

倡导新风。组织村民制订和完善村规民约,坚持移风易俗,倡导健康文明,遏制陈规陋习,形成崇德向善、扶危济困、家庭和谐、邻里和睦的村风民风。

法治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自上而下的“硬治理”,乡村治理必然要求以法治为根本要求,以法律作为规范乡村所有主体行为的准绳。无论是德治还是自治,都要通过法治来规范和保障,也只有通过法治才能从根本上引领和保障乡村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社会诚信的促进,从而确保良好乡村社会秩序的建立和维护。因此村民自治纳入法治轨道,使敬畏法律、信仰法律、尊重法律成为基本取向;严格依法规范乡村组织行为,引导村民依法办事;健全完善乡村法律服务体系,搭建联村联户的法律服务平台,推动乡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村民自治条文要坚持依法合规的原则,村民自治条文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框架下制定而成,村民制定的《乡规民约》《村民小组村民自治规章制度》等自治条文必须要经过法律体检,确保村民小组制定的自治条文不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为更好推进乡村治理工作,国家应适应新时代的形势和任务变化,不断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的配套法律法规,从而确保村民自治工作规范有序。

村民小组工作计划和目标 村民村委会工作计划篇五

1、每月按时完成各项报表,各种制度上墙,按时完成各种资料上报工作。

2、使用统一的基本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传染病等工作登记表、卡、册、档案规范管理。

3、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及医疗服务工作,积极参加药品统一代购及乡村一体化管理。

4、按时参加例会及业务学习培训,并作好学习笔记。

5、及时掌握并更新村人口基本信息。

1、认真作好疾病预防控制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按时上报疫情,报告率100%,严防传染病的发生及爆发流行。

2、计划免疫工作:按时通知和督促接种对象进行疫苗接种,做好儿童主动搜索,按计划完成各苗的接种任务。

3、认真作好结核病人治疗的全程督导,督导率100%。

4、及时上报本村死亡人员、发热病人。

1、及时准确上报本村的孕妇数及出生情况,认真填写及开展高危孕妇的筛查,确保各项任务指标的全面完成。

2、认真做好妇幼卫生知识及降消项目的宣传工作,村宣传覆盖面达100%,孕妇知晓率100%(外出除外)。

3、按时准确上报各种报表,资料存根等进行归档保存。

村民小组工作计划和目标 村民村委会工作计划篇六

要按照衡阳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发展要求,在我们柘塘村的示范带动下,以“青山绿水,秀丽乡村”为主题,对我们村完善新农村建设进行总体规划,从而全面完成村级规划工作。要继续扎实推进“生态礼貌村”、“十星级礼貌户”建立活动,开展旧村落改造和农村“三清五改”工作,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全面美化村容村貌。

要立足资源优势,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生态农业。要继续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提高农产品质量档次和增强市场竞争力。继续用心开展劳动技能培训,组织劳务输出,加快转移农村富余劳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用心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要着力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培养新型农民,走劳务道路。组织群众学习党的有关理论、方针、政策及相关的技术培训,使群众不仅仅思想认识提高,同时掌握1―2种技能,认识、了解、掌握社会主义市场规律,成为有知识、懂技术和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结合劳务工作,使群众立足于自身实际,科学合理给自己定发展致富坐标,发挥主观能动性,参与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事务,推动村全面发展,使群众过上富裕生活。

要立足柘塘村实际,继续落实好各项惠农、支农政策,着力解决好民计民生问题,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一是要继续解决好农村“一保五难”问题;二是要强化农村土地管理;三是要切实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四是要大力倡导和树立农村新风尚。要大力开展“爱国、守法、明礼、诚信”现代公民教育活动,掀起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热潮,净化社会风气,营造和谐礼貌新风尚。

1、继续调整养殖业结构,鼓励引导群众利用小额贷款养殖鸡鸭、羊、猪等扩大规模,构成产业链,提升养殖业规格,增加群众收入。

2、宣传科学科技生产力。对于传统种植,与湖南现行新品种相结合,切合村土质,推广玉米、小麦新品种,提高传统种植物的抗旱、抗倒、抗病潜力,提高亩产。利用农机补助政策,鼓励群众购获农机,推行新耕种方法(“免耕勉种”,“秸杆还田”),提高农业生产力,减少耕、种、收成本,增加群众收入。

3、招商引资。利用资源优势,加大招商引资源项目。对于我们柘塘村的优势项目,柘塘凉席大市场进行二期开发。扩大市场的生产规模,以及影响力度,为凉席市场的更快更好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4、开发荒山、植树造林。开发荒山、荒沟,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发展林业,鼓励相关养殖产业建设,构成产业链。

1、组建村腰鼓队,在柘塘村委会,闲时娱乐,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同时推进群众关系。

3、优先发展教育,继续解决校园困难,“再穷不穷教育”,还孩子们一个完美童年,从而带动村素质教育的提高。

4、村两委开展各项评比活动,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移风易俗,促进村礼貌建设。

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1、解决村人畜用水困难。申请的“安全饮水工程”,打井、架管,使群众每户都用上安全自来水。

2、水利工程。我们柘塘村的水塘,水渠都已经花了大精力初步建成,接下来将申请配套工程,实现农田水利化,工程预算将由上级配套资金,村委会出资和各组筹资共同完善完成。

3、道路建设。修整柘塘村各组的生产路,对尚未通沙石路的村组,进行砂石路通组到户。最终实现水泥路到户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标准,彻底解决村民出行难的问题。

4、全面维修小学教学楼,使我村的教学环境得到进一步的改善,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同时为我们柘塘小学开拓一片新的操场,配套上新的体育器材,让我们的学生能够用心的锻炼身体,在努力学习的同时,能够充分的劳逸结合,实现新时代的学生能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

学好、宣传好、落实好党对农村的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好国家优生优育计划生育政策,保证新的一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00%完成任务,配合好乡财政所发放好对农民的各种补贴,组织村巡逻队保护好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组织好村春秋两季的秸秆禁烧工作,落实好农村保障制定,让群众体感党的关心和伟大。

村民小组工作计划和目标 村民村委会工作计划篇七

人大代表是选民选举产生的。如何做到从选民中来,到选民中去,始终与选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在广大群众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履行代表职务,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有作为的代表,这是各级人大代表应该研究的课题。笔者认为各级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必须做到“六个要”。

一、意识要强化。做一名人民满意的人大代表,必须首先强化代表意识。要自觉意识到,代表是一种严肃的职务,是一种庄严的承诺,是一种光荣的使命。要时刻想到代表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代言人。要尽代表之责,呼群众之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从目前县(区)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的作为情况来看,绝大部分代表素质较高,履职认真,代表素质普遍提高,但也有极少数代表不能认真履职,闭会期间发挥作用不好,有的把代表资格仅仅当成一种荣誉,仅仅充当了“开会代表”、“举手代表”、“拍手代表”、“挂名代表”。选民群众对选这样的代表感到失望。

二、关系要摆正。人大代表要能正确认识自我,要时刻牢记自己是选民选举产生的,选民选自己当代表,代表的是选民群众,选民之所以能选自己当代表,是对自己的信任。作为代表要时刻与群众保持水乳交融的关系,不能当上了代表就忘本,决不能把自己凌驾于选民之上,脱离群众。

行使好监督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职能。否则,那些不履行职责,不参加活动,不提建议、批评和意见,不为人民群众说话办事的代表实则是成了一个“挂名代表”,坏了人大代表的名声,影响了人大职能的发挥。

四、情感要贴近。情感是沟通心灵的桥梁和纽带。代表们都工作在生活在群众中,同群众交心,最关键的是感情要投入,有人认为人大代表要想真正与群众交融,最起码的要做到以心换心,你有真心,群众就有诚意。常言道:“心诚则灵”。因此,作为代表要时刻想着群众,时刻想着替群众说句话,给群众办事,做到说话“掷地有声”,办事实实在在。有了这样的真情实感,就有了同群众交心的思想基础,选民群众才能拿你当自己人。

五、作风要务实。作为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中的优秀分子,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一定要踏踏实实。无论是本本职工作还是履行代表职务,都必须求真务实,积极主动,尽心尽责,要能够体现代表的先进性。有的代表履职缺乏主动性,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在履职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有的代表名利至上,做老好人,不愿意得罪人,为群众说话办事避重就轻,趋利避责;有的代表把代表资格当成挡箭牌,遇到司法部门追究就拿出代表证,以求逃脱惩罚,这种作风,害了自己,害了群众,当一届代表,没有作为,没有地位,也没有威信。

必须自身硬”,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在事业上有所作为,在工作上有所创新,对社会有所贡献,在个人生活作风上要做到一尘不染,清清白白,在思想作风上要做到立身清正,公道正派,做一名让人民群众赞成的好代表。

村民小组长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党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负责召集村民小组会议和组织全体村民的活

动,并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汇报工作。

3、组织本组村民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4、协助村委会做好土地管理、计划生育等有关工作。

5、做好本组村民的农业服务工作。

6、教育村民自觉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求。

村民小组工作计划和目标 村民村委会工作计划篇八

1、村民小组是贪污罪的主体的情况。

该具体行政管理事务也是合法的。

2、村民小组长不是贪污罪的情况。

这里的“公共财物”和“公款”,是指与上述七种行政管理工作相关的财物和款项,即经人民政府授权、委托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管理的财物和款项,而不包括农村集体组织的财产。

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

种行政管理工作相关的款项,归个人使用的,触犯挪用公款罪;如果仅是挪用农村集体组织的资金的,则应当适用刑法典第272条挪用资金罪。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并非归个人使用的,应当以挪用特定款物罪论处。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构成受贿罪,其利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必须与上述七种行政管理工作相关,否则不构成受贿罪。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村民小组工作计划和目标 村民村委会工作计划篇九

二、加强宣传培训,普及除害防病知识

2、对所辖公共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两次除害防病知识培训;

3、除四害工作也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工作,随着企业的入驻,人流,物流速度的加快,为我们除四害工作增加了难度,所以,必须充分认识到除四害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坚持有害必除,除害务尽的思想,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动员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除四害工作中来,做到群防群治,共同做好我区除四害工作。

三、发动群众,全民皆兵,开创灭害防病工作新局面

3、药物喷洒或用毒饵灭蟑,直接喷洒或放置于蟑螂栖息活动场所,限度把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内。

四、合理安排,布局,完成各项除害防病工作任务

3、为了确保除四害工作顺利完成,中心统一购置消杀药品及工具,保证消杀物资,储备,保障充足,使除四害各项工作能保质保量完成。

五、每季对公共场所及重点单位进行一次除四害工作开展情况督导、检查,通过卫生信息,用监测数据及报告对成绩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后进,超标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村民小组工作计划和目标 村民村委会工作计划篇十

原告 村民小组,住所地 。

代表人 ,组长。

被告 ,男, 族, 年 月 日出生,住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方式 。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 元及违约金 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年 月 日,原告与被告 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由被告向原告借款 元,期限 个月。原告按约履行了义务,被告未按约偿还借款。故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裁决。

人民法院

具状人: 村民小组

2015年8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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