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咨询服务协议(精选8篇)

投资咨询服务协议(精选8篇)

ID:2996121

时间:2023-09-18 18:29:36

上传者:温柔雨 投资咨询服务协议(精选8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投资咨询服务协议篇一

一)招标代理合同是指各类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装饰装修工程。

二)招标代理合同包括:

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地址、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高、计划投资额;

2、招标代理范围;

3、招标代理内容;

4、招标代理时限;

5、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6、双方权力和义务;

7、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

8、其他;

9、合同生效与终止;

三)各招标代理机构凡参加年检、升级的代理业绩以招标办审 查备案的代理业绩为准。

1、所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行执业制度。凡是从事招标代理 活动的人员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图纸答疑、主持开标评标活动必须持省招标办统一印制上岗工作。

2、凡送招标办备案的招标代理合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 件须在封面右上角签名栏内签字或盖章,并以此作为考核代理人员的依据。

投资咨询服务协议篇二

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另行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协商不成,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拘束力。如无其他特别约定,败诉方应当承担因主张本合同约定的权利而产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如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甲方在与乙方签署合同及附件之前,已经要求乙方详细阅读本合同及附件的所有条款,不理解之处经乙方询问后已得到甲方完全充分的说明,乙方承诺已经完全理解并认可本合同的所有约定。

本合同正文为打印文本,如双方对此合同有任何修改及补充均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合同正文中任何非打印的内容,除非经双方确认,否则均不产生约束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每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通讯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财务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通讯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财务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签订地点: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投资咨询服务协议篇三

鉴于:

1、(以下简称“甲方”)是在_合法成立、专事于地产项目投资业务公司;

2、(以下简称“乙方”)是在_合法成立、专事于地产项目投资咨询业务的咨询公司;

3、甲方已获批准开发商业项目权利;

4、甲、乙双方此前已进行一定程度的沟通和了解,业已达成合作的共同基础和契合点;

5、甲方欲将商业项目予以整体转让,独家委托乙方提供特定的项目咨询服务服务;基于此,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乙方同意向第三方介绍推荐商业项目信息并促成该项目转让成功签约的服务。

1、乙方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和资源优势,积极认真地把甲方商业项目推介给有实力的第三方公司,并及时跟踪洽谈。

2、乙方协助甲方做好该商业项目的前期介绍及沟通工作,协调有关矛盾,促成甲方与第三方签订转让合同,确保本项目的顺利转让。

3、为本商业项目转让后的实施所需要的其他咨询服务工作。

1、咨询费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分为两部分:

(2)按甲方在该商业项目中所拥有干股的百分之作为该商业项目部分的咨询服务费。

乙方同意在双方签署合同后即开始启动该商业项目咨询服务工作。

2、甲方同意应于签约成功后,第三方公司支付甲方应得回报的同时,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咨询服务费。双方同意以人民币形式付款。

3、乙方同意开具相应发票并自行承担相应税金。

4、乙方将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范围内合理的差旅费用。

甲方无条件且不可撤销作出承诺:一旦第三方公司与甲方签订商业地产项目转让合同、甲方获得土地溢价回报后,甲方即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1、若甲方与第三方公司未能达成商业地产项目转让协议,在未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情况下,甲方不应再与第三方公司进行协商并签订相应协议,否则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支付服务费。

2、若甲方以关联企业或其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

第三方公司签订本合同项目标的物的转让合同,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支付服务费。

情况一:违约

双方同意任一方不得随意终止该合同,除非任一方有下列实质性的违约事件发生。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1)甲方未按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并经乙方书面催讨后仍不支付的;

2)乙方未按约定标准提供服务,并在甲方书面提出后仍无法进行合理性补救的。

情况二:房地产项目转让失败

若甲方未能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商业地产项目转让合同,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于确认该项目转让失败的正式宣布之日起的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为本合同之目的,“保密信息”包括:

1、甲方为本合同而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材料;

2、本商业项目材料及其本项目的基本概况、转让价格;

3、一方在另一方接触之前特别指定为保密的口头和书面信息;

6、接受方按理应当视为保密的口头和书面信息,而不论该等信息是否被指定为保密的。

7、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无权单方面对媒体公开合作内容。

合同双方将尽其合理的努力,促使其各自的代理人和代表尽量减少对另一方保密信息的散发和复制,并防止作出未经授权的透露。合同双方同意,只有有必要知悉另一方保密信息的该方代理人和代表才会得到该等保密信息。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另一方的保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

保密信息不包括下述任何信息:

(1)并非由于接受方的过错而属于或者成为公众普遍可得的或知悉的信息;

(2)在另一方透露之前已为接受方知悉或可得的信息;

(3)对透露信息的一方未承担任何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后来向接受方透露的信息;

(3)法律要求作为司法程序、政府调查、法定程序或其他类似程序的一部分而透露的信息

(4)在不违反与信息透露方的任何保密合同或者对其承担的其他义务的情况下,接受方已经或在此后独立获得或开发的信息。

(5)如果作为司法程序、政府调查、法定程序或其他类似程序的一部分而要求某一方透露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则该方将把此项要求事先书面通知另一方。该方将作出合理的努力,提前足够的时间发出该通知,从而使另一方能够寻求适当的保密合同、保护令或对任何透露的更改,而披露方将在此方面予以合作。

本合同项下要求的任何通知,按照甲、乙双方地址以特快专递邮寄,即视为履行通知义务:

1、本合同中所用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而不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2、本合同仅为甲方和乙方的利益而签订,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因本合同而创设任何第三方权益或义务。

3、本合同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被视为或解释为为任何目的而在双方之间建立合营或合伙关系。

4、双方明示谅解和同意,本合同关于保密、违约责任等规定,均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5、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其任何部分被宣告无效,则其余条款仍然充分有效。

7、本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_法律。8、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本合同以中文签署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于下列日期签署本合同,以资证明,共同遵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__年__月__日:

投资咨询服务协议篇四

现住所及通讯地址: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基于:__________

一、甲方在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拥有__________平方米餐饮的经营场地(具体的面积以房产权证书、租赁合同等文件注明的面积为准,相关权证、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二、乙方拥有餐饮领域的经营管理优势,甲方已经考察了乙方,对乙方的优势有充分的了解。

三、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合作经营等相关事宜,经充分协商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达成本协议,并约定遵守以下全部内容:

五、甲乙双方合作期限__________年;

六、乙方提供的技术支持内容包括:

2、乙方委派的厨师队伍需与甲方另行签订厨师管理合同;

5、乙方负责酒店经营的制定和市场定位;

6、乙方负责前厅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7、乙方负责酒店员工的技能培训(为期7天);

9、乙方为甲方提供后期的经营咨询及分析,并根据需要定期进行督导;

12、无论什么原因导致本协议终止时,甲方必须无条件结清乙方委派的所有人员工资及押金。

七、执行本协议过程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乙双方各自所属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投资咨询服务协议篇五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上

法定代表人:李福珍

帐户:

帐 号:

鉴于:

a.甲方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依其法定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c.甲方的经营活动将会涉及各种法律问题;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要求乙方提供常年法律咨询服务;乙方同意接受此要求。为此,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以书面或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应甲方要求,参与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谈判,就其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或意见;

根据甲方经营的需要,对其有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

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

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事务。

2.乙方的义务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常年法律咨询服务。乙方保证根据工作实际进展情况和需要委派合格、资深的专业人员提供上述法律咨询服务。

乙方保证在履行其义务时以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为甲方提供优良、高效和及时的服务。

乙方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乙方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3.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当及时、全面、真实、客观地向乙方提供与咨询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合理方便。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的法律咨询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甲方指定专人为常年法律咨询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

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损失,非因乙方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4.咨询

作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该费用应按以下方式支付: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人民币四万 元/年,作为第一条第一款(1)、(2)项规定的服务。

每年的法律咨询服务费用分两期支付,每期各2万,在每年的1月10日及7月10日之前支付完毕。

此外,乙方依本合同第一条进行甲方委托的诉讼、仲裁、参加项目谈判、翻译法律文件,另行收费。收费标准可按案件标的的一定比例(如代理诉讼或仲裁)或按工作量及工作小时(如翻译合同、参加谈判)计价,或按双方协商议定的其它标准及办法计收。在提供上述收费服务时,乙方应提供一定的优惠,诉讼代理案件暂定为10万以下案件按每件3000元、10万—100万标的案件按每件标的的3%收费,超过100万按标的之2%收费。

双方约定,在每一年度中,甲方案件标的不超过15万之案件5件以内,诉讼地点在上海市范围之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诉讼代理事项,不收取代理费。如上述范围之案件案情特别复杂,反复开庭三次以上的,由双方协商给与乙方一定的费用补偿。

5.工作费用

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乙方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6.变更及终止

作为本合同的附加,双方可就甲方委托乙方的某一具体事项签订单独的协议书或授权书,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则适用于上述协议书或授权书。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任何修改或补充在签字或盖章生效后即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可以解除本合同。

7.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1.条规定的咨询服务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咨询费。

乙方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v^《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解决方案,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9.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为常年有效,直至双方协商终止。如一方确定需要终止本合同,应在每一新合同年度开始前1个月提出。

10 联系地址:

甲方:

乙方:

12.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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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咨询服务协议篇六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须经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协会备案,下同)连续满6个月的上海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企业入驻孵化器期间,积120分。

居转户

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须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下同)首轮创业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上海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上海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直接落户

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上海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的,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投资咨询服务协议篇七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家,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一、运营上海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不低于10%的创始人。

二、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上海市场挂牌上市。

三、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上海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四、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end-

投资咨询服务协议篇八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上海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须经上海市技术转移协会备案,下同)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6个月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120分。

居转户

在上海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在上海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2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直接落户

在上海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5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5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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