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助教合同(汇总5篇)

教育机构助教合同(汇总5篇)

ID:3002194

时间:2023-09-18 22:07:39

上传者:XY字客 教育机构助教合同(汇总5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育机构助教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v^劳动法》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1. 按本合同的约定取得相应授课报酬。

2.有权在不围反此合同及国家相关规定,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要求甲方作为中间人协调与学生之间的各项事务。

4.(小学、初中、高中一对一)按约定取得 元、 元、 元人民币/次课的授课报酬; (小学、初中小班教学)按约定取得 元、 元人民币/次课的授课报酬。

5.周一到周五的托管班工资方案:以月为单位,每月基本工资 元,另外每位同学 元(第一个月每位老师限带 人,从第二个月起按个人教学能力增加学生人数)

注明:

(1)每次课 个小时。

(2)小学生期中或期末考试每位同学达到90分以上者,每次课的课时费增加 元(一对一学生增加 元)初中生达到a线者每次课增加 元课时费,个别学生另作要求。

(3)托管班的学生下个月续费者奖励 元/每人,流失一个罚款 元。

(4)工作满一年者每个月基本工资增加 。

(5)小班学生以 个为基准,学生每多出一个人,每次课的课时费增加 元。特别情况另行通知,达到双方意见统一。

(6)学生试课成功,在交费的第一时间将奖励该老师 元/人。

1.为甲方的授课积极准备教案(每周四晚上之前将本周末上课内容发送给甲方);按时到岗、认真上课;保证每次课时(40分钟/节课)的完整,内容的充实;对学生进行考勤及纪律管理。

2.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6.安全工作责任重大,要防患于未然。教师和负责人共同努力,相互配合,确保学生平安。

7.工作期间应尊重家长,爱护学生,不得同家长争吵,不得欺侮学生,不得对学生讲授和传播不符合法律和道德的知识,不得有与法律相违和与道德相悖的行为。

1.要求乙方按教学计划按时完成授课,维护授课时的教学秩序,并提供最终考试成绩等。

2.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评议,并根据学生的评议对授课内容及人员进行调整。

3.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对课时进行调整,对授课内容进行变更,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4.甲方有权按易读教育辅导中心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并对违反行为进行处罚

1.按时支付授课报酬。

2.向乙方提供学生的背景资料,讲明授课要达到的目的,协助提供和授课有关的业务资料。

3.为乙方的教学提供良好的授课环境。

4.协调乙方与学生的各项事务。

1.本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2.确需变更合同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3.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如没有教授资历或能力)

(3)乙方故意不按时完成授课内容和授课计划的。

(4)通过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测评后, 乙方教学不合格的;

甲方因自身原因变更本合同的,应提前通知乙方,没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由于身体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或变更授课时间,并提供相关证明,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由于本单位工作、等安排,导致无法按时上课的或不能完成教学计划的,需提提前通知甲方。

1. 若乙方在试讲和授课期间,未经甲方同意私自与学生及家长达成协议带走甲方资源,经证实,乙方给予甲方 元课时费的违约金或甲方在乙方课时费中扣除。

2.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 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4.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教育机构助教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学生余承科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翻译培训的合作,双方达成一下协议:

1、乙方以合伙人成员的身份,代理甲方在上海海洋大学内的世博就业精英班招生咨询、招生报名工作。

2、招生过程中,甲方负责提供各种宣传资料参考内容,必要时由乙方组织、甲方派人进行免费宣传讲座。

(一)甲方:

1、制定招生简章,负责课程研究与设置、教学计划制定、授课教师安排及培训班的其他事物性工作。

2、审核乙方身份。

3、负责考生考试报名、领取听课证等一系列工作。

4、负责及时处理乙方推荐来报名学员的收费、报名等学籍处理工作。

5、根据乙方招生人说和收益分配比例及时清算乙方应得费用。

6、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核对报名学员的实际入学情况,并保证其真实性。

(二)乙方:

1、负责世博就业精英班的宣传及推广(包括校内广告宣传、招生推广方案等)。

2、负责制定招生方案与招生咨询(甲方出具标准招生简章及咨询手册)。

3、负责协调本校的关系,提供培训班招生的必备条件。

4、提交身份证明及学生证复印件。

5、乙方不能代替甲方收取费用。

1、根据乙方招生总人数按实际交费提取总收费的8%,作为乙方应得的合作费用。(根据推荐人数和收益分配比例在开课后的5日内结算)。

2、两个月通过考核者可免费到我校参加一个课程培训。

学员对甲方教学服务承诺提出异议或申诉(如授课质量与承诺不符合、延迟开课时间、中途无故听课或课时不足等),由甲方协商解决。

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附:团队成员授权书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教育机构助教合同篇三

2020年6月15日,银^v^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行业反映较为集中的农险市场准入问题,建立完善全流程的农险业务经营条件管理制度体系。《通知》从总公司和省级分公司两个层面分别制定农险业务经营条件,凡符合经营条件的保险机构均可在本地开展农险业务,无需向监管机构提出经营资格申请。

《通知》明确,保险公司总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应当有专门的农业保险管理部门,并配备8名以上农业、保险等相关专业人员;具备相对独立、完善的农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与设立在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的全国农业保险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对接,能完整、及时、准确报送农业保险数据信息。此外,上一年度末及最近两个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80%以上;其中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上一年度末及最近两个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50%以上。

为统一规范机构改革后银行业和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提升金融违法违规成本,严肃整治金融市场乱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银^v^于2020年6月23日印发《中国银^v^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提高处罚效率,明确对屡查屡犯、不配合监管执法、危害后果严重,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等行为,依法从重予以处罚。

《办法》着眼于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提升行政处罚效能,提高执法公信力,对银行业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作了全面规范。此外,《办法》坚持依法严格处罚的基调,推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例如:在处罚管辖方面,优化管辖权限规定,加强监管联动,统筹调配监管资源,便于及时就近查处。在查处衔接方面,细化职责分工,明确工作标准,加强查处协同,提高工作质效。

在处罚适用方面,《办法》明确从重处罚的情形,强调对于危害后果严重、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从重予以处罚。在人员问责方面,规定查处银行保险机构的同时,应当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同步进行调查和追究。在纪法衔接方面,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纪检^v^门,强化行政处罚与党纪问责的衔接。

教育机构助教合同篇四

用人单位(甲方):

聘用人(乙方):

根据《^v^教育法》、《^v^教师法》、《^v^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第一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招聘任用乙方为行政主管。

第二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正式聘用期不得低于一年。

甲方聘用乙方的合同期限:自 20xx年 05 月 01 日起,至 20xx年 07 月 01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2 个月,自 20xx年 05 月 01 日起,至 20xx年 06 月 30 日止。

第三条 乙方的权责:

(二)组织协助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责

(一)按时获得劳动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四)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六)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五)不得以所聘用身份从事商业性活动,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利益;合同期间,不得从事同行业兼职行为。

(七)依法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基本工资为人民币2500元/月;正式聘用期基本工资为人民币2800元/月。每月13日为当月工资的发放日,不得拖欠工资。合同期满不续聘的,甲方应在合同期满的次月的工资发放日以内发放聘期最全部工资报酬。

第八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乙方的工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等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乙方正式聘用期内的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课时费+奖金,其中基本工资为人民币2800元/月。

第九条 在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的工资,工资调整标准不受第八条约束。

第十条 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其中上缴社会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十一条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休假、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伤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本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三)乙方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合同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或解除。

第十四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一)有违法的行为,并被司法机关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五)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的;

(六)体罚学生,侮辱学生的;

(七)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1学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

(八)泄露商业机密的(包括单不限于:学生信息,资金状况,收支信息等)。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六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三)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第十八条 为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甲方双方按约定支付乙方报酬。

第十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给予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条 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的,发给乙方一个月的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从学校获得的总收入的平均数),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二十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独立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甲方与乙方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调整乙方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平等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 本聘用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教育机构助教合同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学员和中心的双方合法权益,达到运行规范、服务周到、监督有力的目的,甲乙双方本着和平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如果乙方参加了甲方的培训,并符合下述条件:

(1)入学测试达到甲方的要求,签订“零风险”保障协议;

(2)乙方在培训期没有缺席记录,完成规定的教学大纲,否则此协议自动失效;

(3)乙方在培训期间迟到、早退超过6次者(含6次),此协议自动失效;

乙方可以得到如下权益:

一、考试保障

1.第一次考试未通过,可免费重听,并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补考费;

2.第二次考试仍未通过,仍可免费重听,并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补考费;

3.第三次考试还是没有通过,乙方可选择继续免费参加培训或直接由甲方进行赔偿。

二、就业保障:毕业乙方在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后,甲方将推荐就业,详细细则参照“培训与推荐就业协议书”。

三、实习保障:优秀毕业学员,中心除提供以上保障外,还将提供到大型企业1--3个月的实习机会,并有机会转正,成为大型企业的正式员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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