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办公室租赁合同(优秀6篇)

最新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办公室租赁合同(优秀6篇)

ID:3047903

时间:2023-09-19 21:46:32

上传者:纸韵 最新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办公室租赁合同(优秀6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办公场地租赁合同篇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办公室座落、间数、面积、面积计算

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货运站内楼.房间,使用面积

平方米,作为其在货运站的操作办公用房。

第二条办公室配套设施及服务

甲方将以办公室的目前自然状况交与乙方,并提供以下货运站内办公室配套设施的使用及服务:

1.公共照明

2.自来水(饮用水除外)

3.空调设备

4.公共卫生间

5.公共区域清洁

乙方同意按其办公室内独立的电表读数和上海市物价局规定的电费价格,支付每月的用电费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办公室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2.任何一方终止合同或变更合同内容,均需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本合同被视为自动延续。

第四条权利和义务

2.乙方对其租赁办公室区域内所有财产实施管理,并对其安全负责。甲方对该区域内属于乙方的财产的损坏、灭失等不承担责任,除非该损失是由于甲方的疏忽或故意行为造成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办公室:

(1)乙方擅自将所租赁办公室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办公室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个月的;

(4)乙方有本合同第六条所涉及的甲方所不允许的行为的。

4.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办公室的,乙方享有优先权。如乙方无故逾期不搬迁,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租金、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交纳期限

1.租金:每平方米220.00元/月,总计元/月。

2.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5.00元/月,总计元/月。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物价指数,每年上调该物业管理费不大于15%。

3.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的交纳期限:乙方同意租金按季度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0日前提前交付于甲方指定帐户内。

4.电费的交纳期限:甲乙双方商定,除非另有约定,在每月的最后一天共同核定电表读数,然后由甲方向乙方发出付款通知书,乙方在收到该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该月的电费交付于甲方指定帐户内。

(帐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空港支行0763894135002616)。

第六条办公室的装修及使用

1.乙方如对办公室进行装修时,不得擅自改变办公室结构和原有风格,并在装修前向甲方提交办公室装修方案(内容包括:设计图、所使用的装修材料、装修中使用的设备等),在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装修方可进行,但甲方不得无理拒绝签发同意书。

2.乙方如对办公室进行装修时,不得擅自改变办公室内的电源、通讯等线路和空调、喷淋等各种管路的原有走向,如确因使用电脑或其它办公设备而需增加电源插座时,应在装修方案中列明,获允许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毕后由甲方查验。如有损坏,除负责修复外,还应对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3.鉴于办公室和地坪承载负荷限制,乙方如对办公室进行装修时,不得使用花岗石、大理石等重质材料作为地面装饰。

4.为保持整个货运站建筑和装饰的`统一性,乙方在进行办公室装修时,不得擅自变换办公室原有的门、窗及其外部颜色。

5.鉴于甲方已为乙方提供了空调设备,乙方在进行办公室装修时或办公室使用过程中,不得再安装任何形式的空调设备或取暖装置。乙方同意,在办公室租用期间,不使用单体耗电量超过300瓦的电气设备,每个接电插座用电容量不超过10安培,以确保货运站的用电安全。

6.乙方同意不论何种原因致使乙方中止本合同,乙方在迁离货运站时,不得对原属于甲方所有的固定设备或装置造成损坏,并负责将所租用办公室恢复至租赁前原样,但办公室的正常损耗除外。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和按时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办公室或有其他违约事项的,负责赔偿违约金为租赁期全部租金的10%。

2.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或有其他违约事项的,应支付违约金为租赁期全部租金的10%。

第八条免责条件

办公室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结果将为最终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采用中英文两种文字混合,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文本为准,经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签约方:

签约地:

签字:

签字人:

职务:

签约日期:

办公场地租赁合同篇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租赁期间内的法律责任:

1、乙方承租期内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概不负担。

2、乙方承租期内对甲方进行的房屋装修及其他无法带走的投资,合同终止时,由甲方无常收回。

3、乙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经营。

4、乙方必须确保承租房屋、财产、场所的安全,并不得随意改变承租房屋的结构,承租期满保证房屋完好无损,由于故意或过失造成事故或损失,均有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应当按约定的事项,保证乙方正常使用房屋、财产和场所,便于乙方经营。

1、按租赁期限约定的时间提供乙方承租的房屋或场所。

2、保证正常情况下乙方的用电用水需求。

三、如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擅自将承租的房屋、场所转租或转让。

2、乙方利用承租的房屋、场所进行非法活动。

3、因城市改造、拆迁或甲方有大的改建或引进项目需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

4、乙方未按规定时间缴纳租金。

四、乙方自愿租赁甲方

1、租赁期限为,从 至 。

2、租赁用途: 。

3、租金数额为: 。

4、租金缴纳方式和期限为: 。

5、乙方用电、用水: 。

五、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办公场地租赁合同篇三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乙方出租和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大楼地址

甲方应将其所有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地出租给乙方用于办公。

二、住房面积

该房屋的登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共有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为。

三.租赁期间

租赁期限从_ _ _ _ _

四.租金

1.物业管理费人民币/m2/月,水费人民币/m3,电费人民币/kwh,空调费人民币/m2/天。

2.租金支付方式是:

3.乙方逾期超过日未支付租金的,每日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如果乙方超过30天未支付租金,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若乙方在3日内未支付租金,则视为乙方自动退租,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给乙方。如甲方超过7天未交房,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如因质量原因、自然损耗、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甲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如果甲方未能在两周内修复损坏,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及设施,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应每隔一年对房屋及其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和维修,以确保乙方办公室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4.在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前,甲方应结清该房屋的物业费、水电费、宽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5.在乙方正常支付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等相关费用的情况下,如遇房屋停水停电、物业服务不到位,甲方将出面与物业管理部门协调解决;经甲方协调不能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6.甲方应保证租赁物享有出租权。若租赁期内租赁物业的所有权全部或部分转让、设定其他产权或发生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事件,甲方应确保业主、其他权利持有人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第三方能够继续遵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否则,如乙方权益受到损害,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在房屋内添置设备。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得将用于装修的设备拆除并留给甲方,并保证不影响房屋的完整性和正常使用。

3.乙方可将租赁房屋转租或分租,并应爱护租赁房屋,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因转租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均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的过错或过错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乙方不得在房屋内存放危险品。否则,如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5.乙方应承担租赁期内的水、电、电话费、收视费、取暖费及实际使用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期支付。

七.协议终止和解除协议

1.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续租,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天内将房屋归还甲方;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的扣留均视为放弃,交由甲方处理,乙方无异议。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随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八.违约与处理

1.如果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而未能履行本协议的规定,导致本协议中途终止(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应视为该方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10%。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无过错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赔偿不足部分。

2.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事宜中发生争议时,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人

1.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3.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只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自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后,将该房屋交付乙方装修。无违约解除合同,无息返还。

4.双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idno:

idno:

日期:

日期:

办公场地租赁合同篇四

租用人(乙方):______________

乙方因需要,租用甲方位于 作办公场地用。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租赁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房屋相关租赁法律、法规之规定,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金:每年人民币乙方在付清租赁期内的一切费用,无水、电欠费,门窗、墙地、管道、电路、灯具其他原有用具等无损坏时,经甲方验收后,凭保证金收条及物品清单退还此保证金(物品按双方签字认定物品清单为准,损坏按原价赔偿),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和押金合计人民元。

二、租赁期限:本合同即终止。在同等条件下如乙方需续租,则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租,本合同顺延,以此类推。

三、租赁期间,水、电费乙方按期交纳,如不按期交纳所有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扣出。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维护(修)房屋内所有设施,不得破坏房租赁合同屋原有结构,如乙方需要另行改变房屋设施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一切费用乙方自理。

五、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若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一千元(1000.00元)整,房屋因此而造成的损坏,也应由乙方承担原物的全额赔偿责任。

六、乙方在租期内应遵守国家法规、文明经商、做好门前三包,如有违法、违规、拖欠各种费税及民事责任一切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租赁期间因乙方人员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事故,应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本合同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否则违约方除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期内年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同时附《物品清单》为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办公场地租赁合同篇五

合同编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本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上海市路弄号室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租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______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

第二条:提供设备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房内设备另立清单合同,清单合同与本合同同时生效等设施。

2、乙方使用上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1、租赁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则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如租期不满一个月,可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第五条:支付方法

1、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_____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_____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关月份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即在十五天内支付下____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账号:

抬头:

3、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2、租赁场所内的清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3、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等。

第七条:押金

1、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____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2、租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权向乙方查阅支付国际长途的费用,或乙方使用国际长途电话,可由甲方代买"国际长途电话使用卡",费用由乙方支付(根据卡上密码可在室内电话机上直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八条:禁止租赁权的转让及转借

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1、租赁权转让或用作担保。

2、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条:维修保养

1、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2、上述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乙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保养时,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变更原状

1、乙方如对所租的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实施上述工程时,须与甲方及时联系,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甲方免责:

1、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2、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牵连而蒙受损害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三条:乙方责任

1、必须遵守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制度。

2、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3、不得在大楼内发生下列行为:

(3)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通知义务

1、甲乙双方所发生的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

2、任一方的姓名、商号、地址及总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租赁场所的使用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3、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4、违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条规定的;

5、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租户(业主)反映强烈的;

7、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8、甲方出现前述第3、4或第7项行为的,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而解除合同,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第十七条:特别说明

1、除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所述原因外,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若遇特殊情况须解除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须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把已缴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八条:租赁场所的归还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内装修各类设备、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

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有关管辖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条:补充条款

中介方: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规范租赁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国有直管公房的租赁、职工与本单位的住宅租赁和廉租住房的租赁,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术语含义)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承包给他人经营,或者以合作、联营的名义,不直接参与经营、不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房屋租赁。

第四条(管理原则)

政府各部门应依法加强对房屋租赁的监督检查和协调、配合,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实现管理资源共享。

第五条(管理职责)

市房产管理部门主管本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市房产管理部门所属的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具体负责全市房屋租赁管理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公安机关负责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及房屋承租人的户籍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利用租赁房屋进行无照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查处非法房产中介服务机构。

税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租赁房屋的税收征收管理。

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承租人和居住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违法建设的查处。

第六条(管理权限)

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以下统称五城区)范围内,市属以上(含市属)单位的非住宅房屋租赁,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委托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负责租赁登记备案。区属以下(含区属)单位和个人的非住宅房屋租赁以及住宅房屋的租赁,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委托房屋所在地的区房产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备案。

五城区以外的其他区(市)县的房屋租赁管理及登记备案,由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负责。

第七条(登记规定)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签订或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房屋租赁双方解除、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五日内,书面告知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备案手续。

第八条(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载明以下主要内容:

(一)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有效身份证明;

(二)房屋的坐落、四界、面积、结构、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期限、用途;

(四)租金和支付方式;

(五)房屋修缮责任;

(六)租赁当事人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八)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租赁合同格式文本由市房产管理部门拟订。

第九条(登记手续)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持下列文件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二)租赁合同;

(三)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的房屋,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转租房屋的,转租人应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第十条(房屋转租)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须征得房屋所有权人书面同意,并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登记确认)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产管理部门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房产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发给出租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禁止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第十二条(信息交流)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是承租人依法租用房屋的凭证。

房产管理部门为出租房屋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后,应定期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公安、工商、税务、人口与计划生育等部门。

工商部门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公安部门在办理暂住户口登记及暂住证时,对于生产、经营、居住场所为出租房屋的,应查验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对发现没有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应将有关情况定期通报给房产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禁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明或未经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出租的;

(二)被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全体共有人同意的;

(四)不符合房屋安全标准的;

(五)不符合公安、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有关规定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改变用途或结构)

租赁房屋改变用途或房屋结构的,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定价规定)

房屋租赁的政府指导价,由物价部门会同房产管理部门制定后定期公布。

第十六条(违规行为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或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而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登记备案手续,逾期不改正的对住宅出租人处以500元以上2019元以下的罚款;对非住宅出租人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当事人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的,收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并可对住宅出租人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非住宅出租人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义务规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治安、计划生育及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管理工作。

房屋出租人应当按规定依法纳税。

当事人偷税抗税的,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八条(违法行为的责任)

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罚。

第十九条(民事纠纷规定)

房屋租赁发生民事纠纷,当事人可申请房产管理部门调解,也可按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责任追究)

房屋租赁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中,徇私作弊、滥用权力、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复议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二条(例外规定)

涉外房屋租赁,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解释机关)

本办法由成都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1996年11月13日成都市政府发布的《成都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办公场地租赁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甲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现就租用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教室签署以下协议:

一、甲方于将教室

于将教室

于将教室

有偿租用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办理租用手续时要交纳租借押金500元。乙方为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所属部门时,押金从部门业务费中暂扣。

三、甲方权利、责任、义务:

1、甲方按照规定时间将指定教室租用给乙方,保证教室正常使用及环境整洁。

2、甲方严格按《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租用教室管理办法》对乙方进行管理。

四、乙方权利、责任、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租用教室管理办法》。

2、乙方按照《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租用教室申请表》规定时间使用指定教室。

3、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守《教室规则》。

4、乙方在教室内不得举办任何未在《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租用教室申请表》中规定的活动。

5、乙方对教室的设备要爱护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时,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费用从押金中扣除。扣除押金数额由甲方确定。

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将教室转借或转让、转租他人使用。如甲方发现乙方将教室转借、转让或转租,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乙方使用教室并扣除乙方全部押金。

7、如遇学院的教育教学等工作与租用教室使用时间发生冲突,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将通知租用方对租用时间作适当调整,乙方应积极配合。

8、乙方在未办理借用手续擅自使用教室内的多媒体设备或因使用教室和教学设备而对正常教学造成影响时,一律按教学事故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或影响重大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报学院进行处罚。

五、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具有同等的效力。

六、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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