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装潢安全合同(精选6篇)

最新装潢安全合同(精选6篇)

ID:3073210

时间:2023-09-20 09:43:25

上传者:书香墨 最新装潢安全合同(精选6篇)

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装潢安全合同篇一

发包人:身份证号码:电话:

承包人:

施工队负责人:身份证号码: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店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店铺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工程施工图)。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承包方式。

·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1:工程报价表);

4.工程期限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小写:元。

第二条施工图纸

1..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方式提供:

·承包人设计施工效果图,效果图由发包人批准合格无误才能安装施工。

第三条发包人义务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场地协管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承包人义务

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材料的提供

1.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六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质量标准

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室外广告布置,施工安全,材料达标,环保级别。

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八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工程过半;

(2)工程竣工。

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月。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承包人无条件地进行维修。保修期内如属发包人使用不当造成装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承包人酌情收费。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发包人应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第十条违约责任

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相应的经济损失。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表1:工程施工说明,工程报价

发包人:电话:

承包人: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装潢安全合同篇二

合同编号:

委托方:受托方:烟台华鑫上海大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188号邮编:邮编:264004

鉴于甲方已签订《汽车销售合同》(合同编号:),甲乙双方现就甲方所购车辆的装潢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协助办理下列汽车装潢服务并同意预付相关费用:

注:1、以上委托代办项目的费用均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由乙方凭出票单位的凭证与甲方按实结算。

2、装潢项目中,如果甲方同意使用非上海大众原厂附件,装潢车辆因为非上海大众原厂附件而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在车主同意的情况下,在安装非上海大众附件时需更改原车电源线路。

二、乙方根据其提供的服务项目收取如下费用:

三、其它说明:。

四、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装潢安全合同篇三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设计工程名称:

设计工程地点:

设计工程面积:

乙方保证承诺其为具有合法资质的设计单位,甲方因装修工程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装饰装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设计期限:

设计期限为 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向甲方交付全套设计图纸之日为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交图步骤及时间:

(1)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即签订本合同,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乙方收到定金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 天内,向甲方提交较详细装修设计方案包括主要立面图及初次效果图。如乙方未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及初次效果图,则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2)甲方确认立面方案、天花方案,对初次效果图提出修改方案即支付第一期

(3)甲方签字确认设计施工图后即支付第二期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设计施工图纸。

(4)工程开工后乙方应派员配合施工队现场指导并对业主提供材料及工程质量咨询服务,工程竣工支付第三期设计费。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时间 内容要求

第四条 设计费金额、支付时间

1.设计费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本合同设计费估算总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整)。

2.支付时间:

(2)甲方支付第一期的设计费为估算总额的20%(含定金);

(3)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设计费为估算总额的50%;

(4)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设计费为估算总额的30%;

(5)若有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设计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给乙方;乙方应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所增加的费用,在工程峻工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

2.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3.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15 年。

4.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5.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7.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设计。

8.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皆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1.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4.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由合同签订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管辖裁决。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装潢安全合同篇四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一、工程地址

二、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

1、室,计平方米;2、厅,计平方米;

3、厨房,计平方米;4、卫生间,计平方米;

5、阳台,计平方米;6、过道,计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

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三、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四、委托方式:全包

五、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六: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几款(金额大写)元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

三、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四、质量检查监督部门:镇江市消协。

五、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程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一、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在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二、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总价款的25%;当工期进度到瓦工开始(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工程总价款的50%,当工期进度到油漆工开始(年月日),甲方即第三次付工程总价的15%,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即第四次付工程款的5%。剩余5%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一月后结算。(注:工程总价款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设计费,施工清运费,管理费及税金)按付款方式表进行:

付款要求: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法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二、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按约定结算。

三、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一、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二、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三、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四、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一、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二、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经验后,甲方应在一周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应自负责任。

三、甲方如不能再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一、甲方

1、提供房屋平面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开工前天,甲方应搬清室内家具,陈设,不便搬移的应归堆,遮盖,以便乙方施工。

3、如确实需拆.改原建筑物或设备.管线.负责向有关单位办理相应手续。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二.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需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须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配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报后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镇江市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节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镇江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镇江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后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潢安全合同篇五

委托装修方(甲方)

承接施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了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对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包工包料。

3、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二、甲方义务:

1、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2、负责调解有关部门的关系。

三、乙方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四、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施工方式如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五、材料的提供

1、乙方提供的材料由甲方验收合格,开始施工。

2、材料的标准:根据甲方的要求或价位、材料的品牌、档次、颜色,甲方应提前决定。出现以上问题更改乙方不予负责。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方式:双方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首付,工程进度过半甲方应向乙方付中期款,工程完工时经甲方满意付清余款。

首付:中期付:余款:

2、工程款支付要求:如工程款本能按合同履行,造成工期延误乙方不予负责。

3、甲方向乙方出示相关证件:如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码。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本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

八、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工程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方。

九、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地点:签约日期:

装潢安全合同篇六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住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住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阳光瑞景家园2单元202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工作

1.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2.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3.负责提供房屋设计方案;

第二条:乙方工作

3.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4.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施工;

5.负责提供除石膏线材以外所有工程所需材料.

第三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四条:材料要求

1.乙方所用乳胶漆必须使用不低于市场价每升50元的正品立邦、或多乐士油漆;

3.乙方贴壁纸所用基膜不得不低于每公斤80元;

4.乙方所用免漆板不得低于每平米22.1元;

5.乙方使用的木龙骨为45毫米*45毫米松木龙骨,石膏板使用15毫米厚板材;

9.甲乙双方已购材料存放在装潢现场,乙方负保管及赔偿责任;

第五条:工程内容

1.3个卧室门、1个卫生间门、1个进户门的包括五金器材的安装;

2.包括装修过程中所有热水、冷水管道、采暖管道及电路的改造工程;

3.包括卧室一个衣柜、一个书柜、客厅一个壁柜组合柜(套柜)的所有制作;

4.包括厨房与餐厅衔接处门套的制作、安装;

6.包括所有四个个窗户窗套的制作、安装(包括客厅窗台大理石的铺设等);

7.包括南侧卧室与书房相间处房顶的吊顶;

8.包括两个客厅两个大梁及柱子的加宽、加边等改造工作;

9.清除原有墙壁及顶部腻子刮层;

10对墙面和房顶层按照现场要求进行壁纸的装贴或石膏线的粘贴及粉刷;

11.对顶面进行3次腻子的涂刷和3次乳胶漆的涂刷;

12.对墙面进行3次腻子的涂刷和2次基膜的涂刷(基膜不得掺水);

13.对所有石膏材料进行3次乳胶漆的涂刷;

14.包括所有灯具、浴缸、洗脸盆、采暖器的安装;.

第条:质量标准

第六条:工程验收

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竣工验收。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一年。

第七条:工程付款

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方式乙方支付工程款:

1.工程款总额元;

2.开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总额的10%;

3.竣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总额的85%;

4.竣工后一年,保修期结束,工程质量无任何遗留问题,甲方付最后5%的余额.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同意后作为本合同附则与本合同有相同法律效力。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盖章或签字)(盖章及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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