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劳动合同(大全5篇)

2023年深圳劳动合同(大全5篇)

ID:3080021

时间:2023-09-20 11:24:12

上传者:灵魂曲 2023年深圳劳动合同(大全5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深圳劳动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北京力美广告有限公司

丙方:北京力美广告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于20xx年1月1日签订《北京力美广告服务框架合同(cpa)》(下称:原合同),合同期限为【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合同约定乙方为甲方产品提供信息推广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推广服务费用,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因业务需要,乙方须委托丙方收款开票。

基于上述事实,甲乙丙三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同期限内,甲方将原合同约定的款项打入丙方账户,即视为甲方已向乙方

履行付款义务。

丙方的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力美广告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鹰西分理处

账 号:1439 1201 0400 06372

二、丙方应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抬头为:北京青游易乐

科技有限公司,内容为:广告发布费。

三、原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仍由甲乙双方履行。

此协议一式三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北京力美广告有限公司(盖章)

丙方:北京力美广告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盖章)

深圳劳动合同篇二

一、总 则

第一条依据《^v^公司法》、《^v^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后即告成立。

二、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预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第四条 公司住所:市(县镇)路(街)号。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含经营方式)。

四、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总额,人民币万元。(要符合法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必须经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股东一致通过,增加或减少的比例、幅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不应影响公司的存在。

五、公司股东名称

第八条 凡持有本公司出具的认缴出资证明的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是法人的,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行使股东权利。

第九条 公司在册股东共 人,全部是法人股东

股东名录:

(一)法人股东:

1、法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认缴出资额: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的 %

出资方式: (货币或实物或其它)

认缴时间: 年 月 日

2、……

第十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并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红利;

3、有权查询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表;

4、公司新增资本时,可优先认缴出资;

5、按规定转让出资;

6、其它股东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7、有权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足认购的出资;

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出资额只能按规定转让,不得退资;

5、有责任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参与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6、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七、股东(出资人)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三条出资人以货币认缴出资额。(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认缴出资额,应提交相应证件,经其它股东同意,评估折算成人民币并于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在出资证明中注明。)

第十四条 出资人按规定的期限于 年 月 日前缴足认资额,逾期未缴足出资的股东,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第十五条 全体出资人缴纳出资额后,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公司对出资人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人即成为公司股东。

八、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六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七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八条 经股东会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九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九、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一)股东会

第二十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公司全体在册股东组成。股东会成员名单: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或监事会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授权董事会对设立分公司作出决议;

13、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二条 股东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会两种形式。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个月内召开。临时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有下述情况时应召开临时会: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1/3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时,临时股东会不得决议通知未载明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首次股东会由出资额最高的股东召集、主持),董事会于会前15日前以 方式通知所有股东。通知应载明召集事由、会议地点、会议日期等事项。

第二十四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付董事长主持;付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第二十五条 股东在股东会上按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六条 股东会决议有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两种形式。

普通决议由代表公司2/3表决权以上的股东出席,并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特别决议由代表公司3/4表决权以上的股东出席,并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七条 下列决议由特别决议通过:

1、增、减注册资本;

2、公司合并、分立、终止及清算、变更公司形式、设立分公司;

3、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八条 未能满足第二十六条时,会议延期日召开,并再次向未到席的股东发出通知,延期后仍未达到条件时则视为有效数额,并按实际出席股东代表的表决权满足第二十六条的表决比例时,作出的决议即为有效。

第二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应作记录,经出席股东代表签字后,由公司存档。

(二)董事会

第三十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为公司股东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 名。

董事会成员名单如下:

董事长:

副董事长:

董事:

第三十一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三十二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半数以上的董事选举产生。

第三十三条 董事的每届任期年限为 年。届满可连选连任。为保持公司经营活动具有连续性,每次换届人数不应高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任期未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付董事长召集主持;付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主持。召集人应在会前十日书面通知各董事。若经1/3以上董事提议,应召开特别董事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决议须经半数以上董事通过。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设立分公司、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11、股东会赋予的其它职权。

其中第 项应经2/3的董事表决同意,其余由过半数董事表决同意。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作记录,由出席董事签字存档。

第三十七条 董事长的职权:

1、召集、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3、签署出资证书;

(三)监事会

第三十八条 监事会是公司常设监察机构,对公司的董事会、董事、公司高级职员进行监督。

第三十九条 监事会成员 人,每届任期 年,届满可连选连任。其中 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由职工代表担任,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选举产生。(公司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担任监事)

监事召集人由监事会同意推选产生。

本届监事会成员: ,其中: 为监事会召集人。

第四十条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四十一条 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决议应2/3以上的监事同意方为有效。

(四)公司经理及其它高级职员

第四十二条 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由董事会授权给公司经理负责。

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公司高级职员由公司经理提名,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十三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解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其它管理人员;

8、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国家公务员、现役军人、法官、检察官、警官等。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经理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四十五条 董事、监事、经理应承担下列义务:

1、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2、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3、董事、监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4、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财产以其个人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5、董事、监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6、董事、监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7、董事、监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8、董事、监事、经理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9、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 公司经理及其它高级职员不得违背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不得超越董事会的授权,若因此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十七条 公司经理及其它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职员请求辞职,应提前 天报告董事会,董事会在接到申请起 日内作出决议允许请求辞职的高级职员在日后辞职,在批准辞职前公司高级职员必须继续履行其职责。若违反此条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法定代表人应全力维护公司的利益。

现任法定代表人是:

十一、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四十九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存续。

第五十条 公司出现下述情况时,应予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时,股东会认为不再继续存在的;

2、合并或分立而解散;

3、股东人数或注册资本达不到《公司法》要求时;

4、因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

5、违反法律、法规、危害公共利益,被执法部门撤销;

6、股东会特别决议决定解散;

第五十一条 公司依照前条1、2、3、6项规定解散的,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公司债权人代表可参加组成清算组)

第五十二条 公司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在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次,债权人应在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第五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五十四条 清算组在公司债权人债权申报期间不得对公司债权人进行清算,但本公司不能因此免除对因推延清偿而引起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五十六条 清算组在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所负债务时,必须立即停止清算,并按有关程序报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第五十七条 依照第五十条4、5项终止公司,应由人民法院按破产程序处理。

第五十八条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五十九条 公司财产优先拔付清算费用,剩余按下列顺序清偿:

1、职工工资、奖金、劳动保险费用;

2、税款;

3、公司债务。

第六十条 公司清偿债务后,将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第六十一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提交清算报告,并编制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目,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公告公司终止。

十二、公司财务、会计

第六十二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v^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六十三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第六十四条 公司应当于会计年度结束后 日内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第六十五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第六十六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第六十七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十三、附 则

第六十八条 本章程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生效。

第六十九条本章程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后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十条 本章程的订立日期为 年 月 日。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年月日

通过学习了为大家带来的这一篇文章,我们了解到了,外资企业注册公司流程是怎样的操作?首先我们应该提出申请,当得到了国家的相应政策的准许,我们就可以进行公司的创办,以上就是的总结,感谢您的阅读。

深圳劳动合同篇三

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

高校就业办一位老师说,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要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

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

首先,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

第三,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

如果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以劳动合同为准。

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四个方面,签三方协议要留心五个细节。 大学生签劳动合同

二要防止用人单位不断用换岗位的方式,反复延长试用期,因为同一个岗位同一个人不能适用两次试用期,而换岗位就没有限制了。

三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最低的工资标准,最好能将年终奖用条款固定下来,作为工资的一部分。由于我国暂时没有对年终奖定性,这个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单位利用,将来成为克扣薪水的一种方式。

四要了解用人单位是否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如果没有社保,等于工资减去很多,还不能享受国家和单位的社保福利。

大学生签三方协议

首先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第二,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d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

第三,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第四,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第五、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切忌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无回天无力。或者逆来顺受,或者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 三方协议作为国家统计大学生就业率的一个根据,同时也是国家派遣证发放的一个证明。

只有你签署了三方协议,拿回学校,学校才会在你毕业后将派遣证发给你,而你拿着派遣证到你工作的单位报道,就此开始计算工龄,而你也就拥有了干部身份(每年基本6月25日毕业,所以6月18日前必需将三方交到学校)。

深圳劳动合同篇四

甲方:(企业名称)

乙方:(高校名称)

丙方:(学生签名)

第一条 合作目的

1、密切校企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扩大高校毕业生进入企业实习的机会。

2、探索校企联合培养创新型、实用型人才的新模式,构建适应企业发展需求的人才输送渠道。

3、实现资源共享,实现企业与大学在就业招聘、产品研发、成果转让、技术培训等方面更广泛的合作。

第二条 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的实习种类为毕业实习,面向即将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时间为3个月以上。

2、乙方从协议签订之日起,根据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每年在相关年级和专业的本科或研究生里,选派一定数量品学兼优、成绩突出的学生到甲方基地进行实习,具体人数由甲乙双方具体协商决定。

3、实习期间,甲方与丙方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丙方在实习期间根据实习协议的要求服从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且不违反乙方的管理规定。

4、因乙方或丙方特殊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实习的,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做好相应的安排和评估证明。

5、实习结束,甲方应配合乙方共同完成对丙方实习期间表现的综合评价和鉴定工作。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实习期间,积极指导丙方,并对品行优秀、表现突出的实用型人才创造优先就业机会。

2、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和调整丙方实习的具体项目和内容。

3、根据乙方推荐的实习生名单,及其相应原始资料,有权对乙方推荐人员作最终审核评定,并及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乙方。

4、在实习过程中,有权对学生工作态度和表现作评估。如实习学生出现下述情形:

(1) 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2) 违反甲方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 (3) 造成甲方人员损伤或财产损失的。

甲方应及时书面通报乙方,并视具体情况有权对丙方予以警告、照价赔偿、罚款、立即终止实习等不同程度处理。

5、有权要求乙方和丙方共同严格遵守保密协议,有权将丙方的违约违纪行为向乙方通报。

6、提供丙方完成实习项目所必需的工作环境、设备设施和教材资料,确保实习项目顺利进行。

7、负责对丙方进行日常考勤管理,并提供必需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协助丙方完成实习项目。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安排专门的联系人员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沟通,共商解决办法。

2、根据甲方提供的实习鉴定表现,乙方自行决定是否给予丙方相应学分,以及安排其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等其他相关事宜。

3、在学生中公布甲方实习基地的相关信息,根据甲方要求组织学生进行实习报名工作。

5、协助甲方对丙方进行管理,加强实习生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教育实习生遵守甲方保密制度和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第五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甲方的指导安排下,丙方享有在甲方进行相关项目的研究工作和学习机会。

2、如遇到与甲方沟通困难的情况,丙方可透过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或要求。 3、若丙方对甲方的实习鉴定有疑问,书面向甲方反应,或书面向乙方提出申诉,由乙方向甲方调查情况。

4、实习前期,丙方应积极主动配合甲方、乙方完成实习报名、资料填写和准备、实习生甄选等相关工作。

5、丙方须保证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及工作的连续性。

6、丙方应及时优质、按甲方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不明之处积极主动与甲方联系沟通。

7、丙方有责任保证不泄露、窃取甲方的技术、信息等相关材料,以及入驻甲方基地的企业所涉及的商业机密,并按要求签订《保密协议书》,遵守甲方基地的保密制度。

8、在实习结束时,丙方应及时将属于甲方的设备设施、工具、技术成果资料及其他介质一并归还给甲方,但经甲方同意、出具书面证明的论文撰写所需软件、数据等各种信息,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存储和妥善保留。

9、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 组织机构

1、甲方指定专人分管此项工作,乙方由学院指定实习联系人员,与甲方共同合作实施本项目,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负责具体联络工作。

2、甲、乙双方的项目联系人负责定期交换信息,沟通和协调双方关系。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时,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七条 保密协定

1、甲、乙、丙三方应对本项目涉及的技术和商业等机密进行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图纸、参数、技术数据、各种形式软件以及其他的商业和技术信息等),如果泄密,按《保密协议书》具体规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2、丙方只能将甲方书面同意的、属于知识产权的相关技术信息及资料(保密信息除外)用于毕业设计与论文方面,不能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第八条 合作期限

协议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 其他

1、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即时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签署补充协议约定。

3、甲、乙、丙三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未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西安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4、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丙方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盖章)                           (盖章)

深圳劳动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根据《^v^劳动法》、《^v^劳动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书,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 动协议期限 本协议生效日期20 年 月 日,本协议有效期暂定 个月。

二、 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担任厨师工作岗位。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保证项目部饮食合理供应,达到规定的标准。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乙方需持有效的厨师健康证及厨师从业资格证书,交项目部办公室登记备案。 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四、 劳动报酬 乙方必须按规定完成日常工作内容,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1500元/月(大写:壹仟伍佰元 ),工作不满一个月,实行日薪制,以月工资乘以工作天数除以本月日历天数作为结算工资方法。

五、 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乙方工作过程中注意讲究个人卫生,确保无不利厨师职业疾病发生。 乙方应积极学习,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保证菜品质量,科学合理搭配膳食,保证营养,满足多数人生活习惯,照顾个别情况。 乙方对采购员采购的食品原材等应及时整理,妥善存放,确保食品原材质量。对厨房内外卫生进行随时打扫清理,每餐产生的垃圾及时处理,食堂内垃圾不得堆放超过4小时,确保食堂卫生,特别是夏季及时处理剩菜剩饭,灭蝇灭鼠,确保食堂内无蚊蝇乱飞老鼠乱窜现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协议。

六、 劳动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条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

第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第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 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形事责任的;

第五条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满足不了甲方新的要求,通过学习仍不能满足甲方工作要求,甲方可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 乙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协议,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协议: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八条 本协议期限届满,劳动协议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协议期满前15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协议。

七、 劳动争议处理

第九条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或当地部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其它条款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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