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连锁合同 连锁商铺装修合同(实用5篇)

商铺连锁合同 连锁商铺装修合同(实用5篇)

ID:3118035

时间:2023-09-20 20:49:21

上传者:温柔雨 商铺连锁合同 连锁商铺装修合同(实用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商铺连锁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据《_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_消费者权益保护法》、《_价格法》、《珠海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__(1997)92号文《商铺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本合同装修场地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白蕉南路21号

2.施工内容:顶部天花(含led灯)、地面。 总计:施工面积160平方米;

3. 工程开工日期:xx年xx月xx日

4. 工程竣工日期:xx年xx月xx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承包方式:_包工包料(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叁万玖仟柒佰陆拾陆元壹角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协议签订后乙方需支付甲方总工程款的50%即(元)做为工程订金,工程结束后乙方验收后3天内乙方必须支付剩余50%即(元)的工程款。

第五条:工程款结算

1、乙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甲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工程验收

1. 待工程全部结束后,甲方组织乙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甲方通知乙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乙方自负责任。乙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乙方如不能在甲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甲方,另定日期。但乙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甲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八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商铺连锁合同篇二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根据《_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店面装饰装修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地点:

1、商铺装修工程及电气工程:包括天花板、地面、墙面和细部装饰等;

2、甲方在本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要负责相关验收。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工程总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交付乙方工程总额70%工程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至完工,余额在工程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

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及废料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负责。

2.乙方负责装饰设计、出施工图纸及材料明细,双方认可后,该资料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材料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设计图纸要求和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

任何一方违返本合同的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返方负责赔偿。本合同报价表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日期:

代表人日期:

商铺连锁合同篇三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 商铺出租给乙方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房屋及租期、装修标准:

(一)租赁房屋为 商铺,建筑面积 平方米,用途为经营 。乙方若变更租赁房屋的用途,须经甲方同意。

乙方应遵守政府消防部门和物业管理关于防火等安全规定,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二)租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装修及装修所需费用由乙方自理,在交房之前,甲方为乙方的提供装修提供支持和必要协助,但乙方对所租赁房屋的室外门头、招牌、广告等外观需报甲方审核同意才能装修,并且以不影响夜郎广场商住区总体外观为原则。

如因乙方的装修不符合夜郎广场商住区物业管理和政府相关规定,导致拆装或返工或被相关部门处罚的,其后果由乙方负担。

二、租金及付款方式:

(一)租金为元),次年后,租金随行就市,若乙方需甲方提供租金正式发票,所产生的

相关税费由乙方全部承担。

(二)租金一次付清,先付款后租房,次年12月31日前付清,若不能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商铺。

(三)租赁甲方在签订本租赁合同的当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押金壹仟元整(1000.00元)。以保证乙方遵守,执行其应遵守和履行的规定和条件。这笔租赁押金在整个租期内将由甲方为乙方保留,不计利息,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规定及条件,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商铺,并终止本租赁合同,租赁押金将被甲方全部没收。

在租赁期满,乙方支付完全租金及无违约情况发生时,甲方全额退还乙方租赁押金(不计利息)。

三、交付使用标准:

1、内墙面及顶棚;混凝土面、未粉刷、普通清光。

2、地面:毛地面。

3、商铺卷帘门1个。

四、关于商铺出售和商铺内部隔墙拆除及复原的特别约定

1、租赁期间如果出租人将商铺出售给其他人,承租方应就本租赁合同同新的业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不变,本合同终止。期满后如果该商铺继续出租,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租赁权。

自行承担。如因拆除、恢复原状引起的建筑结构的损坏及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关于商铺物业管理及相关费用

该商铺物业管理(包括该房屋大修理及日常的房屋维修、门前三包、安全、保卫)由乙方负责,发生的水、电、卫生、能信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需与夜郎广场管理商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商定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接受夜郎广场商住区物业管理处的统一管理。

六、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至租赁期满前,如甲方单方解除本租赁合同,应当向乙方支付与押金金额相等的违约金,并退还承租人已支付给甲方的租赁押金和未租用期的租金及装修费,本合同终止。

(二)在本合同签订后至租赁期满前,如乙方中途退租、单方解除本租赁合同或未经甲方同意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甲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乙方所交租金不退,本合同终止。

(三)如乙方未能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未付部分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连续超过三十日仍未支付,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除向甲方支付反欠租金及违约金外,乙方所交租赁押金转为乙方对甲方的违约金,甲方不予退回。

(四)如乙方未按规定的金额及期限向有关部门交纳水、电、电话和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导致甲方被处罚、停水、停电等后果,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终止

(一)本合同因前述违约情况出现或租赁期满而终止。

(二)由于政府机构的任何法律、法令、干涉或干预致使本租赁合同的执行已失去实际的商业可行性时,该合同终止,甲方退回乙方剩余租金及押金。

八、乙方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者乙方的股东、合伙人在经或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的债权债务及其他纠纷,均与甲方无关。若因此影响甲方声誉或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九、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但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由乙方交付押金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连锁合同篇四

特许加盟总部: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加盟店:__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同意签定如下条款: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指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产业经营及______用品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经营技术,是总部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营运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商标”:是指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的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为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行为。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公司连锁加盟店。

a.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b.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c.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公司加盟店的特定店铺经营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对象是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规定的地区开设、经营公司加盟店的权力。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加盟店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a.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b.除为加盟店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c.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

2.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性商业结构状况,在所设加盟店地区另设加盟店时,保证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1.加盟店除了开设的第一家店铺外,还可另新建加盟店,必须与总部另签订该增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增加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8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1.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1.为使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员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3.开业后,如总部有

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遣人员参加总部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费用由加盟店自己承担。

4.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一至二次的定期总会和一些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时间。

5.除经营者会议外,总部定期或不定期向加盟店派遣营运部人员进行指导。

6.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流量、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公司总部将加盟店经营情况作绝密资料保存,不得向外泄漏。

8.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的店长和员工。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3.对于营运必需的辅助材料、发票、提货袋、标签、收据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4.确认本条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

2.各加盟店所产生的各项活动费用,由各加盟店独立承担。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a.推荐进货渠道。

b.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c.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d.从总部配送的商品,保障供货,保证供货质量。

e.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f.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通过总部推荐的进货渠道自行自主进货外,同意保证______%以上的商品由总部配送。由总部配送的商品可实行换货,供、换货的具体办法为:

a.有保质期的产品,乙方保证换货商品保质有效期在______个月以上,并保证所有的产品包装、外观完好无损。

b.服饰类商品,从进货之日起,不能超过______天。

c.换货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d.加盟店需供货的货量应提前______天通知总部,并附上需货确认清单。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如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2.规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费用为____________,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调查、开业指导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以上两项费用。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之间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保证金。

2.总部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份,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他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可以没收加盟店______%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余下的______%的保证金,按第十七条第6款执行。

6.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业象征两个月后,总部归还加盟店应有该退还的保证金。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使用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总部帮助、指导的价格,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每天______元人民币的特许金,支付方式为每一个合同年度开始的第一天一次性付清一年。其中开始加盟的第一个年度免收特许金额。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证金、特许金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10%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1.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帮助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

、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的把握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a.传票(或进货的原始票据)。

b.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c.客户资料表和会员资料表(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月向总部递交一次当月的营业报告书和当月的客户资料、会员资料表,递交的时间为每月的最后一天。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它营业。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十二个月内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且均不得保留复印件。

6.加盟店对守密义务有违约行为,同意按照侵犯总部知识产权论处。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他加盟的业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1.本合同的期限从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

2.合同期满前2个月,经总部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3.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满前经总部和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特许连锁合同后成立。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无需支付特许连锁合同书规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以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a.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b.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以及总部要求的其他报告书等不真实。

c.加盟店拖欠需交总部的特许金和预付金及其他债务。

d.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其他违约行为。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a.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的其他行业的营业店铺。

b.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c.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d.加盟店未得到总部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置。

e.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资料。

f.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或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g.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店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营业权产生影响的情况变动等,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h.向债权人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i.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j.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其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k.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l.加盟店店铺使用权丧失。

m.执法机关政令要求加盟店终止营业。

n.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______天以后仍未开业。

3.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a.总部申请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破产、特别清算和清算。

b.总部损害了加盟店名誉、信誉,或防碍了加盟店的事业开展。

c.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d.总部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规定的义务。

e.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f.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g

.加盟店店铺使用权丧失。

h.执法机关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两个月后归还。

2.加盟店提前2个月通知总部解约,并同时付清了一切债务,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代由总部负担的债务。

3.有第二十八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解约权。

1.不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本合同解除后,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一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公司其他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1.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本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2.如加盟店认为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店的运营,加盟店经总部同意后,可以将加盟店转让给第三者,此时总部有优先接受的权力。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总部被追索的赔偿金必需由加盟店承担。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他劳资纠纷、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特许金额两倍的损失赔偿

3.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

加盟店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严守本合同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执行,仲裁和诉讼地点为总部所在地法院。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

合同签定日期:________

商铺连锁合同篇五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门面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由乙方自行向店面房东协议顺延租期,甲方可出面帮乙方协调。

二、店面租期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月租金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剩余租期为______月,均由乙方支付给店面房东。转让费为_______元(大写:_______),包括门面所有设施设备、及商品。

三、门面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店面房东履行原有门面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

四、转让后门面现有的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房东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自主增减经营项目。

五、甲方在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交付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乙方拒付和拖欠时,甲方可单方强制变卖乙方财物作为垫付赔偿金,不足部分甲方依法要求乙方作出相应赔偿。

六、乙方接手后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

七、甲方提供自己名字为法人的营业执照给乙方使用,若乙方利用门面来做违法犯罪的事项,甲方可单方强制注销所提供的所有证照,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证照在年审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若乙方拖欠租金和水费、电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造成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九、甲方转让门面给乙方后,所产生和发生的一切事务均与甲方无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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