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仲裁院工作计划 劳动仲裁普法工作计划共(优质7篇)

最新仲裁院工作计划 劳动仲裁普法工作计划共(优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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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1 09:24:20

上传者:灵魂曲 最新仲裁院工作计划 劳动仲裁普法工作计划共(优质7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是时候开始写计划了。我们该怎么拟定计划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仲裁院工作计划篇一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推进“法治”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市“全面小康、项目建设、宜居城市”等重点工作,认真落实本市和省、市^v^法制宣传工作实施意见,广泛深入学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为加快我市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创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而奋斗。

二、目标任务

(二)普法学习宣传的主要任务是:

1.紧贴中心,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传播依法维权、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的理念,引导他们有序表达诉求,做好有关诉讼、信访、申诉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继续加强宣传宪法和有关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2、围绕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以统计法为主的规范统计工作行为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持之以恒地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v^统计法》、《^v^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以法治统。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做好普法宣传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制度落实是保证。各科室、各部门领导要充分重视普法学习宣传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经常开展督查,确保普法学习各项任务得到落实。要建立领导和工作班子,本局仍以上年的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今年普法宣传学习教育的领导和工作班子,负责领导、协调和组织落实普法学习宣传的日常工作。自觉接受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市委宣传部门、普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加强对镇统计办公室普法宣传的指导,及时完成市普法办、市局交办的统计普法教育任务。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镇统计办公室、本局各科室要将今年普法学习宣传工作列入本单位主要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做到有步骤地认真组织实施。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学法不少于2次,机关全体干部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学习计划安排见附件),基层单位的宣传教育应结合统计工作进行。

3、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小康、项目建设、宜居城市”等重点工作和本市普法宣传工作规划及省、市^v^统计工作要点开展普法学习教育活动,突出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统计法》这一重点,着力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千方百计提高基层单位和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法制意识,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仲裁院工作计划篇二

今年,在局党政领导的领导下,在市劳动关系处的关心指导下,我科围绕“服务大局、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主线,深入开展劳动争议调解规范化建设和推进集体协商制度,积极推进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调解机制建设,强化工作基础

一是深化街镇调解组织建设。制定完善了《xx区今年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健全调解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开展培育推选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企业活动,引领带动面上企业健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截至10月底,全区共收案1946件,同比上升,其中涉及10人以上的集体争议77件,涉及劳动者3854人,现已结案1930件,其中调解成功1527件,调解成功率,为当事人双方挽回劳动报酬等各类经济损失11071万元。二是加强基层培训力度。深入推进我区劳动争议调解规范化建设,推行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对基层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在局领导的重视支持下,争取到了由区财政对基层调解工作自今年开始设立专项补贴资金,制订了《今年调解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xx区劳动争议调解办案补贴使用管理办法》等系列配套办法,开展区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员的选拔和专项培训。设立了“闵行预调员”qq群,并通过组织开展“每日一问”、“每月一座谈”、“每季一培训”等活动,不断加强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同时,组织全区人事争议调解员参加市人社局的系列培训,努力提高调解实务技能。三是完善仲裁代收制度。规范基层调解流程和各类文书制作,并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会等形式了解代收工作开展情况,为年底考核做准备。通过在基层调解组织设立仲裁申请代收窗口,进一步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加大先行调解力度,促进地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至10月底,各街镇代收仲裁案件771件。

(二)发挥三方协调机制,推进集体协商

一方面,在今年5月召开了今年区劳动关系协调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会议,制订了《对我区企业涉及重大劳动力调整方案实行三方联合会审机制的实施办法》、《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三方办案暂行办法》等,凝聚三方合力,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另一方面,继续发挥主导作用,大力推进在已建工会企业中逐步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着力加大对规模以上企业、世界500强企业的宣传推进,促进企业在工资增长幅度、福利待遇等方面开展集体协商。配合区总工会开展“百日要约”行动,并对部分对待要约工作不积极的企业发放“提示函”,督促尽快完善相关制度。配合区人大开展贯彻实施《xx市集体合同条例》的专项检查调研,切实履行监督协调职能,规范集体合同审核,及时调停集体协商争议。至10月底,全区集体合同覆盖劳动者人数万人。其中,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劳动者人数万人,覆盖企业数8376家,完成今年市政府下达指标的。同时,重点推进区内大型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其中包括可口可乐、强生制药、大金空调等70余家世界500强企业。

(三)开展“五单式”指导服务,提升工作成效

结合全区实际用工情况,会同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因企制宜,加强具体指导,同时,按照《xx区今年劳动关系“五单式”指导服务活动计划》,落实全年在各街镇的48场专题讲座和培训,并在座谈会、讲座和培训上发放反馈表,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提升指导服务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年共向近万家单位发放指导服务菜单和工作手册3万多份,区、镇联合组织了80多次专题活动,约6000家企业参加了培训。

(四)规范行政许可审批,做好劳务派遣工作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自今年7月1日实施后,我科积极贯彻落实人社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市人社局《关于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积极认真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等相关工作。我区劳务派遣公司规模普遍不大,行业竞争力不强其次是被派遣员工素质参差不齐,缺乏高层次技能型人才,服务对象主要为非公有制企业。截至10月底,累计发出152张劳务派遣许可证。同时,制订了与局监察、仲裁、信访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劳务派遣事项对接流程,在严格审批许可的同时,加强规范管理。

(五)认真办理两会提案,吸纳建言献策

我科今年负责办理区人大、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共三份,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关于企事业基层职工工资收入的几点建议》、《关于处置群体性劳动争议,建立与完善三方调处机制的建议》、《关于控制用工转型风险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工管理的建议》提案,认真研究建议,并通过与委员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在了解掌握情况的基础上予以答复,代表、委员对答复均表示满意。

(一)强化预防调解,夯实基础工作

1、建立预防架构,完善预防调解组织体系。完善横向到基层、纵向到企业的预防调解工作架构,在实现“就近、就地、快速、便捷”的基层预防调解组织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在企业内成立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组织,通过基层指导、企业支撑的模式,形成劳动人事争议首道“防火墙”,实现预防调解体系的。

2、加强队伍建设,实现预防调解队伍常态管理。在严把新进专职调解员源头关,抓好上任调解员资格关,优化调解队伍结构关的同时,通过培训,不断夯实调解员业务基础。同时,制订系列配套方案,对调解员在聘用后的管理调用、工作职责、办案考核等给予明确,对调解工作建立有关管辖范围、接待受理、调处回访等制度,进一步予以规范。督促街镇、园区进一步提高调解人员收入待遇,稳定调解队伍。

3、健全考核机制,完善对接工作。一方面,建立考核机制,细化对接工作标准,规范调解和仲裁代收环节,确保各街镇调解工作与仲裁“无缝衔接”;另一反面,建立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例会制度,进一步加强与司法局、总工会、法院等部门的配合协作,不断提高对接中心的社会公共服务效能,方便百姓维权。

(二)优化指导服务,扩大活动宣传

一是深入开展“五单式”指导服务活动。加强对劳动关系指导服务活动的宣传,结合劳资矛盾隐患的排摸活动,向企业发放新菜单和指导手册。在主动上门指导、开展培训讲座、发送宣传资料等方式方法基础上,加大政务微博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与政府的互动交流,不断扩大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宣传覆盖面,同时结合指导服务活动,加强对仲裁申请代收窗口、区劳动人事争议对接中心、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企业的宣传,推广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方面的成功经验与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探索加强指导服务的新思路。运用新媒体加大对外宣传,会同各街镇组织开设好“集体协商讲座”、“企业沙龙”等活动。同时,征求基层建议,不断提高指导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深化集体协商,发挥三方联动

一是深入推进集体协商彩虹计划,确保明年工资集体协商覆盖劳动者人数完成市局考核要求,同时协同工会完成对具备协商条件的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协商制度基本全覆盖的任务。二是推行集体协商调停制度,提高群体性劳资纠纷化解能力。针对“加薪停工类”权益性争议不断上升的趋势,一方面加强与企联、工商联的联动,加大对企业建立常态化集体协商机制的宣传,要求企业经营者将规章制度、工时管理、工资增长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纳入集体协商常规内容;另一方面加强与工会的协作,及时教育引导劳动者有序表达诉求,合法适度维权。三是完善三方联席会议议事制度,加强劳动关系形势研判。积极加强沟通,征求三方议题,认真做好明年联席会议的筹备工作。四是以和谐园区建设为突破口,营造全区和谐劳动关系。加大对内、对外宣传力度,不断总结开展创建活动的经验、宣传典型;组织开展用人单位专项检查活动,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规范许可程序,实施劳务派遣管理

仲裁院工作计划篇三

遇上劳动争议可以仲裁吗?我们了解了劳动争议可以仲裁来解决,不过有一定的期限,希望您注意。同时我们也对仲裁应满足的条件做出了简单介绍,下面内容均参照《_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劳动争议是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的,按照《劳动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

3、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4、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申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4)仲裁机构有统一的封面提供,申诉人可直接填写。

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和处理一般民事纠纷一样,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主要程序有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

劳动争议可以直接起诉的有:

1、在_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发生劳动仲裁,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劳动仲裁适用范围】

_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1.遇上劳动争议可以仲裁吗

2.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3.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的差异

4.劳动争议可以分成哪些种类

5.劳动争议仲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6.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最新】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法律规定

8.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细则

仲裁院工作计划篇四

深入贯彻落实^v^同志重要讲话和旗委、旗教科体局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的主导权,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支部工作实际,特制定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关乎地方和谐稳定。学校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处于重要领域和前沿阵地,关乎办学方向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乎学校教育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学校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一)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和落实机制,认真贯彻落实^v^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整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v^权威,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v^保持高度一致。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作出工作安排,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一是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v^^v^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认真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学习强国”。二是扎实抓好党员及教职工理论学习,党员每周集中学习一次,每学期要及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学习相关内容。

(五)加强各类社团管理。加强活动监管,加强对学校各项活动的管理,配备得力的指导教师,强化学生各项活动的思想政治导向。

(一)高度重视,落细落实责任。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签订了意识形态责任状,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考核。1.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成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2.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学校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报请旗纪委和旗教体局追究责任(党员教师参照执行)。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

(一)抓学习,确保正确的思想武装,提升好素质。崇高信仰、坚定信念不会自发产生。我们首先通过狠抓学习,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把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作为看家本领,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引领各种社会思潮、抵御腐朽文化影响。

(二)抓宣传,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传播正能量。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发挥正面宣传鼓舞人、激励人的作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断提高正面宣传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了校园广播主流阵地的作用。

(三)抓作风,确保一流的队伍建设,树立好形象。

1.夯实制度,源头管理抓作风。为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我们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

2.落实“规定”,执行制度转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遵规守纪,规范公务活动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及提高工作效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带头身体力行,并自觉接受监督。

3.明确目标,严格考核效能。在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的基础上,对全校的每项重点工作,定目标、定任务、定措施、定效果、定奖惩,各个环节都实行精细化管理,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对确定的目标任务,一抓到底不放松,确保把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仲裁院工作计划篇五

20××年我院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v^、十七届四中全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全州相关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观,坚持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努力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为建设法治花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xx年依法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六五”普法规划为主线,深入开展“法律下乡”活动,强化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含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大力加强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突出学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紧紧围绕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大力宣传宏观调控、资源环境、土地流转、保护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继续深化社会管理、打击违法犯罪、依法信访、依法维权等方面法律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房屋拆迁、农民工维权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宣传新颁布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法律素质,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积极开展面向全社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公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注重法制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弘扬法治精神,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3、在全县集中组织开展普法主题宣传活动,突出农村和社区,针对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库区移民、就业安置、劳动用工、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物业管理、社会治安、信访等突出问题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

4、广泛深入开展“法律下乡”活动,切实抓好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我县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农民(含农民工)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坚持把依法行政法制教育作为一个重点来抓,继续加大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力度,教育引导其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大力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青少年群体、流动人口等特殊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5、积极探索和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加大普法宣传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宣传力度,不断丰富法制宣传的内容和形式。通过开展街头宣传、播放廉政教育警示片、法律答疑和普法专栏建设等活动,使普法宣传形式更加喜闻乐见,增强法治教育效果。

二、积极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

1、认真贯彻落实^v^、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精神和县司法局相关文件要求,对本院“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做好规划。

2、积极邀请县人大、政协有关领导、代表和委员,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和相关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听取其对我院普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和推动我院“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

三、努力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丰富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

仲裁院工作计划篇六

开展全县范围内的就业创业政策专项宣传活动,加强工作部署、督促,狠抓落实。着力解决好重点行业、重点群体政策落实的问题,充分释放政策促进就业的潜力和效率。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特别是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着力扩大容量、保障重点、强化培训、提升服务,守住底线,确保就业目标任务完成,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以服务高新区企业用工,统筹推动城乡各类群体就业为目标,统一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和高校毕业生活动月等各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提供高效的就业服务。

健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建立专家人才工作联系点,及时了解掌握专家人才日常工作需求,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联系关爱,提升各类人才团队服务基层的能力水平,切实发挥各类人才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智力支撑作用。开设人才工作专栏,大力宣传人才风貌,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的浓厚氛围。

着力推进工业园区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积极推动城镇就业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自聘人员等重点群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保尽保,持续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续保,扎实做好退捕渔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等工作。深入探索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持续推进建筑业按项目参保工作。

加强人社经办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开展人社系统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营造学政策、钻业务、强技能、优服务的良好氛围。巩固“经办服务提升年”活动成果,拓展错时延时服务和预约服务范围,提升窗口经办服务水平,持续整治人社经办领域“四风”问题和“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提高人社经办群众满意度。

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协调职能,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并利用好“九江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及时了解企业农民工资的支付情况,做好预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搞好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仲裁院工作计划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办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v^xx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分工,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水资办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支部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支部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v^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干部考核、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上报通报制度。党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重大突发事件随时报告。党支部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重大情况随时通报。

(一)加强理论武装和理论建设工作。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好学习内容、学习任务、学习目的,建立每周一学习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好用好党的十九大精神、^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论研讨和学习贯彻情况的经验交流,推动各级党组织更好地用^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队伍建设。做好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关键在人。一是组建宣讲员队伍,深入基层广泛开展领导干部宣讲和百姓微宣讲。二是强化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意识形态领域舆情预判、分析、处理等能力,确保关键时刻能站出来、顶得住、冲得上、打得赢。

(一)建立考核制度。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根据^v^和省、市、区委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真实、准确地反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二)明确考核方式。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年底进行。可以进行全面检查考核,也可以进行专项检查考核或者抽查。检查考核工作可以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检查考核通过听取汇报、召开述职会议、组织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座谈或者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等形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三)落实考核责任。党支部将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督促整改落实。

(四)强化责任追究。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4.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6.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对党员、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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