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土地合作合同 承包屠宰生产线合同必备(通用9篇)

最新土地合作合同 承包屠宰生产线合同必备(通用9篇)

ID:3191173

时间:2023-09-21 13:19:52

上传者:念青松 最新土地合作合同 承包屠宰生产线合同必备(通用9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土地合作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达成以下鸡场承包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 县 乡(镇) 村委 行政村 所建的鸡舍 栋,共计平方米,租给乙方作为饲养肉鸡所用(不准做生产加工和其他用)。

二、乙方以 的形式支付给甲方 元。

三、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乙方在承包期间不能将鸡舍转租给其他人,不能在鸡舍墙壁上打洞,不能改变和破坏鸡舍内建筑设施。如果养鸡需要,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施工。否则,视为违约并赔偿损失。

五、在承包期间,甲方必需为乙方提供一切安全措施,并保证乙方在承包期间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

六、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养鸡生产中所必须的一切硬件设施。

七、乙方在养殖过程中,必需保护养鸡设施,如有埙坏照价赔偿。

八、乙方在承包期间,甲方不能将鸡舍承包给其他人或作为他用,否则视为违约,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承包合同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继续承包。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据法律效益。

十一、附件同本协议一样,同具法律效益。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合作合同篇二

一、负责屠宰场的全面管理工作,是本场肉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生产和检验,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制定完善本单位生猪进场验收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实现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场肉品检验合格率100%,实现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并落实责任人,保证全场生产规范运行。

三、负责落实屠宰场发展规划,保证硬件设施建设达到法定标准,并检查督促相关制度规范

执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台账,妥善保存相关资料。

四、服从生猪屠宰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完成相关部门交给的工作任务。

五、积极配合驻场兽医及检疫检验人员,加强对生猪进场的管理,认真开展生猪屠宰的检疫

检验工作,不合格猪源不得进场。及时协调规范处理检疫检验中出现的问题。

六、加强出场肉品品质的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对肉品品质的全程检验,确保出场

肉品安全放心。

七、实行严格的消毒和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消毒工作到位和屠宰场的环境卫

八、及时主动解决好场内的各种矛盾纠纷,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场内安全稳定。,

土地合作合同篇三

为了全面提高猪肉的质量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肉品屠宰环境,根据《^v^食品安全法》、《^v^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陕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和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规定,我们郑重承诺:

一、守法经营。我们将严格执行《^v^食品安全法》、《^v^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和《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验,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二、诚实守信。作为依法取得生猪定点屠宰标准牌的生猪定点屠宰场,我们将恪守职业道德,坚决杜绝和抵制一切违法、违规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三、实行追溯。建立健全生猪进场验收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实现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四、严格收购。生猪收购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每头生猪进场时必须带有免疫耳标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车辆消毒证明和非疫区证明。拒收经检测瘦肉精阳性和注水生猪,结果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五、严格肉品品质检验。凡出场上市销售的肉品,必须同时具备“二章二证”。

六、确保安全。严格执行无害化处理制度,对宰前发现的疑似病猪进行隔离观察,对死猪、屠宰过程中发现的病害肉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土地合作合同篇四

甲方(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生猪产业的健康发展,达成供销联盟。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诚信经营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供应生猪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供货方式及结算单价和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根据出栏情况向乙方提供生猪,生猪结算单价按当日市场价格及双边公司内部销售价格相结合的价格,并当场结算货款。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条 产品交付及验收地点:

产品交付及验收地点为食品公司。

第四条 检验及检疫费用负担: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每延期付款1天,按延期付款金额的

0.1%予以处罚。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则: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本协议期满后自行解除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合作合同篇五

合同编号:

订购方(甲方):签订地点:

出售方(乙方):签订时间: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生猪购销合同。

第一条生猪单体品种、毛色由双方协商议定。

品种

毛色

第二条标的交售日期、数量、重量及价格:

1、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交售生猪头。

2、价格随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按照次时市场价格进行收购。

3、乙方出售的生猪单体重量每头不得低于公斤。

4、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双方另行达成新的协议,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三条交货、验收、结算方式:

1、生猪由甲方上门收购,双方当面验收。

2、货款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现金结算当场结算,钱货两清,甲方不得欠款。

第四条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双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生猪如因生长、养殖等原因不能出栏,交货日期可提前协商,提前或推迟。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履行中退货,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15%)的支付违约金。

2、甲方无故拒收生猪,应向乙方偿付拒收生猪值(5%—15%)的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按少交数量价值(1%—15%)支付违约金。

4、乙方在交售中,出售病死或其它有害身体健康的生猪,甲方有权拒收。

第六条合同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双方达到变更或解除合同,就签署书面协议。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范本《生猪购销合同》。

第八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工商机关备案一份。

买受人(甲方):

住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出卖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乡村

联系电话:

备案机关:

经办人:

年月日

土地合作合同篇六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工厂)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丙方:(外商)

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鉴于:

4、甲乙丙三方均知悉并同意上述情况及做法:

甲乙丙三方就上述销售合同及进口合同中的某些问题,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兹签订本协议书。

甲、乙、丙三方同意:

1、如乙方未按照销售合同的规定将全部货款(分批交货、分批付款的,指每批货物的全部货款)付至甲方,甲方无义务按进口合同的规定向丙方支付任何货款,且免除任何有关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丙方无权依进口合同向甲方追索(究)任何货款(违约责任)。

2、甲方对有关货物的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对货物质量有任何异议,应自行与丙方协商处理,而无权依销售合同向甲方追究任何违约责任;如需退换货,乙方可委托甲方办理,手续费另计。

3、丙方保证交付所给甲方的货物在产地,规品、数量等方面与进口合同的规定严格一致;如有不符,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海关处罚。

4、如销售合同及进口合同的规定与本协议不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甲方:

授权人签字:

盖章:

乙方:

授权人签字:

盖章:

丙方:

授权人签字:

土地合作合同篇七

动物重大疫病防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督管理,有效防控动物重大疫病,保证生猪正常流通和猪肉安全供应,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v^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重庆市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兽医防疫工作的通知》(渝动防部发〔2008〕2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县重大动物疫病继续清净无疫,特制定2012年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与任务

1、2012年度不发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一旦发现疑似情况,立即停宰,果断处置,及时上报。

2、入场生猪检疫证明持证率达100%、牲畜耳标佩戴率达到100%。

3、不屠宰病害、注水生猪。

4、宰后检疫合格产品凭检疫验讫印章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出场。

5、病害生猪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二、责任与措施

1、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市指挥部,县委、县政府、县指

1 挥部关于动物疫病防控的政策、措施。

2、建立健全屠宰场清洗、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病防控规章制度。

3、制定屠宰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4、严格实施生猪凭耳标和检疫证明入场。

5、已经入场生猪,不得擅自出场。

6、加强屠宰技术操作人员动物防疫知识培训,强化疫病防控意识;禁止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从事生猪屠宰加工业务。

7、从严控制生猪入场数量和密度;入场生猪滞留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三、督查与奖惩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将组织督查组对上述责任措施的落实情况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没有发生动物重大疫情的定点屠宰场将予以表彰;对工作懈怠、措施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影响较大的屠宰场,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屠宰场负责人的责任。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盖章)

生猪定点屠宰场(盖章)

签字: 签字:

2012年 元 月 5日 2012年元月5日

土地合作合同篇八

经局畜牧党务工作会议决定,统一思想凝神聚力做好新形式下的畜牧工作。

结合本单位实际,强化开展生猪及肉类市场的食品安全工作,我们以实际出发,对依安县屠宰场进行帮扶,经局领导积极争取,对原有生猪屠宰场进行重新翻建,协助局领导管理好屠宰场新建项目。

一. 指导思想

为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做好监督管理此场新建项目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服务工作,采取企业自建,项目支持,把好工程质量关。

二.工作目标

要求甲方,按工程需要务实施工,把好工程质量关,对全县生猪屠宰加工厂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使全县生猪屠宰按要求达到食品安全各项指标,当年建厂,当年百姓受益的原则。

三. 具体措施

我县建一个现代化的屠宰加工厂得到局领导的大力支持,我们监督所也按屠宰场管理要求积极配合,建议合理,安排好建厂扶持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站里由站长邓玄威为组长,郑鹏举 闫洪斌 孙贺龙为副组长的领导机构,对所建厂有组长和副组长具体帮扶,协调有关事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集中精力进行帮扶,大力强化个人责任意识,保证人民吃上放心肉,积极探索构建新型屠宰场,从根本上解决生猪屠宰场落实的问题。严格对所建厂粪污无害化处理进行监管,建好无害化粪污处理设施和进厂的检疫设施及检疫人员的办公室等。

四.1给局领导当好参谋,第一时间提供建厂信息及施工进度。

1动员部署阶段,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帮扶方案(4月10——20号)。

2具体帮扶阶段,(4月20号到11月末),组织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帮扶指导。

3总结验收阶段(12月份)对帮扶小组和工作人员进行汇总,帮扶的具体事宜向局领导汇报。

以上是依安动物卫生监督所对依安新建屠宰场帮扶的具体实施方案,如有不足请领导指正。

土地合作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更好的服务市场,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肉,促进市场繁荣,经双方多次协商,本着有偿服务的原则,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在对乙方的生猪屠宰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在电麻猪时,造成的猪大腿断裂所产生的肉质品出现质量问题,将由甲方按照市场猪肉价格进行赔偿。(甲方按市场价格买回大脚断裂部份的猪肉),杀甲或其它部份的质量问题不在赔偿范围。

二、甲方将收取每头猪加工费34元,代收检疫检验费6元,合计:40元。活猪和加工好的肉品由乙方自己运输,费用乙方自己负担。

三、如果是政府部门,政策性的调整生猪屠宰价格,不在本次协商的范围,将按照政策性的调价另外执行。

四、本协议的有效期为长期。

五、本协议签订之后,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按照《合同法》之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协议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实施。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