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计划 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工作计划(通用6篇)

最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计划 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工作计划(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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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1 16:45:52

上传者:XY字客 最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计划 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工作计划(通用6篇)

计划是提高工作与学习效率的一个前提。做好一个完整的工作计划,才能使工作与学习更加有效的快速的完成。优秀的计划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计划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计划篇一

计生服务站(医院、卫生院)        no________:

服务对象的.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对象生育状况:一孩、二孩

接受避孕节育服务原因:生育后、脱环、带环怀孕、结扎失败、其他避孕措施失败

市(区) 乡(镇、街道办事处) 村计生办

年 月 日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计划篇二

计划生育服务站(医院、卫生院)编号:

现介绍我们村的同志在__ _ _ _ _ _ _

服务对象的身份证号: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客户的生育状况:一胎和二胎

接受避孕服务的原因:分娩后脱环、带环怀孕、结扎失败、其他避孕措施失败

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计划生育办公室

__年__月__日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计划篇三

第六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

第七条 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包括下列内容:

(一)生殖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咨询;

(二)提供避孕药具及相关的指导、咨询、随访;

(三)对已经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的,提供相关的咨询、随访。

第八条 县级以上城市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可以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下列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

(一)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

(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治疗;

(三)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

(四)开展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项目。具体项目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共同规定。

第九条 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下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

(二)取出宫内节育器;

(三)输卵(精)管结扎术;

(四)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术。

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上述全部或者部分项目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其申请的项目,进行逐项审查。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批准,并在其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项目。

第十条 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申请开展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具有与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诊疗设备;

(三)具有与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抢救设施、设备、药品和能力,并具有转诊条件;

(四)具有保证技术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的管理制度;

(五)符合与申请开展的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条件。

具体的技术标准和条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 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互相通报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的审批情况。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本条例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应当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请、登记和执业。

第十二条 因生育病残儿要求再生育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医学鉴定,经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初审同意后,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学鉴定;当事人对医学鉴定有异议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医学鉴定为终局鉴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 向公民提供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应当安全、有效,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

第十四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定期编制并发布计划生育技术、药具目录,指导列入目录的计划生育技术、药具的推广和应用。

第十五条 开展计划生育科技项目和计划生育国际合作项目,应当经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并接受项目实施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涉及计划生育技术的广告,其内容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

第十七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当征得受术者本人同意,并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十八条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计划篇四

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

受托方(乙方): 迪庆州防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

项目名称: 香格里拉供应站防雷装置检测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目 录

1.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2.服务的期限、地点及进度要求;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

4.报酬及其支付;

5.资料的提供;

6.权利与义务;

7.资料的保密;

8.不可抗力;

9.违约责任;

10.技术成果归属;

11.权利瑕疵担保;

12.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3.法律适用及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4.通知;

15.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 地址:昆明巫家坝国际机场

法定代表人:袁卫 职务:总经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香格里拉供应站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项目的技术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服务内容:

每年“五一”劳动节前和“十一”国庆节前对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香格里拉供应站防雷、防静电装置25个接地点进行检测,并提供有效检测报告。

2.方式和要求:

第二条 服务的期限、地点及进度要求:

1.服务期限:

自2012年至2015年,共4年。

2.服务地点: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香格里拉供应站。

3.进度要求:

每年“五一”劳动节前和“十一”国庆节前检测。

第三条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

1.验收方式: 提供有效检测报告。

2.验收的时间、地点: 检测完10个工作日内验收,地点在香格里拉供应站。

3.本合同项下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 半 年(月),自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保证期间如发现服务质量有缺陷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修正、返工。

第四条 报酬及其支付:

1.报酬总额: 12800.00 元人民币(币种),大写: 壹万贰仟捌佰 元整。本合同报酬由甲方承担,依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

2.本合同报酬采用下列第 2.2.1 种支付方式:

2.1一次总付,在项目验收合格后

/ 全额付款。

2.2分期支付:

2.2.1(按照进度支付); 每年“十一”国庆节检测并提供有效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的技术服务费3200.00元。

2.2.2其他方式:

无。

2.3其他约定: 无。

2.4本合同如果属于关联交易,甲乙双方约定的支付结算方式不应违反关联交易财务结算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资料的提供: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或样品: 防雷、防静电接地桩分布图。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资料、数据、材料或样品: 云南省防雷减灾办公室印制的报告。

第六条 权利与义务 :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外,双方约定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1有权督促乙方按期开展工作并取得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服务报告。

1.2乙方逾期不交付服务报告,经双方同意的延展期仍不能交付的,在书面通知乙方后,甲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1.3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的义务:

2.1阐明服务的问题,并提供技术背景资料及有关技术、数据。

2.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

2.3按约定验收项目成果。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1乙方按合同要求交付项目成果报告后,有获得报酬的权利。

1.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技术背景资料及有关技术、数据。

1.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有权在接到上述资料或开始工作的 2 天内,通知甲方改进或者更换。超过上述期限不提出改进或更换要求的,视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工作条件已符合合同约定。

2.乙方的义务:

2.1有按合同约定亲自完成项目报告和解答甲方问题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拒付报酬并单方解除本合同。

2.2根据甲方委托要求按期完成并提交研究报告。

2.3项目验收后,向甲方传授与该项目相关的技术知识,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2.4向甲方提供研究报告印刷版 1 份。

第七条 资料的保密:

1.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守甲方提供的技术背景资料及有关技术、数据及服务报告等资料的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上述资料提供给第三方。但下列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

(2)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以公开的信息;

(3)乙方通过其他方式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就乙方所知,该第三方向乙方披露有关信息并不违反该第三方所负有的法律或合同义务)。

2.乙方在提交服务报告时,应将甲方提供的技术背景资料及有关技术、数据全部返还给甲方。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本合同项目以外,使用乙方提供的技术背景资料及有关技术、数据和乙方提交的服务报告,亦不得对上述资料进行复制、引用和发表。

4.本保密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 3 年内,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系指合同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暴雪、地震以及其它自然灾害。

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四十八(48)小时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15)日内以挂号或特快专递等形式向另一方提供有关机构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书面证明。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提供书面证明,并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和/或任一方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按约定标准完成服务项目的,应当承担合同金额 20 %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报酬的,每迟延一天,应承担应付金额 20 %的逾期违约金,且乙方提交成果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 20 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3.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以致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甲方未支付的报酬仍应支付。

4.在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对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后,乙方应在甲方规定合理期限内根据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完善修订,乙方不应因此要求甲方另行支付费用(超出合同规定范围除外)。

5.若因甲方要求对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内容、方式或方案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甲方应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6.其他约定: 无。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完成服务项目,应当承担合同金额 100 %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独解除合同。

2.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合同金额 5 %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逾期 30 日仍未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服务费用。

3.乙方未按约定标准完成服务项目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整改。如合同履行期已到期,6 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乙方一定期限作为补救期。在补救期内,乙方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直至工作成果符合约定标准。乙方如在约定的补救期到期后仍未能按标准完成服务,或甲方不同意给予乙方补救期的,甲方有权在补救期到期后或合同履行期到期后,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报酬。

4.在合同服务期间内,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书面通知甲方,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承担合同金额 20 %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保密条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已收的报酬,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其他约定: 无。

第十条 技术成果归属:

1.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2.乙方在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发明、新发现等,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归属采用以下 2.1 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2.1甲方所有,乙方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再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向第三方转让技术成果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不影响乙方的使用权。

2.2乙方所有,甲方使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再许可第三方使用;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技术成果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不影响甲方的使用权。

第十一条 权利瑕疵担保:

因执行本合同的需要,乙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技术有关的设备、材料、工序工艺、软件及其他知识产权,应保障甲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等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侵权给甲方造成全部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发生下述情形之一的,在不影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救济手段的前提下,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

(1)发生破产、清算;

(2)不可抗力事件持续 30 日,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

(5)其他情形: 无。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毕;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3)一方依本条第2款之约定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 无。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及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以及争议等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一)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上述争议发生期间以及协商、仲裁/诉讼期间,除与争议有关的事项外,本合同双方仍应当行使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 通知和送达:

委托方(甲方):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香格里拉供应站

通讯地址:迪庆香格里拉机场214国道白塔旁

联系人: 雷应洪

受托方(乙方): 迪庆州防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

通讯地址:建塘镇康定路气象局大院

联系人: 七秀天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款结清后失效。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执 三 份,乙方执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签署后,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以前任何关于磋商与本合同签署有关的书面或口头意向协议、会商纪要、往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协议或函件均不能作为履行本合同的附件或组成部分。

(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的签字盖章处)

委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月**日

受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月**日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计划篇五

20xx年xx月,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 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20xx年xx月,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方 案》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任务书》(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得到正式批复,学院国家示范校建设项目全面实施。

三年来,学院国家示范校建设预算资金xx万元,实际使用xx万元。 此外,拉动学院基础设施建设投入xx万元。学院按照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 需求,遵循人才培养的内在规律,本着“改革开路、突出重点、凝练特色、整体推进”的建设方针,发扬“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长职院精神,以xx个国家重点专业建设为核心,以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为突破口,在人才培养模式、“双师”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上取得显著成效,社会服务与辐射能力得到增强,校企合作和办学体制改革得到深化, 城校共振的 “城市高校” 特征彰显,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声誉明显提高,全面提升了学院整体办学水平。 项目完成率达到xx%,实现了“三个示范”和“五个领先”的建设目标。

学院示范校建设项目成果增量显著:

1、新增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xx项,省级教学成果奖xx项。

2、新增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xx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xx个。

3、新增国家级教学名师xx人。

4、新增国家精品课程xx门, 教育部教指委精品课程xx门, 省级精品课程xx门。

5、新增优质核心课程xx门,特色教材xx本,出版教材xx本。

6、新增教学仪器设备总值xx万元。

7、新增校企合作企业xx家。

8、新增社会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xx人次;

9、新增国家级课题xx项,省部级课题、技术项目xx项,省级教学科研成 果奖xx项,核心期刊论文xx篇。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计划篇六

1.完成了街道计生协换届选举。

2.扎实做好20xx年全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察抽样调查(花名册上报、信息平台录入、审核三个阶段)。

3.开展计生协会第36个全国会员活动日系列活动(组织义卖、趣味运动会、走访慰问计生特殊家庭等)。

4.坚持发挥椿萱志愿者团队作用,做好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工作。

5.举办了2期青春健康家长培训和做好青春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

6.开展“两癌”筛查,截至目前已完成1500余人(任务为20xx人)。

1.计划外出生比例较高(今年已上报计划外2人,东升1例为去年遗留,林唐1例为今年出生,目前东升又有1例,年度计划生育率考核指标为96%,截止5月份,街道出生62孩,如如实上报,就破指标)。

2.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较低(截至5月份完成率为45%,离85%的考核指标还有较大差距)。

1.加强做好全面二孩政策、优生优育等宣教工作和外出育龄妇女的随访工作。

2.做好有生育意愿对象的摸底和优生检查宣传工作,定期统一组织检查,进一步提高生育对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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