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厂采购合同 木工厂原材料采购合同(优质5篇)

最新工厂采购合同 木工厂原材料采购合同(优质5篇)

ID:3225706

时间:2023-09-21 20:36:37

上传者:笔尘 最新工厂采购合同 木工厂原材料采购合同(优质5篇)

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工厂采购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总 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 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条 委 托 加 工 订 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 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第四条 项 目 约 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皮布结合沙发产品(甲方产品型号:

二、乙方加工所需的原材料由乙方自行购买。乙方加工所需要的生产设备等均由乙方自行购置。

三、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图纸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等所需的资料,并对乙方技术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四、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最终以甲方的量具和其它检测设备经甲方技术人员检测的数据为检验标准来确定乙方所加工的产品是否合格。

五、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六、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产品,按甲方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参见第四条之第三项)。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修,到符合甲方验收标准为止。

二、乙方所交付的加工产品在正常售出后出现的售后维护问题需乙方全部负责

第六条订 货 与 交 货

一、交货期:乙方收到甲方确认的技术资料和订单后,乙方应及时安排生产,确保按甲方要求的交货日期进行交货。

二、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第七条货 款 结 算

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按照附属价格表与甲方进行货款结算。

第八条 劳 动 保 护

一,乙方员工的各项事宜由乙方安排。

二,乙方在雇佣员工生产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时,不论是何原因造成的工商事故或其它纠纷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违 约 责 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 仲 裁 原 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协 议 有 效 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 其 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 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工厂采购合同篇二

甲方(定作人):

乙方(承揽人):

甲方因工作需要,与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v^合同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1.承揽范围:

2.工作标准(见附件)。

乙方承揽合同中所规定的保洁服务,并负责承揽保洁服务所需各种设备、材料、工具等相关费用。

1.合同期保洁承揽费用总额为 元。其中,月度保洁费用为 元。

2.保洁承揽费用包括保洁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及乙方管理服务费用。

乙方按照承揽合同要求完成当月度保洁服务工作后,甲方 于次月 日前,扣除考核扣款后将上月度的保洁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为乙方提供进入甲方场所开展服务工作的必备条件,确保乙方服务人员在甲方进行服务工作的合法性。

2.向乙方提供工作中所需的水、电供应。

3.向乙方提供适合存放工具、设备、材料及更衣的库房。

4.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如乙方未按照保洁服务范围和标准组织实施,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整改;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未完成的,甲方根据具体情况,按月从乙方的承揽费中扣除相关费用。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员工从事与保洁服务范围和标准无关的其他工作;否则,所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选派态度和素质良好、已实行岗前体检的服务人员进驻甲方服务场所,并应着装整齐,配戴胸卡。凡不符合保洁服务及其相关岗位要求的人员,乙方不得派给甲方。

2.乙方派驻甲方的服务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3.乙方应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承揽服务范围与服务标准的实施、监督与指导,以及甲乙双方的工作协调。

4.乙方因服务不当造成甲方物品损坏或丢失的,在甲、乙双方共同查实情况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照价赔偿。

5.乙方派驻的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有盗窃及违法行为的,经双方查实,乙方除照价赔偿外,应立即将其开除;严重违法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6.乙方必须与保洁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自行承担员工的人身安全责任、劳资纠纷责任,以及由此发生各种费用。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可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

2.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另一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对方。

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责任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1.乙方应制订并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日常职工安全教育工作。

2.甲方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不合格,不再续签合同。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承担一切安全风险责任。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工作范围及工作标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工厂采购合同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向乙方采购或委托乙方加工的家具产品(含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配件等)以下统称为产品,甲方拥有所有向乙方采购/加工的家具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采购或委托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承诺

签订《家具采购或委托加工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前,双方均已详细评估了本协议的内容,确信本协议符合双方共同利益,双方承诺完全履行本协议要求,签订本协议的双方代表均为双方的法人(或授权人),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条 资格证明

保证甲乙双方合法之生意往来:签约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复印件,及其它有竞争优势之证明,如iso9001、iso14001、rosh等认证证书复印件;如乙方有必要,可向甲方索取《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第三条 订单效力及审批有效性

甲方在首次订货前,开具详细的《采购订单》或《委托加工单》,内容为所委托加工产品的名称、图号、数量、材质、价格、交货期、订单批号、交货地点及其它特定要求等,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采购订单》或《委托加工单》上的价格确定:先由甲方列出品质要求及相应图纸给乙方, 乙方根据甲方的产品情况及自身的生产条件提出报价及交货周期,并将《报价单》传真到甲方,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乙方收到甲方《采购订单》或《委外加工单》,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对甲方《采购订单》或《委托加工单》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如:名称、图号、数量、材质、价格、交货期),乙方确认后签名并回传给甲方。如乙方对《采购订单》存有异议,当日内应与甲方协商达成一致。乙方必须按照确认的时间交合格的产品给甲方,如因乙方交货延误或质量问题引发的一切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补偿要求,乙方必须接受,补偿标准按本协议之执行。

若《采购订单》或《委托加工单》发生变更,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签名确认并回传;若乙方未按照甲方的变更通知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甲方有变更,未发出变更通知,甲方必须按照采购订单接受乙方的产品,乙方不需承担责任。若甲方变更时间不及时,乙方完成前期生产所耗费的材料费用及人工费用由甲方负责。生产订单变更后,生产交期应由双方重新商定并确认。

采购订单应是双方授权人签字及加盖有效印章生效,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速递订单等。

第四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产品质量检验依据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图纸及技术要求的规定执行。 当由乙方包工包料时,零件的材料必须达到图纸指定材料牌号要求,并出具原材料质量合格证明,其机械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零件的尺寸及公差,表面质量等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工艺资料执行。

当乙方产品在甲方入库前检验时发现不合格,甲方检验员开出《不合品通知单》,将结果告知乙方,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确认并作出退货决定或到现场分析解决,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如乙方在通知后24小时内没有反馈,甲方可直接将产品运回给乙方,所产生的物料损耗、运输费用、人工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产品完全符合甲方的工艺图纸及检验标准时,甲方不得无故不接收,以及无故开具不合格品通知单,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 订单与交货: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采购订单》或《委托加工单》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期交货,因乙方责任超期交货1天,按总金额的1%扣罚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乙方所交付的每批次的产品,必须按《采购订单》或《委托加工单》上所列的品种、数量全部交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才能给予结算。

如乙方在供货期间内提出涨价要求,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此申请由甲方副总以上人员确认签名并加盖公章),此期间乙方不得以其它非不可抗力原因延迟交货或拒绝接单,否则造成甲方停产或影响出货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

甲方需按期付款给乙方,每超过1天付款,按总金额的1%扣罚违约金。

乙方凭《产品入库单》、《产品送货单》向甲方结算货款; 付款方式: 以现金或者现金支票支付货款,月结20天;工程项目订单交货地方:甲方厂内或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并承担运费。 需预付订单总额30%的订金。

第七条 知识产权与保密义务

委托加工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产品(含不合格产品)、样品、工艺资料、色版/样、原材料、配方、图纸等资料。

乙方不论加工工作完成与否,都应对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产品及产品信息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故意或因疏忽泄露、告知、公布、发布、传授、转让甲方商业秘密给第三方。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甲方产品及提供的一切资料做宣传。

第八条 不可抗力因素

任何一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三天内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结束后出具有效的证明给对方,即可免除承担不履行(或延期履行)的违约责任。

确认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可采取下列措施:

终止本协议及终止任何尚未交付产品的采购订单。

终止事件期间采购订单的一部分或全部,当乙方恢复供货能力时,甲方通过重新评审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九条 甲方向乙方下达的《订购单》、《委托加工单》,向乙方提供的工艺资料均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十条:本协议签署地为:深圳市坪山新区汤坑居委汤坑三路18号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厂采购合同篇四

编 号:

甲方:深圳市科鼎五金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汤坑三路18号

电话:

传真:

乙方: 深圳市路易登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深圳市坪山新区田头社区金田路198号电话: 0755--84631492

传真: 0755--84631196

甲方向乙方采购或委托乙方加工的家具产品(含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配件等)以下统称为产品,甲方拥有所有向乙方采购/加工的家具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采购或委托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承诺

签订《家具采购或委托加工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前,双方均已详细评估了本协议的内容,确信本协议符合双方共同利益,双方承诺完全履行本协议要求,签订本协议的双方代表均为双方的法人(或授权人),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条 资格证明

保证甲乙双方合法之生意往来:签约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复印件,及其它有竞争优势之证明,如iso9001、iso14001、rosh等认证证书复印件;如乙方有必要,可向甲方索取《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第三条 订单效力及审批有效性

甲方在首次订货前,开具详细的《采购订单》或《委托加工单》,内容为所委托加工产品的名称、图号、数量、材质、价格、交货期、订单批号、交货地点及其它特定要求等,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采购订单》或《委托加工单》上的价格确定:先由甲方列出品质要求及相应图纸给乙方, 乙方根据甲方的产品情况及自身的生产条件提出报价及交货周期,并将《报价单》传真到甲方,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乙方收到甲方《采购订单》或《委外加工单》,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对甲方《采购订单》或《委托加工单》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如:名称、图号、数量、材质、价格、交货期),乙方确认后签名并回传给甲方。如乙方对《采购订单》存有异议,当日内应与甲方协商达成一致。乙方必须按照确认的时间交合格的产品给甲方,如因乙方交货延误或质量问题引发的一切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补偿要求,乙方必须接受,补偿标准按本协议之执行。

若《采购订单》或《委托加工单》发生变更,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签名确认并回传;若乙方未按照甲方的变更通知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甲方有变更,未发出变更通知,甲方必须按照采购订单接受乙方的产品,乙方不需承担责任。若甲方变更时间不及时,乙方完成前期生产所耗费的材料费用及人工费用由甲方负责。生产订单变更后,生产交期应由双方重新商定并确认。

采购订单应是双方授权人签字及加盖有效印章生效,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速递订单等。

第四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产品质量检验依据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图纸及技术要求的规定执行。 当由乙方包工包料时,零件的材料必须达到图纸指定材料牌号要求,并出具原材料质量合格证明,其机械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零件的尺寸及公差,表面质量等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工艺资料执行。

馈,甲方可直接将产品运回给乙方,所产生的物料损耗、运输费用、人工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产品完全符合甲方的工艺图纸及检验标准时,甲方不得无故不接收,以及无故开具不合格品通知单,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 订单与交货: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采购订单》或《委托加工单》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期交货,因乙方责任超期交货1天,按总金额的1%扣罚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乙方所交付的每批次的产品,必须按《采购订单》或《委托加工单》上所列的品种、数量全部交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才能给予结算。

如乙方在供货期间内提出涨价要求,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此申请由甲方副总以上人员确认签名并加盖公章),此期间乙方不得以其它非不可抗力原因延迟交货或拒绝接单,否则造成甲方停产或影响出货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乙方凭《产品入库单》、《产品送货单》向甲方结算货款; 付款方式: 以现金或者现金支票支付货款,月结20天;工程项目订单交货地方:甲方厂内或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并承担运费。 需预付订单总额30%的订金。

甲方需按期付款给乙方,每超过1天付款,按总金额的1%扣罚违约金。

第七条 知识产权与保密义务

委托加工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产品(含不合格产品)、样品、工艺资料、色版/样、原材料、配方、图纸等资料。

乙方不论加工工作完成与否,都应对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产品及产品信息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故意或因疏忽泄露、告知、公布、发布、传授、转让甲方商业秘密给第三方。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甲方产品及提供的一切资料做宣传。

委托加工期间,乙方应提供一切必要的方式和采取必要的行动,保证甲

方的商业秘密安全。

乙方应当于委托加工合同结束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产品信息的一切载体,而不论这些信息有无价值。

乙方在加工完成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公开时止。

若乙方违反上述条款,乙方将一次性赔偿甲方违约金一百万元,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关系,并依法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因素

任何一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三天内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结束后出具有效的证明给对方,即可免除承担不履行(或延期履行)的违约责任。

确认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可采取下列措施:

终止本协议及终止任何尚未交付产品的采购订单。

终止事件期间采购订单的一部分或全部,当乙方恢复供货能力时,甲方通过重新评审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九条 协议的转移及效力

乙方未征得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业务转移予第三方(包括子公司及关系企业),不得委托第三方代为行使。

违约责任:因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履约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双方协商议定。

协议因任何原因而解除,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甲方所有为履行本协议而提供给乙方使用的物品和材料,包括原料、毛坯、模具、图纸技术资料等归还甲方。

内容补充: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经双方协商修改或补充。

本协议之任何条款,协议双方不得单方面任意的人为修改,否则,视 修改方为违约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其修改内容无效。

争议解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及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以达成共识;如协商无效,甲乙双方均可选择其它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本协议之终止

本协议在有效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

甲乙双方经协商以书面文件同意,本协议可在有效期内终止。

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间有意终止,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 方(甲方确实收到此通告,并予认可),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因交付延误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署后各持一份为据。

本协议自签约之日起自动生效,双方未签署终止本协议的书面文件前长期有效。

第十条:甲方向乙方下达的《订购单》、《委托加工单》,向乙方提供的工艺资料均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十一条:本协议签署地为:深圳市坪山新区汤坑居委汤坑三路18号

甲 方:(印章)乙 方:(印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工厂采购合同篇五

需方: 甘肃亚盛黄花分公司(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 山东潍坊仓瑞粮种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方)

根据《_合同法》、《_产品质量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合同额: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提)货时间: xxxx年8月13日 。

交(提)货地点: 甘肃省玉门市国营黄花农场 。

本合同项下的设备由供方送至需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经双方代表对机械设备技术参数进行审核与确认,并组织试车、验收工作,并进行书面确认。

三、运输、包装及卸货:

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事故由供方全部承担。

设备的运输及运输费用由

四、质量要求和配置

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的质保期为 1 年。

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均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

在所供机械设备运送到指定地点之前,供方必须保证所供机械设备标有型号及参数的铭牌或钢印标识并向需方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

机械设备配置详见本合同文件“附件技术要求”内容,否则需方可拒绝接货并视为供方违约。

五、售后服务

5.1 供方应免费提供其所售机械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培训、日常保养等相关服务。

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免费提供质量缺陷机械设备的维修、更换等服务。只要需方提出书面要求或提供损坏部位的相关图片资料,供方必须在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负担机械设备维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供方应指派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费用由供方承担。

质量保证期后,供方仍应承担售后服务。只要需方提出要求,供方应提供相应服务,以达到需方满意,相应费用由需方承担。

六、验收:

出厂前的检验和验收:供方应在生产、加工或制造地点按本合同要求的标准进行质量检验。

到场后的验收:供方承担机械设备在卸至交货地前即已存在的缺陷的任何责任。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需方支付合同中每台1万元的定金,即4万元。

机械设备在需方指定地点交接后,需方先垫付运费,验收合格后需方支付剩余款。

八、违约责任:

逾期供货或者延期付款的,违约方除需继续履行供货或者付款义务外,还应按当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守约方支付逾期利息,并支付合同款项2%的违约金。

九、解决纠纷方式:

本合同如产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双方其它约定事项:

需方以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

供方须向需方提供足额正规报账发票。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该合同一式 3 份,需方执 2 份,供方执 1份。

需 方: 供方: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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