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发起人协议股份有限公司(模板5篇)

2023年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发起人协议股份有限公司(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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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1 21:22:01

上传者:笔尘 2023年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发起人协议股份有限公司(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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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篇一

b公司,一家依中国法律注册设立和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c公司,一家依中国法律注册设立和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d公司,一家依中国法律注册设立和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e公司,一家依中国法律注册设立和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各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协议各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发起人身份,采用发起设立方式,共同在_________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公司的名称与地址:

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_________元;股本总额为_________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面值人民币_________元,公司设立时由发起人全部认购。

第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以其在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自身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公司的存续期限为永久存续。

第八条 本协议每个发起人各自向其他发起人声明和保证如下:

1.其是根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3.每个发起人将根据公司设立的审批机关、工商行政登记机关和各个中介机构的要求,签署文件、提供资料及其他一切必要的协助。

第九条 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方式和股权比例是:

5.e有限公司以折合人民币_________元的专有商标权出资,认购_________股,占公司设立时总股本的百分之_________。

第十条 各个发起人同意设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简称“公司筹委会”),并授权公司筹委会具体负责公司设立事宜,内容包括办理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登记、草拟公司设立文件、草拟公司章程、报批公司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和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报批公司设立、筹备公司创立大会、联络中介机构、以及其他与公司设立有关的事务。公司筹委会由各发起人共同选派人员组成。

公司首届董事会成立时,公司筹委会工作结束。公司筹委会的费用由a公司先行垫付,公司成立后计入公司开办费用,由公司予以偿还;公司设立失败则由发起人各方按照所认购的股份比例分担。

第十一条 各发起人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或_________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司设立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一次性缴足其所认购股份的股款。各发起人应将认购的股款汇入公司筹备委员会指定的银行账户,缴款时间以汇出日期为准。公司筹委会应聘请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十二条 各发起人应在验资报告出具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召开公司创立大会,选举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批准公司章程。

董事会应在创立大会后三十日内向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报送设立公司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a公司推荐_________名、b公司推荐_________名、c公司推荐_________名。各方同意在股东大会上投票支持按本协议约定由其他各方发起人推荐的董事候选人。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公司董事长由a公司推荐的董事人选担任。

第十四条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a公司推荐一名、b公司推荐一名、职工代表一名。

第十五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首任总经理由a公司/b公司推荐的人选担任。

第十六条 公司不能成立时,各个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公司不能设立时,未足额认购股份的发起人应对已足额认购股份的发起人已经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过失致使公司或其他发起人利益受到损害的,该发起人应对公司或其他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其他义务,致使他方因此遭受损失,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经各个发起人协商同意,并以书面方式作出。

第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各发起人另行友好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 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相关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争议各方均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其余报送有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自各方授权代表签字时起生效。

各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在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篇二

根据国家和本地关于发展股份合作制企业政策规定的基本原则,现决定成立____________股份合作公司(或企业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少三人)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地址举行会议,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发起人(并代表______出资人)自愿入股,建立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共同投资、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二、各出资人为企业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风险责任。

企业经营期间,出资人不得抽回出资。

三、发起人及出资人出资份额如下:

_________出资元,折______股,占企业资本总额的_____%;

_________出资元,折______股,占企业资本总额的____%:

_________出资元,折______股,占企业资本总额的_____%。

(发起人以外出资人出资见出资金额登记表)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代表出资人一致同意_________股份合作公司(或企业名称)章程(草案)。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起人负责筹建_________股份合作公司(或企业名称),办理相关手续。

六、本协议一式___份,发起人一份,企业留存一份,申请注册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发起人协商解决。

出资人签名盖章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日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篇三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发起人友好协商,一致决定共同发起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设公司”),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协议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发起人:_____________

1、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2、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第一章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第一条本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第二条本公司的住所: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本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____。

第五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

以上事项,在工商登记时如有变更,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二章注册资本

第六条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整(rmb),协议各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资。其中:

第七条协议各方须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实物出资的,须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协议各方均承诺《发起人设立公司协议书》项下的资产权属清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或第三者权益,办理产权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第八条协议各方一致同意由方具体负责办理设立公司的有关手续及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并负责新设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其他具体事务。

第九条办理设立公司的相关费用由新设公司承担。若新设公司不能设立时,由协议各方按出资比例分别承担。

第三章发起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十条协议各方的权利:

(一)协议各方按投入新设公司的出资额占新设公司实缴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二)协议各方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新设公司新增资本时,协议各方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三)协议各方可依法转让其在新设公司的出资。

(四)如新设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协议各方有权收回所认缴的出资。

(五)协议各方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新设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法律、行政法规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协议各方义务

(一)协议各方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二)协议各方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新设公司承担责任。协议各方在新设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三)新设公司发给协议各方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协议各方责任

(一)在新设公司续存期间,协议各方不得与其它企业、公司或其他组织机构、个人进行相关合作,不得从事与新设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其他业务。

(二)协议各方如违反本协议,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出资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其应出资额的%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出资人支付违约金。协议各方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按其应出资额的%向其他出资人支付违约金。

(三)协议各方在新设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第十三条股东会由组成,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的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十四条董事会由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注:考虑是否需设立董事会还是执行董事即可)

第十五条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方推荐监事,由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产生一名。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注:考虑是否需设立监事会)

第五章协议各方的声明和保证

第十六条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一)协议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二)协议各方投入新设公司的资金,均为协议各方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三)协议各方向新设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六章新设公司未能设立情形

第十七条新设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设立:

(一)新设公司未获得工商管理部门的批准;

(二)协议各方一致决议不设立公司;

(三)出资人违反出资义务,导致公司不能设立的;

(四)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不能设立的。

第十八条新设公司不能设立时,出资人已经出资的,应予以返还。对公司不能设立负有责任的出资人,必须承担完相应法律责任的,才能获得返还的出资。

第七章保密责任

第十九条协议各方在合作过程中应严格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本处所指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在合作中所涉及的、提供的、签署的全部资料、信息,在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新信息、新文件以及其他具有保密性的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协议各方承诺不得因自身原因泄露对方商业秘密而使对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并确保不会将该信息用于执行或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权利或义务之外的其他目的。

第二十条本保密条款的效力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第八章本协议的解除

第二十一条只有当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协议方可解除: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协议各方均可在事件发生后的三天内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并各自负担此前有关本协议项下的支出。

(三)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并已就协议解除后的善后事宜作出妥当安排。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十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三条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协议各方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协议的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于年月日由协议各方在签署。

第十二章其他

第二十六条新设公司的具体管理体制由新设公司章程(附件一)另行予以规定,协议各方同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要求协议各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应用中文书写,并用专人递送、信函或传真发至其他方在本协议首部所列地址,协议各方地址如有改变,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其他方,否则仍以变更前的地址为有效的送达地址,一方按照本条款确定的地址进行送达的,视为有效的送达。

第二十八条若根据任何法律法规,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其他规定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只要本协议筹划交易的经济或法律实质未受到对任何一方任何形式的严重不利影响,本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和规定仍应保持其全部效力。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协议各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以积极的作为推进新设公司的设立工作。

(以下为《发起人设立公司协议书》签署页,无正文)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篇四

为将_________企业改制为xx公司,明确发起人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名发起人(_________名法人、_________名自然人)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人为xx公司发起人。

二、一致推举_________为发起人代表。

三、在_________企业_________楼_________室设发起人办公室,由_________企业指派代表任办公室主任。

四、xx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主营:_________;

兼营:_________。

五、xx公司资本总额为_________元,股份总数为_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_____元。

六、

1、xx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

2、xx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发起人共认购(含折股)_________股,占总股份_________%。

(4)职工认购_________股,占总股数_________%。

七、xx公司的设立费用为_________,由_________垫付。

八、_________同意发起人_________以现物出资,出资标的为_________设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折价_________元,折合股份_________股。

九、全体发起人一致确认下列责任条款:

1、对届期五人认购之股份负连带认购责任(_________例外);

2、对届期未缴纳之股款负连带缴纳责任(_________例外);

5、公司不成立时,对认股人负连带退还股款责任;

6、公司不成立时,对设立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

7、由于发起人过失致使公司受财产损害时,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_________例外)。

十、发起人_________负责全部设立事务,其他发起人予以配合(_________负责_________事务、_________负责_________事务)。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项,由_________酌情解决(由发起人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违反本协议的发起人,对其他发起人负损害赔偿责任。

十三、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发起人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住所:_________ 住所或居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法人证件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或护照号码: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住所:_________ 住所或居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法人证件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或护照号码: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 订地点: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篇五

戌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一、发起人的权利、义务

1、发起人的权利

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本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本公司总经理由执行董事提名,股东会聘任,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本公司设监事一人。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发起人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将认购本公司股份的资金及时、足额地划入为设立本公司所指定的银行帐户。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筹备、设立与费用承担

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在本公司不能成立时,同意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支出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三、发起人各方的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四、本协议的解除

只有当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协议方可解除:

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不包括政策法规环境的变化、社会动暴乱的发生、罢工等社会情况;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任何一方均可在事件发生后的三天内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并各自负担此前有关本协议项下的支出。

2、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并已就协议解除后的善后事宜作出妥当安排。

五、争议的解决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起人各方如发生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途径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法院起诉,级别管辖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

六、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一式六份,自发起人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如无相反证明,本协议首部列明的日期即为本协议签署的日期。

七、其他

1、本公司的具体管理体制由本公司章程另行予以规定。

2、未尽事宜,发起人各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以积极的作为推进本公司的设立工作。

发起人甲(签字):_________ 发起人乙(签字):_________

发起人丙(签字):_________ 发起人丁(签字):_________

发起人戊(签字):_________ 发起人戌(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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