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卖车委托书(大全10篇)

公司卖车委托书(大全10篇)

ID:3252365

时间:2023-09-22 02:36:31

上传者:念青松 公司卖车委托书(大全10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卖车委托书篇一

本人/吾等乃贵公司证券户口_________号之户口持有人,本人/吾等之证券客户合约於_________签订。本人/吾等同意开立一个或多个证券买卖户口,并同意以本人/吾等名义或代表本人/吾等就证券买卖及相关事宜,通过网上交易服务运作户口,本人/吾等同意,户口由贵公司透过贵公司的网上交易服务按照证券客户合约及下列条款及条件运作:

1.定义及解释

1.1在本协议中,以下词语具有下列涵义:

“进入密码”指密码及户口号码;

“户口”指本人在贵公司开立的互联网买卖户口,经由网上交易服务运作;

“指令”指以电子方式买卖证券的买卖指令或其他处理指令;

“互联网买卖政策”指有关网上交易服务运作的政策;

“密码”指本人/吾等与帐号一并使用的个人密码,据之可进入该服务;

“证券客户合约”指_________公司之现金客户协议书或保证金客户协议书;

“_________”指_________公司;

1.2单数词语包括众数词语,反之亦然。提到一种性别之处,包括所有性别。“人士”一词,包括商号或独资经营,合伙经营,集团及法人公司,反之亦然。

2.网上交易服务

2.1本人/吾等了解,电子买卖服务为一半自动设施,让本人/吾等发出电子指令,并接收信息服务。

2.2本人/吾等同意使用电子买卖服务,必须遵照本协议条款及证券客户合约。本人/吾等使用日後经由网上交易服务提供的其他服务,亦必须遵照本协议条款及客户协议书。

2.3本人/吾等为户口项下电子买卖服务的唯一获授权使用者。本人/吾等需对进入密码的保密及使用承担责任。本人/吾等承认及同意,本人/吾等需就使用进入密码输进电子买卖服务的所有指令负责,而贵公司,贵公司董事,高级职员或雇员概毋需对本人/吾等,或经由本人/吾等提出申索的任何其他人士的申索承担责任。

2.4本人/吾等承认,网上交易服务的所有人权益属贵公司。本人/吾等保证及承诺,本人/吾等不会平扰,修改,拆解,易转,操纵或以其他方式修改网上交易服务的任何部份。本人吾等承认,若本人/吾等在任何时候违反是项保证及承诺,或实公司在任何时候合理怀疑本人/吾等违反是项保证及承诺,则贵公司可向本人/吾等采取法律行动。本人/吾等承诺,若本人/吾等知悉任何人士干犯本段上文所述任何行动,则本人/吾等须即时通知贵公司。

2.5本人/吾等进一步承认及同意,作为使用电子买卖服务发出指令的先决条件,若有下列情况,本人/吾等需即时通知贵公司:

.有关户口的指令已经由电子买卖服务作出,而本人/吾等未收到命令编号;

.本人/吾等知悉户口号码或密码的任何未经授权使用。

2.6本人/吾等了解,贵公司拟备网上买卖政策,列出网上交易服务运作政策及程序。该政策可经由网址取得,在任何时候均适用。该政策的条款,对本人/吾等对使用网上交易服务具约束力。若本协议条款与网上买卖政策不一致,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2.7本人/吾等承认_________网址若提供报价服务,乃由贵公司不时指定的第三方提供者提供。本人/吾等承认及同意,对本人/吾等在任何方面因报价服务或因本人/吾等依赖该服务而发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损失,费用,支出,损害赔偿或申索贵公司概毋须承担责任。

2.8本人/吾等了解,就提供资讯而言,电子买卖服务只提供由第三方刊发的证券资料。因市场波动及资料传送过程的延误,该等资料可能并非有关证券或投资的实时市场报价。本人/吾等了解,虽然贵公司相信该等资料可靠,但没有独立基准可兹证实所提供资料的准确及完整性。本人/吾等了解,不应从所提供的任何证券或投资资料而推断贵公司作出任何推荐或认可。

2.9本人/吾等了解,在电子买卖服务中提供的资料,以“现状”及“可提供”基准提供,贵公司并不保证该等资料的时候,顺序,准确性,足够性或完整性。贵公司没有就该等资料作出明示或默示保证。

2.10本人/吾等接受经由互联网或其他电子方法或设施接受或取得服务以及经由互联网或其他电子设备或设施沟通或进行交易所带来的风险。

3.户口

3.1本人/吾等承认,本人/吾等只可经由互联网进入户口,本人/吾等承认,若本人/吾等在经由互联网接触贵公司时有任何困难,本人/吾等需尝试使用其他方法与贵公司沟通,并把所遇困难知会贵公司。

3.2开户口时,本人/吾等需在户口申请表上写明本人/吾等就使用该服务而存入首笔按金的款额。该款额可由本人/吾等亲自以支票,银行本票存入或以电传存入贵公司的办事处或银行户口。本人/吾等承认贵公司收到户口申请表上所载有效款项後,方会把进入密码通知本人/吾等。

4.指令——经网上交易服务买卖

4.1如因故障,通讯设施传送失败,或通讯媒体不可靠或并非贵公司所能控制或预期的一或多项原因,以致在传送,收取或执行指令上有所延误贵公司毋须承担责任。

4.2本人/吾等了解,向传播市场资料的各方提供市场资料的每一参与证券交易所或组织,对其提供的全部资料申张财产权益。本人/吾等亦了解,任何方概不保证市场资料或任何其他市场信息的时效,序列,准确或完整性。任何损失或损害,若因下列原因或由其产生,贵公司或任何传播方概毋须承担任何责任:任何该等资料,资讯或信息不准确,错误,延误或遗漏;或该等资料,资讯或信息传送或交付时的任何不准确,错误,延误或遗漏;或任何该等资料,资讯或信息因贵公司或任何传播方的疏忽行为以致无法履行或提供;或任何不可抗力事件;或任何其他非贵公司所能控制或任何传播方所能合理控制的其他原因。本人/吾等只会把股票报价用於自身用途,不会因任何原因向任何其他人士或实体提供该等资料。

4.3本人/吾等承认,因无法预料的通讯挤塞及其他原因,互联网是存有内在不可靠性的通讯媒体,而该不可靠性非贵公司所能控制。本人/吾等承认,因该不可靠性,在传送及接收指令及其他资料时可能有延误,以致执行指令的延误及/或执行指令的价格与发出指令时的价格不同。本人/吾等进一步承认及同意,任何通讯均有误解或错误的风险,而该等风险需绝对由本人/吾等承担。本人/吾等承认及同意,指令一经发出,通常不可取消。

5.境外指令

若本人/吾等在香港以外地方向贵公司发出指令,本人/吾等同意确保及声明,该等指令严格遵守该等指令发出时所在相关司法辖区的任何适用法律。本人/吾等进一步同意,本人/吾等有疑问时会谘询相关司法辖区的法律顾问。本人/吾等接受在香港以外地区发出的指令,可能需向相关当局支付税费,本人/吾等同意支付该等适用税费。本人/吾等同意,按要求弥偿贵公司因本人/吾等在香港以外地区发出指令而发生的任何损害,损失,费用,法律程序,要求或申索。

6.风险披露声明

电子交易风险在交易高峰,市场波动,系统升级及维护或其他时间,互联网或其他电子设施的进入可能会受到限制甚至无法进入。通过互联网或其他电子设施进行的交易可能会因不可预测的流量堵塞和其他贵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而受到干扰,传输中断,以及传输延误。由於技术上的制约,互联网是一种不完全可靠的通讯媒介。由於这种不可靠性原因,交易指令及其他资讯的传输和接收可能会有延误,而这会导致交易指令在执行上的延误,或者交易执行的价格已不同于指令发出时的市场价格。而且,通信和个人资料可能会被未经授权的第三方取得,且在通信上会存在误解或错误的风险,而这些风险将完全由本人/吾等承担。本人/吾等确认并同意,交易指令一旦发出通常将不可能取消。

签署确认

本人/吾等,为下述签署人,兹承认本人/吾等已阅读,知悉,及明白本协议之内容并接受其条款及条件。

客户:_________客户主任: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卖车委托书篇二

甲、乙双方依《证券法》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开户

1、甲方在委托乙方进行证券买卖活动前,必须填写详细的开户资料,同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原件和复印件。甲方可选择预留一至两个银行提款帐号,以备日后提款时专户出款。

甲方开户时须预留交易和保证金存取两个密码为将来交易、提款等活动之用;如甲方为机构,则还须另行预留印鉴(工商营业执照、印鉴)。

2、在乙方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办理沪市全面指定交易手续。办理指定交易手续时,投资者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股东卡,并签定“上海指定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第二条 代理

甲方如授权他人代理证券开户、买卖、交割、转托管、提款等行为,则必须开具《授权委托书》,写明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代理事项、权限,并由双方签名盖章。同时必须带齐代理人与授权人的身份证及授权人的证券账户卡。

第三条 买卖委托

甲方在乙方开户后,自动享有柜台委托、电话自动委托、小键盘自助委托、pda、手机短信息、wap方式等委托方式。随着乙方新业务品种的开展,乙方提供的新委托方式视同甲方当然采用,如甲方需排除乙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中的任何一种,应进行特别声明。

甲方进行当面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有权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乙方在审核后,方才执行其委托指令。甲方使用其他委托方式进行交易时,甲方输入或使用的信息必须与预留的信息相符,否则,乙方工作人员或电脑程序将拒绝执行其委托指令。甲方的所有委托均于当个交易日有效。

确认甲方的委托方式有效、合法后,乙方应及时执行甲方的委托指令。如甲方需变更指令,则只在乙方确认指令尚未执行时方可为甲方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甲方未依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委托,则委托无效。

第四条 清算交割

2、 甲方在营业时间可随时要求乙方提供对帐单(交割单),但不以此作为确认成交的前提条件。

交易费用

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一切买卖,根据证券交易有关业务规定收取手续费及代扣印花税等,乙方不另收其他费用。

第五条 分红、派息、配股、保证金计息

1、 乙方将甲方应得的分红派息等自动划入甲方的“保证金户”和“证券账户”内,除签定代理配股协议外,甲方必须自行在有效期限内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2、 甲方保证金余额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储蓄利率计算。乙方为甲方代扣代缴利息税。

第六条 保证金提取

甲方可以选择乙方提供的以下方式提款:

(1)凭身份证和股东卡在乙方柜台输入保证金密码取款:提款时须提供有权人的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保证金账户卡原件,同时输入相符密码。取款时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

(2)选择银行专户出款:提供有权人的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填写保证金转入银行专户(如存折)的转帐单,同时输入相符保证金密码。若甲方为机构还需提供预留印鉴,据此乙方将甲方的保证金转入银行专户后,甲方在银行办理取款。

(3)通过电话自动转帐系统或电话银行系统进行自动转帐操作:使用本方式提款须另行签署有关申请文件。当日转出现金超过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的,须提前一个交易日预约。

第七条 银行名称帐号名称存折帐号

第八条 挂失、解挂、冻结、解冻

1、 甲方的有关证件、资料、密码遗失或被窃,有权人应及时向乙方申请办理挂失,因未及时办理挂失手续而致责任或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甲方可适时申请解挂,解挂时须提供有权人的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原件。

2、 乙方可根据有权人申请、甲乙双方有关协议、或法律许可的司法及证券主管机关的要求对甲方账户实行冻结、解冻等操作。

第九条 甲方声明与保证

1、 甲方保证遵守有关部门关于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的规定。

2、 甲方确认本协议文本,并接受本协议所规定的全部条款;同意其后所进行一切委托及有关业务活动均受本协议之约束;对本协议内容完全明白和认可,并在明白和认可后签定本协议。

3、 甲方承诺偿付任何因其违约使乙方遭受的损失,乙方对甲方账户中的证券、价款享有扣留权。

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皆为完整、真实、准确及有效的,并同意乙方在开展业务时有权使用此等资料,直至收到甲方书面通知有关任何变更为止。资料如有错误或变更,甲方保证立刻通知乙方,否则后果自负。

甲方明白证券买卖具有风险,即除可获利外,亦可能蒙受损失。甲方确认其所下达的所有证券买卖指令根据自身判断作出,同意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甲方自身承担。

甲方同意因人力不可抗拒或不可预测因素引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乙方特别声明

1、当甲方临柜委托乙方办理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如:办理转托管、提取保证金等,乙方皆遵守由其工作人员查验有关证件后再由电脑核实密码的两个顺序不可颠倒的程序。甲方除非有相反证据,否则如果乙方执行了甲方的委托指令,让甲方提取了保证金,即表明乙方已按程序查验了相关证件并且表明甲方已输对了密码。甲方认可乙方查验“人证”是否相符,“证证”是否相符,对于甲方证件被伪造或冒用及甲方密码泄露而引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通过自助委托系统或自动转帐系统进行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的,包括电话自动委托、小键盘自助委托、远程可视电话委托、internet网上交易、电话银行系统自助转帐等,任何人凭甲方自行设定的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提款,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的有效委托,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 除非经甲方同意、法律许可司法及证券主管机关的要求,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委托事项及开户资料。

4、 若因电脑通讯系统发生故障或不可抗力事故以及乙方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因素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交易,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保证尽快采取其他方法使交易正常进行。

第十一条 其他补充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协议经甲方和乙方签字后生效。

2、若乙方欲补充或修改非原则性的条款,则将新的内容于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甲方,甲方应在公告或收到通知后50日内及时到乙方柜台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新的内容,并将其作为协议的一部分。

3、甲方申请销户,或乙方通知或公告通知甲方销户时,协议终止。

4、本协议受国家和主管机关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之约束。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和金融惯例办理。

5、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以不知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而推诿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约双方各执一份。代理证券买卖合同范文节选!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邮编及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证券账户卡: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公司卖车委托书篇三

甲方:

乙方:

1、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签订了《商品买卖合同》。

2、甲方愿意保留对该房产的约定回购权。

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协议。

第一条:乙方回购甲方购买的商品房的.条件。

一、双方同意乙方对前述房产拥有回购权,在约定期限内甲方不得对房产进行处置。

第二条:回购商品房价款。

本合同的回购房款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期间,向甲方支付全部回购房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第四条:乙方丧失回购权,甲方对房产拥有完全和不收限制的处分权。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未向甲方支付全部回购房款,视为乙方放弃回购权,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被解除,甲方有权另行出售所购商品房,乙方应当按照甲

方要求积极办理相关各项手续。

第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分,自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月____日

公司卖车委托书篇四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证登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面积_________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第二条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日内交付余款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双方协商暂时无需过户,如有过户时甲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卖车委托书篇五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砖厂机器连同附属物转让协议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愿将其位于: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如下:

场地连同附属物件全部议价为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

1、协议订立当日由乙方支付,现金支付给甲方。

2、余款:即:_____元,在清点验收厂里设备及工具确认无缺失后于合同签订日支付。

3、甲方协议订立当日之前所欠水电费用与乙方无关,甲方必须缴纳。协议订立当日之后水及电力线路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甲方要保证(制砖机、装载机、叉车、托板等)正常无故障并交付设备所有资料(合格证、保修卡、使用说明等)

第四条

所有设备及土地承包合同连同附属物件包括制砖机、装载机、叉车、托板、石料、水泥罐等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第五条

厂内转让协议订立日前成品属甲方所有,以每_____元转让给乙方(砖由乙方卖完后付清此款)

第六条

本厂转让的物件甲方保证为自己所有,确与他人毫无交加不明事情。倘日后因签订合同前相关事宜有第三人出为异议或发生障碍时,甲方应抵御并据理排除一切障碍,绝不能使乙方蒙受任何亏损。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应赔偿。

第七条

接到定金后甲方离开厂交给乙方全权处理所有事宜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第八条

甲方转让以前厂方有对内外未清的债权债务,乙方不与承担,该项债权债务仍由甲方取得或偿还。如甲方的债务问题影响到乙方日后的正常生产,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将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

甲方自本转让协议订立日起,不得借用该厂号或以该厂关系任何名义对外交涉事宜。若甲方违背前项约定致乙方有损害时,乙方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十条

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契约所列各条件之一者即作违约论,他方有权解除契约。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充作违约金赔偿;若系甲方违约,应双倍返还所收的.款项于乙方,以赔偿乙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公司卖车委托书篇六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网上买卖业务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本协议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约束,亦受深、沪证券交易所得业务规则、办公、规定的约束。

二、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的“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行情分析、委托下单。

并应具备网上交易所必需的设备,同时应对网上交易的规则全面了解。

三、甲方保证向乙方所提供的股东帐号、身份证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如资料虚假或存在错误成份,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四、乙方在保障甲方合法权益的同时,应尽可能提供准确、及时的行情及咨询信息。

五、乙方依法对甲方的有关交易资料保密。

六、甲方需安全保管并经常修改交易密码及其他身份认证信息。

若他人依据甲方密码进入系统所进行的委托,视为甲方的有效委托,其所产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使用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委托和保证金划拨时,均以乙方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操作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因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停电、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侵入等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八、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网上证券买卖揭示书》,甲方应清楚地认识到使用网上证券交易系统可能遭受的风险,并明确全部承担该种风险。

九、甲方不得利用技术或其他手段攻击乙方网络,破坏乙方系统,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乙方或其他方的损失。

十、由于重大政策变化、不可抗力或者乙方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突发事故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该项风险由甲方承担。

甲方不向乙方追究任何责任。

十一、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当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应提请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十二、本协议与《委托证券交易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未约定的,适用《委托证券交易协议书》的约定。

十三、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本协议与之不相适应的人内容及条款自行失效,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书。

但本协议的其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甲方销户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公司卖车委托书篇七

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整出售给乙方,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状况如下:幢号:_______室号:_______套(间)数:________建筑结构:__________总层数:__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用途: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为表示购买诚意,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整作为购买该房屋的定金,甲方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将此定金用于抵顶乙方应付购房款。甲、乙双方商定签订本协议后,必须在____日,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并支付___________首付款并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乙方在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必须在____日内办理二手房按揭贷款用以支付除已付定金外余下购房款______。

第三条: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期限内,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若乙方反悔则所付定金作为违约金被甲方没收,若甲方反悔应退还乙方所付定金并赔偿乙方同等于该定金的.违约金。

第四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各自承担各自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任何一方不得因国家政策或税费调整而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第五条:甲方保证该房屋买卖不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人主张权利的情况,甲方在收到乙方定金之日起,甲方本人、家属及其亲戚不得干涉乙方的处置权,如出现这些问题,甲方必须退回乙方订金并赔偿订金相等金额的违约金。

第六条: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的定金。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必须退回乙方定金并赔偿与定金相等金额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公司卖车委托书篇八

为了更好地融通各单位自主运用,暂时闲置的资金,保证资金安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中国银行北京信托投资公司____________区(县)代办处(乙方),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将____________资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做为委托贷款基金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按甲方指定对象、内容代为发放。

二、甲方将上述款项存入乙方(一次或分次存入均可)后,才能发放贷款,未发放部分,甲方可以提取。

三、乙方对甲方存入的资金,未发放部分比照专业银行单位活期存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每季计付利息一次,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帐户内,视同甲方委托贷款基金。

四、甲方一次批给。用款单位分次使用时,乙方即按批准发放金额一次由委托贷款基金帐户中支出,另行保管,甲方不得安排使用。

五、根据甲方与用款单位协议规定的利率,乙方每季计收利息后,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帐户内,视同甲方委托贷款基金。

六、乙方按每月末实际贷款余额的______‰向甲方(用款单位)计收手续费。

七、委托贷款到期,由用款单位主动归还,并由乙方将收回的贷款本息,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帐户。到期不还,乙方有权主动从用款单位的结算帐户中扣收,逾期加计罚息20%,归乙方收入。

八、甲方提取委托贷款基金,必须直接划入甲方在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分理处开立__________________帐户内,不得转划他户和支取现金。

九、乙方只承担甲方与用款单位所签协议中的有关条款的执行、监督,督促还款的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直至委托存、放项本息全部结清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卖车委托书篇九

甲、乙双方依《证券法》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开户

1、甲方在委托乙方进行证券买卖活动前,必须填写详细的开户资料,同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原件和复印件。甲方可选择预留一至两个银行提款帐号,以备日后提款时专户出款。

甲方开户时须预留交易和保证金存取两个密码为将来交易、提款等活动之用;如甲方为机构,则还须另行预留印鉴(工商营业执照、印鉴)。

2、在乙方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办理沪市全面指定交易手续。办理指定交易手续时,投资者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股东卡,并签定“上海指定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第二条代理

甲方如授权他人代理证券开户、买卖、交割、转托管、提款等行为,则必须开具《授权委托书》,写明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代理事项、权限,并由双方签名盖章。同时必须带齐代理人与授权人的身份证及授权人的证券账户卡。

第三条买卖委托

公司卖车委托书篇十

兹要求阁下根据下列条款及条件为本人/吾等运作一个现金证券买卖户口:

1.户口

1.1本人/吾等确认[开户数据]及[附属数据]所载数据均属完整及正确。倘该等资料有任何变更,本人/吾等将会通知阁下。本人/吾等特此授权阁下对本人/吾等的信用进行查询,以核实上述表格所载数据。

1.2阁下将会对本人/吾等户口的有关数据予以保密,但阁下可以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及证监会的规定或应其要求,将该等数据提供予联交所及证监会。

2.法例及规则

阁下按本人/吾等的指示所进行的一切证券交易,须根据适用于阁下的一切法例、规则和监管指示的规定而进行。这方面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联交所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规则。阁下根据该等法例、规则及指示而采取的所有行动均对本人/吾等具有约束力。

3.交易

3.1除阁下事先通知本人/吾等,以自己本身名义进行交易外,阁下将以本人/吾等的代理人身份进行交易。

3.2本人/吾等确认阁下表明不会接受“卖空指示”。

3.3本人/吾等会就所有交易支付阁下通知本人/吾等的佣金和收费,缴付所有适用的征费及费用,并缴纳所有有关的印花税。阁下可以从户口中扣除该等佣金、收费、征费及税项。

3.4就每一宗交易,除另有协议外或除非阁下已代本人/吾等持有现金或证券供交易交收之用,否则本人/吾等将会在阁下就该项交易通知本人/吾等的期限之前向阁下交付可实时动用的资金或可以交付的证券,或以其它方式确保阁下收到此等资金或证券。倘本人/吾等未能这样做,阁下可以出售买入的证券;及借入及/或买入证券以进行交易的交收。

3.5本人/吾等将会负担阁下因本人/吾等未能进行交收而引起的任何损失及开支。

3.6本人/吾等同意就所有逾期未付款项,按下列利率加3.5%支付利息: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所公布于该日的优惠贷款利率和

阁下于该日就逾期未付款项的贷款成本利率,以及按阁下不时通知本人/吾等其绝对酌情决定的利率及其它条款支付利息,该等利息应以日息计算和于每一公历月最后一日或应阁下要求支付。

3.7就买入交易而言,倘卖方经纪未能于交收日内交付证券,导致阁下须买入证券进行交收,本人/吾等毋须为买入该等证券的费用向阁下负责。

4.代本人/吾等保管的现金

除本人/吾等给予阁下“书面指示”规则》第7条)或“常设授权”规则》第8条),代本人/吾等保管的现金,须依照《证券及期货规则》第4条,存放于一家认可财务机构所开立的没有利息的客户账户或信托账户。

5.证券的保管

存放于在

认可财务机构;

核准保管人;或

另一获发牌进行证券交易的中介人;

以本人/吾等的名称登记。

5.2倘证券未以本人/吾等的名义注册,阁下于收到该等证券所获派的任何股息或其它利益时,须按本人/吾等与阁下的协议记入本人/吾等的户口或支付予或转账予本人/吾等。倘该等证券属于阁下代客户持有较大数量的同一证券的一部份,本人/吾等有权按本人/吾等所占的比例获得该等证券的利益。

6.处理本人/吾等证券

阁下可按照以下的指示或授权,处理阁下收取或持有的本人/吾等证券

本人/吾等就以下事宜发出的口头或书面指示

出售本人/吾等证券及证券抵押品;或

就该项出售指令进行交收;

常设授权规则第6条》所示)。

在不损害第6款的原则下,阁下可处置阁下代本人/吾等收取或持有的任何证券,以解除由本人/吾等对阁下所负的法律责任。

7.抵销及留置权

7.1阁下可抵销或调动本人/吾等与阁下开立的任何一个或多个现有户口内账上的任何款项或运用该等户口的任何资产,用以履行本人/吾等对阁下以任何方式产生的义务或责任。

7.2本人/吾等同意赋予阁下:

在阁下为本人/吾等户口持有的所有证券或其它财产上的全面留置权;及

从本人/吾等与阁下开立的户口内扣除任何逾期未付款项、利息以及其它债项以及处置任何证券和其它财产或进行有关任何证券或其它财产的交易,并运用从该处置或交易中所得的收益的权利,使阁下为保障自己或因其它原因觉得适合而代表本人/吾等进行阁下认为有需要或适宜的证券买卖所产生的义务得以履行或满足。

8.赔偿、责任和保证

本人/吾等与同意,倘因本协议书引致阁下和/或阁下不时的董事和雇员承担的全部责任、损失、费用和/或支出,除了因为任何该等责任、损失、费用和/或支出是在阁下或其职员实际诈骗或疏忽下而引起的之外,一概由本人/吾等负责赔偿并使阁下和其职员获得赔偿。

9.一般规定

9.1阁下可以录音方式监控及核实证券交易的信息。

9.2倘阁下没有依照本协议书的规定履行对本人/吾等的责任,本人/吾等有权向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成立的投资者赔偿基金索偿,惟须受投资者赔偿基金不时的条款制约。

9.3倘阁下的业务有重大变更,并且可能影响阁下为本人/吾等提供的服务,阁下将会通知本人/吾等。

9.4本人/吾等确认本人/吾等已详阅并同意本协议书的条款,而且该等条款已经以本人/吾等明白的语言向本人解释。

9.5本协议书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并且可以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执行。如本协议中英两种文本的释义之间和含义之间有不一致的,以英文本为准。

10.风险披露声明

本人/吾等必须于签署本协议书时,签署及确认风险披露声明。

签署

见证人

[见证人姓名、地址及职业]

[见证人签名]

确认及接受

注册人姓名

获授权签名/公司印章

开户资料

户名:

现金客户户口号码:

姓名:

姓名:

婚姻状况:

地址:

电话号码:

职业/业务性质:

商业登记号码:

已缴付股本:

东主/合伙人/董事姓名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根据保存已核实有关身份证或护照有关部份副本

银行证明:

公司注册证书及注册国家:

签名式样

姓名

*护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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