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合作协议合同书(精选7篇)

三方合作协议合同书(精选7篇)

ID:3260323

时间:2023-09-22 04:27:55

上传者:雁落霞 三方合作协议合同书(精选7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三方合作协议合同书篇一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xxx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2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2、合伙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3条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________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________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4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7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9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2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第17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退伙):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21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当然退伙: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22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1)、(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23条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进行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以实物)退还退伙人财产;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25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4)合伙协议约定(其他事由)。

第26条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具体约定);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条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30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十、违约责任

第31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规定

第32条本合伙协议中,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送达本协议所记载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视为送达。

第33条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8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5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选择退伙)。

合伙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三方合作协议合同书篇二

本协议的投资方分别为: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一致认同,乙方作为新的投资人与甲方共同经营长沙巨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为该公司股东。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依据《_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各方按如下条款,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占公司股份10%,其中3%以每股6万元(人民币大写陆万元)出资。其余7%在两年期内乙方可以全额或部分购买。或者经过经营,公司业绩有重大突破,包括某一年营业纯利润(包含应收应付)达到100万以上,或吸引投资500万以上,并且乙方在上述利润的实现或吸引投资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则该7%股份可按每股3万元(人民币叁万元整)购买。

甲方做为公司最大股东,全权代表公司权益。

乙方在成为公司股东之后,依上述两项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依法履行了法定入股程序后,方视为乙方业已入股,成为公司股东。

乙方转让股份:须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有意向的时侯应优先转让给甲方,且履行相应的股份转让法律程序。

1依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依据占股比例享有公司利润,承担公司亏损;

3对成为公司股东之前的公司经营利润不享有任何权益、对营业损失及债务亦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成为公司股东之后,若由于公司清偿乙方成为股东之前的债务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负责公司的外协与业务工作。

5应按照本协议书之约定及时支付相应款项。

甲方承诺,长沙巨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合法注册,现依法经营的`合法公司,否则,向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还有其他损失,应据实赔偿。

本合同双方签之后即刻生效,乙方应在30天内完成付款,若乙方迟延支付款项,则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并且须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书共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三方合作协议合同书篇三

一、制定合伙协议前,全体合伙人和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派的代表及全体合伙人和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派的代表共同委托的合伙企业登记代理人应当阅读过《xxx合伙企业法》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二、本协议样本是高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方便申请人办理合伙企业登记而拟订的,仅供申请人参考,并非强制使用。申请人可以依法另行制定本企业协议。

三、申请人借鉴本协议样本时,除《xxx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第六十三条所规定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外,其余条款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删减;合伙人也可以根据情况对本章程样本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及增加任意记载事项。但是,所增删的条款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得与《xxx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

四、本章程样本中凡加“注”的地方,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后去掉所“注”内容。

有限合伙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伙企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xxx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协议。

第二条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

第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 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第三章 合伙企业的目的与经营范围

第七条合伙企业的目的:通过合伙,将有不同资金条件和不同技术、管理能力的人或企业组织起来,集中多方力量共同从事经营活动,相互弥补各自的缺陷,实现一方在一定期限内难以实现的经营目的,分享经营所得。

第八条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但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合伙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于全体合伙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第九条 合伙企业由 个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普通合伙人 个,有限合伙人 个。

普通合伙人:

姓名或名称 住所

有限合伙人

姓名或名称 住所

(注: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评估作价方式为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注: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出资额 出资方式 缴付期限

(注: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等;缴资次数超过两期的,应按实际情况续填本表)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 此条自拟(注: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二条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委托个普通合伙人(注: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注:可规定季、半年、年度)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五)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六)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八)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第十三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注:此办法可另作约定)。本协议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注:本条可另作约定)

第十五条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可另作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可另作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可另作约定)

第十六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另作约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可另作约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第八章 入伙与退伙

第十七条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可另作约定)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普通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可另作约定)。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三方合作协议合同书篇四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址:

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址:

甲乙丙三方为了规范合伙项目的行为,保护合伙项目及合伙人的合法利益,根据《xxx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伙目的与经营范围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经营场所以店面租赁地址为准。

合伙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系列等。

第二条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条 出资方式

3、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___万元,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合伙项目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项目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项目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出资期限各合伙人的首期出资比例为约定出资额的______%,于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___工作日内缴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合伙项目组达成以下一致

1、叁方合伙注册公司、经营部或项目组,共同出资经营叁方共同商定经营的其他品牌系列,为商超、终端渠道、门店、企事业单位等渠道提供产品供应与经营协作服务,公司经营费用包括产品进货费用、门店租金、物业管理费、商超费、办公费用、人员工资及涉及公务经营的开销,从合伙项目实报实销。

2、公司在合同期内不能给第三方运营。

第六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叁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项目的利益分配、亏损,如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决策程序遵循协商一致及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七条 债务承担

1、合伙项目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进货款等)由合伙财产偿还。

2、合伙项目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项目的债务承担,如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合伙项目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八条 合伙人的职责

1、拟定合伙人之间分工任务,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约定合伙项目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项目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项目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5、提出聘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6、制定增加合伙项目出资的方案。

7、每月指定具体经营负责人理出合伙项目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合伙各方有权互相查阅账簿。

8、对合伙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

9、合伙人互相监督执行不同分工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情况。

10、被委托执行某项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全体合伙人可撤消该委托。

11、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九条 项目事务的决定项目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项目不动产。

2、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3、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4、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5、合伙人增加对合伙项目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6、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条 禁止行为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一条 入伙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1、合伙协议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三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四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五条 退伙程序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项目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公司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 出资的转让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项目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项目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在经营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或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对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约定为:承担100%赔偿责任;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方合作协议合同书篇五

甲姓名:

乙姓名:

丙姓名:

一、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主要经营会展行业及销售

二、合同期限至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三、出资金额方式、现金:

(1)、合伙人 :出资人民币 ( )元

(2)、合伙人 :出资人民币 ( )元

(3)、合伙人 :出资人民币 ( )元

四、本次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如出现亏损合伙人要求撤股,撤股的合伙人须承担亏损金额的50%,方可撤股。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人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百分比分配,甲方34%乙方33%丙方33%

六、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的承担方式如下:

(1)、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

(2)、 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及各自承担三分之一的债务额度。

(3)、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协议规定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余各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相关合伙人清偿自己应负担部分。

七、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八、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为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损害合伙企业的行为。

九、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人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十、合伙人退伙:退伙人对其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

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企业和伙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十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群体合伙人同意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2)、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主要责任分担:所有合伙人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一切责任与风险。

合伙人签字:

年 月日

三方合作协议合同书篇六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四方本着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原则,就合伙经营______________事项,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经营项目

各方共同经营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

二、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以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终止。

三方合作协议合同书篇七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 商场 商铺租赁经营有关事宜,本着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 号商铺,其套内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租赁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于 年 月 日。租赁期内,若乙方愿意继续租赁,应提前于租赁期满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应就租赁条件重新协商,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至期满前前 日乙方未提出书面申请,(及乙方在租赁期内任何时期不得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不营业或分租、转租,否则视同违约,除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外,甲方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及租金),甲方将进行重新租赁的准备工作。

三、合同期满或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乙方须无条件立即撤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否则造成甲方的损失概由乙方负全部赔偿。

四、租金:

(1)第一年度租金内租金标准为人民币 元/月/平方米(套内面积),合计年租金 元/年。

(2)租金支付方式: 元,(大写 )。

(3)租赁期在一年以上,三年内,双方确定第二年度租金标准为 元(大写: )。第三年度租金标准为 元(大写: )必须在执行年度合同期满前45天,每年度一次_清给甲方。

五、履约保证金

(1)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缴纳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一般为当年度三个月租金),数额小写: (大写 );乙方如有违约行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不退乙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拖欠租金、费、水电费等费用、不遵守商场管理制度、导致商场经营混乱及停业、严重损害商场商誉等违约行为,以及其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行为,甲方有权直接从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要求乙方在15日内补足扣除部分,如乙方未在该期限内补足,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乙方保证金,收回乙方承租的商铺,并保留行使其它索赔的权利。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且没有拖商场物业公司的任何费用,履约保证金将在7日内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2)商管履约保证金:乙方签订租赁合同相关手续入场前应向商场内商业经营管理单位: xx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商管缴纳_____元/户经营保证金,并签字遵守《xxx商场经营管理公共协议》及《治安、消防责任书》,乙方如违反经营管理公共协议,物业公司商管有权按经营管理公共协议的规定进行处理。经营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其它费用:租赁期内的有关物业费、空调费、水电费、电话及宽带等其它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规定按期缴纳,不得拖欠,甲方将配合物业公司商管的经营管理和相应的收费工作。

七、工商、税费:乙方自行承担和办理相关手续,与甲方无关。凡不按规定办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八、关于安全:乙方在租赁期应注意经营安全,关于火警、治安事件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人身伤亡所导致的一切开支及因此产生索赔、诉讼等一切法律责任。乙方自行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九、关于商场营业作息时间:_______________。甲方及委托代理人(物业公司商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执行。

十、滞纳金及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缴纳租金及各项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按所欠缴金额的千分之三按日计算收取滞纳金。并保留其起诉权。

(2)乙方拖欠租金超过15日,甲方或其委托代理人除向乙方追缴应交租金及滞纳金外,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造成的其它损失。

十一、商铺用途及经营管理:

1) 乙方在租赁期内,只能于该商铺承租经营 、 类 、 品牌商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想更换经营的产品种类、品牌,需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甲方协商同意后方可更换,不得擅自变更。

2)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业态、品牌进行经营,不得擅自发改变或降低经营品牌。

3) 乙方如降低经营品牌、档次,甲方有权权要求限期整改,如整改未达到限期效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通知终止合同日起,可允许乙方延期1个月时间处理余货),乙方无条件服从。

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商铺用途及经营范围,以及改造商铺结构。否则视为违约。

5) 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在无正当理由状态下使承租商铺处于无营业状态。若无营业状态每月超过3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条件收回乙方承租商铺。

十二、装修或改建

(1)乙方对商铺的内部装修,应遵守经营管理公共协议及物业公司的管理规定,先完善手续后装修。

(2)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包括到期)应保持商铺的完好无损,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有装修及设备拆除并清运出商场,将商铺(包括设施、地板)恢复原状,并不得有损相邻商铺。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或保持商铺装修原状,否则将没收全部保证金。

十三、未经甲方书面通知同意(并符合甲方提出的条件),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第三方(甲方不认可乙方私下收取的“接租方”的所谓转让费、装修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无条件撤出,没收经营保证金,除照违约处理外,并向乙方追偿相关损失。

十四、乙方确因特殊情况要转租/转让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有权对接租人(第三方)所经营的业态等相关信息进行考查,在取得甲方书面通知并接受甲方的条件后,可办理和完善相关手续。

十五、履约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战争、地震等)或政府行和有关职能管理部门行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追究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责任。

十六、本合同只针对甲、乙双方的权责利,与商场其它商铺无关,其经营风险和乙方相关债、债务和法律、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七、如甲、乙双方哪一方提前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三个月租金)。

十八、甲、乙双方为具有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自然人,本合同是双方自愿协商真实意原反映,与商场其它商铺和第三者无关。

十九、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一、本合同内容产为商业机密,双方对本合同内容有保密义务不得违反。

二十二、本全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公司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后生效。

二十三、本合同的附件:《xxxxx商场经营管理公共协议》《治安、消防责任书》

出租商: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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