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肥料加工厂租赁合同 租赁加工厂经营合同优选(优质5篇)

最新肥料加工厂租赁合同 租赁加工厂经营合同优选(优质5篇)

ID:3261380

时间:2023-09-22 04:42:44

上传者:字海 最新肥料加工厂租赁合同 租赁加工厂经营合同优选(优质5篇)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肥料加工厂租赁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厂房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厂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厂房系本人所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

2、出租厂房概况:

出租厂房座落地址:

出租厂房用途:合法合规的生产、加工、库房、办公等。

出租厂房面积:房屋一楼一底280平方米,厂房1030平方米,共计1310平方米。

出租厂房质量:钢结构与砖混结构。

厂房租赁期限: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计伍年。

1、租金单价______元/平方米/月,每月合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

2、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每半年支付一次,首次支付租金时乙方支付保证金_____元,合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乙方以后应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个半年租金给甲方。第二年起每年租金递增0、5元/平方米/月。

3、甲方和乙方双方在签定本合同书时,甲方收取乙方合同订金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乙方并在_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甲方半年租金和保证金,甲方在收到乙方首次半年租金和保证金的同时退还乙方人民币_____元合同订金。

1、厂房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乙方承担。

肥料加工厂租赁合同篇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经营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出租方有经营场所 间,面积 平方米,座落于 ,出租给承租方从事 行业(生产)经营。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每年租金 元,租金总额 元,交纳租金期限定为: 。

二、承租方应维持出租方场所的原状,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不得发生损坏:不得逾期 天不交租金;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借;不得在租用场所内搞非法活动。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出租场所,损坏者应赔偿责任。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动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可中途反悔,否则,违约一方应负责偿付违约金 元。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肥料加工厂租赁合同篇三

(一)

出租人:

承租人: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房屋租赁事项,达成条款如下:

第一条,租赁房屋座落在乔司镇永西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租房用途为 之用。

第二条,租房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约期限为________年。

第三条,月租金人民币为 元平方,计 元月。 共计年租金 元整。如承租人需提供发票,税金应由承租人承担。

第九条》情形,金额返还押金,不计息。

第五条,出租人交房时间:日。

第六条,出租人房内装潢全部由承租人自己进行装修,如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应将房内装修物品全部进行拆除,并恢复原样后交于出租房,如房屋装饰和拆除期间发生任何如空调外机因挂机不坚固,发生坠落等事件涉及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全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承租方自己应单独开户去有关部门办理用电及电表安装手续,每月按实际使用量向有关部门交纳电费。水费按实际使用量于每月按时上缴出租人,水费 吨,电费元度。如供水,供电部门调价则双方也作调整,如因以上事件产生的任何纠纷,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因该出租房在生活区内,如承租方营业时发生影响周围居民休息等纠纷事件,被有关部门查处引起停业整改等事件,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损失及责任。

第七条,承租人负责支付所承租房屋的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和经营的国家税金﹑工商管理等费用。

第八条,承租人负治安消防﹑卫生防窃等责任。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的,应解除合同:

承租人不按约定交付租金三十天以上; 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在人民币叁仟元以上;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租房用途﹑装修及转租。 承租人在租房期间进行违法活动。

第十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因承租人违约本合同

第九条时,承租人应在三十天内将租房无条件归还出租人,超过三十天后,出租人有权将租房室内一切财物作无主处理,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每逾期____日,则承租人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合同期内若承租人提前终止合同,出租人无须退还全年租金及租房押金。若出租人提前终止合同,承租人无须支付全年租金。

第十二条,租赁期满后,若承租人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给承租人并重新签定合约。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如遇国家土地征用或房屋拆迁,承租方只享受设备搬迁费用,其余必须无条件服从国家征用拆迁,并在限期内完成搬迁,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后,当日起生效,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定地点:

出租人: 承租人:

肥料加工厂租赁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个月或空置__月的。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厂房出租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3、由乙方负责维修;

租赁双方的变更: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约定事宜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甲方:

乙方:

肥料加工厂租赁合同篇五

一、社区居民应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素质,确保社区消防安全。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三、居民住宅楼内疏散楼梯、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在疏散楼梯、消防通道上设置障碍或堆放杂物。

四、居民住宅区消防车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在消防车通道上随意停放车辆、堆放杂物;不得在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处设置石墩、隔栏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确需设置的,应当有专人值班,随时开启,确保发生火灾事故时消防车顺利通行。

五、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开设公共娱乐场所和从事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加工活动以及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物品。

六、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确保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住宅区内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七、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等部门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防火检查,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

八、法律责任

对未履行保持管理区域内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职责的物业管理单位,根据《^v^消防法》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经营场所,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按照《^v^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火灾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发布后,各社区居委会、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以及居民住户,应当按照规定对本辖区住宅区、住宅楼的消防安全自行组织检查和整改。凡违反本通告者,由公安、消防、房产管理、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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