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保证合同担保合同有效吗(大全10篇)

2023年保证合同担保合同有效吗(大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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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2 08:38:48

上传者:GZ才子 2023年保证合同担保合同有效吗(大全10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保证合同担保合同有效吗篇一

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之一。他是指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开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合格开发主体开发建设后销售给个人的住房)的贷款。

(1)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全称是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它是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性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中低收入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这种贷款。但是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利息相差1%有余,因而无论是投资者还是购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较偏向于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

(2)个人住房自营贷款是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担保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指以住房公积金存款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是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自营贷款的组合。此外,还有住房储蓄贷款和按揭贷款等。

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

第二条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本项贷款用于_________,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

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等额偿还法:

贷款本金总额×月利率×(1+利率)还款月数

每月还款本息额=—————————————————————

(1+月利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偿还法:

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本息额=————+(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贷款月数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法偿还。

本合同首期还款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还款金额为_________元,剩余款项分_________月偿还(具体还款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

第四条保证人的保证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五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有权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保证金存款账户上按偿款期逐期扣还当期应偿还款本息金额。不足偿还部分,由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七条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八条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

第九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订立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请次数不超过_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一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第十条借款人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借款期内,借款人或保证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的,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二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十三条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经各方签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合同自动失效。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授权委托人(签):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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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担保合同有效吗篇二

借款合同的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合同当事人之间协商达成的,在被保证的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的协议。通过保证担保,能够提高被保证人(借款人)的履约能力和赔偿能力,加强贷款人权利的实现。保证人必须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但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为他人提供保证。

保证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承担的是一种补充责任,只有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债务人仍不能履行债务的,保证人才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借款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债务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合同的保证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是保证成立的书面形式。签订保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签订保证合同的主要依据和目的;

2、保证人的名称、地址、注册资本、开户银行及银行帐户;

3、保证人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编号、名称及其签订的时间、地址;

4、借款合同中的借款数额、货币种类、借款用途、期限、利率和计息方法;

5、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的资金来源和偿还方法。

6、保证人予以担保的数额、期限;

7、保证的方式;

8、合同当事人协商议定的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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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担保合同有效吗篇三

合同编号:

保证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贷款银行(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为确保乙方与签订的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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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担保合同有效吗篇四

特别提示:本合同系借款人与保证人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为维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贷款人特提请保证人对有关各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内容予以充分注意,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贷款人(全称):

保证人(全称):

1.

2.

3.

由于借款人(下称债务人)与债权人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期间及最高额订立一系列债权债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保证人愿为债务人依上述主合同与债权人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额

保证人自愿为债务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债权人处办理的各类借款业务,所形成的债务的最高余额人民币(大写)提供保证担保。

第二条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额内,债务人可以申请循环使用上述信用。每一笔业务的起止日、到期日、种类、利率及金额以主合同的借款凭证或相关债权凭证为准。

第三条在本合同约定期间和最高余额内,债权人发放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时无须另行办理担保手续。

第四条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要包括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仲裁)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保证期间

(一)本合同担保的每笔借款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自每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二年;(二)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三)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第七条保证人承诺

(一)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及其它相关资料、信息,并接受债权人对保证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二)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三)保证人不按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开立于甘肃省内任何一家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的任何一个账户中划收相关款项;(四)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贷款人可以就保证人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有权通过新闻媒体实行公告催收;(五)发生以下事项时,保证人应于事项始发后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1.保证人隶属关系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组织结构调整;2.保证人停业、歇业、停业整顿或者被申请破产、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注销登记、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它解散事由;3.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件;4.保证人变更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事项。(六)保证人改变资本结构或经营体制,包括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等行为,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债权人并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七)保证人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者以其资产为自身或者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债权人并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

第八条被担保债权的确定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项下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确定:(一)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包括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以及债权人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的情形。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约定义务或者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债权人有权宣布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二)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或债务人、保证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三)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保证责任的承担

形。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债权人不履行约定义务,造成保证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保证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按本合同所担保债权最高余额的%向债权人支付违约金;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应同时给予全额赔偿:1.未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2.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关资料、信息;3.发生本合同第七条第(五)项的情形,未立即通知债权人;4.实施本合同第七条第(六)项、(七)项的行为,未事先征得债权人同意;5.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行为。

第十一条合同的独立性

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保证人仍应按本合同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一)由进行仲裁。(二)在债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四条合同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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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担保合同有效吗篇五

保证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帐号:

电话:邮政编码:传真:

贷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政编码:传真:

借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帐号:

电话:邮政编码: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市县(区)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称丙方):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年字第号合同提供担保,保证合同-范文。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根据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币种)资金本金(大写)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

第二条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

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

通知后个营业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合同范本《保证合同-范文》。

第四条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承担。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以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本合同的保证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的,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保证总额的%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保证合同担保合同有效吗篇六

经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和___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_____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用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金额

日期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贷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证人到期不能归还,又未与贷款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____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帐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在借款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借、贷及保证人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其他: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执_________份。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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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担保合同有效吗篇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 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合同担保合同有效吗篇八

保证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为保证人,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_____等)。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_________。

2、合同双方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超过法定的保证责任范围的,对保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但超过法定保证责任范围的部分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保证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证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条:保证担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

(1):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2、本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对主合同中的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5、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6、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第三条: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五条:债权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3、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并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条:保证人违约责任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保证人在此向债权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2、保证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保证书下的责任;

4、保证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保证书都不会

(1)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保证人的章程或成立文;

(4)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5)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第八条:保证人免责范围

1、保证合同约定,债权人转让其债权,保证责任免除的;

2、保证期间,债务人虽然得到债权人许可,将其债务移转第三人,但未经保证人同意;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未经保证人同意(除非当事人有相反的约定外);

4、在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5、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责。

第九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_____、_____,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保证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_____于被保证的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保证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本保证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保证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债权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合同担保合同有效吗篇九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1)___________

(2)___________

(3)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__借款,经保证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额的保证担保,货款人同意根据资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发放上述贷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间和额度内,不再逐笔办理保证担保手续。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和《借款合同条例》及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借款金额为_________元,借款利息按合同签订之日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_________%计算,并在还款时一并偿清,若发生逾期不还,将按_________%计算相应罚息。

第二条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天,借款方应保证按期偿还借款。如确需延期偿还,应在借款到期前七日内向贷款方提出书面申请,由贷款方审核是否办理续借手续。

第三条借款方以保险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作为质押,以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息和罚息。

第四条担保内容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保证人接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会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并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货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保证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证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其他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或合同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__

___________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保证合同担保合同有效吗篇十

编号:

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

账号: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名称: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开户金融机构:

账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贷款人(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名称:

住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甲方受乙方的委托,愿意为乙、丙双方所签订的年字第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丙方经审查,确认并同意甲方作为乙方的还款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于年月日在(地名)按下列条款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金额及期限

一、根据主合同第条、第条的有关规定,乙方(为进行项目)在期内向丙方借用币种元(大写)本金,相应的利息为(币种)元(大写)。甲方愿意就此本金加利息的%向丙方提供担保,保证金额总额为(币种)元整。

二、甲方提供保证的具体期限和数额为:。

第二条保证责任

一、甲方保证乙方能够按照主合同的规定就甲方保证金额内的款项到期向丙偿还。

(一)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时未能偿还上述款项,丙方必须首先要求乙方偿还,只有当乙方不能偿还,直至丙方对乙方的财产申请并实施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清偿时,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代为清偿,甲方则应在保证金额的范围内和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不足的部分代乙方向丙方予以清偿。

(二)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时未能偿还上述款项,且确实无力清偿或无法清偿时,丙方有权要求甲方代为偿还,甲方则应在保证金额的范围内和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内代为偿还。

二、在甲方保证期内,超出甲方保证金额与保证期限的款项,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三、本合同规定的保证金额随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如期偿还或甲方按照前述一款的约定代为偿还,或丙方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而相应部分或全部扣减,同时相应部分或全部解除甲方的保证责任。

第三条除甲方外,若还有其他担保人为乙方的债务提供担保的,甲方仅就其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保证金额承担按份保证责任,同其他担保人之间,不负连带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求偿权和代位权

一、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甲方代为乙方向丙方偿还债务后,有权立即向乙方行使求偿权,即有权要求乙方归还下列款项:

(一)甲方保证金额的本金及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

(二)甲方的其他费用及损失等。

二、同时,甲方有权在代为清偿的范围内,取代丙方的地位行使对乙方的一切权利,包括接管一切为丙方贷款债权设立的担保物,以及对其他为乙方担保借款担保人的求偿权。

第五条乙方与丙方的义务如下:

一、丙方应严格履行主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包括按期足额向乙方提供贷款等;

三、未经甲方同意,丙方不得将主合同与本保证合同转让给他人;

(一)发现乙方的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或其他债务被宣告要求提前履行;

(二)乙方书面通知丙方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或乙方提出转让财产的建议;

(三)乙方经

司法机关宣告破产;

(四)乙方被其他债权人起诉或法院已作出扣押其财产,强制执行的裁决;

(五)乙方其他足以严重影响向丙方履行主合同的还款债务的事件。

七、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甲方有权向乙方行使求偿权,乙方则应在收到甲方通知15天后,即向甲方偿还全部应付款项。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一款的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丙方有权委托甲方开户金融机构从甲方账户中直接扣除,并可视情况按甲方保证金额的%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二、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约定,则甲方有权要求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并解除甲方此后的保证责任。

三、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的约定,则甲方的所有保证责任自行解除,本合同亦自行终止。

四、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则甲方有权解除全部或部分担保责任,并要求丙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三、四、五、六款的约定,丙方应按照甲方保证金额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的,还应由丙方赔偿其不足的部分;同时,甲方亦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保证责任,部分或全部解除本保证合同。

甲方:

乙方;

日期: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