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房屋装修合同(精选7篇)

房屋装修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房屋装修合同(精选7篇)

ID:3287142

时间:2023-09-22 10:45:05

上传者:念青松 房屋装修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房屋装修合同(精选7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房屋装修合同违约赔偿标准篇一

项目名称:

施工地址:

签订日期:___年__月__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施工方):

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上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甲方将装饰装修工程委托乙方施工。

6、承包款为;(大写)元(小写)元(不含税)

7、施工期限为( )天;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交工。

二、工程款支付方式:

注:尾款待甲方对整体工程验收结算后结清

三、有关施工要求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甲方可自行验收,乙方应予承认。若验收不合格,其返工费用、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有关施工场地的约定:

1、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七、有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由于施工方擅自停工或施工人员未能按规定时间到场,或因施工人员数量不够等其它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款的百分之一。连续两天视为放弃该施工项目,并向甲方交付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和赔付费用。八、有关合同争议的解决约定: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时,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九、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

房屋装修合同违约赔偿标准篇二

1、合同主体不明晰

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此处应注意一个细节,很多公司只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章,您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并进行核对。您还应注意签订合同的装修公司名称,是否与合同最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

如果不符,必须问明二者之间的关系,并在合同上注明。如此做的理由是一旦发生纠纷,一定要有装修公司比较完整的法人登记情况,以备将来投诉或起诉,省去查询的麻烦,而且能够找到确切的责任承担者。

2、监理概念模糊

合同中规定了可以实行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是指监理人受消费者即甲方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活动。“监理人”是指取得监理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监理事务所或单位。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工程监理人,其身份是独立于装修公司之外的。

3、书面文件不全

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均为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有些装饰公司在与消费者签订装修合同时,这些书面文件不齐全,给以后进行家装工程带来了隐患。

4、权利义务不清

合同中规定了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应做的工作。对于消费者来讲,尤其应注意合同中规定的下列几项:为确保建筑物安全,不能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果拆改原建筑物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的,应负责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如果在施工期间,该居室仍被消费者部分使用的,消费者应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5、增减项未加入合同

目前在装修工程的实际履行中,增加施工项目的现象很多。一些装修公司开始有意把报价做得很低,然后在开工后逐步增加,让消费者无法再找另外的装修公司,只好同意他们的要求,使得最后的装修总价远远超出初始报价,所以消费者在合同签订时,如果经过多方了解,再自己将所支出的费用结合居室面积及施工项目是合理的前提下,对工程项目变更应谨慎。

6、材料供应不做确认

鉴于装修材料品牌及价格等因素,目前大部分装修公司都建议消费者选择“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即合同中规定的第二种方式进行施工。那么在材料供应上,双方都应负一定的责任。消费者有义务按约定提供材料,并请装修公司对自己提供的材料及时检验,并办理交接手续。

7、工期延误没有规定

如果出现工期延误问题,消费者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对待:

第一种情况是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的:工期延误的原因是由于合同中第八条第一项的原因,即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不可抗力,及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在消费者即甲方确认的情况下,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种情况是乙方不承担责任的: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乙方即消费者负担,工期顺延。

第三种情况消费者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违约责任中规定的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应向装修公司支付违约金。

最后一种情况是因装修公司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装修公司应向消费者支付违约金。

8、质量标准不清楚

在北京市建委1999年9月22日颁布执行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承发包及施工管理暂行规定(试行)》(京建法1999413号)中有这样的规定:“家居装饰工程的标准应当按照《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在家居装饰合同中约定。”

9、工程验收不细心

验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合同中规定:“如未办理验收手续,消费者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消费者负责。”这意味着如果未验收,消费者就开始使用装修房屋或入住,一旦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因装修现场的破坏使质量问题责任不易界定,装修公司可依据此规定免除责任。

10、争议解决办法未约定

家装消费者在发现装修质量有问题时,应及时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但大多数消费者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出现争议后的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二)居室规格:

三室一厅、双阳台、一卫生间,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三)施工内容:

1、旧防盗笼改造翻新,破损处重新贴瓷砖、粉刷修复;

2、卫生间瓷砖、地砖、水电、卫浴设备拆除重装、门窗修复;

3、后阳台、隔断门的粉刷、贴瓷砖修复,洗漱柜、

房屋装修合同违约赔偿标准篇三

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此处应注意一个细节,很多公司只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章,您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并进行核对。您还应注意签订合同的装修公司名称,是否与合同最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

如果不符,必须问明二者之间的关系,并在合同上注明。如此做的理由是一旦发生纠纷,一定要有装修公司比较完整的法人登记情况,以备将来投诉或起诉,省去查询的麻烦,而且能够找到确切的责任承担者。

2、监理概念模糊

合同中规定了可以实行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是指监理人受消费者即甲方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活动。“监理人”是指取得监理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监理事务所或单位。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工程监理人,其身份是独立于装修公司之外的。

3、书面文件不全

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均为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有些装饰公司在与消费者签订装修合同时,这些书面文件不齐全,给以后进行家装工程带来了隐患。

4、权利义务不清

合同中规定了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应做的工作。对于消费者来讲,尤其应注意合同中规定的下列几项:为确保建筑物安全,不能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果拆改原建筑物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的,应负责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如果在施工期间,该居室仍被消费者部分使用的,消费者应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5、增减项未加入合同

目前在装修工程的实际履行中,增加施工项目的现象很多。一些装修公司开始有意把报价做得很低,然后在开工后逐步增加,让消费者无法再找另外的装修公司,只好同意他们的要求,使得最后的装修总价远远超出初始报价,所以消费者在合同签订时,如果经过多方了解,再自己将所支出的费用结合居室面积及施工项目是合理的前提下,对工程项目变更应谨慎。

6、材料供应不做确认

鉴于装修材料品牌及价格等因素,目前大部分装修公司都建议消费者选择“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即合同中规定的第二种方式进行施工。那么在材料供应上,双方都应负一定的责任。消费者有义务按约定提供材料,并请装修公司对自己提供的材料及时检验,并办理交接手续。

7、工期延误没有规定

如果出现工期延误问题,消费者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对待:

第一种情况是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的:工期延误的原因是由于合同中第八条第一项的原因,即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不可抗力,及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在消费者即甲方确认的情况下,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种情况是乙方不承担责任的: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乙方即消费者负担,工期顺延。

第三种情况消费者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违约责任中规定的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应向装修公司支付违约金。

最后一种情况是因装修公司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装修公司应向消费者支付违约金。

8、质量标准不清楚

在北京市建委1999年9月22日颁布执行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承发包及施工管理暂行规定(试行)》(京建法1999413号)中有这样的规定:“家居装饰工程的标准应当按照《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在家居装饰合同中约定。”

9、工程验收不细心

验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合同中规定:“如未办理验收手续,消费者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消费者负责。”这意味着如果未验收,消费者就开始使用装修房屋或入住,一旦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因装修现场的破坏使质量问题责任不易界定,装修公司可依据此规定免除责任。

10、争议解决办法未约定

家装消费者在发现装修质量有问题时,应及时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但大多数消费者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出现争议后的解决办法。

房屋装修合同违约赔偿标准篇四

1.拒绝以不赚钱,打折优惠为名招揽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2.家庭装修应有造价预算的程序:材料费、施工费、治理费、利润等都应该明确,而没有信誉、质量和服务保证的装修公司或施工队往往采取“低开高走”报价的做法承揽业务。

3.警惕所选择装饰企业或个人偷漏工程项目。他们往往利用客户不懂装修,因此在施工项目单上有意漏项,到施工期间再增项增加报价。

4.拒绝材料以次充好。报价单上的材料与实际使用的不符,特别是基层采用伪劣材料以降低本钱。或有意加大材料损耗,并借损耗之名加大工程量。

5.小心施工队减少施工程序、偷工减料以减少本钱。如本该刷六道油漆的只刷两道,水泥以次充好,木质基层不作牢固与防潮处理,全部变成钉子连接,乳胶漆加水等。

6.用流行的套餐报价法蒙骗客户,看似科学,实际项目含糊。

7.装修前竭力揄扬,承揽业务,装修竣工后,泛起质量题目便逃之夭夭,质量和维修成了大题目。

8.不能因贪图小便宜而抛却原则,当真选择有信誉有实力的装修公司或者个人,尊重其劳动所得的公道利润。

9.要在合同签订前弄清自己所需要的材料、施工程序以及服务项目,检查报价单所列项目的名称、材料、数目、做法、单价、总价,并要求设计职员提供“材料合格证书”报表。

10.注明增减项目等有关事宜,在施工图上注明具体的施工做法和材料品名,作为合同附件。

11.一定注明非业主意愿增加项目所需款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0%。

12.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前,一定谈及自己礼聘装饰监理的想法主意,假如施工方竭力抵触,业主就要格外当心。

13.不要依靠样板间,要以国家尺度验收工程质量。最好选择企业前先看看“劣质工程展览”。

14.签订合同确当时一定要注明负责工程的工长姓名、籍贯,避免企业临时雇佣施工队。

15.前期付款的比例一定要尽量压缩,最好执行3331制,以使自己把握主动。

16.向企业索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实复印件,到建设主管部分或监理公司核查企业的正当性。

17.交纳设计押金时一定注明,“假如业主对设计方案不满足,应足额退还设计押金”。

18.最好采用几个设计方案由业主组合一套完整设计方案,有3~5个施工单位报价,业主自选。

房屋装修合同违约赔偿标准篇五

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个人情况): 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负责甲方管理服务小区垃圾清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负责甲方管理服务的_______小区的生活垃圾和装修垃圾清运工作。

清运时间:每日早_____开始至晚_______结束。

清运标准:所有垃圾日产日清,保证垃圾容器的干净,沿途不洒漏垃圾。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年,自_ ___年___月 ______日始至__ __年___月___日止。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可向对方提出续约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1、甲方负责将生活垃圾装进垃圾桶,装修垃圾存放在指定地点,乙方自垃圾桶或指定存放地点将垃圾运往小区以外。

2、乙方在清运垃圾时,应当穿着干净、整齐,不得有碍小区观瞻。

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水平做出评估。

4、、乙方在清运垃圾时不得影响业主正常休息和生活,保证不扰民,不与业主发生冲突。

5、乙方在清运过程中不得破坏小区公共设施、设备,不得毁损小区公共财物,不得破坏小区绿地,如有损坏乙方应当照价赔偿。

2、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垃圾清运费______元,共_____个月,共计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整。

费用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

1、涉及到垃圾清运、处理等事宜,由乙方负责与相关管理部门协调解决,由此产生的垃圾处理费用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垃圾清运费中。如乙方未能办理有关手续造成甲方垃圾无法清运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_元。

2、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若在清运过程中引起业主三次以上投诉,甲方有权拒付清运费并解除本协议,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_元。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协议签订地:天津市南开区创业环保大厦)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

房屋装修合同违约赔偿标准篇六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办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铺设地砖、墙砖,双方共同遵守,特订立本协议。

一、项目地点:区、街、单元、室

二、正式结构:__________________

三、项目:

1、四室(两室两厅)地面铺80*80瓷砖,铺设角线,需要找平;一个厨房和一个卫生间的墙面都是25*40的瓷器铺到顶,留出天花板空间,打磨边角,地面铺30*30的瓷砖,需要找平;两个阳台铺30*30瓷砖,要平。

2、如无详细情况,甲方应提出方案并讨论确认。

四、合同方式:

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必须保证装修期间所需的材料(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由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应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建筑类型的装修标准,并经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后,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3个月内由乙方负责免费返工和修复。

六、项目成本:

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

七、付款条件:

为保证工程质量,暂扣500元押金,如无问题,将全额返还给乙方。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如符合上述建设工程和设计要求,乙方的人工费应在三天内付清。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签名(盖章):________签名(盖章):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房屋装修合同违约赔偿标准篇七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地点:

2、承包范围:

3、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从合同签定后 天开始施工。

2、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施工。

3、承包人必须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水、暖、电、管线等。

1、期限 天,开工日期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如相互造成施工延续,赔偿对方 %违约金。

1、双方商定后施工。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后生效。施工完毕后自动失效。

承包方:

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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