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3311972
时间:2023-09-22 16:38:38
上传者:FS文字使者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v^合同法》、《^v^土地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土地范围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的土地亩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租赁土地的用途为。土地四至为,土地证编号为。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元,总共亩,年租金总额为
元;根据市场情况,如果周围地租明显高于合同约定的地租,则双方可综合周围地块地租的平均价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本合同地租。
2、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于每年的月前支付。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收取租金的权利义务。
2、合同签订前,甲方应该将所出租的土地的四至划定,将地上附着物清理干净,达到乙方使用要求。
3、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出租给第三方。
4、甲方确认上述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产权清晰,没有产权纠纷,不是甲方债务抵押物,在乙方承租期内如因土地权属纠纷及其它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
5、在承租期内,乙方改变土地用途,所需办理的各种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在约定期间内甲方未给予办理则乙方可自行办理,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支付租金时直接扣除。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金的权利义务。
2、在承租期内,乙方对该地块享有占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
3、乙方在承租期内可同他人合作经营,如果乙方需将该块土地转租给第三人应先征得甲方同意。
4、乙方不承担租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5、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6、在承包期内附着于该土地的所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归乙方享受,如遇土地被征用、征收、占用的,所有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合同变更与终止
合同编号:
本合同在如下当事人之间订立。
出租方:
承租方:
为满足乙方工程施工生产的需要,根据《^v^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方就甲方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土地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及其用途
1、租赁土地位置:市区路号的土地,土地使用证号:。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土地系本人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
2、租赁土地面积:按计平方米。
3、本合同所租土地包括:[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
4、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主要用于:。
第二条期限及交付
1、租赁期限为:
2、租赁期限届满,若乙方因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要求继续租赁时,甲方予以同意并延长租赁期限。
3、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租赁物交付乙方,甲方交付乙方的土地应达到或满足的要求或标准为:
4、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乙方将租赁物交还甲方,交还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执行:
乙方于土地上改造增加的添附物,若乙方不再需要时,则无偿归甲方所有。
甲方要求乙方恢复基本的原状。
向乙方收取恢复基本的原状所需的费用。
乙方于土地上改造增加的添附物由乙方折价给甲方。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1、租赁土地每租金元。
2、租金支付时间:
3、支付方式:
第四条费用及税金
1、于租赁期间,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须由甲方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与土地有关的税项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租赁土地使用所产生的水、电、气等有关费用及租金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承诺对租赁物拥有合法租赁权。保证不因任何第三方对所租土地主张权利而影响乙方的正常使用。
依照本合同约定的要求,按时向乙方交付租赁物。
负责办理租赁土地所需有关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负责支付由本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各项政府税收。
2、乙方义务:
在租赁期限内按照双方约定的要求使用租赁物。
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租金。
在租赁期限届满日内,将租赁物交还甲方。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1、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租赁物予以转让或抵押等行为。
乙方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乙方租赁物。
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乙方租赁物。
第三方对租赁物主张权利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
非因乙方原因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损坏,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乙方租赁物,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要求交付乙方租赁物,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甲方未经租赁物的所有权人或处分权人许可即出租他人之
物,或者租赁物因受其他物权的限制,致使乙方事实上不能对租赁物予以使用,按本合同租金总额的%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其他义务,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未交纳甲方租金,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他人时,应向甲方支付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乙方逾期未交还甲方租赁物,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方、乙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需要征用或征收已租赁的土地及附属设施,使甲方、乙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天数折合计算。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该争议提请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仲裁委员会现有有效的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事项
1、租赁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租赁合同及附件,合计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签约地点: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为15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猪场,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猪场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数额、结算方式及缴纳期限
1、租金每年为 元人民币(大写 )。
2、租金缴纳时间:
第一年租金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v^清,如乙方到时违约而不租赁甲方猪场,该租金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以后每年租金在当年12月底前一次^v^清。直至本合同结束为止。
3、租金的缴纳以转账方式支付,甲方需开具相关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租赁财产
1、租赁期间,所有租赁财产的维修与保养由乙方负责,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自愿将猪场内原有设备免费给乙方使用,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设备损坏,其维修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
3、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据养猪需要添置新设备及修缮原有猪舍。
4、租赁到期后,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置租赁期间乙方添置的新设备。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1、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租赁期间甲方将租赁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者,应书面告知乙方。所有权转移后,租赁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3、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猪场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双方义务
1、甲方在**年 月 日前将猪场交于乙方租赁使用,交付前甲方同意将猪场现有大小猪只全部出售完毕。
2、租赁期间水电费每月由乙方交予甲方,由甲方缴纳(合同生效之前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缴纳)。乙方若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由乙方缴纳。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在租赁期间养殖场中可能出现的治安、环保等问题。
4、甲方应尽可能协助乙方争取相关的优惠政策,所得政府优惠政策(含补贴)归乙方所有。
5、租赁财产由甲方负责保险,凡因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租赁物损失,按保险公司受理范围赔偿,但应确定非乙方责任所致,乙方免除责任。
6、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保证原场区绿化面貌,做好租赁物整体和局部的卫生整洁工作。
7、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猪场作为乙方养猪使用,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用途使用。
第七条、违约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处以 万元的违约金,于违约后15日内付清,并终止合同。
第八条、其他
1、因政府政策或环保要求对猪场实行关、停、并、转时,政府对猪只、场内设施、设备
2、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猪场失去养殖功能,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未到期的租金。
3、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赁土地用途
出租的土地用于高效农业(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或规范化的农业园区建设,不得挪作非农建设。
二、土地出租面积及方位
土地面积以林业局勾划的面积(或按实际丈量的面积)为准,甲、乙双方认可的面积共亩,其中:田亩,地亩。座落在万州区镇(乡、街道)村组,小班号为号,其中:号小班号面积亩,号小班号亩,号小班号亩,号小班号亩;四周边界: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具体方位详见土地平面图)。
三、土地租赁期限
土地租期为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土地流转期内,如遇国家征占土地,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协商终止合同,其征占土地的附属物补偿实行谁投资谁享受,土地补偿费归土地所有者。
四、土地租赁遵循的原则
(一)、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要充分尊重承包农户的意愿,不得采用行政干预或欺诈胁迫等手段强迫租赁。
(二)、租赁期满土地复耕。由于租赁可能导致土地耕种条件受损的,乙方应当参照复耕所需费用(10672元/亩)缴纳复耕保证金。复耕保证金由万州区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区农业局农经站)代为收取,实行专户管理。租赁期限届满,未造成耕种条件损害或者乙方已经自行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复耕保证金应当如数返还。乙方未自行复耕的,按规定收取土地复耕费。复耕保证金可以抵作土地复耕费。
(三)、土地租赁后的土地所有权和承包关系不变;乙方只有使用权。乙方在租用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租用的土地自行转让给第三者。
(四)、租赁的土地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租赁土地上的水利设施、道路等公益事业由乙方保护和维修,并保证水系和道路的畅通。
五、土地租金及结算
1、土地流转租金:
(1)租金:每亩每年按大春(稻谷)公斤,小春(小麦)公斤计算实物量;价格按当地市场中等价(或按当年国家最低保护价格)计算土地租金或直接以每亩xxx元现金支付。
(2)收益分成:乙方在甲方柑桔盛产期大量上市收获(收购)后,乙方一是按照国家退耕还林的补助政策每年225元支付给甲方,二是按照收入利润总额的开,将%的利润支付给甲方。
2、租金支付办法及时间:乙方每年分二次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补给农民。采取先交后租办法,大春在每年1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小春在每年7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
3、甲方小班面积亩土地已实施退耕还林,由乙方享受退耕还林政策补助,由于国家对退耕还林的补助采取直补农户的办法,农户直接享受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应冲减乙方的租金。
六、土地附着物的补偿
租赁土地上的附着物,应由甲、乙双方当面清点核实,由乙方按国家有关政策(或《土地法》)或当地政府(区政府)文件规定的有关补偿标准,一次性用现金补偿给农民。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租用期内,乙方在国家政策范围内,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经上级批准,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必备的手续后,可在租用土地内修建道路和排灌等水利设施,修建必需的生产及管理用房,所占用土地,甲方应无条件允许。甲方经上级批准,需新建公路或其他公益设施,所需乙方已租用土地,乙方应无条件支持,甲方根据实际占用量协商调减租地面积,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土地租金。
2、甲方农户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经批准,需在乙方租地内新建农用生活用房,经乙方允许后,建房所占土地面积,乙方不再支付土地租金。但农户必须酌情补偿乙方的损失(协商)。
3、甲方将土地出租给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国家有关农业开发的各种优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购物、施工等。同等条件下,乙方普通用工应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在租用期间,其用电、取水、排水应享受当地社员同等待遇。
5、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搞好社会治安及其安全,未经乙方允许,人畜不得进入租界,造成损失由甲方当事人承担。
八、在租地期间,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甲方土地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固定建筑用地到合同期满后由乙方按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负责复耕(标准见前面四条二款)。
九、乙方生产经营期间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十、违约责任:本合同一经签字,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1、土地租赁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若甲方终止合同,赔偿乙方投资开发的全部费用;若乙方终止合同,投资的建设设施、设备在该土地上的一切,一律归甲方所有,同时负责土地的复耕。
2、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清土地租金。
(3)若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损失,乙方退回租金(或不付租金),损失由甲方赔偿。
十一、本合同期满,乙方是否租用应在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
十二、合同清偿,若乙方不再续租或无法履行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合同。
乙方投入的基础设施:
(1)退耕还林的土地租赁按退耕还林政策处理,林权证归甲方所有;
(2)固定的建筑物(不含公益设施)如房屋等固定资产经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评估其价值后,拍卖或抵偿部分复耕费,差额部分由乙方用现金找补给甲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镇)、村各一份,农村承包合同主管部门和鉴证机关各一份。
十五、本合同一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乙方就要交纳复耕保证金。交了复耕保证金才由双方当事人正式签订合同;交了租金才由甲方在约定的时间交出租赁土地,本合同才正式生效。以前凡与本合同相矛盾的一律废止。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
乙方:______
为了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种养的数量和质量,按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由______畜牧兽医局对逊克种养场实施承包经营,通过多方的了解和考察确定由______承包经营种养场,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种养场的现状: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刺滚围栏______延长米,砖瓦结构的厂房两栋,仓库一栋,鱼池一个。现有种养______只,其中种公羊______只;种母羊______只,后备公羊和母羊各______只、______只;羔羊______只。
二、承包期限:
承包起止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将种养场的所有设施和种养转交给乙方。
2、做好种养的经鉴定和监督工作。
3、为乙方提供种养的销售、防疫、治疗、品种改良、饲养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和技术。
4、负责确定放牧地。
5、甲方不得中途无故退出合同(政府或畜牧局有政策性变动除外)
6、由于乙方经管理不善不能完成合同指标时,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保证种养场的所有的基础设施不受损坏,种养场的现状要好于承包前。
2、承包期间,在基础羊群数量不变的情况下:第一年不向甲方提供种羊,第二年要向甲方提供种羊______只,第三年向乙方提供种羊______只。
3、保证羊群的数量和质量,不得与种养场之外的羊群混群。
4、在承包期间,乙方按照《黑龙江省种畜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来管理羊群。购买、出售、调剂种羊前,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在甲方用意的前提下,一方才有权进行种养的购买、出售和调剂活动。
5、要制定严格的防疫制度,清圈消毒制度,免疫率,受胎率,成羊和羔羊的成活率和死亡率均得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6、在合同有效期乙方不得终止合同,如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由于甲方违约使乙方无法履行经营合同时,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四、合同所定条款与国家颁布的政策、法规有抵触时,按国家颁布的政策、法规处理。
五、承包经营合同正式签约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率,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
六、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附则: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______甲方: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