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产品购销合同 产品购销合同(优质9篇)

塑胶产品购销合同 产品购销合同(优质9篇)

ID:3313307

时间:2023-09-22 16:57:10

上传者:QJ墨客 塑胶产品购销合同 产品购销合同(优质9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塑胶产品购销合同篇一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一九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附件:(略)

塑胶产品购销合同篇二

乙方:x x x化肥厂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交换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兹订合同如下,共同遵守:

1.乙方向甲方购进化肥原料磷矿石陆佰吨(以犯吨),从合同生效起一个月内由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的地点,运货工具及运输费用均用甲方承担。

2.矿石含磷量须在25%以上。

3.每吨矿石壹佰壹拾元(110元),总计陆万陆仟元(66000元)。货到后由乙方验收合格,凭收货单结算。乙方在交货并验收合格后叁天之内将货款汇入甲方账户(x x人民银行营业所x x x x x账户)。

4经济责任:甲方如不能按期供货,每超过壹天,乙方从货款中扣除x x元作为甲方的违约赔偿金;甲方所运矿石,如含磷量达不到25%,乙方可拒收。乙方如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每超过壹天,应付违约金x x元给甲方。

5.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合同,应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才能修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违约者负责赔偿。

6.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主管部门存查各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x x x x年x月x日

鉴(公)证机关意见(章)

经办人:(签名)

x x x x年x月x日

塑胶产品购销合同篇三

供方/乙方:

需方/甲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 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甲方可以任意选择订单或传真订购方式,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二、 价格条款

1、 乙方应根据报价单(标书)价格提供产品给甲方,按照报价单中所提出的达到一定采购量后享受优惠价格执行。

2、 每个月结束前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价格调整浮动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将计为下一个月(个别产品除外)。

3、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4、 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三、 支付方式

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每个月结束前 五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甲方本月所需产品对帐清单及发票,经甲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2、甲方可选择用现金、支票或转帐的方式来支付乙方的货款,乙方结算人员需持加盖乙方公章的结算委托书进行结算,甲方在未确认上门收款人员身份之前可拒绝付款。

四、交货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两个工作日或以订单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甲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

2、货到甲方后,甲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五。

3、乙方未规定送货,甲方有权退货。

六、合同附则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由双方自愿提交法律仲裁委员会给予解决。

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公司名称: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塑胶产品购销合同篇四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深圳

签订时间: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深圳市有限公司(供方)与有限公司(需方)就所需的供货事宜进行了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供货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1、货物名称、型号、数量、价格、合同总额

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人民币单价人民币金额

总金额(大写):

2、质量要求:以双方商定的标准为准。

3、付款方式和支付条款: 收到卖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个一月内付款。

4、交货与发运: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为 年 月 日前交货。供方送货到需方办公地点, 货物运输由供方负责,费用由供方承担。

5、知识产权:供方应确保其供应的产品在知识产权方面没有瑕疵或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需方因供方产品的知识产权问题被任何第三人(含国家机关)追索或处罚,供方应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并承担由此而造成需方的一切损失。

6、合同纠纷 及仲裁:为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各种纠纷,供需双方应本着合作的态度,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

7、任何一方均不得修改本合同,如有修改须另行达成书面协议,否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8、其他: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全部条款执行完毕后失效。

需方: (单位盖章) 供方: (单位盖章)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产品购销合同模板茶叶购销合同材料购销合同

塑胶产品购销合同篇五

甲方(买方):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第二条交货期:自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5日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第四条交货地点、费用承担及所有权转移:乙方通过物流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货物所有权自甲方签收之日起转移,运输途中产品的损毁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乙方应做好适合物流运输的产品包装,并随货附《货物清单》(加盖合同章),详细注明产品规格及数量,甲方根据货物清单内容验收货物。

第四条甲方自收到货物起7日内可对产品的规格、数量等产品信息提出异议,乙方必须在3日内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案,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所有的费用。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甲方所购买的产品质量和乙方提供的样品一致,口感有微小差异属于正常。

2、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假一赔十,给甲方造成危害和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除双方协商同意免除外),每延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2%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端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端,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电话:电话: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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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胶产品购销合同篇六

签约时间:20xx年03月28日

供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并按以下条款执行: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需方将合同金额的10%预付至供方指定账户,剩余90%在发货前付清,供方在1个月内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给需方。

2、包装要求:标准纸箱包装,符合公路运输或长途海洋运输的要求。

3、交货地点和交货期:供方收到需方预付款2个工作日内,将产品送至需方场地。

4、工艺、验收标准:供方按照需方的生产质量标准和材料要求进行采购生产,需方派出技术人员在供方现场并在供方检验人员协助下参与产品质量检验,如需方有对产品铭牌、包装等有特殊要求,请提前通知供方。

6、质量保证:

6.1供方保证所提供的组件产品为正档a类组件,符合tuv中的技术规范与要求,组件的详细运行条件、规范、主要参数及组件材料清单详见附件。若组件产品未能满足要求,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更换产品。

导致的质量问题除外),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6.310年因材料及制作产生问题的所有客诉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平均+0-3w正公差。12年保证90%功率剩余,25年保证80%功率剩余,排除客户不正当使用原因所造成的所有超出此功率保障的损失由需方承担费用。

7、合同保密:买卖双方、其雇员、代理人、代表或顾问应视本合同及其任何补充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为商业机密,不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开。否则,违约方应对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进行赔偿。

8、违约责任:双方签约后,供方提供发货计划并义务及时足额交付货物,如果由于供方不能及时交货原因导致需方承担损失,供方负责全额赔偿。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8.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释等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友好解决,协商不成时,申张权利方可在所在地法院进行申诉。因诉讼而支出的相关费用(含律师费、差旅费、取证费、公证费、诉讼费用等)均由败诉方承担。

9.生效及其他:合同自双方盖章或特别授权委托人签字之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效力等同于原件。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需方:

盖章:盖章:

地址:地址: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电话:电话:xxxxxxxxxxxx传真:xxxxxxxxxxxxx

塑胶产品购销合同篇七

购货方:) 合同编号:

供货方: 签订地点:

一、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的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中纤板 达成如下协议: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于20__年2月8日至20__年06月30日内分批发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六、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九、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双方承诺,本合同供、需方签章之日生效

购货方:

塑胶产品购销合同篇八

受货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肉类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供货批量:

见每批货物发货单。货物发货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交货及运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货物验收: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卫生许可证、屠宰资质等证件及每批货物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票据文件。乙方应对每批货物进行验收,对质量有异议的,由双方抽样封存后在____日内进行进一步检验,检验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____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甲方无法按时交货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发生乙方拒收或者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情况下,甲方应在____日内另行向乙方补足货物;质量问题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要求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货物提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____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不可抗力: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方人(签章):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

受货方人(签章):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

年月日

塑胶产品购销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南昌金启软件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k-office协同办公软件(以下简称“本软件”)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软件版本及价格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可以永久使用本软件版本提供的全部应用功能。

2、甲方自行提供运行本软件的服务器环境或相关软件(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

3、甲方因业务需要,需对本软件进行二次开发增加功能,乙方有权酌情收费。

4、乙方为甲方提供软件产品使用说明文档。

5、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支持内容提供及时的服务。

6、对于乙方软件本身质量问题所引起的故障,乙方应对其进行终身维护并修正。

7、乙方声明并保证,乙方对本合同销售的软件具有合法的全部版权,其产品为正版软件,不会侵犯、导致或引起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

第三条、服务支持期限

1、本软件的服务支持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服务支持期满,可选择是否续期,续期费用人民币元年。

第四条、合同付款

1、本合同签定后3日内,甲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到帐后3日内乙方进行软件安装实施。

2、乙方收取本合同款项的'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a、单位名称:南昌金启软件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市阳明支行帐号:502xx年,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由双方自愿提交法律仲裁委员会给予解决。

甲方公司名称:乙方公司名称: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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