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协议StakeWise推出其V版本 车辆质押协议书(汇总8篇)

质押协议StakeWise推出其V版本 车辆质押协议书(汇总8篇)

ID:3316045

时间:2023-09-22 17:35:27

上传者:薇儿 质押协议StakeWise推出其V版本 车辆质押协议书(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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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协议StakeWise推出其V版本篇一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汽车作为质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借款事项

第一条借款内容及利息

1、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

2、借款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3、利息:按照月利率___%,每月结算利息。

第二条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甲方同时开据借款收到条。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在原利率不变的前提下,按甲方实际使用的借款金额及时间计算利息。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天的违约金。

第二项质押事项

第四条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质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_____

2、车架号:___________

3、发动机号:___________

第六条质押物的保管

1、质押物由乙方保管,并于合同签订后日内到车管所办理质押登记。

2、甲方必须连同与质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峻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3、在质押期间,乙方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质押物的处置

1、质押期间,甲方对质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质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署同意逾期变卖的《委托书》。届时甲方违约,甲方同意乙方凭此《委托书》处置质押车辆。

第三项其它规定

第八条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质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押协议StakeWise推出其V版本篇二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向乙方借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车号为发动机号为: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抵押期限、抵押款。

抵押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抵押款为元整

第三条抵押情况声明、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两者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抵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两者在抵押情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两者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xx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其它

1、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两者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向xx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两者各执一份。

抵押人:抵押权人:

年月日订立

质押协议StakeWise推出其V版本篇三

(适用于信用证项下)

协议编号:

甲方(质权人、贷款人):

住所:

负责人:职务:

联系人:电话:

乙方(出质人、借款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人:电话:

丙方(监管人、物流服务提供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人:电话:

鉴于:甲方与乙方签署了或即将签署一个或多个质押合同,为保障质押合同及所担保的主合同的履行,乙方同意将其享有所有权的货物作为质物质押给甲方,甲方和乙方均同意将质物交由丙方存储监管,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甲方的指示监管质物。

为明确三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三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法律关系

在监管期间,甲方为质权人,乙方为出质人,丙方为甲方的代理人,代理甲方在监管期间占有质物,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保管、监控质物的责任;应甲方要求,丙方接受乙方委托,按照《授权委托书》(见附件6)的约定,办理信用证项下所有货物的报关报检、运输、代理运输、仓储等物流事宜。

第二条信用证下的有关单据

1、在乙方未清偿相关信用证项下款项前,相关信用证项下的所有单据正本均由甲方保管。

2、信用证项下的货权凭证必须是全套清洁的海运或联运提单,提单抬头为空白抬头,并且要在提单的“notifyparty”(通知方)栏上加注“开证银行作为通知方之一”.

3、单据的交付:

丙方代甲方占有信用证项下所有单据,为了通关的目的,乙方在此应甲方要求委托丙方办理相应报关报检、提货等事宜。相关单据依下列第-----项规定的方式交付:

(1)乙方将装箱单、检验单(包括质量检验单和重量检验单)、发票等报关所必须单据的原件交给甲方,由甲方将正本提单及上述单据一起交付丙方。

(2)甲方将正本提单交付丙方,乙方将装箱单、检验单(包括质量检验单和重量检验单)、发票等报关所必须单据的原件交付丙方。

甲方和乙方应在船舶到港前采取特快专递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将上述提单等单据送达给丙方。因甲方或乙方交付信用证下单据不及时、不全面等原因导致的报关报检的迟延或其他损失,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三条报关报检

1、乙方应甲方要求,委托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报关报检事宜,乙丙双方应签署《代理报关委托书》(见附件7)和《代理申报检验检疫委托书》(见附件8),在报关和检验相关部门有确定格式时,应使用确定格式。

2、协议三方约定,若信用证项下相关单证或货物在报关报检过程中因丙方的故意或过失行为发生丢失、灭失、破损、短少等问题,丙方仅向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在此同意放弃对丙方的追索权利。

3、丙方应在收到甲方和/或乙方送达的提单等货权凭证当天,以特快专递或专人送达方式直接向甲方和/或乙方出具《单据收取确认书》(见附件2)以确认上述单据交接事实。

4、报关时,丙方如果发现实际货物与有关单据记载不符,应立刻通知甲方和乙方。

5、丙方代为清关后,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以下简称“关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通关单》(以下简称“商检单”)、进口关税发票、增值税发票等单据直接送交给甲方。

第四条信用证项下货物的出质

1、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后,共同向丙方签发《查询及出质通知书》(见附件1),将要出质的货物的信息,以及甲方对于作为质物的货物的具体要求,通知丙方。

2、代理报关完毕,丙方提货后按照《查询及出质通知书《代甲方占有质物,履行保管和监管责任。

第五条质物监管

1、丙方提取货物后,应会同乙方向甲方签发《质物清单(代出质回执)》(见附件3)。工业滤布完成签发质物清单时,质物转移占有完成,质押生效。

丙方出具的质物清单原件中所列货物应与丙方代理报关并实际监管的货物相同。如果该货物是经过国家法定商检机构检验的,丙方以商检单的有关记载为准签发质物清单;如果该货物未经国家法定商检机构检验,丙方以外观、表面检查为原则,按照货物表面及有关单证上的记载为准签发质物清单。

2、质物入库监管:若质物在进口地当地直接入库,丙方应履行其监管职责,并严格照甲方指示办理质物出入库事宜。

3、质物在途监管:若质物需要运输到异地后入库保管,丙方应根据本协议规定办理货物的运输、代理运输、物流仓储等事宜,并在货物在途期间和入库后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甲方指示办理质物出入库事宜。

4、监管期间,丙方应按照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妥善、谨慎监管质物。

(1)如果对质物的保管有特殊的.要求,甲方、乙方应当提前书面告知丙方。

(2)监管期间,因各种原因质物发生短少、损毁、变质、灭失等可能影响甲方权益的情形,丙方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和乙方,并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

(3)监管期间,国家有权机关要求丙方协助冻结、查封或处置质物或除本协议三方外任何他人就质物主张任何权利的,丙方应当当即通知甲方和乙方。

(4)监管期间,丙方应接受甲方对质物及相关单证的查询,接受甲方对质物的检查。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但丙方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监管期间,丙方应当建立质物登记统计制度,定期对质物进行查验、核对种类、清点数目、检查包装和标识,对质物的出入库的时间、数量、去向以及质物的现状进行记录。

(6)监管期间,丙方应按照向甲方出具的货位标示图保管质物,将乙方质押货物与其他客户货物区分货物堆放;质物移动货物时应及时更新货位标示图。

(7)监管期间,丙方应按照甲方的书面指示和本协议的规定给予乙方提货或换货。

(8)监管期间,丙方建立完善的出入库台帐登记记录,登记、核实监管质物(包括进出库的质物)。

(9)丙方应对相关质物以及粘贴质物标签或树立标牌的方式设立质押标识。但丙方是否按照本条规定对质物设立质押标识,并不影响有关质押的生效。及时丙方没有在质押物上设立质押标识,有关质押仍然生效。

(10)丙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甲方质权落空的,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11)丙方指定其工作人员(电话:)为本协议项下相关事务的联系人,该工作人员的相关行为即认为是丙方的行为。

第六条质物提取

1、乙方应当事先提出《解除部分质押监管申请书》(附件4),并追加或补充保证金,经甲方同意后凭甲方签发的《解除部分质押监管通知书》(附件5)向丙方办理提货。

2、甲方签发的《解除部分质押监管通知书》为乙方(含乙方的指定人,下同)办理提货及质物出仓、出库的唯一有效凭证。没有甲方签发的《解除部分质押监管通知书》,乙方不得提货,丙方不得给乙方提货。

3、甲方在签发《解除部分质押监管通知书》后,应以原件或传真方式向丙方发送。如以传真方式发送,传真的传真件号码为:,丙方在收到《解除部分质押监管通知书》传真件后,应核对有关印章、签字、传真机号码,并应与甲方指定人员(电话:)进行电话核实,核实无误后,准予办理乙方的提货。甲方以传真的方式发送《解除部分质押监管通知书》的,甲方应该在发送传真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解除部分质押监管通知书》原件交与丙方。丙方在收到甲方的《解除部分质押监管通知书》后,应立即对乙方在丙方的质押库存作出账务处理,减少丙方占有监管的质物的数量,增加乙方非质押货物的数量。

4、丙方按照甲方《解除部分质押监管通知书》在给与乙方提货后应会同乙方共同向甲方签发新的《质物清单》,并送达甲方。

5、每个工作日上午10点前将监管的质物的进出库和库存信息以传真方式(指定接收传真机号码为:)或电子数据方式(指定接收邮箱为:)传达给甲方,并自行做好数据备份,丙方在监管人员变动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七条预留事项

1、丙方签发《单据收取确认书》和质物清单以及签发本协议其他附件文件的有效印鉴式样以丙方公章或丙方签发的《授权委托书》中预留印鉴为准。

2、甲方应以特快专递方式或专人送达方式向丙方送达提单等单据、丙方应预留邮寄地址和有权签收人员名单及签字样式(见附件9)

3、丙方应以特快专递方式或专人送达方式向甲方送达质物清单、关单、商检单、《单证收取确认书》等单据,甲方收件地址和有权收件人员如下:

甲方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名称:1、签字样式为,或

2、签字样式为

联系电话:

4、乙方签发本协议附件文件的有效印鉴式样以公章或以下列预留印鉴为准:

乙方:

甲方签发《解除部分质押监管通知书》的指定人员为:

1、,签字样式为,或

2、,签字样式为.

第八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丙方办理通关手续提货,至甲方通过《解除部分质押监管通知书》解除相关质物的质押监管时止,丙方对质物清单项下质物负有监管责任。因丙方原因造成质物的缺损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因丙方过错未履行对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与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九条追加质物

监管期间,根据质押合同的约定,乙方经甲方同意或应甲方要求追加质物的,甲、滤布乙双方应联合向丙方发出《查询及出质通知书》。追加植物转移占有的方式和相关程序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和本协议其他条款的相关规定办理,并由乙方、丙方共同签发更新的《质物清单》。

第十条质权行使

1、甲方根据质押合同行使质权时,丙方应当给予甲方必要的配合和协助。

2、丙方协助甲方行使质权无需事先通知或征询乙方的同意,丙方不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费用支付方式

1、协议三方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由乙方承担丙方对质物实施运输、代理、监管等发生的全部费用,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丙方支付相关费用。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见《查询及出质通知书》。

三方约定上述费用支付方式为:代理报关、报检、代缴关税、增值税、监管费等费用,乙方应在丙方报关前打入丙方指定账户;也可由甲方直接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报关税费监管账户划拨。

其他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没有结算。

2、乙方如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11.1款所列相关费用,丙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付款,如乙方未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15)日内付清所欠款项,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可代乙方支付经核实欠交的相关费用。如果甲方未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15)日内代乙方支付或明确表示拒绝代为支付,丙方有权变卖与欠交的相关费用等值的质物,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抵付欠交的相关费用。若有余款,应按甲方的指示将其存入乙方在甲方营业所开立的保证金账户,不得将其支付给乙方或任何其他人。丙方处置质物的情况应当及时书面通报甲方和乙方。

3、甲方代为支付十一条1款所列相关费用的,乙方应在甲方代为支付之日起三(3)日内将该款项及其利息(按日万分之计算)支付给甲方。该代付款项,作为上述主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主债权的组成部分,受质量物的担保偿还。

第十二条声明与保证

1、甲乙丙三方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法律主体。

2、甲乙丙三方签署本协议是自愿的,是自身的真实意思表示。乙方、丙方已熟知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和条款,并清楚地认识到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法律后果,甲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注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和内容。

3、乙方保证质物为乙方合法所有的财产,在订立本协议前或订立本协议后不被抵押、质押、租赁给其他人,也不存在其他影响或妨碍甲乙质权的其他情况。

4、甲乙丙三方诚实信用地履行本协议,并为他方行使本协议权利提供必要、充分的协助与配合。

5、甲方、乙方、丙方不得以其任何双方之间的任何约定或其内部权限的限制或其与其他任何民事主体之间的约定来对抗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或者对本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丙方因以下情形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甲方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

(2)丙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办理放货的;

(3)因丙方原因,存放仓储质物的仓库质受到司法机关或任何管辖机构的限制或禁止的;

(5)因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其他情况。

2、乙方因以下情形对甲方和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3)未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要求对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的;

(4)因乙方原因,质物本身受到司法机关或政府或任何管辖机构的限制或禁止的;

(5)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和丙方造成损失的其他情况。

3、甲方因违反本协议对乙、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乙、丙方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

4、乙方违反授信协议或者本协议,甲方有权宣布全部授信额度提前到期、停止乙方使用授信额度或削减授信额度,并有权采取相应的救济或补救措施,要求乙方及其担保人提前偿还已使用授信额度。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

2、本协议项下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章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三方做出的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乙方偿清借贷甲方的所有债务时终止。

2、下列文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查询及出质通知书》(附件1)

(2)《单据收取确认书》(附件2)

(3)《质物清单(代出质回执)》(附件3)

(4)《解除部分质押监管申请书》(附件4)

(5)《解除部分质押监管通知书》(附件5)

(6)《授权委托书》(附件6)

(7)《代理报关委托书》(附件7)

(8)《代理申报检验检疫委托书》(附件8)

(9)《预留事项》(附件9)

3、本协议中手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签订于---------

质押协议StakeWise推出其V版本篇四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邮 码: 电 话:

抵押物业地址:

协 议 书: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__ 字第________号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 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 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 元;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帐户。

第四条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 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

第五条 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____ 银行贷款最优惠利率加____ 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按市场情况而调整的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365天计日。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率。

第六条 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____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的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____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责任。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____银行。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 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的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的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 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____ 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例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的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或立即追计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借债责任,因:

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胁,要对具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30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不论是否有价收购),或遭到损毁破环。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在抵押权人得知时已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付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九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5‰,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的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权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____ 币____ 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约所涉及的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如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逾期利息。

第十条 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的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的全险;保险单须过户____ 银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____ 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 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的权益抵押:

(2)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3)抵押人(即购房业主)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售房单位)发出的入住通知书后,即代其向____ 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的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于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金额。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按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质押协议StakeWise推出其V版本篇五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持有公司%的股权;为确保乙方担保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权利质押反担保。为明确当事权利、义务,依据我国《公司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1.1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公司,有权签订本协议并履行其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已经适当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动授权签署本协议。

1.3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担保权利。

1.4除非经质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或再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臵质押股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没有针对质押股权和/或甲方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6甲方保证,已向乙方真实披露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担保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确定的期限内不出现亏损情况。

1.7甲方承诺,一旦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出现亏损情况,甲方将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1.8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第二条质押物

2.1甲方将其对公司享有的%的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全部质押给乙方,作为乙方担保债权实现的反担保。

2.2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入乙方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质押反担保范围

3.2委托担保合同及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

第四条抵押权的存续期间

4.1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至本合同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抵押权存续期间随之中断。

第五条出质登记

5.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办妥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并将出质登记文件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出质权利凭证的移交

6.1甲方出质权利的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交付给乙方保管(如出质证明书等)。当甲方按期还贷后,乙方应及时将权利凭证和相关资料归还给甲方。

6.2在工商部门办理股份出质登记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限公司同意将股权出质的承诺;在工商部门进行出质登记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股权出质事项已记载于营口裕兴油品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册上的证明(由营口裕兴油品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第七条质押权的实现

7.1质押权实现的条件依委托担保合同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确定。

7.2乙方在行使质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甲方协商对出质股权进行折价以抵偿甲方所欠债务或对出质股权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八条处臵出质股权后清偿顺序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处臵出质股权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8.1实现出质股权的费用及乙方代甲方偿还贷款所发生的费用;

8.3委托保证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

8.4代偿资金占用费,从乙方代偿次日起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

8.5补偿上述款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1.4款除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实质方面是或被证实是错误或误导,甲方首先应承担违约责任50万元,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用全额予以赔偿。

9.2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在本合同中依然有效。

9.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出质股权进行再质押或转让或作出任何其他伤害乙方在本协议项下质押权利的处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提供相应担保、赔偿损失,并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股权。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

10.1本合同经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自然人出质人签字生效)。

10.2主合同、《委托担保合同》、《保证合同》无效,本合同仍有效,甲方以出质股权对于被保证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担保责任。

10.3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1.1当事人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而引起纠纷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被保证人及登记机关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20##年9月26日20##年9月26日

质押协议StakeWise推出其V版本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平等、诚实、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丙方向乙方借款xx万元提前支付应补偿给甲方的合作项目前期补偿费用,甲方为保证丙方按时支付给乙方本息,将甲方在丙方持有的该公司万元(x万元)股份,占该公司股份的x%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出质人: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质权人: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丙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万元(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本息的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等质押担保。

2.如果丙方届时未能按照借款协议规定的还款时间和方式履行还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借款。

3.如果按上述第2.2条处置质押股份所得价款不足以偿付借款,差额部分仍应由出质人补足;如果上述价款在偿付借款和行使质权的开支后仍有余额,则应返还给出质人。

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还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一个月内,至少在一种报纸上发布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份转让给任何买受人。

一旦丙方未能履行任何一期还款义务,则视同丙方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还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其所余的全部义务立即届至履行期,质权人有权就全部未能还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行使质权。

一.出质人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1.出质人是质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将质押股份质押给质权人;质权人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出质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出质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2.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

(1)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或者试图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份;

(2)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押股份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5.质权人应获得因处置质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出质人有提供或协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之义务。

6.如在本协议期间,质押股份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动,出质人应立即将上述情况通知质权人并向质权人提供必要的详情报告。如果前述情况导致质押股份价值减少,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恢复质押股份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7.一旦质权人要求,出质人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份的状况资料提供给质权人并允许质权人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8.出质人将促使其董事会作出决议,一致通过并授权其合法代表签署本协议使之有效,从而对出质人具有约束力并可按其条款执行。

9.出质人将在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及有关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该有关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从该公司登记机关获得签发给质权人的有关权利证书。

二.质权人向出质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在甲方股权质押期间,不影响甲方在丙方持有%股份的权利和义务。当丙方(或甲方代丙方)按照协议履行还款付息义务时,乙方保证:

1.不得处分质押的股权;

2.质权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质权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3.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至履行完毕都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出质人事先书面同意,质权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5.本协议履行完毕后,出质人因就解除质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质权人有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之义务。

6.一旦出质人要求,质权人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份的资料提供给出质人并允许出质人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7.质权人在丙方或甲方代丙方还清乙方本息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将本协议及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该有关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并从该公司登记机关获得签发给出质人的有关证书。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有有关证明和文件应交质权人或质权人指定的xx管,并在本协议按第7条第2款终止后返还给出质人。如果出质人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质权人应允许出质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这些证明和文件,出质人应在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后将其还交质权人或其指定的管。

1.本协议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各自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生效。

2.本协议的终止:

(1)在丙方如约进行还款和支付利息完毕时;

(2)当甲方代丙方履行还款付息义务时;

(3)当质权人行使质权并获得相当于本金、利息及违约金时。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违约或迟延履约而给其它任何一方造成损害,不得影响受损害方在本协议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不得视为受损害方同意其违约行为,亦不构成受损害方放弃对违约方已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均应在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本协议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2.本协议一式四份,其中出质人、质权人各持一份,丙方保管一份,另一份交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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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协议StakeWise推出其V版本篇七

乙方: 县 有限公司

丙方:

丁方: 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核对,至 年 月 日,甲方共欠乙方 元人民币,利息 元(按银行贷款利息计)。为了保证甲方及时归还欠款本息,经各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确认共欠乙方 元人民币(计算至 年 月 日止, 年 月 日后的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算),上述欠款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归还。

二、丙方在甲方公司有投资款 万元人民币,占该公司注册资金的 %。为了保证按时还款,丙方同意以在甲方公司的上述股权作为归还欠款本息的质押。丁方同意以本协议生效后其取得的税收减免全额为甲方归还欠款本息的质押。

三、本质押协议担保的范围依照担保法第六十七条确定。

四、本质押协议担保的还款期限为 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五、本质押协议的法律效力是独立的,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六、本质押协议一式伍份,自甲、乙、丙、丁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甲、乙、丙、丁各方各执壹份,另壹份送 甲方公司董事会登记备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年 月 日

质押协议StakeWise推出其V版本篇八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方):_____________

乙方为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担保,现三方就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元,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二,借款金额

本次借款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rmb________________)

第三,借款发放方式

在本协议签订3天内,甲方将借款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时为甲方开具现金收据。

第四,还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还款方式为现金偿还。

在借款期限届满前7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筹款为还款做准备。

借款期限届满前,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借款本金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由乙方保留还款收据。

第五,担保条款

丙方同意为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

丙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作为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担保物,在本协议签署前和甲方一块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借款期限届满,如乙方未归还借款,甲方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丙方提供的担保物,并就相关价款优先受偿。

丙方担保的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用)。

第六,违约责任

乙方借款期限届满未归还借款,视为违约,在归还借款前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

第七,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八,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且甲方将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经对方允许,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三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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